医院协议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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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项目服务协议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住所: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负责人:方平
乙方: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
住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14号楼
法定代表人:龙江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本行业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质量第一、安全可靠、诚信至上”之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医学检验服务事宜订立本服务合同,并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甲方义务及责任
1.1甲方对被检测标本按检测项目的要求正确采集、保管,并按双方协商好的要求使用申请单、编码条等;
1.2甲方根据乙方能力和专业特长与乙方商议增设项目;
1.3服务时间根据医院需求情况,双方商定每周一至周五收取标本及送达已检测报告。(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告,如甲方需要节假日送达报告,请提前两天告知乙方。)
2.乙方义务及责任
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是经市卫生局核准的从事专业医学检验服务的医疗机构。
2.1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医学检验服务;
2.2乙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
2.3乙方工作人员对于甲方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2.4乙方在收取标本时,须对标本的完好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的送检标本说明情况下拒收;
2.5乙方将派专人负责甲方送检标本的安全运输,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取送标本;
2.6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
2.7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3. 服务项目、价格及比例分成
3.1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实行;
3.2服务项目价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收取,遇政府对价格进行调整,双方将按政府制定的新价格执行;
3.3比例分成:收费标准的20% 归甲方,80% 归乙方;
3.4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满一或二个月后,甲方须对第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与乙方进行结算。甲方以划拨或支票方式结算。
4.其他
4.1乙方在当地的医学检验所建成后,甲方与乙方当地医学检验所签约,样本转到乙方当地医学检验所检测,同时由乙方当地医学检验所与甲方进行发票开具、回款等事宜;
4.2遇有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战争、政府禁令等不可抗
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在不
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4.3甲乙双方应恪守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
不能解决的争端,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4.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16 年11 月日至2021 年11月日。协议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可自动续约贰年。
4.7补充条款:如甲方将维生素AED同时送检,乙方免费赠送维生素D检测,但甲方应将维生素AE检测费100%支付给乙方;甲方也可以将其他检测项目委托给乙方,其他事项另行协商。
列项甲方乙方
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地址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院14号楼
邮编410017 101111
传真03 3
00 0
开户行中国银行岳麓支行银行门支行
账号5885 5735 1161 3225 0188 0000 5529 0
签订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签章处
医学检验项目服务协议附件1
委托项目技术要求
委托项目技术要求委托检测项目2
委托项目技术要求委托检测项目3
委托项目技术要求委托检测项目5
委托项目技术要求委托检测项目6
委托检测项目7
盖章: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
医学检验项目服务协议附件2
增值配套服务容
鉴于甲方增加临检项目及标本外送,均会产生工作量,乙方除保证质量和承诺的时间完成受托样本检测外,愿意配合甲方以下方面工作:
1、向甲方无偿委派合格的,进行外送样本分拣的人员;
2、向甲方无偿委派合格的,进行样本离心、分装等简单前处理
工作的人员;
3、在甲方需要增加临检项目时,积极配合;
4、利用乙方相对完善的市场化推广体系,将甲方擅长的,目前
甲方本院样本数量不足的检测项目纳入乙方推广围,从其它
医疗机构收取的样本,委托甲方有偿检测;
5、对甲方开展的科研工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