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补偿类别伤残津贴一次性待遇医疗费*伤成补助金伤战就业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级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27个月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药费住院做食费,到统算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22本人工资的5%本人工资的5个月3本人工资的0%本人工资的23个月42本人工资的75%本人工资的21个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微本人工资的7%本人工资的18个月本人工资的35个月本人工资的24个月6磁本人工资的0%本人工资的16个月本人工资的30个月本人工资的18个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级人工资的13个月本人工资的15个月本人工资的15个月蹑本人工资的11个月本人工资的10个月本人I本人工资的9个月本人工资的个月本人工资的8个月10本人工资的7个月本人工资的6个月本人工资的6个月停工期内的工资福科待遇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工资(工伤医疗期1-12或24个月)*护理费(按月发给) 全部护理依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季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50%大部分护理依赖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季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0%部分护理依微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季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30%*辅助器具费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注:1、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 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其余各项为单位支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所有各项均由用人单位支出。
(完整word版)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简表

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简表注1: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机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注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以工伤人员因工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实际金额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注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2011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工伤人员可享受该项待遇(因退休或者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注(1):伙食费,交通食宿费,住院治疗工伤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未住院期间,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注(2):医疗费,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
注(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人员因工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月)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注(4):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以工伤人员因工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计发基数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核定注(5):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2011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注(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工伤人员可享受该项待遇(因退休或者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2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

【律师提示】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医疗费计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除外)+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已出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前未出台)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或者器官损伤,并且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由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赔偿标准划分为十级。
下面是1到10级工伤赔偿表:1级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院生活补助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支付,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2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倍。
3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90倍。
4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20倍。
5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0倍。
6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80倍。
7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10倍。
8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40倍。
9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70倍。
10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倍。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是根据实际情况所制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高于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赔偿标准仍然以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请求,如果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还要考虑伤残程度、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工伤津贴计发标准表

工伤津贴计发标准表工伤津贴计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职工的津贴发放标准。
下面是工伤津贴计发标准的表格:----------------------------------------------------------------------序号工伤程度津贴发放标准(月度)津贴发放标准(月度)津贴发放标准(月度)津贴发放标准(月度)(1级)(2级)(3级)(4级)1 极轻型月平均工资×60% 月平均工资×55% 月平均工资×50%2 轻型月平均工资×75% 月平均工资×70% 月平均工资×65%3 中型月平均工资×85% 月平均工资×80% 月平均工资×75%4 重型月平均工资×95% 月平均工资×90% 月平均工资×85%5 特重型月平均工资×100% 月平均工资×95% 月平均工资×90%----------------------------------------------------------------------说明:1. 工伤程度共分为1级到4级(特重型),1级即极轻型,4级即重型,5级为特重型。
2. 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
3. 不同工伤程度的津贴发放标准逐级递减,津贴金额由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4. 按照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可得到不同工伤程度的工伤津贴金额。
5. 工伤津贴按月度发放,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发,直至工伤职工痊愈或者被确定为等级伤残。
6. 工伤津贴的发放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7. 工伤津贴发放期间,工伤职工仍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得降低或取消。
----------------------------------------------------------------------以上是工伤津贴计发标准的表格,根据工伤程度和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金额,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福利。
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地方性限额规定为准
2天
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资及护理费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12个月,经审批后延长≤12个月
<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
>社平工资300%,按300%计算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十级
7个月
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
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数
支付机构
医疗康复待遇
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辅助器具费
不超过限额标准
按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按实际住院天数
转外地就医
交通费
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
凭票据实报实销
住宿费
地方性限额规定
2天(据实报销)
路途伙食补助费
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用人单位
九级
4个月
八级
7个月
七级
10个月
六级
25个月
五级
30个月
一级-四级
不得解除
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生活大完全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表

3.职工恢复工作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级:4.5万元
八级:3.5万元
九级:2.5万元
十级1.5万元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不足5年的
不足4年的
不足3年的
不足2年的
不足1年的
全额的80%支付
全额的60%支付
全额的40%支付
全额的20%支付
全额的10%支付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9.5万元
六级:8.5万元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一览表

单位支付
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办理退休无)
5-10级且与单位解除合同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4、20、15、10、5个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3款、第25条2款、第26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
伤残津贴
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0元/天
4
前往外地就医交通费
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凭票报销
5
伤残津贴
1-4级
本人工资的90%、85%、80%、75%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2款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0级
本人工资的27、25、23、21、18、16、13、11、9、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1款、第36条1款、第37条1款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配偶
本人工资的40%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2款
其它成员
本人工资的30%
孤寡孤儿
另加10%
1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亡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3款
1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办理退休无)
5-10级且与单位解除合同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18、10、8、6、4个月
7
生活护理费
完全依赖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2款
大部分依赖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依赖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序号项目金额(元)
1 住院医疗费 XXXXX
2 伤残津贴 XXXXX
3 职业康复费 XXXXX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XXXXX
5 工亡抚恤金 XXXXX
6 丧葬费 XXXXX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XXXXX
8 原工资补助金 XXXXX
9 职业介绍费 XXXXX
10 物品补偿费 XXXXX
11 误工费 XXXXX
12 养老保险费用 XXXXX
13 医疗期间所因工作变得困难的补偿金 XXXXX
14 职业病医疗与康复费 XXXXX
15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XXXXX
16 工伤住院护理费 XXXXX
17 工伤住院交通费 XXXXX
18 工伤康复费用 XXXXX
19 工伤死亡经济补偿金 XXXXX
20 工伤死亡火化补偿金 XXXXX
合计 XXXXX
说明:
1. 本明细表所列项目为工伤保险赔偿常见项目,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金额栏填写实际赔偿金额,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3.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需要依据相关医疗费用、工作能力损失以及其他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填写。
4. 所有的项目和金额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对于不同的职业和工伤程度,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请根据相关职业病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具体查阅。
6.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应由保险公司或雇主填写,并提供给受伤职工或其家属作为申领赔偿的依据。
备注:本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为准。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河南地区)

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河南 省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为 371 省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为 3718.5元)
300元/次
工伤职工与用 人单位劳动关 系终止、期满 及解除时,可 以领取
工伤医疗补助金 (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与用 人单位劳动关 系终止、期满 及解除时,可 以领取 九级 十级 五级 六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单位支付) 八级 九级 十级 8个月(29748元) 6个月(22311元) 56个月(208236元) 46个月(171051元) 36个月(133866元) 26个月(96681元) 16个月(59496元) 6个月(22311元)
工伤保险待遇
费用项目 挂号费 住院费 医疗费 药费 住院伙食补助
支付标准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待遇 住院补助
交通、食宿费 因工伤接受治疗, 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 医疗康复费 康复治疗 职业康复费 工伤康复待遇 其它康复费 辅助器具 配置辅助器具费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伤残待遇 十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伤残津贴 四级 五级 六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护理费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猝亡或在停工留薪 丧葬补助 期内死亡的 死亡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丧葬补助金 在停工留薪期满死 亡 供应亲属抚恤金 五级 六级 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基金支付) 八级
劳动能力鉴定费
使用参数
伙食:省会25元/天,其他地市20元/ 天 市内交通:20元/天/人 长途交通:实报 食宿费:省会150元/天/人,其他地市 120元/天/人 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受到工伤的职工提供经济赔偿和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是确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参考依据,下面是一份示例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
一、工伤津贴1.全额工伤津贴:伤残程度为80%以上的,按月发放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工伤津贴。
2.50%工伤津贴:伤残程度在50%至80%之间的,按月发放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50%作为工伤津贴。
3.30%工伤津贴:伤残程度在30%至50%之间的,按月发放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作为工伤津贴。
4.20%工伤津贴:伤残程度在20%至30%之间的,按月发放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20%作为工伤津贴。
5.工伤津贴最低标准:伤残程度在1%至20%之间的,按月发放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10%作为工伤津贴,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级的,发放一次性补助金,补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80倍。
2.二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二级的,发放一次性补助金,补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50倍。
3.三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三级的,发放一次性补助金,补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倍。
三、医疗费用1.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等医疗费用,按照医疗费用发生时的实际费用进行报销。
2.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治疗费等住院费用,按照住院费用发生时的实际费用进行报销。
3.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设备费等康复费用,按照康复费用发生时的实际费用进行报销。
四、丧葬补助金1.丧葬费用:包括殡葬费、丧葬用品费、祭奠用品费等丧葬费用,按照发生时的实际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
五、伤残人生活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被保险人缴费前最近6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一次性补贴用于伤残人的日常生活开支。
工伤赔偿表格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1:医疗康复费用金额及法律
表2:伤残待遇支付金额及法律依据
表3:工亡待遇支付金额及法律依据
相关解释:
1.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35条)
2.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条)
3.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
4供养亲属抚恤金中,参见《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配偶或父母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版本)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
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 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 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 金。
特殊 情况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倍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困难的,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90%
85%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2、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80% 补足差额。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75%
50%
40%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30%
伤
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 足差额。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版本)
项目类别
工
停工留薪期
伤 医疗费用
医 康复治疗
疗
待
工资福利
基数 本人工资
标准 1—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 变
备注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可以适当延长;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待遇一览表(依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工伤待遇一览表注:1.表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伤残职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放的。
3.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表中所列的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4.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享受伤残津贴和社会保险的条件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能为其安排工作的;如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有工作,则社会保险按一般员工对待,不发伤残津贴;如工伤职工已到其他单位再就业,则不再享受该伤残津贴和社会保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申领之日起次月内支付。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长期待遇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支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支付。
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在表中所列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7.工伤职工经再次鉴定,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应当按再次鉴定结论享受相应待遇,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为原鉴定时间的次月。
工伤职工复查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复查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照复查鉴定结论享受有关待遇,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
8.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支付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工伤八级赔偿表格模板

工伤八级赔偿表格模板
工伤八级赔偿表格模板
序号工伤项目赔偿标准赔偿金额备注
1 一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60% 【金额】
2 二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50% 【金额】
3 三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40% 【金额】
4 四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 【金额】
5 五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20% 【金额】
6 六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10% 【金额】
7 七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8% 【金额】
8 八级伤残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6% 【金额】
9 治疗期医疗费按医药费实际支出【金额】
10 住院期医疗费按医药费实际支出【金额】
11 丧葬费1万元【金额】
备注:
1. 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工伤残等级确定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2.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根据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3. 以上金额仅为示范,实际赔偿金额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为准;
4. 治疗期医疗费包括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诊疗、康复、护理、医疗器械使用等费用;
5. 住院期医疗费包括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期间的诊疗、康复、护理、医疗器械使用等费用;
6. 丧葬费仅适用于因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情况,费用为固定金额1万元。
以上为工伤八级赔偿表格模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工伤残等级确定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具体赔偿金额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计算。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将工伤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付标准。
以下是具体的赔付标准:
1.一级工伤:本人工资的90% × 27个月(或本人工资的100% × 24
个月)。
2.二级工伤:本人工资的85% × 25个月(或本人工资的90% × 22
个月)。
3.三级工伤:本人工资的80% × 23个月(或本人工资的85% × 20
个月)。
4.四级工伤:本人工资的75% × 21个月(或本人工资的80% × 18
个月)。
5.五级工伤:本人工资的70% × 18个月(或本人工资的75% × 16
个月)。
6.六级工伤:本人工资的60% × 16个月(或本人工资的65% × 14
个月)。
7.七级工伤:本人工资的50% × 13个月(或本人工资的55% × 12
个月)。
8.八级工伤:本人工资的40% × 11个月(或本人工资的45% × 10
个月)。
9.九级工伤:本人工资的30% × 9个月(或本人工资的35% × 8
个月)。
10.十级工伤:本人工资的20% × 7个月(或本人工资的25% × 6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付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付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处理工伤赔偿时,应按照当地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二级赔偿表格

工伤二级赔偿表格工伤二级赔偿表格序号项目金额(元)1 误工补偿 XX(工作时间为XX天,按照每天XXXX元计算)2 医疗费 XX(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3 交通费 XX(包括住院期间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4 急需补偿 XX(根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紧急补偿)5 残疾补偿 XX(根据残疾程度和工资及就业状态,给予残疾补偿)6 安家费 XX(根据工伤人员迁居、疗养、就业等需要,给予安家费)7 工伤津贴 XX(根据伤残程度给予工伤津贴,计算标准为XXX%的月工资)8 丧葬费 XX(根据家属给予丧葬费用的实际需求,给予丧葬费)9 护理费 XX(根据工伤人员需要进行长期护理的情况,给予护理费)10 辞退补偿 XX(如果工伤人员被解雇或因工伤离职,给予特别补偿)11 精神抚慰金 XX(根据精神痛苦程度,给予精神抚慰金)12 职业技能补贴 XX(为帮助工伤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职业技能补贴)13 人身损害赔偿 XX(根据工伤人员所遭受的人身损害程度,给予人身损害赔偿)14 精神损害赔偿 XX(根据工伤人员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给予精神损害赔偿)15 其他费用 XX(根据工伤人员实际损失情况,给予其他费用补偿)备注: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数额以实际评估为准。
以上是工伤二级赔偿表格。
根据工伤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工伤人员相应的赔偿,目的是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并帮助其恢复工作能力、重新融入社会。
根据工伤人员的具体情况和赔偿要求,可根据以上表格进行详细填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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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等级及支付待遇标准
工伤等级
备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按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为赔偿基数。
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按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为赔偿基数。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助金按统筹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做为赔偿基数。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统筹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做为赔偿基数。
5、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6、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标准按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为赔偿基数。
7、2011.1.1后认定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由社保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7月
25月
23月
21月
18月
16月
13月
11月
9月
7月
伤残津贴
(按月领取)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七级至十级不享受伤残津贴
90%
85%
80%
75%
70%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助金
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
27月
24月
21月
18月
15月
12月
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50%
40%
30%
工伤死亡待遇
丧葬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配偶
其他亲属
孤寡老人或孤儿
上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根据《实施社保法若干规定》为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
40%
3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