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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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

在我参与的执法规范化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并通过实践案例分析加强了对执法原则和程序的理解。

这种培训让我认识到执法是一个具有巨大责任的职业,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法律意识,用法律的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决策。

第三段:做到公正执法,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执法规范化过程中,公正执法是基本要求。

我们要以一种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让人民群众从执法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在实际执法中,我经常与同事们开展案例讨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以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经过充分的思考和论证,并做到符合立法精神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第四段:提高服务意识,赢得群众支持。

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服务意识也是重要的一环。

我们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的疑虑和诉求。

在办案中,我们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做到耐心、细致、准确地解答问题;并且,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变化,及时改进执法服务,使之与时俱进。

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执法工作方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段:建立科学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的落实。

执法规范化的落实需要建立一系列科学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可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运行,杜绝执法失范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评价和考核体系,确保执法人员始终按照规范执法;其次,还需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如民众投诉渠道,媒体监督等,使执法工作在透明和公开的环境下运行。

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总结:通过参与执法规范化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并且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加强法律意识、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以及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都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关键步骤。

法治中国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中国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中国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金朝晖来源:《小康》2015年第02期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这是首次以法制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为在新形势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让老百姓看到法治中国大有希望。

“猎狐行动”涉嫌逃犯被抓获公安部去年12月4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4”大决战视频会,对外通报了法治中国进程的最新战果。

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大力侦查莆田籍在外投资企业100多家,上千人员被非法集资诈骗12亿元一案。

历时二年,涉嫌诈骗的嫌疑犯在逃国外,最终,在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下,外逃2名嫌疑犯被抓获,该案还在继续侦查阶段。

此次涉嫌诈骗的黄璋宝、柳朝贵外逃国外的二人被抓获,是中央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的成果之一。

此案因涉及资金巨大,诈骗金额12亿,牵涉企业100多家,受害人达1000多人,2013年四名受害人因债务问题自杀,其中蒋元春、陈俊美、黄福来等受害者被骗金额巨大,引起多家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面临破产,加上巨额债务问题,导致生活面临困境。

此案已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1000多名受害人在焦虑中频频上访中央各级职能信访部门。

公安部下一步将加快对嫌疑犯的资金去向等犯罪事实的进一步调查,给受害群众一个交待。

记者通过有关方面了解到,公安部已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28名。

其中,在已抓获的428人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41人,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人。

共有231名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占全部缉捕数的5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敦促自首通告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有173人。

“法治中国”精神;广大群众受鼓舞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技引领方法创新、强化国际警务合作,打信息战、合成战、法律战;重点地区重点推进,适时展开集中缉捕,相继抓获多名外逃多年、加入他国国籍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并实现了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追逃工作的新突破。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王达来源:《中华魂》2019年第11期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队伍寄予的殷切期望,这是一个很高的目标,也是必须达到的目标,那么,司法工作者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一、从观念上要真正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人是有思想的,思想是支配行动的。

事情要做成,观念须先行。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司法工作者必须转变旧的观念,从见案不见人,见人不见思想中走出来,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梳理办案思路,统一认识、提高认识。

习近平同志指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

”新时代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个转变就是告别曲解以经济为中心形成的“一切向钱看”,使为人民服务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政府治理创新的根本遵循。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这个深层次问题,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意识的缺失,就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淡化。

司法工作者“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不行,必须“全心全意”“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

这是因为,就法官法院而言,每年都要裁判几十个几百乃至几千个案件,一年中偶尔有不公正的错判,只是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几千分之一而已,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

执法规范化教育心得体会(3篇)

执法规范化教育心得体会(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执法规范化教育成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保障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通过参加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我对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执法规范化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

只有对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以下是我在法律素养方面的一些体会:1. 系统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培训,我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2. 增强法治观念。

在执法过程中,我始终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提高法律运用能力。

在培训中,我学习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执法规范化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执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以下是我在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方面的一些体会:1. 强化责任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认真负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

2. 严守纪律规矩。

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3.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困难和压力,我始终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三、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群众执法规范化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执法工作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优化服务群众。

以下是我在执法水平和优化服务群众方面的一些体会:1. 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培训,我学习了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

2. 优化服务群众。

在执法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心群众利益,努力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3. 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防⽌冤假错案的意见⽂号:司法通[2014]10号颁布⽇期:2014-02-13执⾏⽇期:2014-02-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防⽌冤假错案,努⼒让⼈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司法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制环节⼯作的通知》 (司群组发[2013]7号) 的统⼀部署,现就健全完善统⼀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可靠性和社会公信⼒,进⼀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在促进公正司法、防⽌冤假错案中的作⽤提出以下意见。

⼀、充分认识司法鉴定对于防⽌冤假错案的重要意义1.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活动顺利进⾏的重要保障;司法鉴定作为科学技术⼿段,在司法证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这对于司法审判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防⽌冤假错案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司法⾏政机关和⼴⼤司法鉴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鉴定⼯作的重要意义,以⾼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各项⼯作。

⼆、健全完善统⼀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2.健全完善管理与使⽤相衔接的运⾏机制。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作会议提出的“完善统⼀、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作要求,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司法鉴定管理⼯作会议的⼯作部署,围绕建⽴完善科学合理、统⼀规范、运⾏⾼效、监督有⼒的司法鉴定统⼀管理体制的⼯作⽬标,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形成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相衔接的运⾏机制。

及时将司法审判急需的环境污染损害、司法会计等鉴定事项纳⼊统⼀登记管理范围,进⼀步完善名册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名册管理⼯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推进⾏业协会建设。

要积极推进省级司法鉴定⾏业协会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业协会全覆盖。

完善⾏业协会的⾃⾝建设和⼯作规范,充分发挥协会开展⾏业⾃律、⾏业管理、⾏业指导的积极作⽤。

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者:慕平来源:《前线》2014年第11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公正司法的重大意义,就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理解公正司法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也对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保障作用。

首先,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

社会公平正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经济领域的公平包括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合理等;社会领域的公平包括就业平等、教育平等、社会保障平等;民主政治领域的公平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平等、公民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等。

司法公正是民主政治领域的公平,主要体现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没有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是不完整的。

其次,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亚里士多德曾经把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两种形态。

分配正义主要解决的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问题。

矫正正义则是指当分配正义的规则被违反后,对被侵害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弥补的恢复性正义。

司法所承担的就是实现矫正正义的职能。

司法审判在权力行使上具有独立性,在纠纷解决上具有终局性,在法律实施上具有强制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司法对于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再次,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引领作用。

司法不仅能够在个案中实现矫正正义,而且能够通过案件的处理,发挥价值评判、强制规范、教育引导等功能,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司法公开,裁判结果传播得更加迅速广泛,这使司法裁判蕴含的价值观更容易广为人知,更有利于引导和影响公民的行为方式,从而对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引领作用。

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正执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正执法意味着法律的平等适用和公正执行,它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公正执法如何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并分析一些与公正执法相关的问题。

一、公正执法的重要性1. 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公正执法确保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在公正执法的框架下,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对待,无论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如何,都不能影响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裁决。

这种公正性能够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社会公平与正义。

2.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公正执法不仅能够保护人民的权益,还能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当法律公正地适用和执行,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任度会得到提高,秩序得以维护。

公正执法能够遏制犯罪行为,打击不法分子,为社会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只有当社会秩序稳定时,人们才能够在和平与安宁中生活,享受公共资源和福利。

二、公正执法的挑战与问题1. 法律的普及和透明度公正执法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法律的普及和透明度问题。

对于普通人而言,法律的知识和理解相对有限,他们很难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对待。

此外,一些法律条文可能存在漏洞或解释不明确的问题,造成了执行过程中的困惑和争议。

因此,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一环。

2. 司法程序的效率和廉洁公正执法要求司法程序的效率和廉洁。

司法程序的效率意味着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不会拖延过久。

然而,在一些地区和案件中,司法程序的速度相对较慢,这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

此外,司法程序的廉洁也是公正执法的基础,防止腐败行为干扰司法公正。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机关的效率和廉洁度。

三、促进公正执法的途径1. 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为了增加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我们应该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功能主义行政执法的内在逻辑与风险控制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功能主义行政执法的内在逻辑与风险控制

[基金项目]中共安徽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21年重点课题(项目号:QS202151)[收稿日期]2021-12-16[作者简介]刘翀(1977—),男,安徽芜湖人,中共芜湖市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总第134期)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功能主义行政执法的内在逻辑与风险控制刘翀(中共芜湖市委党校,安徽芜湖241000)[摘要]功能主义行政执法适应现代规制国家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导控任务的需要,将功能性论据通过目的或结果等通道引入到个案之中,以工具化的法律贯彻特定的政策、目标或落实国家的价值偏好。

功能主义执法逻辑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极易被推到极端,使权利的门槛被踏平,法律规范的防火墙功能丧失,因而其负面影响必须得到控制。

为此,需要以权利思维去校正系统功能迫令的过度驱使,以权衡方法进行竞争性利益的审慎衡量,以充分的论证来证立可归责的后果。

[关键词]功能主义;权利;权衡;后果[中图分类号]D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566(2022)02-0105-05一、引言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

行政执法决定面广量多,与普通群众关系最为直接紧密,因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决定中的公平正义极其重要。

现代的行政执法都是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普遍受到法律功能主义的影响甚至支配。

法律功能主义的出现是为了回应现代规制国家所承担的多样且复杂的导控任务的需要,它要求对法律作工具化的处理,使之能在相当大程度上服务各种政策性要求。

与法律功能主义范式相因应的功能主义行政执法进路有合理性,但功能主义的执法对目的、目标、政策、后果、立场等的强调,很容易将法律彻底工具化,从而导致权利被虚化,规范被悬置,法治价值被消解等问题的产生。

从执法实践来看,功能主义的执法在实践中制造了一些颇有争议的案例,其中部分案件执法结果的社会可接受程度较低,有些还引起了不小的网络舆情风波。

法治建设感悟心得体会(3篇)

法治建设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现将我的感悟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贵贱、男女老少,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法治建设使得社会公平正义有了坚实的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正义的实现,如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等,这些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二、法治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法治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

一个国家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法治能够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化解,如劳动合同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这些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

三、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素。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如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这些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

四、法治建设是提升公民素质的途径法治建设是提升公民素质的途径。

法治建设要求全体公民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法治建设使得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五、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治建设使得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民生问题的解决,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这些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关怀。

学习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感悟五篇

学习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感悟五篇

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鲍卫忠同志是人民的好法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始终心系人民,关爱人民,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

认真贯彻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他把生命奉献给了法治事业。

他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忠于社会主义信仰,敢于担当,服务大局。

切实履行党员的职责,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他有高尚的品德与崇高的理想,在追求的理想的道路上毫不懈怠。

他对人民群众有真挚感情,始终为人民的利益奔波忙碌,常常加班到深夜。

致力于将裁判文书真正落到实处,把法理与情理紧密结合在一起。

在执法工作中面对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执法更有温度。

他心系百姓,想群众所想,热切回应群众期盼,耐心细致解决问题。

一心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组织调解,化解纠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他扎根于司法最前沿,不畏风雨,不惧困难,跋山涉水,一次次到访群众家中,为群众排忧,也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

锲而不舍,攻坚克难,为群众护航,展现司法为民的担当,为守护社会的安定与祥和贡献力量。

他善于思考,采用创新式思维灵活解决执行难题,综合式治理执行难。

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

文明执法,慎用强制。

用最接地气的方式为群众打开心结,解决矛盾。

他畅通思路,尽己所能切实帮助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合法增收,劝说被执行人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助力执行工作走好最后一公里。

他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忘我工作,从审判到执行岗位,他刻苦钻研,锤炼业务能力,努力奋斗。

认真记录工作细节,科学布局工作安排,总结工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热爱工作,乐于工作,善于工作。

扎根司法一线,辛勤耕耘。

身体力行,在岗位上为法律事业发光发热。

公正司法,光明磊落,他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官本色。

坚守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涵养浩然正气,是优秀法官的代表。

他严于律己,待人真诚,用心为民办事。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没有“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将公正司法作为毕生追求,关键时刻敢于亮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安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目标和使命,而司法公正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保障。

在司法案件中,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举措。

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

司法公正需要依法行事,坚决贯彻法律和法规的精神和要求。

我们要严格执行各种法律和规章,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审判和裁决。

司法机关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和纪律建设,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我们要加大司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

司法公正不仅需要依法行事,还需要公开透明。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信息,让大家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增加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性。

同时,我们要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和廉洁。

此外,我们要加强司法教育和人权意识的普及。

司法公正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我们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司法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我们要加强对人权意识的宣传和普及,让人民群众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司法公正离不开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

我们要建立起一个严格的司法监督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同时,我们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工作,保障司法工作的公正和权威。

总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只有不断努力,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教育和监督相结合的司法体系,才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得到公平正义的满足。

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的实践。

首先,要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法律的公平公正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只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确保司法公正。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作者:赵宝生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4期赵宝生2012年以来,辛集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服务中心和大局,为辛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5年来,辛集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备类案件24344件,审执结23234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切实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责辛集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始终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重点,先后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灭霸扫痞”“利剑斩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活动。

5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376件,判处罪犯1824人,依法打击和震慑了犯罪,有力促进了平安辛集建设,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推行“先民后刑”的办案模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这90%以上,5年来赔偿到位4000余万元,大大降低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修复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有效缓解和弱化了社会矛盾。

继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创新审判机制,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2013年被授予“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辛集市综治工作基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示范法院。

率先于2015年5月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理模式,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环保庭成立以来,共审结环保类案件45件,判处罪犯64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
正义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加强法官和法律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官和法律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案件处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2.加强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建立健全的司法程序,包括案件登记、调查取证、庭审
等环节,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3.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透明化: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能够全程参与和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并及时纠正和排除不正当的干预。

4.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加强司法公正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司法公正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
法律意识,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能够在司法案件中积极维权。

通过以上的努力,可以逐步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使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
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政法英模感悟心得体会(3篇)

政法英模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在我国,政法英模是司法战线上的杰出代表,他们以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谨的工作作风、公正的司法精神,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有幸与政法英模共事,深受他们事迹的感染和启发,以下是我对政法英模感悟的心得体会。

一、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法英模们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

我们要学习政法英模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信仰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严谨的工作作风,追求公正司法政法英模们严谨的工作作风,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他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生命线。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们要学习政法英模的严谨作风,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政法英模们面对困难和压力,勇于担当,敢于碰硬。

他们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始终坚守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第一线。

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面前,他们挺身而出,果断处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们要学习政法英模的担当精神,面对困难和压力,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承担责任,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政法英模们廉洁自律,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他们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维护政法队伍的形象。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们要学习政法英模的廉洁自律精神,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清正廉洁,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论理解与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论理解与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特别观察第39卷(总第206期)论理解与践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几个问题ʏ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ꎬ北京100745)㊀㊀ʌ摘要ɔ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明确要求ꎬ这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ꎬ体现了政法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和与时俱进ꎬ现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的工作目标ꎮ这项要求彰显了公平正义最大的平等性和普遍性ꎬ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和公正性ꎬ司法裁判公不公ꎬ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ꎮ司法人员的公平正义观念ꎬ要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相契合ꎬ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案件处理的期待相契合ꎮ司法人员只有坚持 司法为民㊁公正司法 的工作主线ꎬ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背景㊁丰富内涵㊁实施途径ꎬ并且勇于担当㊁积极践行ꎬ才能保证严格公正司法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ꎮ㊀㊀ʌ关键词ɔ人民群众㊀人民性㊀司法案件㊀公平正义收稿日期:2019-12-11作者简介:胡云腾ꎬ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ꎬ教授ꎬ主要研究刑事法学㊁司法制度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政法工作发表重要讲话ꎬ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ꎮ2012年12月4日ꎬ习近平总书记参加 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 ꎬ当时距他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仅20天ꎮ他在会上发表的讲话中ꎬ第一次提出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明确要求ꎮ在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㊁2013年2月2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㊁2014年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等多个场合ꎬ习近平总书记都反复强调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ꎮ之后ꎬ这项要求被相继写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九大报告ꎬ同时删去了 都能 二字ꎬ定型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经典表述ꎮ现在ꎬ这项要求已经成为我国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ꎬ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众多耳熟能详的 金句 之一ꎮ就执法办案工作而言ꎬ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下简称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ꎬ就是要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ꎬ努力不出现一个冤假错案ꎬ这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ꎮ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指出:我们 要懂得 100-1=0 的道理ꎮ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ꎬ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ꎮ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ꎬ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ꎮ [1]这一重要论述明确指出了冤假错案对司法形象和当事人的严重危害ꎬ要求刑事执法办案要力争做到零差错ꎬ可以说从另一个侧面诠释了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要求ꎮ本文结合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ꎬ谈谈司法人员如何通过正确理解和践行这项要求ꎬ保证公正司法ꎬ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问题ꎮ一㊁深刻理解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㊀㊀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是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目标的科学总结和政法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ꎮ新中国成立70年来ꎬ政法工作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ꎬ同时也是波澜壮阔的历程ꎬ政法工作目标和理念也随之不断发展变化ꎮ其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ꎬ虽然一度跌宕起伏ꎬ但是始终初衷不改ꎮ发展到今天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获得感ꎬ具有前所未有的普遍性和平等性ꎮ回顾历史ꎬ1956年之前ꎬ我国政法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镇压和肃清反革命分子和其他敌对分子(简称镇反和肃反)ꎮ当时的政法工作ꎬ基本上是把全体公民分为两类ꎬ一类是极少数的敌对分子和坏分子ꎬ另一类是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ꎮ对敌对分子和坏分子ꎬ采取的主要是镇压㊁严惩和专政的手段ꎬ不会考虑让他们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在1957年 反右派 ㊁1959年 反右倾 和1964年 四清 运动之后ꎬ虽然改变了把公民分为革命和反革命的思维ꎬ但在政法工作中ꎬ仍把全体公民分为好人和坏人ꎬ把违法犯罪行为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ꎮ好人即使犯了罪也可以按照人民内部矛盾处理ꎮ而对坏人ꎬ即使没有犯罪ꎬ也要对他们实行专政并动辄限制㊁剥夺其言论㊁行动自由ꎬ也不存在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ꎬ把各级政权机关变成革命委员会ꎬ把广大干部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ꎬ把广大知识分子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和臭老九ꎬ把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子女打成 黑五类 ꎬ连政法机关也被砸烂或者撤消ꎬ更加极端地把公民分成两个阵营ꎮ 革命群众 可以实施打砸抢乃至各种违法行为ꎬ而对被作为革命对象的群体ꎬ则予以迫害打击ꎬ不存在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所以ꎬ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近30年时间ꎬ人们感受到的公平正义ꎬ既不是普遍的ꎬ也不是平等的ꎬ在冤错案件中甚至是颠倒的ꎮ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后ꎬ以1979年第一部刑法㊁刑事诉讼法颁布为标志ꎬ取消了把公民分为好人与坏人㊁把犯罪分为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二元思维ꎬ不论一个人是什么成分㊁什么身份ꎬ只有当其行为构成犯罪才会受到处罚ꎬ不犯罪就不会受到处罚ꎬ在犯罪以后对之处罚时ꎬ也适用统一的诉讼程序ꎬ从而首次实现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全体公民的平等适用ꎬ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提供了立法依据ꎮ当然ꎬ由于历史和认识等局限ꎬ1979年刑法在体现公平正义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ꎬ比如ꎬ刑法分则还把犯罪分为反革命罪和普通犯罪ꎬ对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的保护实行区别对待ꎬ在刑法总则以及刑事诉讼法中还存在将公民分为人民和敌人等二元思维痕迹ꎮ后来ꎬ刑事立法中存在的不平等问题ꎬ在处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 严打 斗争中ꎬ对一些犯罪的追究出现了定罪过严㊁量刑过重或程序过简等有悖公平正义的做法ꎬ甚至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ꎬ影响了人们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ꎬ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出ꎬ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把公民分为大多数和极少数㊁绝大多数与一小撮㊁最广大人民和极少数人等的分类ꎮ在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中普遍使用了 中国人民 任何人 所有人 的提法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ꎬ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提出来的ꎬ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脱贫攻坚路上谁也不能少㊁谁也不能拉下 的要求高度一致㊁相辅相成㊁相得益彰ꎮ二㊁深刻理解㊁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体现的人民性要求㊀㊀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引述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的一段名言: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ꎬ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ꎬ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ꎬ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2]ꎮ这段名言对于我国践行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要求ꎬ也很有启发价值ꎮ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要求ꎬ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把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铭刻在机关的墙壁上或者展示在信息屏幕上ꎬ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予以践行ꎮ需要指出的是ꎬ要让这个要求走入干警的内心世界ꎬ还需要作出艰苦的努力ꎮ比如ꎬ每个干警都知道这个要求ꎬ有的人努力践行ꎬ白加黑五加二ꎬ甚至累倒㊁牺牲在工作岗位上ꎬ作出了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ꎻ有的人则视而不见㊁无动于衷ꎬ一如既往地混日子ꎻ还有少数干警ꎬ对着这项要求干着贪赃枉法的勾当ꎮ因此ꎬ只有将这项要求从挂在墙上到刻在干警的 心坎上 ꎬ并化作实际行动ꎬ才是临门一脚的真功夫ꎮ必须把践行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ꎬ与践行 不忘初心㊁牢记使命 的宗旨结合起来ꎬ通过加强党性锤炼ꎬ提升政治觉悟ꎬ提高司法能力水平ꎬ着力在司法实践中深化认识ꎬ勇于践行ꎮ人民性是政法机关的本质属性ꎬ 以人民为中心 是政法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ꎮ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项要求最鲜明的特点ꎬ就是突出了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ꎮ各级人民法院把这句话铭刻在法院的大厅里ꎬ就是把 人民群众 请进了人民法院ꎻ此前ꎬ 人民 二字只是写入牌匾挂在门外ꎬ现在请进法院像明镜一样高悬ꎬ意义十分重大ꎮ回溯历史ꎬ便可发现我国传统司法就很重视文化标识建设ꎬ其显著的标志便是:官府衙门通常要挂两块牌匾ꎬ一块是在审判台的上方ꎬ高挂 明镜高悬 ꎬ目的是让老百姓相信官吏秉公执法㊁公正办案㊁伸张正义ꎬ而在司法官员的视野可及之处高挂的则是 天理国法人情 ꎬ旨在提醒司法官员判案时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ꎬ不得伤天害理㊁渎职枉法㊁背离民情ꎮ新时代的司法是人民司法ꎬ人民法院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ꎬ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和人民法院的政治文化建设标识ꎬ是中华法院文化建设在新时代的创新ꎬ突出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ꎮ司法的人民性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机关就是人民群众自己创设的司法机关ꎬ绝不是忽视群众诉求高高在上的衙门ꎬ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机关与旧社会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ꎮ二是司法机关行使的公权力来自于人民ꎬ属于人民ꎬ不是属于哪个阶层㊁哪个派别或者哪个部门ꎬ公权力的本质是人民主权ꎮ三是司法人员来自于人民ꎬ由代表人民的党组织挑选㊁由人民选出的代议制机关选择和任命ꎬ不像域外的司法官员那样ꎬ由法律精英团体推选或者由政客挑选㊁任命ꎮ四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ꎬ人民群众需要什么ꎬ司法机关就提供什么ꎬ以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而马首是瞻ꎮ五是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ꎬ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ꎬ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ꎮ六是司法机关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ꎬ也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工作部门ꎬ司法机关的工作ꎬ既是专门性很强的法治工作ꎬ也是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ꎮ七是司法人员要树立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最根本职责的理念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职责使命ꎬ敢于同一切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ꎬ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ꎮ八是坚持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是最高的法律价值的理念ꎬ在众说纷纭和形形色色的公平正义观中ꎬ任何群体和个人的公平正义观都不能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之上ꎮ九是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ꎬ认真听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ꎬ坚持案件办的公不公㊁好不好ꎬ由人民群众来评判㊁说了算ꎬ决不能自我感觉良好ꎬ背离群众搞 王婆卖瓜㊁自卖自夸 ꎮ十是对人民群众要怀有深厚的感情和赤诚的情怀ꎬ把人民群众当亲人ꎬ与人民群众心连心ꎬ对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要及时予以满足ꎬ对人民群众的忧愁和焦虑要感同身受ꎬ自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ꎬ自觉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ꎮ三㊁深刻理解㊁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体现的公正性要求㊀㊀从五千年中国法制文明史看ꎬ中华民族是极为崇尚公平正义的民族ꎬ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把公平正义视为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理念ꎬ把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作为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ꎮ传统中国只用 天 来比喻两种人ꎬ一种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ꎬ称之为 天子 ꎻ一种人是公正不阿的司法官吏ꎬ称之为 青天 ꎮ前者是先人对权力的敬畏ꎬ后者是先人对公平正义的崇拜ꎬ可能也有对冤假错案的恐惧ꎮ我们还能看到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ꎬ无数先贤为追求公平正义而前仆后继㊁慷慨就义㊁舍生取义ꎬ浩如烟海的典籍中义薄云天的案例不绝于书ꎮ即使是平民百姓ꎬ往往也把公平正义看的比生命㊁财产㊁爱情㊁婚姻和家庭等更为重要ꎬ为此可以义无反顾地舍去ꎮ宋朝官吏包龙图冒着丢掉性命的危险坚持公正办案㊁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故事千古传诵ꎬ清末四大冤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杨乃武的姐姐滚着钉板为弟弟喊冤告状的情节ꎬ其舍生取义的壮举至今仍让人动容ꎮ近年来ꎬ一些蒙冤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上访申诉ꎬ很多人都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ꎬ很多当事人的悲惨故事令人唏嘘ꎮ我们一定要看到ꎬ在人民群众看来ꎬ追求公平正义比什么都重要ꎬ比什么都值得ꎮ在域外ꎬ法官在社会上同样受到普遍尊重ꎬ如我国的邻居日本ꎬ只有两种人是不能非议和侮辱的ꎬ一是天皇ꎬ二是法官ꎮ之所以如此ꎬ因为人们尊重的并不是法官这个职业ꎬ而是法官所坚守的社会公平正义ꎮ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十分重视的价值追求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ꎬ就始终把消除人间不公正和不平等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ꎬ千千万万的中国共产党人抛头颅㊁洒热血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ꎬ就是为了消灭充满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及各种不公正现象的社会制度ꎬ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㊁洋溢着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ꎮ司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ꎬ一定要体察到人民群众和中华传统法文化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和执着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司法不公对人民群众的至深伤害ꎮ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平正义的重要阐述ꎬ他指出: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㊁保护人民权益㊁伸张正义ꎮ [3]进入新时代ꎬ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公平正义的鲜明特点和优越性:第一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ꎬ不是实体和程序相脱节的公平正义ꎮ关于新时代司法公平正义的标准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经作了精准论述: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ꎬ以法律为准绳ꎬ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ꎬ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ꎬ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ꎮ 因此ꎬ我们既要反对重实体轻程序的惯常思维ꎬ严密防范过去不重视程序公正而导致冤假错案的悲剧重演ꎬ也要防止落入西方国家现代司法制度的窠臼 过于追求司法的程序繁琐而牺牲司法的实体正义ꎬ决不把司法活动变成偏离实体正义的程序争斗甚至程序游戏ꎮ第二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公平与正义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ꎬ不是公平与正义相互割裂的公平正义ꎮ就司法活动而言ꎬ公平与正义既是高度契合的ꎬ也是有一定区别的ꎮ公平更强调显性的规则平等ꎬ而正义更强调隐性的价值平等ꎻ公平具有基础性ꎬ正义具有终局性ꎻ公平具有统一性ꎬ而正义具有丰富性ꎮ比如ꎬ在刑事诉讼中ꎬ每个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ꎬ必须予以公平或者平等对待ꎬ但就每个被告人而言ꎬ其诉讼能力是不同的ꎬ且由于其经济条件不同ꎬ有的有能力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ꎬ有的则无能为力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ꎮ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复杂案件和共同犯罪案件中ꎬ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就可能遭受不利的处罚后果ꎮ所以ꎬ为了矫正基于公平原则带来的不公正ꎬ法律规定对共同犯罪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ꎬ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等重刑的被告人ꎬ政法机关要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ꎮ通过在坚持公平原则的前提下ꎬ对不能适应这一规则的人进行必要的帮助或救济ꎬ从而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ꎮ因此ꎬ在诉讼活动中ꎬ既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ꎬ防止厚此薄彼㊁差别对待ꎬ又要根据实现正义的需要ꎬ对于诉讼能力弱无法利用自身能力来争取合法权益的当事人ꎬ依法予以必要的扶持ꎬ从而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ꎮ如第二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ꎬ原告上海欧宝公司诉辽宁特莱维公司欠款8600万元ꎮ在审理过程中ꎬ第三人谢某要求参加诉讼ꎬ并举报称这是原告㊁被告合谋制造的一起虚假借款案ꎬ目的是逃避其与特莱维公司一个合作项目的分红ꎬ要求判决这起诉讼是虚假诉讼ꎮ但是ꎬ谢某无法举证证明这是一起虚假诉讼ꎬ在本案一审和二审中都因此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ꎮ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本案以后ꎬ发现确有虚假诉讼嫌疑ꎬ便没有简单地按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ꎬ而是主动进行调查取证ꎬ并要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调查ꎮ最后发现本案的原告和被告都是由一对夫妻是出资成立ꎬ也就是 夫妻店 ꎮ他们通过多个关联公司相互转款ꎬ虚构了辽宁特莱维公司欠上海欧宝公司8600万元的债务ꎬ然后把特莱维公司与第三人谢某合作建设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查封保全ꎬ企图坑害第三人谢某和施工方ꎬ导致大量民工没有拿到工钱ꎮ查清这个事实以后ꎬ合议庭敢于担当以虚假诉讼判原告㊁被告败诉并罚款100万元ꎬ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起虚假诉讼案件ꎬ社会影响强烈ꎬ被评为2016年推动法治中国进程十大案例之一ꎬ对于打击一度猖獗的虚假诉讼现象ꎬ发挥了重要作用ꎮ又如民事诉讼的三大基本原则即 不告不理原则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居中裁判原则 ꎬ都是公平原则ꎬ固然要公平适用ꎮ但如果简单㊁机械地适用ꎬ有的当事人可能就无法获得司法正义ꎬ所以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并根据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来适用ꎮ比如ꎬ对于有的案件受害人因故不能告诉或不敢告诉的ꎬ就需要通过检察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帮助其告诉ꎻ对于有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受条件所限不能举证的ꎬ政法机关就要按照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主动依职权调查ꎻ对于因故没有能力在诉讼活动中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ꎬ政法干警要主动予以释明或提供帮助ꎮ再如ꎬ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对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另一方当事人设置的诉讼陷阱不能辨识ꎬ因而可能导致该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丧失合法权益且影响司法公正的ꎬ法官对此就不能听之任之ꎬ而要进行必要的释明ꎬ避免司法成为一方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ꎻ还有ꎬ政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ꎬ要依法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ꎬ以增强其平等诉讼的能力ꎬ不得以公平为名ꎬ听任一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技巧获取非法利益ꎬ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ꎬ伤害社会公平正义ꎮ第三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ꎮ刑事法律中的保护人民ꎬ重在强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ꎬ虽然保护人民中包括了保护人权的内容ꎬ但并不是重点ꎮ而刑事法律中的保障人权ꎬ重在强调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ꎮ人民和人权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ꎬ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ꎬ但因为各有侧重ꎬ且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也有所区别ꎬ所以需要在诉讼中通盘考虑㊁统筹实现ꎮ新中国成立后到2012年之前ꎬ我国刑事法律中只有打击犯罪㊁保护人民的规定ꎬ没有保障人权的规定ꎬ以致政法机关和执法司法人员对人权保障重视不够ꎬ在司法实践中忽视人权保障甚至侵犯人权ꎬ有的还酿成冤假错案ꎮ现在ꎬ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ꎬ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处于并重位置ꎬ这是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ꎮ在司法实践中ꎬ既要防止只强调保护人民而忽视保障人权ꎬ也要防止片面强调保障人权而疏于保护人民ꎬ必须正确理解二者的辩证关系ꎬ把握好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的界限和尺度ꎮ处理任何案件ꎬ都要统筹兼顾ꎮ不得以保护广大人民利益之名ꎬ行侵犯㊁牺牲当事人人权之实ꎬ不择手段地去打击犯罪㊁惩治违法ꎻ也不得以尊重㊁保障少数人人权之名ꎬ对肆无忌惮地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予以放纵ꎬ像许多域外国家和地区经常出现的那样ꎬ追究违法犯罪行为的程序非常繁琐㊁非常缓慢ꎬ费用非常高昂ꎬ败诉的风险很大ꎮ出现了犯罪容易定罪难㊁逃避处罚容易但受到处罚难等奇葩现象ꎮ第四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保护被害人权利和保护被告人权利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ꎮ被害人是违法犯罪行为后果的直接承受者ꎬ多数属于法律冲突中的弱者ꎬ所以ꎬ司法审判应当坚持实体权利保护优先原则ꎬ要对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实体权利予以优先保护或者重点保护ꎬ防止出现只重视惩罚犯罪分子而忽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偏差ꎬ要重视如何弥补被害人受到的损失ꎬ尽量让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ꎬ抚慰被害人因犯罪而受到的精神损害ꎬ防止因对被告人处罚不到位㊁赔偿不到位而给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ꎬ充分体现国家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尊重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严肃惩治ꎬ从而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ꎬ预防或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ꎮ另外ꎬ政法机关在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时ꎬ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ꎬ不得类推定罪出入人罪ꎻ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ꎬ不得违法严打或过度报复ꎻ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ꎬ证据有疑问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ꎻ要坚持程序保护优先原则ꎬ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ꎬ恪守存疑有利于被告即疑罪从无原则ꎬ体现诉讼程序的正当和公正ꎬ从而在另一个侧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ꎮ第五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统筹实现案件当事人获得感和社会公众获得感的公平正义ꎮ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ꎬ包括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两个方面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ꎬ这两个感受是统一的ꎬ只要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ꎬ社会公众也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比如ꎬ山东聊城 于欢案 的二审过程和判决结果ꎬ当事人双方都感受了到公平正义ꎬ社会各界也普遍认为二审裁判实现了公平正义ꎮ如果案件当事人感受不到公平正义ꎬ社会公众往往也会纷纷吐槽ꎮ比如ꎬ 于欢案 一审裁判结果被媒体披露后ꎬ社会公众几乎一边倒地对于欢表示同情ꎬ认为一审处理不当ꎮ但是ꎬ在有些情况下ꎬ当事人的感受和社会公众的感受会出现某种疏离乃至背离的情形ꎬ当事人感受和认同的公平正义并非是社会公众认同的公平正义ꎬ比如ꎬ在一些民族地区ꎬ杀人㊁伤害案件盛行 赔命价 和赔血价 的风俗①ꎬ有些农村地区还存在刑事案件私了的做法ꎬ也有极少数政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存在违法调解或被告人花钱买刑的现象等ꎮ也许ꎬ在案件当事人或相关方看来ꎬ他们之间的谅解是自愿的㊁公平合理的ꎬ但在公众看来ꎬ则是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ꎮ必须坚决防止双① 赔命价 是指在发生杀人案件后ꎬ受害人家属向侵害人或其家属索要一定数量的财物或是金钱的赔偿ꎻ侵害人或其家属则以给付相应的财物或金钱ꎬ并就此达成双方的和解ꎮ这种做法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较为普遍ꎬ是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解决杀人㊁伤害纠纷事件的习俗㊁习惯方法ꎮ与 赔命价 性质相当的做法还有 赔血价 ꎮ 赔命价 赔血价 的习俗在我国历史上早已存在ꎬ不过ꎬ 赔命价 习惯法表现最为突出㊁影响最为广泛的是藏族习惯法中的 赔命价 ꎮ据有关考证ꎬ藏族 赔命价 习惯法源于松赞干布时期的«法律二十条»ꎮ参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5%94%E5%。

法官生涯感悟心得体会(3篇)

法官生涯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时光荏苒,转眼间我从事法官职业已经十年有余。

在这十年间,我经历了无数的诉讼案件,见证了社会的变迁,也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回首这段法官生涯,我感慨万分,现将我的感悟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深知,公正司法是法官的天职。

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秉持公正司法的原则,力求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以下是我对公正司法的一些感悟:1. 严谨细致,确保案件质量。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严谨细致,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认真研究,确保案件质量。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注重查阅法律法规,充分了解案情,力求做到心中有数。

2. 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进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 依法独立审判,不受外界干扰。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法独立审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我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二、提升自身素质,做一名优秀的法官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守护者。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

以下是我对提升自身素质的一些感悟:1. 不断学习,提高法律素养。

法律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基础。

我深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在日常工作中,我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

法官要具备坚定的原则,严于律己,做到清正廉洁。

我始终坚持原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3. 良好的沟通能力,促进和谐司法。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与当事人、律师、律师助理等各方进行沟通。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助于促进和谐司法。

我注重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努力做到与各方和谐相处。

三、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官审理案件,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官办案心得体会感悟(3篇)

法官办案心得体会感悟(3篇)

第1篇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自从担任法官以来,我经历了许多案件,见证了法律的力量,也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官的艰辛与喜悦。

以下是我对法官办案的一些心得体会和感悟。

一、坚守法律信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坚守法律信仰,这是我们的立身之本。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具。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一件案件,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1. 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在审理案件时,我们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2.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对于弱势群体,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确保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积极发挥法官能动性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积极探索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同时,要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二、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办案能力法官是法律尊严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

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办案能力,以更好地履行法官职责。

1.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律动态,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审理案件时做到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 提高业务能力法官办案需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包括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撰写等。

我们要通过参加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官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做到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案件。

三、关注民生,传递法治正能量法官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我们要关注民生,传递法治正能量。

2022年5月8日重庆北碚区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综合卷)

2022年5月8日重庆北碚区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综合卷)

2022年5月8日重庆北碚区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综合卷)第一题:论述题(30分)论述行政工作中如何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

不少于500字。

30分。

[深度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政治理论的理解能力,随着今年重大会议的到来,很多政治理论题即将会被考查,为此广大考生一方面要紧跟时政热点,另一方面要扎实理论功底,尤其是政治理论功底。

具体到本题来说,要求考生论述行政工作中如何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要充分理解何谓全过程人民民主,然后要从制度、管理、监管、运行等方面进行系统论述。

从根本上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根本上讲是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参考答案](533字)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的重要特征。

它要求必须坚持,坚持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就是在行政决策前,要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群众听证等形式,保证广泛的人民参与,倾听意见并集中民智,要完善人民参与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行政决策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是提升民主管理水平。

就是在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的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让人民作为政治主体积极参加国家事务和企事业的管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

尤其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当好行政决策的宣传者、工作部署的推动者、社会矛盾的调解者。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效能。

就是要行政决策、行政实施的前中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发挥人民群众对行政工作、行政人员的监督作用。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督促行政干部属责尽责。

在社会评价、行政绩效考核中,要通过群众参与监督的方式,以人民评价为主要参考,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行政工作好坏得失的重要评判标准。

四是保障民主选举权力。

要认真落实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人民选举权利,按照法定形式,选定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法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胡永丰揖编者按铱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总结推广武汉市“社区律师”工作经验。

本文作者是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一名青年律师,在律师进社区活动中,他参与和解、调解纠纷7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两百余次,通过努力,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提升了律师良好形象。

其本人也因成绩突出被评为武汉市优秀社区律师。

本刊特编发其体会文章,以管窥豹,为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营造良好氛围。

我叫胡永丰,是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一名青年律师。

2013年3 月,武汉市社区律师制度正式实行,我被安排在武汉市洪山区阳光社区和洪珞社区,按照区司法局《社区律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为社区居民和居民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每周四定期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参与调解;遇到当事人言行过激或者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在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洪山区司法局秦瑞林局长多次强调“社区律师要确保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有专业优质的律师服务,促进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法治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在近一年的律师进社区活动,我牢记使命、积极履责、扎实工作,赢得社区居民对我工作的认可,树立了律师执业为民的良好形象,自己也在律师进社区工作中快速地成长。

一、律师进社区,可以零距离帮助社区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一点一滴做好每件事,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初次进入社区,我就咨询过一个案件。

洪山区阳光社区居民刘小兵驾驶自家轿车与某职员驾驶公司所有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公司职员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刘小兵财产损失800 元。

刘小兵多次找职员索赔,职员以离职为由多次拖延。

让公正置于阳光之下——上海公安机关扎实推进“阳光警务”建设

让公正置于阳光之下——上海公安机关扎实推进“阳光警务”建设
再 设 二 级 、 三 级 小 套 间 , 套 套 相 衔 , 级 级 层 叠 , 全 方 位 覆盖 到可 以公 开的全 部警 务 。 级 栏 目共 7个 :1 . 警务信 息 ;2 . 权 责清单 ;3 . 办

“ 阳 光警 务 ”是 推进 国家 治 理 体 系 、治理 能 力现 代
化 的 必 然 要 求 ,也 是 现 代警 务 的 核心 要 素 之 一 。当前 , 上海 公 安 机 关正 在 按 照 全面 深 化 公 安改 革 的部 署 要 求 , 以 “ 阳光 警务 ”建 设 为引领 ,全面推 进执 法规范 化建设 , 努 力提 升 上 海 公安 机 关执 法 公 信 力 ,提 升 人 民群 众的 安
许 可证 》 ( 旅馆 业 )、 审批 互联 网上 网经营场 所 等 8 项 内容 , 已 经实 现 全 网 、全流 程 办 理 功能 。 申请 人 可 在 互联 网上 全程 申请和 办理 ,享 受足 不 出户 、鼠标 一点 、办 事迅捷 、 结果 明 了的轻松 境界 。 鼠标 轻点 ,一 座虚拟 的 “ 大 厅”赫 然在 目。 “ 大厅” 设栏 目三 级 ,如 同 一个 个 环 厅 分设 的 大 套 间 ;大 套 间 内
1 二 深 化 公 安执 法 规 范 化 建设 的 意 见 。 意 见指 出 查 询服 务 ,建 立生 效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复议 决 定 文 书 网上 公 开 等制 度。上 海 公 安 机 关可 谓是开 风 气之先 河 ,对 。 阳 光警 务”理念 的提 出 , 以 及 两 年 多 的工 作 实 践 ,是 对 中办 、 国办 的 意 见的 一 种
公 平 、公 正 。 因此 ,所 谓 “ 阳 光 警 务 ” , 就 是 以 公 开 为
原 则 、不 公 开为 例 外 ,最 大 限度 地 实 现 公安 行 政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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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众日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

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决定》指出,维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当前,我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法律实施,特别是行政执法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

当前,造成行政执法状况不理想的原因很多,但最为根本的还是体制原因。

一是存在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现象,执法主体模糊。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是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事业组织。

实践中,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行政执法权在横向上交叉较为严重,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

这里既有立法不明确的原因,也有部门设置不合理的原因。

职责交叉导致行政机关责任不明确,影响执法效率。

三是行政执法权在纵向划分上不明确,上下级行政机关执法重叠现象较为严重。

当前,各级政府职能还存在“上下一般粗”、上下协调性差的现象。

四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敷衍塞责,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影响恶劣。

《决定》指出,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特别是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对于不合法的执法主体,要坚决予以取消。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实现同一级政府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

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初步解决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三是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

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市、县以上行政机关应当主要行使宏观指导职责。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应当通过人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方式进行。

但是,作为一种内部纠错方式,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可以依据执法档案进行监督,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教育有关执法人员。

地方法检人财物统一管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增多,各种社会矛盾复杂多变,触点多、燃点低,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而在各类社会治理手段中,运用司法方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可以使社会变革阶段的利益冲突在国家法治总体框架内得到有效控制和防范。

因此,切实保证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对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司法职权行使过程中的“依法”、“独立”,是宪法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权力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其获得公正性、权威性的根本保障。

没有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就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更不可能有定分止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保障。

在我国,司法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是指审判权、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不受外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扰和影响。

具体到法院系统,就是要强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所谓“审判独立”,不仅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各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依法审判,不受其干扰和影响,而且还包括上下级法院之间在案件裁判上,也应该是相对独立的。

上下级法院之间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业务指导和审案监督关系,必须通过对一审案件上诉审或者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方式,实现指导和监督。

惟有如此,才能体现各级法院审判活动职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才能真正发挥上级法院第二审或者再审功能。

在我国,司法权还具有终局性、权威性特点。

司法的权威性与司法活动本身的透明度、公正性密不可分,只有独立才有公正,只有公开才有公正,只有公正才有权威。

因此,如何进一步深化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以及经费、人事保障等方面的改革,真正排除各种法外干扰,就成为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实现审判权、监督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也需要进行具体制度操作安排,不断改进案件处理和纠纷解决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使司法活动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当前,深化司法改革应通过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一些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一是健全公正的司法程序规则,保证社会冲突和纠纷解决的渠道畅通、成本低廉,使人人都能平等表达诉求,并获得司法客观中立的裁决;二是通过案例指导等各种司法制度建设,统一案件处理标准,保证社会冲突和纠纷解决的公平性、统一性、确定性;三是建立更为完善的司法人员职业规范,防止司法腐败,使社会公众认可并信赖司法职业群体,以司法公信力赢得社会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支持;四是通过机制创新和优化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抗干扰能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司法的强大、权威、有力。

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作出积极努力,同时也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全社会乃至每个公民,以积极、理性的行动,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司法权力依法独立行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无疑肩负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实践者重任。

《决定》针对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要实现上述要求必须推进司法运行机制不断改革。

一是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充分保障司法权力独立。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为了确保司法独立,应当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除了修补性措施外,更需要相配套协调的各项制度措施,改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现状。

司法不独立,就没有司法权威。

二是要建立高效运行的司法权力体制,破解群众“畏法恐诉”难题。

迟来的正义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非正义,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最快的速度实现。

近些年虽然在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和案件流程管理上取得一定进步,但是司法整体效率不够高,仍然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需求,还要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合理的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三是要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权力公正运行。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前,司法不公的最大问题就是司法腐败。

因此必须采取更坚决的措施预防司法腐败,加强司法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要加强和完善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

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引发腐败,必须采取可行措施加大对司法权力的监督。

要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目前我们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司法自身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人员腐败,影响的是社会公正,更容易伤害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感情,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严惩司法腐败,净化司法环境。

进一步强化各级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党和国家为维护和改善人权进行了长期艰苦的努力,但由于历史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我国的人权状况还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继续改善。

《决定》明确指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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