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赋予南沙新区的7大类30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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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南沙新区起航首建国家层面协调机制

国家级南沙新区起航首建国家层面协调机制
财 税 、土地 管理 、海 洋管 理 、社会 事业 与管 理 服务
革 方 面先行 先试 的示 范作 用 .来 探 索在社 会 管理体 制 方面 改革 的路 子 .包括 积极借 鉴 港澳 的一些 可供 参 考 的好经 验和 做法 五是 围绕建 设我 国新 型城 市化 典范 .推 进行 政 管理 、土地 管理 和海 洋管 理等 政策 方 面 ,支 持南 沙 新 区积极探 索 。除 了这些 政策 之外 ,在 组织 协调 机 制方 面 .建立 由国家发展 改革 委牵 头 .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 、香 港 特 别行 政 区 、澳 门 特别 行 政 区 、广 东 省 、广州 市等 各方 参加 的协 调机 制 ,加强对 规 划实
以规划 初稿 为基 础 。会 同广东 省 、广州 市 以及 有关
部 门进行 修 改提 炼 .形成 较为 完善 的南 沙新 区发 展 规划 征 求意 见稿 第 三步 .国家 发展改 革 委组织 征 求各 部 委办 及有关 方 面 的意见 .修 改完 善后 形成 送 审稿 ,报 国务 院审 批 。2 0 1 2 年3 月开始 , 《 广 州 南 沙新 区发 展 规划 》 的初 稿 提 交 国家 部 委 以及香 港 、 澳 门特 区政府 征 求 意见 .5 月 进 入 报批 阶段 。9 月6 3 , 国务 院 正 式 批 复 《 1 广 州 南 沙 新 区发 展 规 划 》, 明确 要将 南 沙新 区建设 成 为粤 港澳优 质 生活 圈 、新 型城 市化 典 范 、以生产 性服 务业 为 主导 的现代 产 业
愿 景来 看 .在未 来4 O 年左 右 ,乃 至更 为长 远 的发展
部署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 、国j
南沙 改革 发 展 的深 切关 怀 和殷1
开发 建设 史 上 的重 要里 程碑 .j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广州南沙新区是广州市的重要发展区域,位于广州市南部,与珠江口相邻,总面积约600平方公里。

南沙新区具备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广州市的重要增长极和现代化综合性新区。

为了更好地推动南沙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发展规划。

一、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的建设,打造南沙新区的交通枢纽。

完善南沙新区内部的交通网络,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2.水利设施:加强南沙新区的防洪措施,改善排水系统,确保南沙新区的水利安全。

3.教育设施:加大对教育设施的投入,建设更多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提高南沙新区的教育水平。

4.医疗设施:完善南沙新区的医疗体系,增加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产业布局1.高端制造业:发展南沙新区的高端制造业,重点打造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集群,提升南沙新区的产业竞争力。

2.现代服务业:发展南沙新区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文化、旅游和物流等服务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3.科技创新:加强南沙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研机构和孵化基地,吸引优秀的科研人才和创业团队,推动科技创新。

三、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南沙新区的生态环境。

2.推行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建设绿色建筑和循环经济系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保障南沙新区的环境质量。

四、城市建设1.优化南沙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美丽的城市景观和宜居的城市环境。

2.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南沙新区的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3.保护和弘扬南沙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南沙新区的文化内涵和城市品质。

五、人才引进和培养1.加大对人才引进的力度,吸引优秀的人才来到南沙新区工作和生活。

2.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和教育机会。

3.建设人才住房和人才公寓,提供良好的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六、文化交流和合作1.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文化交流和合作,促进南沙新区与其他地区的文化融合。

双语实验学校第二届读书节系列活动之首届“文史知识竞赛”试题

双语实验学校第二届读书节系列活动之首届“文史知识竞赛”试题

双语实验学校第二届读书节系列活动之首届“文史知识竞赛”试题命题策划:历史学科组说明:(1)内容:校史、文史、基本常识(2)要求:时间40分钟, 满分100分(100道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填涂答题卡上交。

1、2012 年10 月1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

至此,广州南沙新区成为我国第()个国家级新区.A、四B、五C、六 D、七2、2012 年11月30日起,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三镇行政区域正式划归南沙区,一批优质资源随之“易主”,其中拥有“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故乡这张亮丽名片的是()A、大岗镇B、榄核镇 C、黄阁镇 D、东涌镇3、小明周日从黄村乘坐广州地铁4号线返回广州外国语学校,途经站点有()A、广州东站、车陂南站、杨箕站、大学城北站B、新造站、石碁站、海傍站、低涌站C、珠江新城、烈士陵园、黄阁站、蕉门站D、黄村站、小北站、科韵站、万胜围站、4、广州外国语学校是上世纪60年代周总理提出来要办的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之一,2013年为广州外国语学校建校()周年A、40 B、45 C、50 D、555、做为一所可以面向广州市12区(县级市)招生的市属外语特色学校,学校办学方针是()A、“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B、“中西兼容、德才兼备、文理兼优”C、“培导师型教师、育博雅型学生”D、“博雅教育”、“精英教育”6、古代战争中指挥军队撤退时要敲击()A、鼓B、锣C、钹7、梨园用来指代戏曲界,那么“杏林”指代的是()A、教育界B、医学界C、体育界8、“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其中婵娟指的是什么?()A、月亮B、姻缘C、友谊9、在宫殿大门外一般都有一对石狮或铜狮,请问按建筑方位,古代宫殿大门前成对的石狮一般都是()A、左雄右雌B、左雌右雄C、雌雄不分10、下列哪个成语与秦始皇有关? ()A、指鹿为马B、奇货可居C、图穷匕见11、“床前明月光”是李白的千古名句,其中“床”指的是什么?()A、窗户B、卧具C、井上的围栏12、“三更半夜”中的“三更”指的是几点?()A、21点至23点B、23点至凌晨1点C、凌晨1点至3点13、苏轼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提到了“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羽扇纶巾”形容的是下面哪位历史人物?()A、诸葛亮B、周瑜C、曹操14、典故“百步穿杨”与谁有关()A、养由基B、李广C、苏武15、典故“余音缭绕”中的“余音”最早是指()A、歌声B、琴声C、讲话16、在“滥竽充数”典故中,“充数”的是()A、南郭先生B、东郭先生C、齐宣王17、成语“指鹿为马”这个典故发生于()A、秦朝B、汉朝C、宋朝18、成语“投笔从戎”讲的是谁的故事()A、班固B、班超C、班昭19、成语典故“一字千金”与谁有关()A、吕不韦B、秦始皇C、司马迁20、典故“八斗才”原来是形容谁的才华好()A、曹操B、曹植C、曹冲21、典故“三顾茅庐”中的“茅庐”位于()A、隆中B、隆化C、基隆22、典故“五斗折腰”中,陶渊明表示()A、鞠躬下拜B、不屈身事人C、为米折腰23、“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典故出自()A、《格林童话》B、《安徒生童话》C、《伊索寓言》24、典故“解铃还须系铃人”中的“铃”原来系在()A、教室的走廊上B、窗口的上边C、老虎的脖子上25、成语“不敢问津”中的“津”是指()A、补贴B、方向C、渡口26、成语“图穷匕现”中,荆轲所献的是哪国的地图()A、燕国B、楚国C、赵国27、成语“芙蓉出水”最初是南朝人钟嵘用来形容()A、女子的美丽B、荷花的洁白C、诗歌的风格28、成语“河东狮吼”中的“河东狮”是指()A、陈季常B、陈季常的妻子C、陈季常的儿子29、典故“嫦娥奔月”因偷吃了什么便飞上月宫()A、桂花酒B、仙桃C、不死之药30、典故“退避三舍”中的“三舍”指()A、九十里的路程B、放弃三次机会C、三间房屋31、典故“四面楚歌”中唱楚歌的是()A、项羽的军队B、秦朝的军队C、刘邦的军队32、下列汽车标志代表的汽车品牌,哪个是中国的自主品牌?()A、 B、 C、33、史书有不同的体裁,不同的体裁又有不同的特征。

037.分类分片、多元共存视角下的新城区地名规划——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为例

037.分类分片、多元共存视角下的新城区地名规划——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为例

分类分片、多元共存视角下的新城区地名规划——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为例李如如,王鼎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各地新城区不断涌现,伴随的是大量的地名需要命名。

然而现今地名规划工作相对滞后,与城市发展存在脱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提高地名水平,优化地名环境成为新城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地名专项规划》为例,对规划区现状要素以及规划区涉及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析,按照地名分类分片成体系、文化内涵和时代性多元共存的原则,进而创造满足规划管理要求,方便百姓生活,提升地区可识别性和文化内涵的地名规划,为类似项目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地名规划,分类分片,多元共存,明珠湾区1 引言地名不仅具有城市空间的识别作用,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地名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既可以方便居民生活,也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支持,是实现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新区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伴随的是大量的地名需要命名。

然而当前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对经济建设和市民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对新区地名进行规划论证,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关,优化新区地名环境、完善区域标识系统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城区由于现状地名要素较少,各片区规划功能相对规整等原因,其地名规划需区别于老城区。

笔者认为新区地名规划应遵循三个原则:一、对片区的地名规划应分类,如分成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公共场所名称、路名称、桥梁名称;二、地名规划需与各片区的规划功能相对应,根据片区功能不同,地名应有相应的区别对待;三、新城区因规划定位及服务对象区别于传统老城区,地名规划不仅应体现文化内涵,还应体现规划的时代性,做到多元共存。

笔者在《广州明珠湾区起步区地名专项规划》中,力图按照这三个原则,创造科学系统且文化内涵与时代性并存的地名规划。

王韵清:广州南沙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优势分析

王韵清:广州南沙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优势分析

新经济 NEW ECONOMY一、地理位置优势广州南沙地处珠江虎门出海口西岸,是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也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区的重要枢纽性节点。

区内有几大交通大轴线纵横贯穿,包括区内深水码头南沙港、中国三大造船基地之一的中船龙穴造船基地和广东省首个通过国家正式验收的保税港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广深港高速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地铁四号线等交通大轴线纵横贯穿。

广州市南沙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1993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5年4月,南沙区成为广州市行政区。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

2012年12月1日,番禺区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正式划归南沙区管辖。

目前,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南沙街道、珠江街道、龙穴街道等9个镇(街道)。

二、区域政策优势2008年4月,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与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承担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

2009年9月7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区,广州南沙保税物流中心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物流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等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公布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四至范围,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被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面积约为60平方公里。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4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4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国家战略新区,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和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平台,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一)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职权,除确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下放或委托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设立前,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依法实施)。

具体由省编办会省有关部门以负面清单形式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事项,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与省建立直接请批关系,与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报备关系。

二、加大对南沙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三)2012-2016年,省财政将来源于南沙区的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2011年基数部分以专项补助形式返还南沙区,专项用于南沙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南沙新区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省级部分的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由南沙新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的管理规定,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经济补偿以及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试点方案等相关支出。

(五)对南沙新区上划省金融保险营业税超2014年基数部分,按超过基数的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专项用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

广州南沙新区优势分析

广州南沙新区优势分析

广州南沙新区优势分析一、南沙新区简介(一)地理位置南沙位于广州市最南端、珠江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东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接壤;北以沙湾水道为界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水相连;南濒珠江出海口伶仃洋。

地处珠江出海口和大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通道,连接珠江口岸城市群的枢纽,广州市唯一的出海通道,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

产业、旅游休闲健康产业,南沙将致力于打造主导产业群。

5、发展现状自2002年南沙大开发以来,南沙已拥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等国家级特殊经济功能区,也是广东省唯一的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行使广州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目前,南沙已成为广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近9年来,南沙共引进投资项目300多个,落户南沙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26家共48个项目,世界十大班轮公司已全部进入南沙发展。

下图是2008到2013年南沙新区的经济指标[1]。

由图中的折线趋势可以看出,南沙新区的经济总量在不断增加,第二产业得到增长速度较快,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增长较为陡峭。

南沙新区经济数据1000800600400200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另外,按照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的要求,明确把航运物流服务业,高端商务和商贸服务业,科技智慧产业,高端装备技术产业,旅行及健康休闲产业作为未来发展的5大主导产业,围绕着这5大产业,南沙新区目前已初步落实156个开辟建设项目,触及投资金额3701亿元。

(三)战略功能1、中国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根据《规划》,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面向世界。

南沙新区在开放型经济、商贸旅游、航运物流、会展等诸多领域,成为广州国际交往的新平台,成为中国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成为推动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2、粤港澳全面协作的综合试验区在粤港澳合作的三大平台中,南沙的区位优势明显,面积最大。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的有关精神,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聚焦培养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高端化,切实解决新兴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新兴产业园的发展,出台本意见。

一、【园区内涵】(一)园区定位新兴产业园是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具有高技术支撑和创新管理模式的外贸产业、高技术立体仓储与物流产业、高端生态旅游产业、数据应用产业等有利于南沙支柱产业发展转型和经济枢纽成熟的产业类型为主导产业,以设计、创意、研发、品牌、营销、结算等产业链“两端”环节为主要业态,以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功能复合、设施共享,适宜创业、生活、交流的新型产业社区。

新兴产业园是集产业、办公、住宅、商业功能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

严格限制一般性成规模生产、制造等产业链“中间”环节(用于研发和试验场地除外)进入园区。

对于当前未预见的新兴产业,允许园区投建方召开同行评议会进行认定,并报区发改局牵头会审审定,纳入新兴产业分类名录。

(二)用地功能新兴产业园区内土地可按不同功能混合利用,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物可兼容多种功能,建筑物使用功能符合用地性质,园区以产业功能为主导用途(主要为产品设计、创意、研发、试验、成品展示等用途),可按规划适度配置一定比例的商业、办公、住宅建筑面积,并保证足够的公建配套设施面积。

(三)园区准入条件和认定办法新兴产业园区投建方根据国家、省、市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政策要求和园区产业定位,制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进驻园区企业认定办法,并报区投促局牵头会审审定。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是中国国家级新区和广东省重点发展区,也是国家“海洋强国”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南沙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和措施。

首先,南沙新区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新区将打造成为金融、贸易、物流和信息服务业的重要中心。

通过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便利的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其次,南沙新区将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利用现有的科研机构和高校资源,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

支持相关企业的发展,培育新的兴业领域,提高新区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第三,南沙新区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公路、航道、铁路、机场等。

在水路交通方面,新区将建设港口和码头,提高物流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公路交通方面,将建设更多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提供更好的交通条件。

此外,南沙新区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保护和修复湿地、水域和森林,推动生态修复和建设。

同时,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能源效率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最后,南沙新区将注重人文建设和社会发展。

加强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

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之,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旨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重目标。

通过加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的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南沙新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12•【文号】改地区[2012]2915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改地区[2012]29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南沙新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端,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巨大,辐射带动范围广阔,具有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独特优势。

广东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当前国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服务等各领域广泛、深入合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努力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

二、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要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的体制机制。

要将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是南沙新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职机构。

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创新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模式,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南沙新区科学开发、从容建设。

要推动与港澳规则对接,加快形成国际化营商环境,构筑国家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战略发展平台,促进大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并于7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的行政审批的》、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第四条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奖励规定也可以自定奖励给予奖励。

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建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合作机制,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广州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几点思考

广州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几点思考
深圳 前海 、 珠海 横琴优 势互补 、 错位 发展 。事 实上 , 广州 近几年 经济发
南沙新 区作为珠 三角 的三 大平 台之一 , 又拥有 自身的政 策 、 资源 、 区位优 势 , 将成为珠 三角经济一个 新的增长极 。 南沙应利用 临港优势 , 发展 的产业 ; 现代交 通
人 口很少 , 还是一个 旧南 沙的概念 。 南沙可 以借助霍 氏家族 的力量 , 但
是也要理 清与霍 氏家 族的关系 , 然后 才能做下一 步的事。
二、 南沙新 区规划获批 带来新 的增长 极
已有 的和 正准备 做的思 路上做 文章 , 必 然会形 成竞 争态 势 , 左邻 右舍 都不愿 意。 南 沙新区 的活力 在于大胆创新 , 生命 力在于开放 合作 , 而竞 争力在 于错 位发展 。《 规 划》 也提 出, 未来将推进 南沙新 区建设 , 实现与
基础 设施 投资 , 但 投资不 是指 房地产 这种层 次 , 地铁 、 港 口、 教育 上 的
模式上 , 南沙 应该努力成 为珠 三角新 的“ 增量 ” , 而非 重复 的“ 存量 ” 。 五、 南沙新 区发展战略定位 与发展规划
靠大量资 源集 聚与投入 实现 G D P高速增 长的 旧模 式 。在 产业 和发展
南沙新 区发展战 略定位要立 足广州 、 依 托珠三 角 、 连接港 澳 、 服务
事 实上 , 广东 已经有 了不 少先发地 区 , 如珠 海( 横琴) 、 深圳 海 ) 等 地, 如何不 走寻常路 , 促 进广东产 业升级成 为外界 对南沙 的一个 期待 。 从整个珠三 角来看 , 处于地理核 心的是广州 的南 沙 。 除地理优势 之外 ,
目前做得并不 好。如果南沙 承接 了这一功能 , 将会 发挥更好 的作 用 , 华

南沙方案读后感

南沙方案读后感

南沙方案读后感通过对南沙方案的解读,我得出以下观点一、深刻领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大意义广州南沙地处珠江口中心,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广阔。

2012年9月,南沙获批建设国家级新区;2014年12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获批设立;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明确赋予南沙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的重大使命。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12年以来,南沙主要经济指标常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23个。

国际航运枢纽能级加快提升,广州港2021年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居全球第四、第五位。

与港澳互利合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成立了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大量港澳青年到南沙创业就业。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

香港已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正处在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加快推进,大湾区建设开启了新的发展篇章。

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无论对于推动广州发展,还是大湾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及丰富“一国两制”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带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二是有利于强化南沙航运、贸易、金融等综合服务功能,携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开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港澳开拓更为广阔发展空间,更好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二、准确把握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立足湾区这个发展基础。

始终牢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重大战略背景,紧紧围绕大湾区建设的中心目标和重大任务,充分发挥南沙自身优势,聚焦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大湾区打造我国高质量发展典范;聚焦优化功能布局,推动大湾区引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聚焦支持港澳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构筑大湾区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

2019-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范文word版 (15页)

2019-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范文word版 (1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201X年6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X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发挥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南沙新区(以下简称南沙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南沙新区的范围按照《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南沙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高端发展、改革创新的原则进行建设和发展,在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南沙新区的科学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南沙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南沙新区给予优先安排。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有关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的事项,依照规定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报请审批;对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直接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内地与港澳经贸往来正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19日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南沙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城市发展、规则衔接、综合保障等与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坚持“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规划理念,高水平编制南沙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

第四条广州市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主动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南沙建设发展的整体谋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具体执行与南沙建设发展相关的制度与政策措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强与香港、澳门的沟通协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解决南沙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听取南沙建设发展情况报告。

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发挥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决策参谋、推动落实的作用,负责协调省有关单位支持南沙建设发展。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增强我区对总部型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的吸引力,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总部型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总部型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以及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并对所属企业行使集中运营管理、结算、采购等总部职能的企业。

符合下列条件、标准之一:1.属于世界1000强、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等。

(1)世界1000强是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福布斯》(《Forbes》)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1000强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2)中央大型企业(集团)是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纳入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管理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3)中国企业500强是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社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全国工商联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规模民营企业500强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5)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商务部及其授权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

2.满足下列行业营业收入及纳税总额条件。

(1)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

①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一年度纳入我区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区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广州南沙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范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产业园管理局”)运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性质和履职区域范围】产业园管理局是根据本办法设立的法定管理机构,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理委员会(与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管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本办法委托授权,履行委托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机制创新等职责。

产业园管理局履职区域范围(以下简称“产业园区”)包括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海港区块、南沙枢纽区块、庆盛枢纽区块、南沙湾区块、蕉门河中心区区块、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管委会可根据开发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管委会职责】管委会应当根据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和调整产业园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广州市南沙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园区行使职责的范围。

第四条【发展目标】产业园管理局应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原则,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临港区位优势,引导产业高端发展,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五条【部门支持责任】广州市相关部门和开发区(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产业园管理局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园区规划和建设】产业园管理局按照本办法委托授权履行以下规划、土地管理和建设方面的职责:(一)【园区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开发总体规划,会同开发区(区)国土规划部门编制法定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土地管理】制订产业园区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出让条件及年度土地出让方案。

《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具体内容

《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具体内容

《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具体内容【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一、背景介绍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作为广东省唯一的国际化人才特区,致力于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推动南沙区的国际化发展。

为了更好地集聚人才,南沙特区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人才的政策措施,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的优势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地处广州珠江口南岸,背靠广深港经济走廊,交通便利,是广东省唯一的国际化人才特区。

该地区拥有良好的城市治理和国际化的生活氛围,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来此发展。

三、九条措施简介1.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南沙特区引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为人才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

2. 人才住房保障特区设立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鼓励企业与高级人才共同解决住房问题,吸引更多人才来南沙发展。

3. 优化人才服务设立国际化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与人才相关的签证、居留证等服务,为国际人才提供更全面的便利。

4. 职称评审制度南沙特区实施职称评审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激发人才活力。

5. 优化人才税收政策优化税收政策,针对高级人才和技术人才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人才的获得感。

6. 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设立专门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才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7. 教育培训政策特区加大对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资源,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

8. 人才引进政策南沙特区实施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国际人才来此发展。

9. 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为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总结与回顾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为南沙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带动了特区的经济发展,也为人才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提高了南沙的国际化水平。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的一部分,这九条措施是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通过的《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的决定(2014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2014年6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4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发挥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南沙新区(以下简称南沙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南沙新区的范围按照《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南沙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高端发展、改革创新的原则进行建设和发展,在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南沙新区的科学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南沙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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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赋予南沙新区的7大类30
条政策
一、财税政策
1.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金融政策
2.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稳妥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沙新区在内地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

3.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

4.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

5.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6.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三、与港澳往来便利化政策
7.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8.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9.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著名节点,便利邮轮及其载运人员出入境。

10.允许在南沙新区办理港澳地区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及非本地住所的个人所拥有游艇的船舶登记。

条件成熟时,探索粤港澳游艇通关新模式。

11.在南沙新区放宽进口游艇相关政策,试点游艇保险制度,便利粤港澳游艇出入境。

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
12.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

13.条件成熟时,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

14.简化南沙港区与香港葵涌码头船舶进出境手续。

15.将广州港口岸整车进口港区范围扩大至南沙港区,支持南沙港区口岸开展零担拼柜出口业务。

16.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允许在南沙新区试点开展离岸数据服务。

17.积极引导广东境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实验室服务南沙新区注册的港澳企业。

18.增加南沙新区粤港澳直通车指标数量。

五、土地管理政策
19.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

20.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保障南沙新区科学发展的必要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在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首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确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

21.在南沙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

22.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3.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24.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围填水域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滩涂占用使用审批手续。

六、海洋管理政策
25.严格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

26.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不破坏海岸带、海域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27.允许南沙新区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使用海域,优化申报程序,探索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

七、社会事业与管理服务政策
28.积极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

29.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

探索创新内地与港澳及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在自主招生、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合作办学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并在国家承认方面给予支持。

30.允许港澳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持港澳地区许可(授权)机构颁发的证书,按照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规定经备案或者许可后,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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