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事项调查表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20.05.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18〕156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44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编制工作。
在历年推荐性目录的基础上,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28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列入2020年度推荐性目录,现予公
布。
附件: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公示名录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制度建设,现就积极稳妥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对深化行政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
政府部门取消部分职能后,积极引导有关学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服务行为的规范,发挥自律作用;政府部门有关职能中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社会化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学会承担。
在扩大试点阶段,围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科技创新等中心工作,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突出学会特点,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
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活学会活力,逐步形成好学会增多、强学会更强的整体格局,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
二、工作原则(一)服务大局,稳妥有序。
扩大试点工作要着眼简政放权中心需求,发挥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重要作用,坚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发挥学会独特优势与扩大试点项目相促进,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行业和社会认可,让科技工作者满意。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5.05.19•【字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民政厅2015年5月19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引导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关于加强对承接主体资质审查,每年按时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名录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推荐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制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目录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公开公正的原则,为政府部门开展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供参考。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分级开展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
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的社会组织编入目录提供审核或推荐意见。
第五条为增强目录应用的针对性,编入目录的社会组织,应根据其业务范围,对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一、二级目录分类,明确能够承接的服务种类。
(一)公共服务:教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服务、城乡社区服务、农林水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其他服务。
浅谈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
浅谈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苏勇耐;黎本寿【期刊名称】《学会》【年(卷),期】2013(000)007【总页数】4页(P39-42)【作者】苏勇耐;黎本寿【作者单位】厦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福建厦门361003;厦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福建厦门361003【正文语种】中文政府职能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保障四大方面,其核心是服务。
目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不少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转变为政府调控、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在四个方面:一是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摒弃“全能政府”的错误理念;二是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评价体系;三是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全面梳理政府事务,改变政府直接介入经济活动的做法;四是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把不涉及到社会大局全局稳定、安定的,属于服务、协调、研究等公共事务由政府转交给社会组织承担。
社会组织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领域,是一种最适合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
政府职能转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社会组织自律和发展管理转移给行业学会、协会和商会等行业组织;二是从过去官方承担政策调研和学术研究,转为官方和民办研究咨询机构共同承担;三是将政府职能部门的科学论证、社会协调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前移给社会组织。
本文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谈点粗浅的看法。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2100多家,涵盖了经济、科教文卫体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近年来,社会组织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表现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自律机制逐步健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作用不断凸显。
在经济生活领域,社会组织积极维护权益、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成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和政府管理的“减肥剂”,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拓展行业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深圳市民政局马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不再大包大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将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让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
这是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发展方向。
从深圳的实施情况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增加了社会福利供给,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和支持。
本课题主要以深圳为样本,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试图从政策制订、政策实施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中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整体设计和具体措施角度,提出购买服务的政策取向、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监管评估、配套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主要模式1.政府转移和委托深圳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比较活跃,在很早以前就开始较为规范地承担了政府赋予的部分微观和行业协调管理的职能和事项。
但是,社会组织真正大规模、规范化地承接政府职能和转移事项是在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之后。
此次改革,有31个政府部门共取消、调整、转移284项职责及行政审批事项。
具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转由社会和市场自行办理的职能和工作事项;二是政府部门继续提供,但委托社会和市场办理的职能和工作事项。
对第一类职能和事项,政府部门主动退出,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决定参与和提供服务,政府各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管;对第二类职能和事项,由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转变工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办理。
目前,第一批核定的从17个局委办削减出的政府工作事项共有87项,其中,60项进行了转移委托,占69%,有27项还没有转移委托,占31%。
各部门正在对转移的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进行有序的委托及承接。
2.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难于量化和用准确的价格来衡量,是其始终未能纳入政府采购系列的主要因素。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 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11.07•【字号】珠财[2014]205号•【施行日期】2014.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实现公民利益和公共福利最大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1﹞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引》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多元供给主体,使“政府职能转得出,服务承接接得住”,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间建立互惠合作关系,促进有序竞争,更好实现公共利益目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做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工作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政府职能部门要定期在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珠海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珠海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年度目录》、《珠海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不断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规范管理程序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应当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式实施,包括:项目编审、项目公示、信息公开、组织实施、签订合同、过程监控、资金支付、绩效评估等内容。
(一)项目编审。
1.购买服务单位(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购买服务成本,明确购买服务的数量、价格、可行性报告、目标和评价标准等。
关于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建议
关于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建议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正在推进,政府行为正在不断归位和规范,政府职能明确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从直接管理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通过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向企业放权,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而行业商(协)会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间的经济类社会组织,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地位和作用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迎来了历史性挑战和重要发展机遇。
行业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管理,是加强社会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一是有利于政府改进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
民营企业99%是中小微型企业,点多面广,政府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精力有限,服务不可能面面俱到。
而行业商(协)会作为行业自发形成的组织,与企业联系紧密。
通过行业商(协)会抓企业,抓实体经济,比政府直接面向企业更为有效、更加精确,将行业管理部分事项委托给行业商(协)会来做,时间短,见效快,服务面广,是新形势下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是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行业分类更加细化,对行业监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的要求也更高,“全能政府”模式已不合时宜,监管不力、市场无序等现象时有发生。
如净水器的材质、水质、标识等分由质监、卫生、工商部门检测,多头执法,给不法厂商可乘之机;汽车改装市场政策滞后,至今没有岗位技能认证,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等。
因此,政府有必要将行业调查、行业培训、行业认证等技术性职能委托给行业商(协)会来做,通过“内行管内行”,实现对企业更具体、更细致、更有针对性的管理。
三是有利于提高行业组织发展水平。
我省行业商(协)会目前总体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既有成立时间不长、广泛性不够、覆盖率偏低等问题,更重要的是缺乏相应的管理职能,对企业行为没有刚性的约束手段,既不能代表行业与政府直接对话、沟通,又不能解决商会会员想解决又解决不了的问题。
有关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调查问卷(社会组织).doc
-有关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调查问卷(社会组织)您好!为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嘉定区政府调研课题的要求,现向您就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
希望通过您了解贵组织在此方面的有关情况。
本调查问卷会占用您15 分钟左右的宝贵时间,请在相应选项后的数字上打勾或横线上填写答案,谢谢!A 部分基本情况A1 .组织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2 .贵组织属于以下何种行业类型?()【单选,请在括号中填写相应的数字】经济类社会组织,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济类组织,如01商会,以及直接为农业及农村发展服务的组织科学研究类社会组织,包括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02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社会事业类社会组织,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保03护慈善类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福利、救灾救助、社会保障及社会事务04的组织综合类社会组织,包括从事各种法律研究、咨询、援助、代理的组05织,各类宗教及宗教交流组织,职业协会、专门行业从事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以及校友会、友好协会,及其他未列明组织其他【请说明】06A3 .贵组织目前工作人员的人数有多少?【请填写】全职工作人员人数人兼职工作人员人数人持有社工上岗证人数人其他专业人员 (请写明全称:如高级工程师、社工师、助理会计师 )党员人数人平均年龄岁从业年限0-2 年 _______人 2-5 年 _______人 5 年以上 _______人A4 .贵组织目前开展的主要活动有哪些?A5 .贵组织主要在哪些范围内提供服务?()【单选,请在括号上填写】本街镇内部分社区01 区内部分街镇02 东营市03 周边城市04 山东省05 其它区域【请说明】 _____________ 06A6 .贵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有哪些?()【可多选,请选择相应数字】提供有偿服务获取资金01 会员收入02 社会捐赠03 政府扶持04 商业赞助05 无收入06 其它【请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7 A7 .贵组织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面临哪些问题?()【可多选,请选择相应数字】行政干预太多,体制不健全01 缺乏人才02 缺乏资金03 缺乏国家政策04 缺乏社会支持05 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高06 其它【请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7 A8 .政府对贵组织的扶持有哪些?()【可多选,请选择相应数字】提供资金支持01 免费或优惠提供办公场所02 精神鼓励(表彰)03 提供政策支持04 开设项目对接平台05 其他【请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 06B 部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情况B1. 贵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了解程度(单选):() 非常了解01大致了解02只听说过03不了解04B2. 贵组织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意愿(单选): ( ) 非常愿意01 愿意尝试02 等待观望再说03 不愿意04B3. 贵组织能够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请填写):参考范围已承接的事项能够或希望承接的事项1.公共教育(包括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收集分析、设施管理维护、成果评估交流、竞赛活动组织等)2.劳动就业服务(包括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建设维护、援助帮扶培训、调查统计评估等)3.人才服务(包括信息收集分析、就业指导招聘、系统建设维护、人才引进和交流服务、档案管理等)4.社会救助(含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收集分析、系统建设维护、医疗救助、咨询培训、救助款物管理等)5.社会福利(设施管理维护、信息收集分析、护理员培训、殡葬服务、婚姻服务、便民社区服务等)6.养老助残服务(政策研究宣传、设施管理维护、信息收集分析、培训评估、康复照料、项目实施管理等)7.医疗卫生(研究宣传咨询、项目实施评估、信息采集发布和系统维护、应急救援、知识普及、成果推广等)8.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政策研究宣传、计生技术服务、科普宣传咨询等)9.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收集分析、文化保护传播、设施管理维护、公益文艺演出、公益艺术创作、文化交流合作、文化活动组织等)10.公共体育(政策研究宣传、设施管理维护、信息收集分析、竞赛活动组织、体质测试指导、技能培训等)11.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食药品监管辅助、社会治安辅助、交通安全辅助、校园安全辅助、校车服务等)12.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宣传、环境评估、环保教育培训、监测设施建设、事故鉴定辅助、科技成果推广等)13.交通运输(研究研究、设施维护管理、物资客货运输、人才培训等)14.服务三农服务(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收集分析、项目实施管理、设施建设维护、技能培训、调查评估等)15.社工服务(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技能培训、项目实施等)16.社区矫正(政策咨询宣传、项目实施管理、信息收集、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17.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咨询、援助项目实施、信息化建设维护、信息收集、人才培训等)18.慈善救济(政策研究、公益宣传、组织实施、监管评估等)19.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咨询、就业技能指导、心理咨询等)20.行业职业资格认定(政策标准研究、信息收集发布、技术服务审核等)21.处理行业投诉(政策研究宣传、数据统计分析、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等)22.技术服务(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等)23.法律服务(包括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行政诉讼代理、政府非诉讼代理、行政调解、司法救助等)24.课题研究(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通用课题研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专项性课题研究等)25.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26.评估(行政政策评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重大民生项目效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等)27.工程服务(公共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决算审核、评价)28.项目评审(公共项目规划设计、政府资金申报、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等)29.政府委托的技术业务培训30.审计服务其他注:请在相关栏目填写完整具体的服务事项名称,如技术服务方面,请说明哪些行业的哪种类型技术服务等。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需求调查表
附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需求调查表
1、您认为目前顺德哪些方面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工作比较薄弱和缺乏(请在下列空白处尽量具体指出,如“居家养老”、“社会矫正”等)?
2、您最希望在哪个领域享受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公共服务?(请在下列选项后面打“√”)
公共服务:①教育②卫生③文化④体育⑤公共交通⑥住房保障⑦社会保障⑧公共就业
其他领域,如:
社会事务服务:①社区事务②养老助残③社会救助④法律援助⑤社工服务⑥社会福利⑦慈善救济⑧公益服务⑨人民调解⑩社区矫正⑾安置帮教⑿宣传培训
其他领域,如:
3、您最希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受众范围和地域是什么?(请在下列空白处简要说明)
4、您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在下列空白处简要说明)
5、为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除了政府购买,还有什么好建议。
(请在下列空白处简要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深民函[2013]435号•【施行日期】201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深民函〔2013〕435号)市级社会组织: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12〕1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建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二、申报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5月10日。
三、申报条件(一)必要条件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行业协会商会要求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类别社会组织要求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故未能参加等级评估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7.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的合理资质要求;8.其他。
(二)优先条件1.评估等级在3A以上;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3.曾多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4.在国内或本地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部、省、市等荣誉;5.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
重点开发区基本现状及承接转移需求情况调查表.doc
一、地区基本情况
地区名称
主要负责人
区位交通
(机场、港口、铁路、公路、公共交通等情况;附近周边机场、高铁的名称及距离)
园区级别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农业园区等,属于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级别等)
二、地区产业情况
主导产业情况
(产业结构,主导产业规模、产值及其增长比例)
注:材料仅供内部使用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政府平台公司
(是否有城市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农业投资公司等政府性质平台公司)
三、合作环境
产业引导基金
(是否有整个地区的产业引导基金配套,支持具体产业类型的产业引导基金有哪些,盘子分别有多大)
产业配套
(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情况,是否达到七通一平、九通一平;园区内是否建设有标准化厂房、企业孵化器、物流仓储等产业配套设施;是否有协作企业搬迁的相关政策)
高校、科研院所配套
生活配套
(商品房价格、教育、医疗机构、商务配套、人才公寓等生活配套设施)
营商环境
(是否设立一站式XX、创投中心等)
四、招商意向及产业对接
产业总体定位及承接产业意向
(意向招商或对接的产业方向、重点领域、招商项目库;其中招商项目库可以的形式提供)
填表人姓名:
(办公/手机):
邮箱:
传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渝民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的通知渝民发〔2018〕1号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决策部署,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纵深发展,现将《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2018年1月4日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为了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21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引。
一、目的意义1.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的重要主体,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已经成为趋势和必然。
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职能转移,正日益成为社会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有利于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有利于推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二、承接条件2.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按照购买主体确定的条件和要求参与项目投标,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民规〔2021〕3号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等规定,结合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2021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估机构第三章评估内容和程序第四章评估结果应用第五章附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210〕1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市、区民政部门以全市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标准、评估流程,对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且实际运营项目的执行、履约、效果等实施情况的评估。
第三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内容及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运用等评估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专业高效、科学易行、效益导向的原则。
社会组织评估调查评价表
社会组织评估调查评价表会员对社会团体评价表会员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年月日填表人(会员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所在行业协会商会:1.对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和组织能力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2.对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息传递、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作用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3.对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内部解决纠纷、主持公道、办事公正等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4.你认为行业协会商会所开展的维护行业及会员利益等维权活动中,得到的社会效应如何:□好□较好□一般□差5.对行业协会商会荣誉感程度的评价:□非常强烈□较强烈□一般□无6.对行业协会商会事务决策程序的满意程度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7.对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和披露的满意程度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8.对行业协会商会事务的民主管理,行使会员表决权、监督权等会员权力情况满意程度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9.对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反映诉求渠道的满意程度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10.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班子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团结协作、尽职尽责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请将填写完成的调查表用信封密封后交与受评价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于11月10日前统一转交XXXXX组织管理局。
谢谢!业务指导单位对社会团体评价表业务指导单位:填表时间: 年月日填表人:联系电话:行业协会商会名称:1.对行业协会商会运作规范程度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2.对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情况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3.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诚信度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4.对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内凝聚力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5.对行业协会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6.对行业协会商会在推动行业产业进步、升级、结构调整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7.对行业协会商会贯彻实施行业自治管理工作情况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8.行业协会商会在维护行业利益开展的维权活动中,得到怎样的社会效应:□好□较好□一般□差谢谢!请将此表于11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XXXXXXX专职工作人员对社会团体评价表填表人:联系电话:行业协会商会名称:填表时间: 年月日1.对行业协会商会民主管理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2.对行业协会商会非营利性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3.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诚信度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4.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性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5.对行业协会商会创新性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6.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凝聚力和发挥作用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7.对行业协会商会在遵守和执行劳动社保制度方面的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其他意见:谢谢!请将此表于11月10日前填写完成后送交XXX管理局。
确定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确定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常见问题问:我是一家社会组织,请问如何能够申请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答:符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有关情况如下:1.申请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2.申请时间:每年10月31日前(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申请)3.申请条件:(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行业协会商会要求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类别社会组织要求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上年度年检合格(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履行提交年度报告义务),未载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且申请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因成立时间不足未能参加年检(行业协会商会因成立时间不足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应自成立之日起未载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4.优先编入目录条件:(1)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 以上(含3A),且财务评估达到A级(5A等级的社会组织自动列入目录,无需申报);(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3)曾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良好;(4)在国内或本地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
5.申请材料:(1)《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请表》;(2)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3)专职工作人员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4)依法纳税证明材料;(5)证明具备列入目录条件的其他材料。
6.编制目录流程:(1)申请。
广州市社会组织确认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申请表
社会组织
名称
成立
时间
评估
等级
对应的政府
职能部门
登记证号
负责人/
秘书长
联系方式
姓名
电子邮箱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近两年年检情况
专职工作
人员数社团会员数来自宗旨业务范围近三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款项情况
及绩效自评情况
申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
申请单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优先条件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无业务主管单位无需填写)
经办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调查问卷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调查问卷(政府部门)您好!为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办法,促进安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由合肥市科协牵头负责,对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问题进行问卷调查。
希望通过您了解贵单位在此方面的有关情况。
本调查问卷会占用您20分钟左右的宝贵时间,请您在相应选项后的数字上打勾或横线上填写答案。
谢谢支持!问卷填答人姓名:问卷填答人职务:联系:邮箱Email :1、单位名称(请填写)2、一年有那些事项或职能委托给了社会组织?[请在表格中填写]3、目前本单位还有哪些事项或职能可以委托给社会组织?[请填写]4、将有关事项或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方式?(多选)①政府集中采购②长期协议③短期合同④定向采购⑤财政补贴⑥其他(请说明)5、事项或职能转移后,您认为应怎样监管?(多选)①通过合同协议进行监管②与社会组织登记主管部门联合监管③通过群众反馈进行监管④其他方式(请说明)6、选择承接职能的社会组织时,应重点考虑哪些因素?(多选)①社会组织的信用状况和声誉②社会组织的规模③社会组织的工作能力④社会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⑤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与运作⑥其他因素(请说明)7、本单位把事项或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最担心哪些因素?(多选)①社会组织相应的工作能力不足②存在法律或政策风险③社会组织不讲信用④相关授权被滥用或曲解⑤群众不理解⑥其他因素(请说明)8、本单位把事项或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目前存在哪些障碍?(多选)①社会组织发育不够成熟②部门内部运作流程不支持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支持④缺乏相关资金⑤缺乏相关流程和规范⑥其他(请说明)9、要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还应采取哪些政策措施?(请填写)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调查问卷(社会组织)您好!为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办法,促进安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由合肥市科协牵头负责,对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问题进行问卷调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点突出工作业绩)
备注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事项调查表
社会组织
名称
登记证号
评估Βιβλιοθήκη 等级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时间
秘书长/负责人联系
方式
姓名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
代表人
会员数(社团)
专职工作人员数
宗旨
业务范围
近三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款额情况及绩效
自评情况
下一步本组织可以承接的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