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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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广州生育报销政策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
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序号报销类别携带资料
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广州
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
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产后并发症
5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由参
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方法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
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
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
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五、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结算标准一览表
基本办理流程
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生育后四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生育医
疗费,领取生育津贴。
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时间及需提供的材料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持准生证原件(社区开证明,所在区计划生育学校学习结业后办zheng)
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医疗保险卡,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二胎需要单位
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逾期未办理者需单
位加开证明(解释未及时办理的原因)。情况特殊需提供养老统筹单。
报销费用需提供的材料
1.生育报销(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
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出院证,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
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医疗保险卡。围产期保健费用基金最
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
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
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2.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单位计生办zheng明(说明流产原因,是否符合计生政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两份,有限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结婚证原件。
3.上环,取环: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限费
用票据,医疗保险卡。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引产者,报销必须提供
急诊诊断证明。支付标准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标准的90%。
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
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
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
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的领取女职工在生育后四个月内,到医疗保险中心领取生育费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报销时间1.每月25日---30日(工作日)将有关资料报市医疗保
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2.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工作日)带个人医疗保险卡到
市医保中心二楼财务科零钱。
首先呢,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四项: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现在我就说说前三项,这个是每个孕麻麻都要用得上的。
产前检查费
首先呢,如果发现怀孕了,恭喜你。然后你就要做妊娠登记了。现在很多医院都可以联网登记了,就不用再跑到社险去了。
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