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滨水区域景观城市设计国际咨询竞赛任务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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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滨水区域景观
城市设计国际咨询
竞赛任务书
主办单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XX市城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
XX区水务局
组织代理单位:XX公司
2013年9月·广州
目录
一、项目简介 (3)
二、咨询竞赛流程 (6)
三、评审办法 (8)
四、设计深度及内容 (8)
五、时间计划 (12)
六、设计费用说明 (12)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背景
广州南沙新区(以下简称“南沙新区”)位于广东省XX市南端,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巨大,辐射带动范围广阔,与港澳合作紧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南沙新区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对深化粤港澳合作、引领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转型升级、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提出“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开始编制,制定总体空间格局。为尽快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具体开发建设上来,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划定核心明珠湾区起步区面积3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8.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4.5平方公里。目前,针对起步区已陆续开展《城市设计》、《土地整理和开发计划》、《公共服务设施研究》、《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研究工作。
为了加快南沙核心区建设,提升城市景观环境,打造魅力丽滨水岸线,亟需编制《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滨水区域景观城市设计》,科学指导起步区的滨水空间的科学有序的实施建设。
1.2项目区位及范围
南沙开发区地处珠江出海口,是大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澳门分别仅38海里和41海里。明珠湾区起步区位于南沙开发区焦门水道与上、下横沥水道交汇处。按照《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城市设计》要求,本次滨水区域景观城市设计分为起步区概念性规划;灵山岛尖、横沥岛尖滨水景观城市设计及滨水景观设计具体实施方案三部分。其中,起步区概念性规划范围包括明珠湾去起步区面积3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8.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4.5平方公里;滨水景观城市设计范围包括灵山岛尖、横沥岛尖,设计面积10.5平方公里;景观设计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灵山岛尖、横沥岛尖重要节点方案设计意向。
4.4编制依据
(1) 技术规范
景观城市设计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8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水利建设部分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各相关国家、广东省及XX市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2) 设计依据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城市设计》;
➢《广州南沙新区水系规划导则》
➢《明珠湾区控制性规划》;
➢《明珠湾区起步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明珠湾区交通综合体系规划》;
➢《明珠湾区市政专项控制性规划》;
➢《明珠湾区水系专项规划》(灵山岛尖);
➢《明珠湾区水系专项规划》(横沥岛尖);
➢《明珠湾区起步区供水专项规划》;
➢《明珠湾区起步区污水专项规划》;
➢《明珠湾区起步区雨水专项规划》;
➢《明珠湾区起步区防洪专项规划》;
➢《起步区内河河网及河口水质水生态环境数字化仿真研究》(灵山岛尖)➢《南沙新区风暴潮研究及防洪标高论证》(含明珠湾区)。
二、咨询竞赛流程
2.1资格预审
本次咨询竞赛活动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通过在网站发布报名公告,公开接
受参赛单位的报名。由主办单位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的参赛单位进行资格评选。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投票的方式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的八家参赛单位为本次咨询竞赛的正式参赛单位。
正式参赛单位选择结果将于2013年10月15日前进行公布。
2.2竞赛任务书答疑
各正式参赛单位在收到主办单位或者组织代理单位发出的《正式参赛单位参选邀请函》后7日内,可就竞赛任务书向组织代理单位或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疑问(传真或电子邮件)。组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传真或电子邮件)。竞赛答疑文件作为竞赛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竞赛任务书中的规定不一致,以书面解答为准。
统一书面答疑发至正式参赛单位:2013年10月25日前。
2.3现场踏勘
本次咨询竞赛活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正式参赛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2.4评审委员会
主办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所属专业主要为:城市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生态或水利专业、环境艺术与设计专业、建筑专业等。
2.5编制、递送竞赛成果文件
正式参赛单位根据主办单位提供的竞赛任务书、竞赛答疑文件等编制竞赛方案设计文本、图集、汇报系统等竞赛成果文件。按照竞赛截止日期的时限要求,将竞赛成果文件递送至主办单位指定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竞赛成果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