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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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
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所导致的细菌耐药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符合规范和标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医院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用药指征、副作用等因素进行分类。

具体的抗菌药物分类如下:2.1 1级抗菌药物1级抗菌药物是医学界公认的安全性较高、副作用较小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广泛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和简单感染等情况。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合理选用1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2 2级抗菌药物2级抗菌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需要谨慎使用。

这类药物适用于病原体对1级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情况,或患者病情明显加重、临床症状严重的情况。

医生在使用2级抗菌药物时需权衡治疗效果和潜在风险。

2.3 3级抗菌药物3级抗菌药物是高毒性的抗菌药物,需要在严格的医生监督下使用。

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致命性感染和严重的细菌感染,包括一些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

医生必须明确患者的感染情况,并在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下合理使用3级抗菌药物。

2.4 4级抗菌药物4级抗菌药物是高度危险的抗菌药物,一般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这类药物具有很高的毒性和副作用,使用时需慎重,并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医院内对4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建立相关档案,用于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医院制定了以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3.1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医院建立了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要求医生在使用2级及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提前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使用申请。

委员会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来评估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作出审批决定。

3.2 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院制定了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了各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

卫校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品分类山细菌、霉菌或其它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物质。

自1943年以来,青霉素应用于临床,现抗生素的种类已达儿千种。

在临床上常用的亦有儿白种。

其主要是从微生物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或者用合成、半合成方法制造。

其分类有以下儿种:(-)B-内酰胺类:青毒素类和独菌素类的分子结构中含有卜内酰胺环。

近年来乂有较大发展,如硫酶素类(thienamycins)、单内酰环类(monobactams), B-内酰悔抑制剂(p-lactamadeinhibitors)>甲氧青霉素类(methoxypeniciuins)等。

(二)範基糖貳类: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霭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阿斯霉素等。

(三)四环素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金霭素及强力霉素等。

(四)氯霉素类:包括氯霉素、甲砚霉素等。

(五)大环内脂类: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白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等、阿奇霉素。

(六)作用于G+细菌的其它抗生素,如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万古霉素、杆菌肽等。

(七)作用于G菌的其它抗生素,如多粘菌素、磷霉素、卷霉素、环丝氨酸、利福平等。

(A)抗真菌抗生素:如灰黃霉素。

(九)抗肿瘤抗生素:如丝裂霉素、放线菌素D、博莱霉素、阿覆素等。

(十)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如环抱霉素。

链壽素是从链霉菌(灰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抗生素。

链霉素的硫酸盐是口色或微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易溶于水,比较稳定,对某些杆菌,特别是结核杆菌,具有显著的抑菌乃至杀菌作用。

链霉素主要用于治疗结核病、鼠疫、1了丨1咳、细菌性痢疾和泌尿道感染等。

金霉素也叫做“氯四环素〃,是从金霉菌(金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的一种抗生素。

金霉素的盐酸盐是金黃色的结晶,味苦,能洛于水中。

金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对青霉素产生了抗药性的细菌性感染,以及斑疹伤寒、异型肺炎、沙眼、阿米巴痢疾等疾病。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美罗培南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酰胺类氯霉素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奥硝唑唑、替硝唑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参照《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制定。

3.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4. 医院应对医生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生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6.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

门诊医生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7.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8.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生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制定了“XX县中医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表1)。

(二)医生权限分配(见附表2)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2、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人员会诊并签字同意后,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三)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并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临床药师担任。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 天用量,关于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类别抗菌药物的情况(详见附表3)。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以帮助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制度。

2. 分级管理的目的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旨在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

通过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可以更好地引导医生和患者的用药行为,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3. 分级明细3.1 一级抗菌药物一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细菌具有良好疗效且耐药性相对较低的药物。

一级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常见的细菌感染,且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广泛。

3.2 二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是指对某些细菌具有一定疗效但耐药性较高的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谨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临床判断和选择。

3.3 三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少数细菌具有疗效但耐药性非常高的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严格的适应症和使用指导,且通常作为最后的治疗选择。

3.4 限制级抗菌药物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特定细菌或特定感染适用的药物,但因其耐药性和副作用较大,仅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遵守严格的监管规定。

3.5 非抗菌药物非抗菌药物指的是不具有直接杀菌或抑菌作用的药物,如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非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使用需根据具体病情和病原体类型进行合理选择。

4. 使用原则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合理使用:根据感染类型、临床特征和药物效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情况和药物的作用机制进行个体化用药,尽量减少耐药性和副作用的发生。

- 监测评估:定期监测细菌耐药性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

5. 结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是指导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依据。

我们应积极推广该制度,提高大众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共同抵制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

该文档以简明的方式介绍了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有关下发《XXXX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既授予医师对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旳告知为深入提高对患者旳细菌性感染旳抗菌治疗水平,增进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素,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措施》(卫生部2023年第84号令)规定,结合《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以及我院实际,特制定《XXXX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旳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旳药物,使用需阐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旳药物,使用应有严格旳指征或确凿根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使用旳“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为《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该目录涵盖所有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同步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番使用,详细由药剂科组织实行。

二、使用原则与措施(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详细使用措施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通过有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状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旳,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有关病历记录,且处方次日由具有对应职称医师签名完善审批手续。

4、下列状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三、督导、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1、非限制使用药物:医师均可使用.2、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使用;执业医师使用需主治医师同意并签名.3、特殊使用药物:由“抗生素特殊使用专家组”会诊同意,首次使用时在病程录中具体记录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由副高职称及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处方一日一开,药剂科凭处方发药.紧急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当天量.2010-11-3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药械安全性监测报告制度1. 为了加强经营药械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3.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5. 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部.6. 药剂科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制度一、药械安全性监测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二、严重的或罕见的药械安全性问题必须随时报告,必要是可以越级报告.三、各科室医务工作者发现可疑的药械不良反应病例时,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报报表.四、报表交给药剂科,药剂科对手机的报告进行整理、加工,对疑难病例的临床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五、药剂科将核对无误的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上报到国家药械安全性检测中心.截止2011年7月15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例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药品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性监测应急预案制度一、为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制定本预案.二、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三、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反应要快速,处置要及时.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防止各种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2011年1月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管理的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监管到监测,从监测到预警,从预警到风险控制的长效监测机制,有效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药剂科,负责全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的业务指导工作.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所使用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测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药剂科.药剂科应当加强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和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实行半年汇总上报制度.药剂科对所购进的的高风险药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并将每半年重点监测品种的监测情况,于下半年第一个月10日之前进行汇总,上报医务科备案.对高风险品种的质量风险管理与重点安全监测工作、与医院质控体系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加强风险管理,预防重大药害事件发生.三、要求和临床科室应遵循临床合理用药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减少静脉联合用药,严格控制中药注射剂与化学药品的混合静脉用药,特别要加强高风险药品临床使用的严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四早”监测预警机制.四、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严重或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按照逐级报告的原则,立即报告所在地药监部门.2011年1月2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 为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现对《xx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定, 具体如下:一、门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住院医师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2.主治以及以上职称医师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3、副高职称和专家组成员也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二、急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仅限急诊内科和急诊外科。

2.住院医师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3、主治医师只能开具一线及二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4、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医师可以开具一线、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但是三线药物需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 经特殊使用级药物会诊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审批后才能开出来。

5.专家组医师开具三线药物时无需审批。

三、住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住院医师, 只能开具一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二线以及三线抗菌药物。

2.主治医师, 只能开具一线和二线抗菌药物, 不能开具三线抗菌药物。

3.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医师, 可以开具一线、二线及三线抗菌药物, 但是开三线抗菌药物时, 必须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 发送给专家组审批。

待会诊专家审核后即可使用。

4.专家组成员, 开具三线抗菌药物时无需审批。

5.副高及以上医师开三线药品时需要填写《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 并选择“会诊专家”, 原则上由本科室会诊专家完成会诊审批;如果本科室会诊专家不在, 也可向其他科室会诊专家和临床药师申请会诊, 但务必电话通知会诊专家。

6.会诊专家审核后, 副高及以上医师就才可以开出抗菌药物, 审核不通过, 仍无法开出该药品。

7、副高及以上医师提交的《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 会诊专家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 如果超过24小时未审, 该《xx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自动作废。

抗菌药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的发生和传播,提高临床疗效,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适应症限制
1. 只有在确诊为细菌感染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抗菌药物。

2. 对于病原菌未明确或细菌感染概率低的病例,暂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药物选择
1. 根据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择敏感且最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

2. 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广谱抗菌药物。

三、使用时机
1. 尽量推迟使用抗菌药物,除非患者的健康状况需要立即进行
治疗。

2. 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四、治疗疗程
1. 在临床疗效明显改善后,应及时停止使用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治疗的疗程不应过长,以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

五、监测与评估
1. 对于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不良反应监测。

2. 定期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六、培训与宣教
1. 针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宣传。

2. 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知识普及,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用药意识。

以上为抗菌药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们期望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耐药菌的发生,为患者的健康提供更加有效的治疗方案。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1]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1]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执业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副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

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抗生素的分级分类管理

抗生素的分级分类管理
抗生素的分级分类 管理
今日讲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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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分 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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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的合理 使用
控制细菌耐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 用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 多的一大类药品。自从抗菌药物应用于临 床以来,治愈并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 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不 仅对用药个体、也对整个社会群体造成不 良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抗菌药物不 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性 的公共卫生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 战,引起各国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抗菌药物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采购;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染手术术后应继 续以治疗为目的使用抗菌药物,不应以预防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 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原则上应选择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 、安全、廉价。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和自治区卫生厅《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同时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工作实际、 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我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我院在原有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的基础上,现重新修 订并完善《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不仅对用药个体、也对整个社会群体造成不良影响。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二、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二级以上医院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供应目录等文件,监督实施,监测,定期分析评估,培训和宣传) 参照药敏或本地区耐药监测结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糖肽类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 目录。 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控制细菌耐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1.引言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已成为全球问题,耐药性的增加使得临床治疗难度增加。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合理用药,延缓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产生。

2.分级管理制度2.1一类抗菌药物一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广谱抗菌活性,治疗效果显著,用药安全性高的药物。

一级抗菌药物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和审批方可使用,用药期限不得超过14天。

2.2二类抗菌药物二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一定抗菌活性,但治疗效果相对较弱,较易产生耐药性的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在临床上应根据耐药性监测和药敏试验结果使用,并且必须由临床治疗专家医师开具,用药期限不得超过10天。

2.3三类抗菌药物三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较弱抗菌活性,治疗效果相对不明显,使用频率较高的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只能由临床治疗专家医师开具,并且在用药期限上设定限制,不得超过7天。

2.4四类抗菌药物四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较弱抗菌活性,且存在较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使用后易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

四级抗菌药物在普通级医疗机构中禁止使用。

3.抗菌药物目录3.1一类抗菌药物目录-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糖肽类抗菌药物3.2二类抗菌药物目录-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抗结核药物-两性霉素B类抗菌药物3.3三类抗菌药物目录-三唑类抗菌药物-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3.4四类抗菌药物目录-舒巴坦抗菌药物-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4.总结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其分类管理,医师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进行严格监测。

本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从而延缓产生菌株耐药性的速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相关措施,如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只有综合管理和多方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分级原则1.1 非限制使用药物(一线药物):疗效肯定、副作用小、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合理、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1.2 限制使用药物(二线药物):疗效好,但毒副反应相对较大或价格比较昂贵的药物,应控制使用。

1.3 特殊使用的药物(三线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有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应从严控制使用。

2.各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2.1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2 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一线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一线药物。

2.2.1 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感染性休克;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④脏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内膜炎;⑥严重的蜂窝组织炎;⑦重度烧伤及其它重症感染者。

2.2.2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癌化学疗法;③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④艾滋病。

3.各级抗菌药物使用权限3.1 各级临床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3.2 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名。

3.3 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椐,由科主任同意并签名;特殊使用药物一般不可用于门诊病人。

3.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科主任同意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
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全科医学科
2020.12.15。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症的重要药物,但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易造成药物耐药性,影响治疗效果。

为此,我国出台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分别为限制级、特殊级和普通级。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强效且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特殊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对耐药菌的感染,如碳青霉烯类等;普通级抗菌药物是常见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等。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 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1)限制级抗菌药物必须由医师开具书面申请,经药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药。

患者须提供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必须完成相关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确诊为限制级抗菌药物才能使用。

患者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限制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

(2)在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期间需进行监测,医师应定期对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副作用评估及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并定时更改抗菌药物方案。

2. 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的审批,必须提供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并完成必要的病原学检测,确诊为特殊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才能使用。

医师应定期对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疗效评价、副作用评估和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并定时更改抗菌药物方案。

3. 普通级抗菌药物的使用(1)手术预防:仅限于手术前一小时内口服或静脉注射,手术后必须立即停用。

(2)治疗感染症:医师应根据病原学、临床症状和体征特点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同时应遵循“足量、足疗、足时”的治疗原则。

(3)长期应用:不能长期使用普通级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根据临床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定时重新评估疗效和用药依据,必要时应更改抗菌药物或抗菌药物方案。

三、加强用药监管(1)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用药管理委员会,加强药学服务、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疑难问题处理等服务。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美罗培南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酰胺类氯霉素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啶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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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细菌、霉菌或其它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物质。

自1943年以来,青霉素应用于临床,现抗生素的种类已达几千种。

在临床上常用的亦有几百种。

其主要是从微生物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或者用合成、半合成方法制造。

其分类有以下几种:(一)类:青霉素类和菌素类的分子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

近年来又有较大发展,如硫酶素类(thienamycins)、单内酰环类(monobactams),β-内酰(β-lactamadeinhibitors)、甲氧青霉素类(methoxypeniciuins)等。

(二):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阿斯霉素等。

(三)四环素类:包括、、及等。

(四)类: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五)大环内脂类: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等、。

(六)作用于G+细菌的其它抗生素,如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杆菌肽等。

(七)作用于G菌的其它抗生素,如多、、卷霉素、环丝氨酸、利福平等。

(八)抗真菌抗生素:如灰黄霉素。

(九)抗肿瘤抗生素:如、、博莱霉素、阿霉素等。

(十)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如环孢霉素。

链霉素是从链霉菌(灰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抗生素。

链霉素的硫酸盐是白色或微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易溶于水,比较稳定,对某些杆菌,特别是结核杆菌,具有显著的抑菌乃至杀菌作用。

链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和等。

金霉素也叫做“氯四环素”,是从金霉菌(金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的一种抗生素。

金霉素的盐酸盐是金黄色的结晶,味苦,能溶于水中。

金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对青霉素产生了抗药性的细菌性感染,以及斑疹伤寒、异型、、阿米巴痢疾等疾病。

又叫“稻瘟散”、“布拉叶斯”,是一种从放线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抗生素,用于防治稻瘟病、稻胡麻斑病、水稻菌核病等。

但是,番茄、烟草、茄、桑、豆类等植物对灭瘟素较敏感,不能使用。

已知抗生素的作用部位大致有几种:(1)抑制细胞壁的形成,如青霉素,主要是抑制细胞壁中的合成。

(一种效果很好的杀真菌剂)主要作用是抑制真攻细胞壁中几丁质的合成。

(2)影响细胞膜的功能,如多粘菌至少与细胞结合,作用于脂多糖、脂蛋白,因此对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制霉菌素与真菌细胞膜中的类固醇结合,破坏细胞膜的结构。

(3)干扰蛋白质的合成,通过抑制蛋白质生物合成抑制微生物生长的抗生素较多,如卡那霉素、链霉素等。

(4)阻碍核酸的合成,主要通过抑制DNA或RNA的合成,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例如利福霉素、博莱霉素等。

抗生素杀菌作用主要有4种机制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抑制细胞壁的合成会导致细菌细胞破裂死亡,以这种方式作用的包括青霉素类和,哺乳动物的细胞没有细胞壁,不受这些药物的影响。

与细胞膜相互作用:一些抗菌素与细胞的细胞膜相互作用而影响膜的渗透性,这对细胞具有致命的作用。

以这种方式作用的抗生素有和。

干扰蛋白质的合成:干扰蛋白质的合成意味着细胞存活所必需的酶不能被合成。

干扰蛋白质合成的抗生素包括福霉素(放线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和氯霉素。

抑制核酸的转录和复制:抑制核酸的功能阻止了细胞分裂和/或所需酶的合成。

以这种方式作用的抗生素包括和二氯基吖啶。

细菌对抗生素(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药性主要有5种机制1.使抗生素分解或失去活性:细菌产生一种或多种水解酶或钝化酶来水解或修饰进入细菌内的抗生素使之失去生物活性。

如: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能使含β-内酰胺环的抗生素分解;细菌产生的钝化酶(磷酸转移酶、核酸转移酶、乙酰转移酶)使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失去抗菌活性。

2.使抗菌药物作用的靶点发生改变:由于细菌自身发生突变或细菌产生某种酶的修饰使抗生素的作用靶点(如核酸或核蛋白)的结构发生变化,使抗菌药物无法发挥作用。

如:耐甲氧西林的是通过对青霉素的蛋白结合部位进行修饰,使细菌对药物不敏感所致。

3.细胞特性的改变:细菌细胞膜渗透性的改变或其它特性的改变使抗菌药物无法进入细胞内。

4.细菌产生药泵将进入细胞的抗生素泵出细胞:细菌产生的一种主动运输方式,将进入细胞内的药物泵出至胞外。

5.改变代谢途径:如磺胺药与对氨基苯甲苯酸(PABA),竞争二氢喋酸合成酶而产生抑菌作用。

再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多次接触磺胺药后,其自身的PABA 产量增加,可达原敏感菌产量的20~100 倍,后者与磺胺药竞争二氢喋酸合成酶,使磺胺药的作用下降甚至消失。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体内过程与疗效的关系。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除病情危重且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者外,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抗生素用后常使致病微生物不易检出,且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临床确诊,延误治疗。

(三)病毒性或估计为的疾病不用抗生素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并无疗效,对、腮腺炎、伤风、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是无害无益的。

、者90%以上由病毒所引起,因此除能肯定为细菌感染者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四)皮肤、粘膜局部尽量避免反应应用抗生素因用后易发生过敏反应且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

因此,除主要供局部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杆菌肽外,其它抗生素特别是的局部应用尽量避免。

在眼粘膜及皮肤烧伤时应用抗生素要选择告辞适合的时期和合适的剂量。

(五)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1.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3.感染灶切除时,依治病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

4.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

5.结肠手术前采用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

6.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

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生素防止的发生。

7.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扩张症患者,可在冬季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限于门诊)。

8.颅脑术前1天应用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六)强调综合治疗的重要性在应用抗生素治疗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体防御机制的重要性,不能过分依赖抗生素的功效而忽视了人体内在的因素,当人体免疫球蛋白的质量和数量不足、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吞噬细胞性能与质量不足时,抗生素治疗则难以秦效。

因此,在应用抗生素的同进应尽最大努力使病人全身状况得到改善;采取各种综合措施,以提高机体低抗能力,如降低病人过高的体温;注意饮食和休息;纠正水、电解质和碱平衡失调;改善微循环;补充血容量;以及处理原发性疾病和局部病灶等。

连续使用抗生素不宜超过一周如果超量使用抗生素药物,很容易导致女性患上霉菌性阴道炎。

武警总医院妇产科王黎娜主任解释说,阴道炎的产生并不完全由于个人卫生没做好,过量服用抗生素也一样可能导致阴部炎症产生。

事实上,抗生素的副作用之一就是破坏体内细菌群落的平衡。

美国曾经有一项调查显示:使用一种强力抗生素超过一周,女性中会有近一半的人发生霉菌感染。

其实,健康女性的阴道本来就有“自洁”的能力,阴道中存在一种乳酸杆菌,可以始终保持阴道内环境呈适度酸性,这样,习惯生长在碱性环境中的霉菌,正常情况下,在这里就不能生存。

但长期使用抗生素,会使阴道中的乳酸菌受抑制,失去对霉菌的拮抗作用,扰乱阴道的自然生态平衡,改变阴道的微环境,从而使细菌病原体迅速繁殖,导致霉菌性阴道炎的发生。

目前,一些女性在药物的使用上盲目追求高档次,往往迷信进口抗生素,造成小感冒引发严重的真菌、霉菌感染。

对此,王主任提示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药物,尤其是广谱抗生素更应少用,如果根据病情必须使用抗生素,建议连续使用不宜超过一周。

另外,一旦感染阴道炎,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医院就诊,一般情况下,根据医生指导,坚持合理用药,病情很快就会好转。

[2]目前,市面上大多数妇科药品仍含有、克霉唑类抗生素,过多使用这类药品的直接后果就是使病菌产生耐药性,破坏菌群间的制约关系,导致真菌生长旺盛,有炎症的女性会使治疗周期不断延长,不断增加药品剂量,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

与用药目的无关的由药物引起的机体反应称为不良反应。

其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等。

副作用属药物固有反应,正常量出现较轻微。

毒性反应指药物引起的生理机能异常和结构的病理变化,严重程度随剂量增加或疗程延长而增加。

抗生素的毒性反应临床较多见,如及时停药可缓解和恢复,但亦可造成严重后果。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神经系统毒性反应;氨基糖甙类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引起耳鸣、眩晕、耳聋;大剂量青霉素G或半合成青霉素或引起神经肌肉阻滞,表现为呼吸抑制甚至呼吸骤停。

氯霉素、环丝氨酸引起精神病反应等。

②造血系统毒性反应;氯霉素可引起再障性贫血;氯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新生霉素等有时可引起。

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先锋霉素Ⅳ、Ⅴ、Ⅵ可引起减少,头孢菌素类偶致红细胞或白细胞,、嗜酸性细胞增加。

③肝、肾毒性反应:妥布霉素偶可致转氨酶升高,多数头孢菌素类大剂量可致转氨酶、碱性磷酸脂酶Ⅰ和Ⅱ、多粘菌素类、氨基甙类及磺胺药可引起肾小管损害。

④胃肠道反应:口服抗生素后可引起胃部不适,如恶心、呕吐、上腹饱胀及食欲减退等。

四环素类中尤以金霉素、强力霉素、二甲四环素显著。

大环内脂类中以红霉素类最重,麦迪霉素、螺旋霉素较轻。

四环素类和利福平偶可致胃溃疡。

⑤抗生素可致菌群失调,引起维生素B族和K缺乏;也可引起二重感染,如、急性出血肠炎、念珠菌感染等。

林可霉素和氯林可霉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最多见,其次是先锋霉素Ⅳ和Ⅴ。

主要由半合成青霉素引起,以氨苄青霉素引起的机会最多。

另外,长期口服大剂量新霉素和应用卡那霉素引起肠粘膜退行性变,导致吸收不良综合症,使和长期体重不增,应预重视。

少数人用抗生素后引起及肛周糜烂,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⑥抗生素的过敏反应一般分为、血清病型反应、药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变态反应性心肌损害等。

⑦抗生素后遗效应是指停药后的后遗生物效应,如链毒素引起的永久性耳聋。

许多化疗药可引起"三致"作用。

利福平的致畸率为4.3%,氯霉素、灰黄霉素和某些抗肿瘤抗生素有致突变和致癌作用等。

抗生素种类繁多,一般地说,对胎儿较安全的抗生素有青霉素类,如普鲁卡因青霉素、氨苄西林等。

另外,还有林可霉素、红霉素、头孢氨苄等。

在动物实验中,尚未见这些抗生素对胎仔产生不良影响。

有时虽然发现有一些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妊娠后6个月的危险证据。

所以你可放心在这些药物中选用。

不安全的抗生素有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四环素、米诺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等。

据研究,前两种对胎仔有致畸作用;后四种对人类胎儿有一定危险,故一般情况下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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