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与优化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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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与优化绩效管理
作者:缪华良
来源:《教育家》2020年第04期
追溯——
项目制,国内的实践运用起于20世纪末,主要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实行。项目制作为一种运行机制,在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项目”一词最早见于20世纪50年代的汉语中,原指一种事本主义的动员或组织方式,即依照事情本身的内在逻辑,在限定时间和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利用特定组织形式完成有明确预期目标的一次性任务。从管理视角而言,应对项目启动、计划、实施和评估等过程和技术进行监控与评测,以促进项目管理的最优化。国内对项目制的研究起于20世纪90年代。项目制不单指某种项目的运行过程,也不单指项目管理的各类制度,而是指能让一种制度运行起来的机制,是一种工作的思维模式,决定着一个单位、部门乃至个人构建决策和行动的策略。因而将公共服务资金通过项目化方式运作,有利于实现高效、技术化和标准化的公共服务供给。
从区域或学校层面推行项目制,这是近几年教育治理走向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如从2015年起,上海市静安区借助项目制治理模式,通过区域教育的落实与整合,强化政府对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形成了以重大项目引领,凝聚区域教育力量、促进整体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机制与格局。这是一种鼓励自主参与的新型治理模式,也是一种突破常规问题的治理模式,对地方和学校的教育治理有借鉴意义。
破题——
当前公办中小学办学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公平均衡的问题;二是质量问题;三是活力问题——学校办学缺少自主权,绩效工资等考核机制缺乏灵活性,教师活力不足,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
自2017年起,我校所在的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探索优化绩效考核,促进自主办学的治理改革,在原有绩效工资保持不变的基础上,专设一项校长统筹奖。此奖项直接由区教育局拨付给学校校长,人均约7000元左右。校长只需经“三重一大”流程自主决定奖励发放的方式。一时间,上城校长有了“零花钱”成为众多外区县到访校长最羡慕的一件事。每年有了这笔数额较大的统筹奖,既丰富了绩效工资的内涵与形式,又让校长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对校长而言的确是促进教师工作考核奖优奖勤的锐器。我区的校长统筹奖主要方式是以年度为时限,对区域内中小学按照人均7000元左右发放到学校,由学校校长自主支配这笔奖励金的发放,无需通过教代会等烦琐的程序,校长有较大的自主裁量权。校长怎么用好这笔可观的零花钱?仍然像一般性绩效一样平均发下去肯定行不通,由此,项目制在学校应时而生,以一种新颖的管理方式促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使公办学校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