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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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安全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作业现场。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3.4《机动车辆安全规范》

3.5《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

4职责分工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2特种设备和电气保护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监管;

4.3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标准进行制作、安装、维修和完善,并根据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5管理要求

5.1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

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5.2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2.1皮带输送机的头、尾轮部位应设置不大于10×10mm孔距的铁丝网防护罩。

5.2.2皮带输送机头部与尾部应设置防护罩或隔离栏及安全联锁装置,人员通过部位应设置专用跨越通道。

5.2.3所有裸露的转动轴头都应有防护套。

5.2.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的安全防护栏杆的制作安装要求执行相应的标准。

5.2.5基准面2米-20米的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 1.05米,20米以上的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20米,预热器各层栏杆不低于1.2米,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1米,横杆间距小于0.5米,栏杆底部应安装2×100mm扁钢踢脚板,以防高处落物伤及下方人员。

5.3表面高温设备(窑头罩、篦冷机、窑体、窑尾预热器和尾气管道等)应设置相应的外部保温层或防护隔离设施。

5.4高噪声的设备(破碎机、提升机、立磨、管磨、空压机、排风机和电动机等)应设置警告标识,附近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5.5煤粉制备系统与油泵房、地上柴油罐、煤堆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置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6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配置及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由设备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7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5.7.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

5.7.2电气设备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均由部门的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查和监管。

5.7.3工艺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均由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管理。

5.7.4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如限位、刹车、缓冲、转向、防脱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监管。

5.7.5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灯光、转向、声笛和制动装置等,均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检查管理。

6监督与考核

6.1 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考核作业单位500-1000元,发包单位和属地单位项目主管工程师考核200元/项。

6.2坑、沟、池、井、陡坡等未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平台栏杆高度不足,栏杆底部踢脚板缺失,考核属地单位50元/项。

6.3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未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考核属地单位专业工程师100元/项。

6.4皮带输送机的头、尾轮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或缺失,皮带输送机头部与尾部防护罩或隔离栏及安全联锁装置缺失考核属地单位专业工程师200元/项。

6.5表面高温设备未应设置相应的外部保温层或防护隔离设施考核属地单位工艺管理100元/项。

6.6高噪声的设备未设置警告标识,附近作业人员未佩戴护耳器,考核责任人50元/项。

6.7煤粉制备系统与油泵房、地上柴油罐、煤堆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考核属地管理单位50元/项。

6.8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艺设备、特种设备、机动车辆的安全防护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缺失或失效,考核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100元/项。

7 记录

7.1安全检查通报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8.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8.3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本制度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符,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与标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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