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糠及米糠粕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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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糠及米糠粕的取样和分样方法 (02)
2.米糠及米糠粕的检验 (03)
2.1米糠的感官检验 (03)
2.2水分的检验方法 (04)
2.3杂质的检验方法 (06)
2.4米糠酸价的检验方法 (07)
2.5粗蛋白的检验方
法 (09)
2.6粗脂肪的检验方法 (11)
2.7粗灰分的检验方法 (13)
2.8粗纤维的检验方法 (14)
1 米糠及米糠粕的取样和分样方法
1.1适用范围
油厂车间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分样。
1.2 引用标准
GB/T14699.1-93《饲料采样方法》
1.3 用具
扦样器:全长约75cm,探口长约55cm,口宽0.6~0.7cm,头尖形,最大外径约1cm。
取样袋:容量5000g。
1.4 操作方法
1.4.1 取样点:如下表所示
将扦样器自袋角沿对角线插入,槽口向下,插到扦样器根部时,将扦样器翻转使槽口向上然后取出,将样品沿扦样器后口倒到自封袋中。每袋扦取数量一致,所有样品必须倒入自封袋中。根据成品粕品质、储存条件、储存时间、发货计划合理安排扦样时间,按总袋数的平方根数扦包。
1.4.3 分样方法
将上述样品混匀,用四分法或者用分样器分样。
1.5 注意事项
1.5.1 取同一时刻、同一点样品时,采用一份样品,多次取样,直至够量为止。
1.5.2 取样时,佩戴安全帽,注意自身安全;
1.5.3 取样时不得佩戴金属制品和手机。
2 米糠及米糠粕的检验
2.1 米糠的感官检验方法
2.1.1 适用范围
入厂米糠的检验。
2.1.2 引用标准
GB/T 5492-2008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2.1.3 色泽检验
检验时,将试样置于散射光线下,肉眼鉴别全部样品的颜色和光泽是否正常。
2.1.4 气味检验
用鼻子闻样品是否有发霉味、是否有酸败味。
2.1.5 结果表示
如一切正常,结果用色泽正常无霉变酸败味表示;
如不正常,结果将色泽和气味按实际情况写清楚
2.2 水分的检验方法
2.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厂米糠、入机米糠、膨化米糠、去水前粕、米糠粕的检验。
2.2.2 引用标准
GB/T 6435-1986 饲料水分的水分测定方法
2.2.3 仪器及用具
2.2.
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2.2.
3.2 实验室用样品粉碎机;
2.2.
3.3 分样筛:孔径为1.00 mm;
2.2.
3.4 称样皿:铝制,直径45 mm,高25mm;
2.2.
3.5 电热式恒温烘箱:可控制温度为130±2℃;
2.2.
3.6 干燥器:变色硅胶作干燥剂。
2.2.4 操作方法
2.2.4.1 洁净称样皿,在130±2℃烘箱中烘40分钟(当烘箱温度达到130±1℃时开始计时),取出,在干
燥器中冷却30分钟,称量,准确至0.0001g。
2.2.4.2 用已恒重称样皿称取两份平行试样,每份2.0g(准确至0.0001g),不盖称样皿盖,放入130±2℃
烘箱烘干(温度达到130±1℃是开始计时),烘干40分钟,取出,盖好称样皿盖,在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称重,准确至0.0001g。
2.2.5 结果计算
(W0+W)-W1
水分(%)= ×100%
W
式中:W0——称样皿质量,g
W1——烘干后样品和称样皿的总质量,g
W——样品质量,g
2.2.6 重复性
每个试样应取两个平行试样进行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两个平行样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2%,否则重做。
2.2.7 注意事项
2.2.7.1 谷物快速水分测定仪每班校正一次。
2.2.7.2 膨化米糠测定水分时必须粉碎。
2.2.7.3 称样之前称样皿必须恒重。
2.2.7.4 样品放入烘箱后,温度达到130±1℃时开始计时。
2.3 米糠杂质的检验
2.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米糠的杂质检验。
2.3.2 仪器及用具 2.3.2.1 分样器
2.3.2.2 1.2mm 圆孔筛(带筛底) 2.3.2.3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2.3.3 操作方法
把米糠混均后取35g (准确至0.01g )用孔径为1.2mm 的圆孔筛,筛至筛面上无糠粉为止,收集筛上物称重。
将筛上物的稻壳吹去,剩余质量为米粞质量。 2.3.4 结果计算
筛上物
杂质(%)= ×100%
试样质量 米粞(%)=
%100 试样质量
米粞质量
稻壳(%)=杂质(%)-米粞(%) 2.3.5相关定义
杂质:包括米粞,稻壳。 稻壳分大稻壳与壳粉:
大稻壳:大与米糠粒径,非常明显的稻壳。
壳粉:稍大于米糠粒径,而与米糠比较不明显的稻壳。 2.4 米糠酸价的检验 2.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米糠和膨化米糠酸价的检验。 2.4.2 引用标准
GB/T 5530-2005 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2.4.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4.3.1 酸价
中和1g 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氢氧化钾的毫克数,用毫克每克表示。 2.4.3.2 酸度
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出的游离脂肪酸含量,用质量分数表示。 油脂中脂肪酸的类型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