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患者病情和病历 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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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转诊交接制度范本

急诊科转诊交接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急诊科转诊工作,确保转诊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转诊原则1. 优先救治危急重症病人,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2. 遵循患者自愿原则,尊重患者选择权。

3.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转诊医院和科室。

4. 确保转诊过程安全、快捷、高效。

三、转诊流程1. 病人入院后,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进行评估,确定病情危重程度。

2. 如需转诊,由急诊科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病情,确定转诊医院和科室。

3. 转诊前,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转诊原因、转诊医院及科室、预计转诊时间等信息,并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4. 转诊时,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携带患者病历、影像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转诊信息完整。

5. 转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安全。

6. 到达转诊医院后,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将患者病历、影像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接诊医院,并协助接诊医院对患者进行救治。

四、交接制度1. 转诊前,急诊科医护人员应与接诊医院医护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接诊医院的科室设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等情况。

2. 转诊时,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将患者病历、影像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接诊医院,并详细说明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3. 接诊医院医护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病历、影像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

4. 接诊医院医护人员应在患者到达后半小时内,对急诊科转诊的病人进行评估,修订医疗护理计划,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转诊记录1.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转诊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并妥善保管转诊记录。

2. 转诊记录应包括转诊时间、转诊医院、接诊科室、接诊医生、患者病情变化等信息。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转诊监督小组,负责对急诊科转诊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转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转诊工作规范、高效。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呼吸科转诊制度

呼吸科转诊制度

XX医院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2.3.1.1病人转科、转院护送交接制度及实施记录(可打印修改)

2.3.1.1病人转科、转院护送交接制度及实施记录(可打印修改)

患者入院、转诊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制度 为了做好患者的入院、转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确保患者在交接后接受方医护人员能尽快掌握并熟悉患者的诊疗情况和目前病情,迅速开展后续诊疗,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诊疗,制定此制度。

 一、入院病情资料交接 患者在急诊科通过处置、生命指针趋于稳定,但仍需住院观察治疗,或经过48小时留观治疗,仍需继续住院后续治疗的,应转入相应专业住院治疗。

1.急诊医师应将患者的急诊病历书写完善,然后复制一份,连同入院证一起交护士或患者家属,办理入院手续后转入住院治疗。

2.患者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的,应履行告知同意签字手续。

3.急诊科医师认为应转入上级医院治疗,或患者及家属不愿进入本院住院治疗,要求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按转院流程交接和办理。

 二、转科病情资料交接  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流程》处理。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流程》和《危重病人转运流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

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科、转诊病情病历交接登记制度

患者转科、转诊病情病历交接登记制度

患者转科、转诊病情病历交接登记制度一、普通病人转科、转诊交接(一)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时,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转科,协助整理物品,做好宣教;进行患者费用电脑结算;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接收准备。

(三)责任医生做好相关记录,医患双方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整理完善病历,随患者转科。

(四)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在患者转运交接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生命体征、皮肤情况、静脉通道、用药等信息,有专人护送。

(五)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与转入科室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交接生命体征、皮肤情况、静脉管道、用药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名。

(六)《患者转运交接护理记录单》不入病历。

由科室单独建册存放,每月汇总整理并检查填写情况。

二、急危重病人转科、转诊交接危急重症病人转科、转诊时,除遵照《普通病人转科、转诊交接》外,还应做到:(一)责任护士按照医嘱准备相关药品、急救物品、仪器以备转运途中应用。

(二)转出前责任护士重点评估患者生命体征、皮肤情况、静脉通道、使用药物等信息,并在《患者转运交接护理记录单》记录,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护送。

(三)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取合适卧位,与转入科室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和腕带,交接生命体征、皮肤情况、静脉管道、用药、病情变化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名。

(四)如转运途中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采取就地、就近原则,积极抢救,并将情况记录在《患者转运交接护理记录》中,在交接时重点告知转入科室并行双签字。

(五)手术室接送危急重症病人均按照术前术后交接单中项目,与科室实行双人双核查。

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

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

转诊(转院)患者交接制度1.需要转院的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备案,患者所在科室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保患者转院安全,转院前主管医师须认真检查、评估患者病情,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3.危重患者转院时原则上派医务人员护送;根据病情准备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患者转院时,应将患者病情和相关病历资料随同转出,以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患者,医疗事务中心提前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安排,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并将双向转诊上转单转交给接诊医生:接诊医师根据转诊医生的病情介绍及提供的相关检查和治疗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检查和诊疗。

6.符合下转条件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注明治疗经过和目前病情状况及下一步康复计划,由转诊患者转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事务中心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转科患者交接制度1.对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医生须评估患者病情;根据转科医嘱,护士电话通知转入科室。

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2.危重患者由护士和(或)医生护送,随带患者病历:未用液体至转入病房,做好床头交接班。

3.保征转运工具功能完好,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安全,酌情备带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转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护士立即备好备用床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认真评估患者,转出、转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即患者治疗交清,患者病历资料交清患者生命体征交清,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患者使用各种仪器交清,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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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人转急诊、病房交接制度

门诊病人转急诊、病房交接制度

门诊病人转急诊、病房交接制度
一、门诊接诊医师做出转急诊科或病房的决定后,由医师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说明转诊原因,开具住院证。

二、门诊危重患者转急诊科或病房前,护理人员应提前通知急诊科或病房护理人员,告知其病情状况及需要准备的物品设备。

三、医护人员共同评估病情,预测转运及途中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确定转运工具及所需准备的抢救药品、物品。

如经过门诊抢救的,护士应在门诊病历医嘱后签名及执行时间。

四、联系便民服务中心,告知所需的转运工具。

五、转运前,护士填写门诊危重病人转交接记录本相关内容,携带患者门诊病历资料及剩余药品,拉好床档,烦躁的病人要适当约束。

六、护士护送患者转入相应科室,途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护好输液通路通畅。

七、与病房或急诊科护士交接患者病情、门诊病历及物品,无误后,双方在转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八、门诊护士离开前通知临近诊区的分诊护士接替本分诊台护理人员职责。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XX医院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病人病情汇报与交接制度

病人病情汇报与交接制度

病人病情汇报与交接制度1. 工作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病人病情汇报与交接的工作流程,提高病人安全性,确保病人的连续关怀与医疗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管理负责人、医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3. 汇报与交接内容3.1 每天早晨与晚间,值班护士长负责进行病人病情汇报与交接。

3.2 汇报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点:•病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重要诊断:确诊疾病或病情;•治疗方案:当前医疗计划、药物使用、手术计划等;•治疗进展:病情演化、治疗效果评估等;•特殊注意事项:过敏史、疼痛管理、护理重点等;•防备措施:感染掌控、跌倒防备、呼吸道护理等。

3.3 具体病人病情细节、个人隐私等应保持严格保密,只在必需时供应给相关医护人员。

3.4 汇报中如发现病人不良反应、医疗错误、医护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依照相关规定上报。

3.5 在交接班时,应当对接班人员进行认真说明,确保信息传递完整、准确。

4. 汇报与交接方式4.1 汇报与交接可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口头沟通:面对面进行汇报与交接,确保信息准确传递;•书面记录:汇报内容可书写并留存在交接班处,供接班人员查阅。

4.2 汇报时需明确表达,语言简洁明白,避开模糊或有歧义的表达。

5. 汇报交接时间5.1 每日早间汇报交接时间为上午7点30分,晚间汇报交接时间为下午7点30分。

5.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交接时间的,应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

6. 汇报交接记录6.1 全部汇报交接记录应认真、准确地记录病人病情、医嘱执行情况等紧要信息。

6.2 交接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日期与时间;•病人基本信息;•汇报内容;•书面记录的签名与盖章;•口头沟通的签名。

6.3 交接记录应按规定保管时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可供应作为医患纠纷的证据。

7. 交接班注意事项7.1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认真倾听并提出问题,确保对病人当前病情有准确的理解。

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转诊病情及病历资料等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告知转诊、转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退予药房统一处理。

转科病历要求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

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

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转诊(转院)患者交接制度1.需要转院的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备案,患者所在科室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保患者转院安全,转院前主管医师须认真检查、评估患者病情,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3.危重患者转院时原则上派医务人员护送;根据病情准备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患者转院时,应将患者病情和相关病历资料随同转出,以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患者,医疗事务中心提前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安排,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并将双向转诊上转单转交给接诊医生:接诊医师根据转诊医生的病情介绍及提供的相关检查和治疗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检查和诊疗。

6.符合下转条件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注明治疗经过和目前病情状况及下一步康复计划,由转诊患者转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事务中心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转科患者交接制度1.对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医生须评估患者病情;根据转科医嘱,护士电话通知转入科室。

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2.危重患者由护士和(或)医生护送,随带患者病历:未用液体至转入病房,做好床头交接班。

3.保征转运工具功能完好,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安全,酌情备带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转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护士立即备好备用床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认真评估患者,转出、转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即患者治疗交清,患者病历资料交清患者生命体征交清,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患者使用各种仪器交清,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患者转诊、专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1

患者转诊、专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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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转院、转科时病情或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转院、转科时病情或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转院、转科时病情或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病历是各级医师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和质量评估资料,也是基本的法律证据。

在转诊过程中,由于病历随着患者转移,存在影响医疗安全的隐患。

为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一、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识转诊病历管理的重要性,加大转诊医院、转诊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提高相互诊疗信息的透明度及病历管理质量,加强转诊病历监督检查。

二、对转诊患者及亲属应进行健康教育、以及对医疗风险的认识,使病历资料能及时传递。

三、转院资料交接:
1、符合转院条件的患者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与转诊单同时交由病人,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原始资料整理完成后送我院病案室存档,不得将原始资料带走。

2、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与接诊医院交接病人、病历资料和病人情况后方能离去。

3、病情危重者,如患者及亲属执意要求转院,需有病程记录、医患沟通记录并签字。

四、转科资料交接:
1、需转科的患者,转科前经治医师下达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护士完成好护理文件的书写。

2、主班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费用,注销床头卡、治
疗卡、给药卡等,办公护士按规定整理好病历。

3、转出科应派人携带病历、药物等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进行病历资料交接并交代病人情况后方能离去。

转入科室书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4、危重患者转科由护士和(或)医生护送,随带患者病历,做好床头交接班。

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患者转科交接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保障患者转科过程中顺利交接病情资料、医疗工作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患者的连续性医疗护理,减少患者病情变化、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患者转科交接制度需要具体做到以下内容:1.交接制度的建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完善患者转科交接制度,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

医院管理者应加强对各科室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交流沟通,并确保他们充分了解交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交接责任的明确每个科室应明确转出、转入患者的科室医务人员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涉及的责任人员包括转出科室负责人、转入科室负责人、医生、护士等。

3.交接的时间和流程患者转科交接应在医生交接班期间完成。

交接过程中,转出科室医生应向转入科室医生详细阐述患者病情、治疗计划、药物治疗方案、特殊护理要求等,为转入科室提供准确的信息。

4.病情资料的交接转出科室应将患者的相关病历、检查结果、化验报告等病情资料整理齐全,并做好交接记录。

转入科室应及时接收这些资料,并核对准确性及完整性。

5.交接沟通的方式科室之间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患者交接沟通。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

6.转科手续的办理转科过程中,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转科手续办理程序。

包括患者的申请、医生同意、转诊单、病床安排、药物调配等环节,确保患者转科无阻力。

7.交接流程的监督和评估医院管理者应对患者转科交接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医务人员全面遵守制度要求,并开展相关培训和考核。

8.优化信息技术支持医院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病历、医嘱、检查报告等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快速传递。

同时,医院管理者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安全可靠。

患者转科交接制度应该提倡跨科室、跨医技科室、跨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协作,举例如下:1.某患者在A科室被诊断为肺癌,需要进行放疗和化疗。

转科交接过程中,B科室的放疗专家与A科室的医生进行了多次面谈和电话沟通,确定了放疗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安排。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

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

5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

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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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 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转院
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医务部负责对经常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条件进行评估,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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