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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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人民法院:本人作为被告 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劳动工伤赔偿争议一案,向贵院进行答辩如下:一、关于原告的工伤鉴定结论原告主张本案系劳动工伤争议,依法应当负有举证责任。

然而,原告所提供的工伤鉴定结论并未能充分证明其伤害与工作相关,并无法排除其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可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没有提供劳动者的必要保护措施,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原告进行协商处理,并无法担负起赔偿的责任。

同时,鉴于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诊治,且未能提供及时的相关医疗证明,由此难以认定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与工作相关。

因此,鉴于原告未能充分满足举证要求,应当舞弊其主张。

二、关于原告的工作职责原告所述的工作职责与其实际工作任务相符,工作岗位也与鉴定结论所给出的事故情况相符。

但是,被告作为雇主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工作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

事故发生后,被告也及时进行了事故调查和事故报告,并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协商,为原告提供了必要帮助与支持。

由此可见,被告已经履行了其作为雇主的职责,尽到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原告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伤害,应当主要由其个人负责,而非被告。

三、关于赔偿数额的争议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巨额赔偿金,但是原告并未能充分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受伤后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赔偿数额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

被告在职工意外保险方面已经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相关的费率缴纳保费,因此可以认定被告已经履行了赔偿的义务。

四、关于案件受理的争议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

然而,在本案中,原告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其提起的诉讼理应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被告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判决。

工伤赔偿答辩(精选12篇)

工伤赔偿答辩(精选12篇)

工伤赔偿答辩(精选12篇)工伤赔偿答辩篇1答辩书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收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

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

写答辩书时,要针对申诉人在申诉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

在辩驳时,要抓信双方争议的关键性问题,摆事实讲道理。

用语要准确、通俗,字迹清楚,文面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二、工伤仲裁答辩书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尊敬的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收到贵会受理的__________仲案字[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应诉及_______________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答辩意见:_________________答辩理由: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申诉人_______________关于要求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工伤答辩状

个人工伤答辩状

个人工伤答辩状(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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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伤答辩状样本

2025年工伤答辩状样本

工伤答辩状我是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工伤索赔提出反驳和答辩,以下是我的陈述:一、案情概述原告方王某,系本公司员工,于某年某月某日在上班期间发生了工伤。

原告方向公司提出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申请,公司经过认真审核和鉴定,认为该事故并非工伤事故,因此拒绝了原告方的申请。

原告方不服申请未获批准的公司做出的认定和赔偿,于是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在此,我要说一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本公司认定其工伤,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

我认为,原告方的诉求无法成立,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二、事故责任认定原告方身份为公司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公司是有责任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

但在此次事故中,原告方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导致不慎摔倒,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在本公司的日常管理中,我们也加强了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尤其针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排查和整改。

但在此情况下,原告方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妥导致自身受伤,公司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三、工伤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而在本次事故中,原告方的伤害不能算作工伤,因为该伤害与工作无关。

具体来看,原告方是在玩手机时自己不慎摔倒所致。

虽然事故是在工作岗位发生的,但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与其日常工作无关,其劳动行为与工作无关联,故应被认定为非工伤。

四、索赔费用不合理原告方提出的索赔费用明显过高,其中医疗费项更是无法给予认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而原告方所要求的“护理费”和“误工费”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范围,不具备按法律规定赔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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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工伤待遇答辩状【1】答辩人:a,男,汉族,194x年1x月1x日生,系死者e之父答辩人:b,女,汉族,195x年1x月2x日生,系死者e之母答辩人:c,女,汉族,198x年x月1x日出生,系死者e之妻答辩人:d,男,汉族,200x年x月x日出生,系死者e之子因上诉人(一审原告)f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x)深罗法民x(劳)初字第194x号民事判书,提出上诉,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一审法院认定e系上诉人员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首先,e系上诉人员工,有国家机关依职权制定的公文书证作证。

答辩人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e系上诉人员工,因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1X年10月10日作出的深劳社认字(市)[200x]第41235400x号《深圳市工伤认定书》,认定e的死亡属工伤,单位为上诉人。

上诉人对该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X年1月26日作出的深府复决[201x]3x号《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201X年3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x)深福法立裁字第1x号行政裁定书,因上诉人超过法定期限提起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上述《行政裁定书》于201X年3月20日生效。

因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在没有被依法撤销前,应作为认定e系上诉人员工的证据予以采纳。

其次,e系上诉人员工,与上诉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于201X年9月底入职上诉人处,入职长途客车驾驶员,月工资为8000元,原告以现金形式于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的车子归上诉人公司管理,e接受过公司的上岗培训,持有上岗证。

关于工伤民事答辩状

关于工伤民事答辩状

关于工伤民事答辩状工伤民事答辩状一答辩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贵委杭劳仲案字【】第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某人诉某集团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申诉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陈述事项及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

事实与理由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申诉人在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知名高校毕业信息,申诉人以欺诈的手段使公司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该合同无效。

事实与理由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申诉人在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知名高校毕业信息,申诉人以欺诈的手段使公司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该合同无效。

现公司要求申诉提供大专的证书原件,供第三方鉴证,如大专学历属伪造的,公司将报案,并追究申诉的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三:-------------------------------------------------------------综上所述,员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证据,均能相互印证,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申请人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

工伤民事答辩状二答辩人:荆某,男,xxxx年xx月xxx生,系xxxxxxxxxx公司;答辩人因xxxxxxxx公司包头分公司诉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一、答辩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致伤。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谨以此信作为我方对于工伤纠纷的答辩。

在此,我将详细陈述我们的观点和证据,旨在为法庭提供全面客观的理解,希望法庭能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

一、案情概述我方被告,某工业公司,与原告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告在公司担任X职位。

据原告称,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要求被告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然而,我方被告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并认为原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下面,我将逐一进行答辩。

二、工伤事故发生的责任1. 事实背景:根据现场勘查和提供的证据材料,工伤事故发生时,原告并未按照标准程序操作,并违反了安全规定。

工伤是原告个人行为所致,与被告公司无关。

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37条,因工作岗位特殊性造成职工工伤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救济。

然而,该法条也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中故意自伤或者追求其它非法利益的行为不属于工伤范围。

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原告的意外事故是因其自己的过失导致,与我们公司无关。

3. 证据支持:在附加的材料中,我们提供了当时事故发生的现场照片、安全规程及相关签署的文件以及事故报告。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原告的不当行为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执行。

三、工伤鉴定程序是否合规1. 事实背景:原告称,他曾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通过初步审核。

然而,我方认为这一认定程序存在一定的不合规之处。

2.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并按规定进行诊疗,企业须出具初步鉴定意见并报告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然而,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并未及时报告,也未经过我方公司提供的医院进行诊疗,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初步审核,违反了相关规定。

3.证据支持:附录中提供了原告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时间节点,以及相关医疗记录。

根据这些证据,可以明确看出原告行为的不合规以及他的主观敷衍态度。

四、工伤赔偿的合理性1. 事实背景:根据原告提供的材料,他要求我方公司支付巨额赔偿金。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doc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doc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工伤待遇声明[1]被申请人:A,男,汉族,194年1月1日出生,死者E 的父亲被申请人:乙,女,汉族,出生于2x,1x,195x,死者母亲E 年被申请人:丙,女,汉族,198年1月1日出生,死者E 的妻子被申请人:D,男,汉族,出生于X,200x,死者E 之子因上诉人(原审原告)福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x)申罗发民(老)字第194号民事判决而提起上诉。

根据事实和法律,被告答复如下:1:一审法院认定,E是上诉人的雇员这一事实是清楚的,证据确实是充分的首先,E是上诉人的雇员,有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制定的正式文件作证。

当被告申请工伤认定时,他提交了足够的证据证明e是上诉人的雇员。

因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0月10日出具了《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市)[200 x]41235400 x号》,认定e的死亡为工伤,单位为上诉人上诉人不服工伤认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26日发布的[201x]3x维持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结论。

2010年3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201x)沈复发蔡丽字第号行政裁定。

1x。

法院裁定它不会接受该诉讼,因为上诉人提起诉讼超过了法定时限上述《行政裁决函》于2010年3月20日生效因此,应采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的结论作为证据,在被依法撤销前确认e为上诉人的员工。

其次,E是上诉人的雇员,与上诉人有事实劳动关系e于2008年9月底加入上诉人办公室,成为一名月薪8000元的教练司机。

原告用现金支付了上个月的工资。

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 .在交通事故中驾驶的汽车应由上诉人的公司管理。

e已接受公司的工作培训并持有工作许可证。

2: e驾驶行为是工作表现,上诉人应承担工伤待遇;是否具有上诉人认可的驾驶员资格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是排除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理由,与本案无关。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院:我是XXX公司的代理人,就XXX先生与贵庭提起的工伤纠纷一案,特向贵庭提出答辩状。

现将我方的观点和相关证据进行陈述如下:一、案件的背景和事实1. XXX先生于XXXX年X月X日加入本公司,任职X职位,负责XXX工作。

2. 根据公司规定,XXX先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3. XXX先生所在部门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齐全,公司在事故预防和员工安全方面的工作积极有效,且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员工普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4. XXX先生XXXX年X月X日于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并向贵庭提起工伤赔偿申请。

5. 经医院诊断,XXX先生伤情属于工伤,同时认定了一定的工伤等级和伤残程度。

二、对原告主张的答辩和辩论1. 原告主张本案发生的意外事故系公司对工作场所安全管理不力导致的,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我方认为本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积极有效,事故发生并非由于公司管理不善所致。

3. 原告主张的工伤赔偿金额过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三、我方的辩解和举证1. 公司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我方提交以下证据:(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培训记录,证明XXX先生已接受了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

(2)公司对工作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证明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有效性。

(3)公司安全事件处理记录,证明公司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和反思。

2. 事故责任不在公司我方提交以下证据:(1)XXX先生的证言,证明意外事故并非由于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而是个人操作不当所致。

(2)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证明公司已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且无失效状况。

(3)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报告,证明公司工作环境的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合格有效。

三、关于工伤赔偿的争议1.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答辩书(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

答辩书(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

答辩书答辩人: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住址:XXX被答辩人:赵XX住址:XXX答辩人因赵XX诉答辩人工伤待遇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

赵XX劳动合同期为2012年2月18日至2012年11月,且伤残等级鉴定已经完成、停工留薪期已经届满。

现在劳动合同已经期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选择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不存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现在被申请人同意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即被申请人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若申请人同意续签,则双方续约,被申请人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申请人不同意续签,属于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无需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请仲裁庭依法驳回赵XX的第一项仲裁请求。

二、关于补缴社保费问题。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之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保管理部门的职责,社保管理部门与缴费义务主体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

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请仲裁庭依法驳回赵XX的第二项仲裁请求。

三、关于医疗费、护理费问题。

赵XX主张的医疗费用,应当出示正规医疗票据,没有正规医疗票据的费用答辩人不予认可。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医院根据护理等级计取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医疗费用内已由答辩人支付。

需要陪护的应由医院出具证明。

因此,答辩人对赵XX主张的住院期间3300元“护理费”不予认可。

四、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问题。

答辩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日30元,依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3条之规定,赵XX的住院伙食补助标准应为每日21元,而不是赵XX主张的每日30元。

赵XX主张的交通费、食宿费,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答辩人不予认可。

五、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问题。

赵XX2012年2月18日到答辩人单位工作,6月5日受伤,属于工作不满一年受伤。

双方约定赵宪荣的工资标准为计件,不是月薪制,因此,赵XX没有月工资标准。

民事答辩状模板工伤

民事答辩状模板工伤

原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案由:工伤赔偿纠纷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发生工伤赔偿纠纷,现提出如下答辩:一、答辩人基本情况答辩人_________,系被答辩人_________公司的员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职,担任_________职位。

答辩人入职时,被答辩人已向答辩人履行了入职手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被答辩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在工作过程中因_________原因(具体原因)导致受伤,属于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答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现被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下:1. 判令答辩人支付答辩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 判令答辩人支付答辩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 判令答辩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答辩人答辩意见针对被答辩人的主张,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 关于工伤认定问题答辩人承认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_________原因受伤,但被答辩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答辩人的受伤属于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3)被认定为工伤。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未能证明答辩人的受伤符合上述条件,故答辩人的受伤不属于工伤。

2. 关于赔偿金额问题答辩人承认在工作中受伤,但被答辩人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工伤等级;(2)伤残等级;(3)治疗费用;(4)误工天数;(5)其他相关费用。

职工工伤保险纠纷答辩状

职工工伤保险纠纷答辩状

职工工伤保险纠纷答辩状XXXX公司:我作为职工工伤保险纠纷案件中被诉的被告,特此向贵单位递交答辩状,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提出如下申辩: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其起诉状中提出了要求本公司承担其因工作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相关赔偿的请求。

二、关于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的说明1.关于事实的说明我公司对于职工工伤保险的缴纳非常重视,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

在本案中,本公司在原告发生工伤后,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原告所受之伤可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2.关于法律适用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因工伤造成职工的医疗费、工伤津贴和护理费:(一)职工因工死亡的,支付被扶养人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二)职工因工致残的,支付伤残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三)职工因工致伤的,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和护理费。

”可见,对于工伤保险的理赔,我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三、关于不同事实和证据的辩论1.关于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原告在起诉中主张由本公司承担其因工作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

然而,本公司在原告发生工伤后,已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对其医疗费用进行了支付。

因此,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报销,本公司无需再承担额外的费用。

2.关于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原告主张本公司应支付其因工作受伤而导致的误工费。

然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误工费由工伤保险来承担,而非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原告应向保险公司提出误工费的申请,由保险公司依法支付,本公司不承担误工费的责任。

3.关于原告所主张的护理费及相关赔偿原告主张本公司应支付其因工作受伤而产生的护理费及相关赔偿。

然而,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护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本公司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无需承担护理费及相关赔偿的责任。

四、关于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基于上述论述,鉴于本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工伤保险的义务,并按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本公司恳请贵单位判决予以驳回。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感谢您给予我们参与这次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机会。

在此,我们代表公司,就本次案件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一、工伤认定首先,我们承认本次事故发生在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并且该员工在事故中遭受了伤害。

然而,对于是否将此次事故认定为工伤,我们持有不同意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在本次事故中,尽管员工在工作场所受伤,但事故发生时,该员工并非在履行工作职责,而是在进行私人活动。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事故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我们请求仲裁委员会重新组织鉴定工作,以保证其公平公正性。

在本次鉴定中,我们认为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影响了鉴定的准确性。

因此,我们请求重新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员工的劳动能力状况。

三、保险待遇关于保险待遇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然而,在本次事故中,员工并未被认定为工伤,因此,我们不应当承担相关的保险待遇。

四、支付方式关于支付方式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我们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保险待遇。

五、法律责任最后,关于法律责任的问题,我们认为本次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员工个人承担。

在本次事故中,员工因私人原因在工作场所内受伤,并非因工作原因。

因此,我们认为员工应当自行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本次事故不应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不应当承担相关的保险待遇和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请求重新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员工的劳动能力状况。

工伤赔偿问题答辩状

工伤赔偿问题答辩状

工伤赔偿问题答辩状尊敬的xxx公司:我是受伤工人xxx,我在此就我与公司之间的工伤赔偿问题提出答辩。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确实给我带来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并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我的了解,公司并未对我进行足够的赔偿,这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和一定期限内的工伤津贴。

然而,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的医疗费,并未给予伤残补助费和工伤津贴。

这违背了法律对于工伤赔偿的明确规定。

2. 根据公司的规定,我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公司的一些相应补偿和协助。

然而,公司对于我的伤情并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帮助,没有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安排医疗治疗,严重影响了我的恢复。

3. 我的工伤事故明确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

根据公司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公司的全面保护和安全工作环境。

然而,事故的发生表明公司并未切实履行职责,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 公司应在三日内支付我应得的工伤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

这是我作为员工应得的权益,公司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2. 公司应提供充分的医疗支援和协助,包括安排及时的康复治疗和必要的医疗设备。

这是公司对于员工健康和恢复的基本责任。

3. 公司应全面检查并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这是公司对员工安全的责任,也是公司员工的基本权益。

我希望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的答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给予我应得的赔偿和支持。

如果公司不予理会或者拒绝履行义务,我将被迫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

我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诉求,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最后,我再次强调,工伤赔偿是我应得的权益,也是公司应尽的责任。

我希望公司能够以诚实和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我的答辩,并妥善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民事答辩状(工伤保险待遇)

民事答辩状(工伤保险待遇)

民事答辩状(工伤保险待遇)答辩人:陕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住址:XX市XX路XX号被答辩人(原告):XXX住址:XX省XX县XX镇XX街XX号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原告所主张的按照6000元的月工资标准计算其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应以2216.502元为月工资标准计算。

原告2012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入职,3月17日受伤住院,工作时间不满1个月,未实际结算过工资,而且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为计件,即没有月工资标准。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8条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而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待遇时,有月工资的,可以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月工资的,可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陕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2753元,即月平均工资为1896元。

由于答辩人属于私营企业,应当按照该标准计算原告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XXX号《裁决书》参照解除劳动关系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216.502元确定原告的月工资标准,并以此计算原告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辩人认为仲裁委是考虑到2012年陕西省私营企业平均工资22753元低于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的60%,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的认定。

即“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因此答辩人对仲裁委的认定并无异议。

二、原告主张按照3820.5元的工资标准计算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

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

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工伤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甲。

针对杨某诉答辩人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答辩人作如下答辩:一、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对杨某构成工伤以及五级伤残的鉴定结论无异议,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也愿意按照法定标准对杨某进行赔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及时为杨某垫付了医疗费用,也主动申请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基数应为xx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x%。

《工伤保险条列》第三十六条:“(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x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六十四条:“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x%的,按统筹地区工资平均工资的6x%计算。

”杨某xxx2年5月至xxx3年4月的平均工资为125x元/月,xxx2年xx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x%为3xx3元/月*6x%=22xx元/月。

因此,杨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22xx 元/月*1x月=4xx6x元。

三、杨某要求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杨某于xxx2年4月14日受伤住院,但xxXX旅游度假有限公司自xxx2年5月起仍然按原工资待遇标准向杨某支付工资至xxx3年12月,即1x个月的工资,共计25x2x元。

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

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

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1】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址:XX市经济开发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担任职务) 被答辩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 XX省XX县XX乡XX村X组。

答辩请求1、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被答辩人XXX于1999年9月1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

双方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08年3月1日,期限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

被答辩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

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

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辩人无法出具。

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补齐相关治疗和病休证明,被答辩人不但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答辩人生产车间无理大肆吵闹,已严重影响到了答辩人的正常生产,也造成了部分损失。

由于2009年3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23日这段时间,答辩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答辩人,使被答辩人的工资无法支付。

被答辩人于2009年12月23日来答辩人单位后,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支付上述工资,也被被答辩人严词拒绝。

被答辩人的社会保险,由答辩人一直缴纳至今,并未中断。

并且答辩人至今为止,从未向被答辩人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或者暗示,要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被答辩人的申诉事实纯属捏造,子虚乌有。

请求贵委依法仲裁,予以驳回。

此致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工伤待遇仲裁答辩状【2】答辩人:A厂,负责人:B(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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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工伤保险待遇)
答辩人:陕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址:XX市XX路XX号
被答辩人(原告):XXX
住址:XX省XX县XX镇XX街XX号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所主张的按照6000元的月工资标准计算其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应以2216.502元为月工资标准计算。

原告2012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入职,3月17日受伤住院,工作时间不满1个月,未实际结算过工资,而且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为计件,即没有月工资标准。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8条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而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待遇时,有月工资的,可以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月工资的,可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陕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2753元,即月平均工资为1896元。

由于答辩人属于私营企业,应当按照该标准计算原告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XXX号《裁决书》参照解除劳动关系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即2216.502元确定原告的月工资标准,并以此计算原告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辩人认为仲裁委是考虑到2012年陕西省私营企业平均工资22753元低于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的60%,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的认定。

即“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因此答辩人对仲裁委的认定并无异议。

二、原告主张按照3820.5元的工资标准计算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应以44330元为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该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〇一二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

劳动仲裁委以此标准裁决原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88660元是正确的。

而原告主张按照
2013年西安市月平均工资3820.5元计算,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主张护理费16440元缺乏事实依据。

原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包含在医疗费中,已由答辩人支付。

住院期间需要留陪护的,应出具医院的医嘱证明,而原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出院后需要护理的,应由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存在护理依赖的鉴定意见,原告并未提供相应证据。

四、在劳动仲裁期间,原告主张器具配置费,但未能提供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原件,因此劳动仲裁委没有认可。

原告第一次配置器具费用为8800元,该费用由答辩人垫付。

但该费用超出了《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的限额1800元,对超出标准的费用7000元,在计算原告工伤保险待遇时应予以扣除。

五、申请人主张的1591.2元医疗费,其中309.96元票据并非统筹地区以内的医疗票据,原告未能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其合理性,因此答辩人不予认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六、申请人主张的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缺乏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认可。

七、申请人受伤后,其家属向答辩人单位出具借条、收条,共领取14000元,用于生活费、治疗费开支,原告在起诉状中明确认可,
在计算原告工伤保险待遇时应予以扣除。

综上,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正确计算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并扣除超支和借支的款项,对原告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请求依法驳回。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公司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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