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监理规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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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2010年度造林(及苗木采购)工程监理方案及细则
编制:
审批:
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华区2010年度造林(及苗木采购)工程
工程地点:郑尧高速、漯平洛高速段及白龟湖湿地
建设单位:平顶山新华区农田水利局
监理单位: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项目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2.1监理阶段:施工阶段.
§2。2监理范围:苗木进场质量验收及种植施工质量,直至竣工验收。
§2。3监理控制目标:
§2。3.1投资控制目标:最终结算造价不超过批准概算
§2。3.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目标
§2。3.3工期控制目标:2010 年3 月1日开工,2010年3 月31 日竣工
3、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在监理过程中将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承包合同;
3、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
4、建设单位发出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书面指示和意见。
4、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期限一般从造林施工准备阶段到实施完工验收为止。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建设工程的作业设计,对种苗、整地、栽植、管护、林地基础设施等主要造林环节实行监督跟踪,对工程政策兑现、资金拨付和物资采购等实行跟踪调查.监理人员要按照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要求,采用全面监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旁站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控制方式进行监理。
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ﻫ为了规范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提高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监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ﻫ(一) 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防护林建设工程、封山育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速丰林基地建设工程、城郊森林工程、城乡一体平原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等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ﻫ(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ﻫ二、施工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关系ﻫ(一)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应按建设单位和有关规定要
求进行施工,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并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二)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监理单位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开展工作,直接对委托单位负责,在施行监理过程中,有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的质量、资金使用和政策兑现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ﻫ三、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ﻫ(一)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工程建设合同;
(二)经审核批准的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文件;
(三)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ﻫ(四)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
(五)国家、省关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等文件.
四、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工程的作业设计、种苗、整地、栽植等整个造林环节。ﻫ(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ﻫ(二)工程质量控制。
1、程序ﻫ①建设单位向监理人员提交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协助处理相关问题;ﻫ②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
③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④做好监理总结.
2、施工质量控制ﻫ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
①种苗
来源、购销环节、苗木等级、质量、价格。所用种苗,是否具备质量合格证、检疫证和标签。ﻫ②整地
时间、方式、数量和质量规格。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现场跟踪监督检查与不定期巡视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现场质量控制方式。
③栽植ﻫ时间、培训(经培训后才能参与作业,由具有造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作业)、栽植面积、栽植质量、施工工序到位情况等。(三)资金控制ﻫ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种子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ﻫ(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1ﻫ、中期检查
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2、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ﻫ(五)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情况综述;
2、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的效果分析;
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4ﻫ、监理
工作总结:包括对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价;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和被监理单位的职责ﻫ(一)监理单位职责
1、执行有关监理规定、要求;2ﻫ、安排、协调监理人员的工作;3ﻫ、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与争议;
4、复核、复查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职责
1、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的真实性负责;ﻫ2、在监理过程中,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包括要求建设单位限时进行修正或整改措施等)。ﻫ(三)被监理单位职责
1、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省林业局要求接受监理; 2、对监理人员提出的建议,必须及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3、未经监理人员进行审核的种苗不得用于工程造林。ﻫ六、纠纷处理与责任ﻫ(一)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发生纠纷,应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建设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监理人员营私舞弊,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业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利益,或者因监理人员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业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权追究监理单位的经济责任,并按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质量等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及建设单位报告而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