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8•【字号】吕政办发[2010]127号•【施行日期】201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九月八日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十一五”规划、蓝天碧水工程建设与污染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按照《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10]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吕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范围文峪河、磁窑河、三川河流域、岚河、汾河吕梁段。
涉及的县(市、区)为: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岚县。
二、整治时限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底三、整治目标(一)文峪河、磁窑河、三川河、岚河、汾河吕梁段各省控断面。
(二)河道内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彻底清理,河道沿岸500米范围内堆积的废弃物全部清除。
四、整治内容与要求吕梁市环保局负责统一编制文峪河、三川河、磁窑河流域《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技术规划》;整治范围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时限建成并实现稳定运行且处理后的水质达标,污水收集率达到65%以上;流域内所有河道及沿岸500米范围内的工业废渣实现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实现卫生填埋;流域内所有煤矿的矿井水及生活污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所有焦化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做到零排放;河流各县出入境断面均建设安装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由入境断面的县(市、区)政府投资组织建设、属地县级环保局负责运营管理,市环保局统一监督。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吕政办发[20l0]103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l0]103号)汾阳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关于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为了贯彻省政府办公厅[2010]23次会议《关于协调解决太中银铁路离石汾阳段水源恢复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山西省水利厅于2010年7月9日至10日在吕梁市召开了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及对策专家咨询会议。
省内外水文地质、水资源和水利工程方面的专家实地查勘隧道工程影响程度,分析了影响因素和范围,研究了水源恢复对策方案,形成了《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及对策专家咨询意见》。
2010年7月20日,山西省水利厅会同吕梁市政府在太原市召开了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对水资源影响区水源恢复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水利厅、吕梁市政府及省市水利部门领导参加。
会议议定太中银铁路影响水源恢复工程解决方案,应首先安排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及早开工建设厂。
灌区恢复工程进一步优化设计。
根据会议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铁路影晌状况及恢复意见太中银铁路吕梁山隧道在汾阳一离石区间穿越吕梁山脉,为两条单线单向坡隧道,各长20.7km。
隧道东进口位于汾阳市栗家庄上林舍村西北侧,西出口位于离石区吴城镇西南侧的吴城水库库区边缘。
汾阳进口高程1l05m,离石出口高程l330m,高差225m,从东向西隧道以11%o坡度连续上坡。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14•【字号】吕政办发〔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4〕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14日吕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9号)精神,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和切入点,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水生态平衡为目标,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管理,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吕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民生优先,人水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关系,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吕政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吕政发〔201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24日吕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吕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用水坚持规划引领,政府统筹;循环循序,提高效率;全民参与,鼓励创新的原则。
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努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四条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推广使用城市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发展节水型工业和服务业,限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步伐。
第五条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市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所属的节约用水办公室受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水利、环保、规划、统计、质监、城管、科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行为制止和举报。
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吕梁市城市2004—2020年总体规 划》包括四大部分
• 一是规划期限,近期2004—2010年,远期 2011—2020年。
• 二是规划目标。规划本着前瞻性、适应性、 可操作性的原则,为吕梁经济发展及人民 生活构筑合理的城乡空间而已布局和设施 保障,促进吕梁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 发展。
• 三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布 局概括为“两心、两轴、三片区”。“两心”。即 离柳经济中心和汾孝经济中心。“两轴”即东西 间的太中铁路、307国道、太军高速公路为发 展为主轴,以南北向的209国道、在建中的介 孝汾高速公路为两条发展次轴。“三片区”,即 东部片区指经济发达的汾阳、文水、交城、孝 义4县市;中部片区指吕梁市(离石区)和柳 林、中阳、交口、石楼5个县区;北部片区指 兴县、岚县、临县、方山4县。
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吕梁撤地设市以及离石撤市设区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以实现城市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通过对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等的科学确定从优先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等诸多方面为吕梁市的长远发展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宏观规划也为未来510年的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六)三山绿化项目
• 三山绿化工程是指吕梁市区龙、凤、虎“三山” 迎街面第一山脊线可视范围内的山体绿化覆盖工程。 这是吕梁市委、市政府从建设宜居、生态新吕梁目标 出发,着力改善市区生态环境的一项根本性举措,是 吕梁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市政工程之一。截止2009年 底,已累计完成绿化面积近3万亩,栽植各类苗木793 万株(穴、丛),栽植树种达50余种,树苗木保存率 达91%以上,累计完成投资2.544亿元。整个工程涉及 到离石区的六个街道办一个乡42个村委,绿化工程已 覆盖吕梁市建成区范围。绿化成效已经凸显,市区水 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07年、08 年、09年连续三年市区二级以上天数全省排名第一, “三山”绿化功不可没,“三山”已建成吕梁市区的 绿色屏障和生态长廊。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吕政办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二月一日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为优化吕梁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味,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构建生态新吕梁,按照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整治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发展”,积极推进“三三战略”,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整治系统工程,以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蓝天碧水工程建设任务为目标,以治理城市悬浮颗粒物为主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运、工业企业环保设施保运行提效率三项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流域水环境治理、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五件大事,努力实现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质量的“双提升。
”二、重点区域1、县(市、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2、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3、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沿线4、主要河流河道及沿岸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三、工作目标(一)全面完成“十一五”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
(二)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和市“十一五”环保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率等指标任务。
吕梁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
吕梁市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公示版)目录第 1 章总则 (1)第 2 章城市概况与规划分析 (3)第 3 章水资源配置 (4)第 4 章再生水系统规划 (4)第 5 章再生水管网规划 (8)第 6 章节水、节能 (10)第7 章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及措施 (11)第8 章规划实施措施 (12)第 1 章总则第1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7年4月)(4)《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5)《山西省吕梁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6)《吕梁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7)《吕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8)《吕梁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2013-2030)》(9)《吕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3-2030)》(10)《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时统筹考虑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的请示》(2016年8月)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以《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及《山西省吕梁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等文件为指导,再生水系统与城市道路交通、水系、管线综合、防洪等专业相协调。
结合地形条件和环境要求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再生水系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再生水系统安全可靠,当局部管网发生故障时,断水范围应为最小。
管道尽量在整个服务范围内的路网铺设,保证用户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3)制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规划方案,充分考虑分期建设。
(4)再生水规划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
(5)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使吕梁市再生水设施有一定的超前性和现代化水平。
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规划期限确定为2017~2030年。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吕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吕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5•【字号】吕政办发〔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吕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节水行动吕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5日国家节水行动吕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26号),结合吕梁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区域用水结构和布局,加强用水行为监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吕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8,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8。
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34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3•【字号】吕政办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3日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7〕35号)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吕政发〔2016〕11号),实现2017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落实,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吕政发〔2016〕10号)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重点工程为抓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效节约水资源、全面修复水生态、强力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改善。
二、工作目标省考核我市的1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达到5个以上,优良断面比例达到27.78%以上,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控制在6个以下,劣V类断面比例控制到41.18%以下。
我市确定的2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达到5个以上,优良断面比例达到25%以上,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控制在12个以下,劣V 类断面比例控制到50%以下。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6•【字号】吕政办发[2007]228号•【施行日期】2007.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水保[2007]6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保[2007]407号)、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水保[2007]6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吕梁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为手段,严厉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日益严重的开发建设项目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推动和促进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目标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现如下目标:1、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完成我市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吕政办发[2013]13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吕政办发〔2013〕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吕梁新城新建项目周边道路、绿化带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保障机制,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吕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吕政办发〔2004〕94号)补充通知如下:一、范围市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界线(山脚线)范围为:依据《吕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的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界限(山脚线),南至中阳县界,北至方山县界,西至柳林县界,东至东川河以南青银高速公路东出口以西、东川河以北高崖湾行政村以西(不含高崖湾村),总面积31.68平方公里。
吕梁新城方山范围以省政府批准的《吕梁新城总体规划》方山界限为准。
二、对象本通知所指的管理对象是临城市道路、绿化带的新建项目。
三、土地规划手续办理1、土地供应,规划部门对国土部门提供的拟供地面积进行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所涉道路、绿化带用地按新建项目临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边界同等长度、一半宽度的面积,由规划部门另行规划,出具《道路、绿化带规划位置、面积通知书》。
2、道路、绿化带用地,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由规划部门作出规划,国土部门按程序上报批准后,道路用地划拨给建设部门并由其组织实施、管理,绿化带用地划拨给园林部门并由其组织实施、管理。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2日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吕政发〔2016〕11号),全面推进2016年度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落实,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质改善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我市确定的的2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25%,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54.17%;吕梁市区上安、七里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力争达到或优于Ⅲ类,与2014年相比保持稳定不退化。
开展吕梁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二、重点任务(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根据省级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煤炭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制订市级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吕梁供水改革方案
吕梁供水改革方案一、背景吕梁地区是中国山西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晋南腹地,地处太行山中段。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吕梁地区的供水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解决供水问题,吕梁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方案。
二、供水问题分析供水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水源紧张吕梁地区水源相对匮乏,尤其是在夏季干旱季节,水源紧张问题更加突出。
缺乏有效的水源储备和调节机制,导致供水难度加大。
2. 不均衡的供水结构吕梁地区的供水结构不均衡,城市供水相对充足,而农村地区供水不稳定、质量参差不齐。
这种不公平现象增加了农村地区居民的生活成本,降低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
3. 建设和管理滞后吕梁地区的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供水需求。
供水设施老化、损坏和配套不完善,进一步加剧了供水问题。
三、改革方案为了解决吕梁地区的供水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革方案:1. 加大水源调配和储备力度为了解决水源紧缺问题,我们将加大对水源的调配和储备力度。
通过建设水库,实施水源调配,增强供水的稳定性。
同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2. 完善供水网络我们计划在吕梁地区建设更加完善的供水网络。
通过改造老旧供水管道,增加新建供水管道,提高供水管网覆盖率和供水能力,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稳定性。
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地区供水状况。
3. 强化供水管理为了改善供水设施管理水平,我们将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理机制。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修护,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供水质量监控,提高供水质量,保障居民的用水安全。
4. 制定供水价格调整机制为了保障供水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
根据水资源的供求情况和供水设施的投入,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提高供水设施建设和运维的资金来源,保障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5. 持续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居民对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意识,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35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7日吕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吕梁市2016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根据省环保厅2016年5月24日约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流地表水水质改善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河流地表水水质改善专项整治,全市全年省定17个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27.78%以上,劣五类断面比例下降到47.06%以下。
重点是兴县岚渏河裴家川口断面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蔚汾河碧村断面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石楼县屈产河裴沟断面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临县湫水河碛口断面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离石西崖底断面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
二、整治任务(一)全面组织落实《吕梁市2016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中的工作任务。
(二)以县为单位清理辖区主要河流河道垃圾或废弃物,加大对河道的巡查,严厉打击在河道内乱挖滥采行为和向河道或排污井倾倒人畜粪便行为,取缔河道内违法的各类生产设施。
(三)推进临县湫水河污水收集主管网建设、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吕梁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与收集管网建设、柳林三川河入黄河段湿地工程建设、岚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文水胡兰镇屠宰废水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兴县西山斜沟煤矿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石楼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展,力争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吕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吕梁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新技术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开发、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等10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吕梁市全面推进市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的关键时期。
吕梁市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按照吕梁市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城乡靓丽、人文和美、富裕安康、气正风清的美丽幸福吕梁的奋斗目标,同城化推进离柳中方城镇组群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市域中心城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晋政办发〔2023〕91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水的大文章”和“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部署,提高全省城镇(指设区城市、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镇,下同)再生水利用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同步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战略实施,落实重大战略课题研究任务,按照“节水优先、统筹推进,系统谋划、稳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科学管理、安全利用”的基本原则,提高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缓解地下水超采,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强化城市韧性,为推动全省城镇再生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到2024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形成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景观补给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
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黄河流域市、县(市、区)力争达到30%。
到2027年底,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达到5.08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黄河流域市、县(市、区)力争达到40%。
各市、县(市、区)城镇再生水设施水平稳步提升,供水保障程度持续增加,水权水价机制初步建立,城镇再生水利用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坚持“一水多用”,扩大使用规模(一)加大工业回用推进将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钢铁、煤炭、纺织、造纸、石油、火电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要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新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新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2•【字号】•【施行日期】200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新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实施山西省“兴水战略”,有效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吕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十一五”新水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新水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吕梁市是一个严重缺水地区。
据2005年全国第二次水资源评价,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082亿m3,人均占有312m3,不足全国平均的1/5。
2005年全市总需水量为6亿m3,而供水量仅有4亿m3,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紧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同时我市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又呈失衡态势,一方面由于地下水大量开采,多数地区达到临界值,不少地区出现超采,使地下水的良性循环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由于蓄水工程的长期欠帐,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仅占可能开发利用量的14%,开发潜力还很大。
因此,摆脱吕梁地区缺水瓶颈制约、破解水难题的出路,在于大搞新水源工程建设。
当前我市实施新水源工程建设正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
首先,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兴水战略”为我市建设新水源工程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拟建35处新水源工程,预示着山西水利建设又一历史性高潮的到来。
其次,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由于资金不足不能上马的水源工程现在具备了上马的经济条件;同时随着外来资本、民营资本向水利注入,水利工程建设的多元投入主体逐步发育成熟,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化运作也具备了现实性。
因此,加大力度建设新水源工程既十分迫切,又现实可行。
二、新水源工程开发目标与建设项目新水源工程开发建设总体目标:通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一批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增加地表径流拦蓄储备,大力提高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以增加和扩大供水,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逐步限制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维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和谐发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开展《吕梁市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开展《吕梁市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7•【字号】吕政办发[2007]108号•【施行日期】200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开展《吕梁市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的具体体现,是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函〔2006〕139号“关于开展《山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吕梁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饮用水作为重要的水资源,目前在水质、水量及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水源地污染而引起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制订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保障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二、此次《规划》范围为吕梁市城区和所辖县(市)县城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备用水源地。
要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委托一个技术单位编制《规划》,进一步划定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按照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转变增长方式的原则,科学规划、提出综合治理方案。
三、由于《规划》编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编制工作的协调与指导,要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和开展这项工作。
市政府成立以李秀峰副市长为组长、环保局刘玉云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05•【字号】吕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5日吕梁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为全力攻坚全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3年全部改造完成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20-2023年,全市需完成改造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385公里。
全市2020年已完成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任务107.142公里,计划接下来3年全面完成全市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市政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完成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用地红线内建筑非市政管网混接、错接改造,有效解决汛期污水溢流直排、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等问题,全市城市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一)2021年任务。
全市共完成约205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市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改造完成。
新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改造完成,由新区建管中心负责实施。
县级市及县城:城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
(二)2022年任务。
全市共完成约97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县级市及县城:城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完成剩余量的70%以上。
(三)2023年任务。
全市共完成约38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3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水利局编制的《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
《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规划》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艰巨。
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按照既定的分工,密切协作,形成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合力。
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
要正确处理水利专项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要按照《规划》的部署抓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水利工作,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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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公示版)目录第 1 章总则 (1)第 2 章城市概况与规划分析 (3)第 3 章水资源配置 (4)第 4 章再生水系统规划 (4)第 5 章再生水管网规划 (8)第 6 章节水、节能 (10)第7 章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及措施 (11)第8 章规划实施措施 (12)第 1 章总则第1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7年4月)(4)《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5)《山西省吕梁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6)《吕梁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7)《吕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8)《吕梁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2013-2030)》(9)《吕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3-2030)》(10)《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时统筹考虑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的请示》(2016年8月)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以《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及《山西省吕梁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等文件为指导,再生水系统与城市道路交通、水系、管线综合、防洪等专业相协调。
结合地形条件和环境要求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再生水系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再生水系统安全可靠,当局部管网发生故障时,断水范围应为最小。
管道尽量在整个服务范围内的路网铺设,保证用户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3)制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规划方案,充分考虑分期建设。
(4)再生水规划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
(5)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使吕梁市再生水设施有一定的超前性和现代化水平。
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规划期限确定为2017~2030年。
第4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定义的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用地边界定义为:南至交口街道办行政边界,北至方山县峪口镇,东至信义镇,西至自然山体边缘,面积为186.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共计为50.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北部新城(由大武片区、西属巴片区、城北片区组成)、中部老城区(由凤山片区、莲花池片区、滨河片区组成)、田家会片区、交口片区、大土河工业区及无人机工业区。
第5条规划标准(1)《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16)(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7)《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200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第6条规划目标(1)保障区域再生水水质与供水安全,确保供水保证率95%。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区域水资源生态环境。
(3)合理配置水资源,做到优水优用。
第 2 章城市概况与规划分析第7条城市概况吕梁市市区位于山西省中西部,地处吕梁山西麓。
东与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为邻,西接柳林县,南与中阳县接壤,北与临县、方山县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6′05″~111°35′41″,北纬37°20′32″~37°44′18″。
市区总面积约1325km2,全境东西宽约56km,南北长约35km。
吕梁市交通十分便利,市区东距离省会太原187km,孝柳铁路、307、209国道交汇于离石城区,南有汾军高速公路。
第8条中心城区规划概况《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对吕梁市中心城区用地边界定义为:南至交口街道办行政边界,北至方山县峪口镇,东至信义镇,西至自然山体边缘,面积为186.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共计为50.5km2。
规划远期年限为2030年,到2030年规划期末,吕梁市将跨入大城市的行列,中心城区人口将达到50万。
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18.5万m3/d。
第 3 章水资源配置第9条吕梁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规划吕梁市中心城区现状供水水源为地下水源,随着新水厂的建设,逐步关闭地下水开采。
规划采用地表水源,包括横泉水库水源、引黄水源和再生水水源。
第10条水资源综合配置中心城区水源配置方案如下:1、生活水源和部分工业水源吕梁市中心城区地势北高南低,结合现有水源情况,规划给水系统布置两座给水厂,圪针湾水厂位于中心城区以北的圪针湾村,远期建设规模10万吨/天,近期已经实施5万吨/天,从横泉水库取水,由北向南重力供水,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供水系统运行成本。
盛地水厂位于北部新城盛地村,地势较高,从引黄工程输水洞预留口取水,由北向南供水。
中心城区呈南北向的狭长状,双排输水管道由北向南布置在吕梁大道两侧,形成了串联供水分区,双排输水管道保证了供水安全性。
2、道路冲洗、浇洒绿化、景观水体补水水源和部分工业水源污水处理厂尾水经针对性处理后,出水作为再生水水源,供冲厕、道路冲洗、绿化浇洒、景观水体补水等使用。
大土河工业区、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及晋能离石大土河低热值煤热电联产项目用水量较大,为节省新鲜淡水资源,该项目冷却水也采用再生水水源。
第 4 章再生水系统规划第11条利用再生水的必要性、可行性为了解决缺水问题,节流是必不可少的,但最基本的还要靠开源。
在资源有限、跨流域引水工程浩大且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下,把污水处理、再生后变成第二水源实现污水资源化,无疑是解决水资源紧缺的有效措施。
与地表水资源相比,再生水资源具有不受气候影响、可靠、保证率高等优点。
与城市供水量大致相当的污水经过净化后可以作为一个城市稳定的第二水源,国外在污水回用方面历史很长,技术成熟。
近十几年来,随着对水资源危机认识的提高,我国城市污水回用已得到重视和应用。
吕梁市规划建设再生水回用水厂,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除少量废水随污泥带走外,基本可全部回用,可大幅减少新鲜水用量,节约水资源。
第12条再生水利用现状目前吕梁市尚未建设再生水回用措施,再生水利用还处于空白状态。
目前吕梁市城区有现状吕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关闭,调水至规划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5万m3/d,现状处理量2~3万m3/d,采用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生化处理工艺,通过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 标准,尾水排入三川河。
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在建,近期设计规模3.0万m3/d,总设计规模为10.0万m3/d,采用改良AAO+混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第13条再生水水量预测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方向如下:1、城市道路冲洗和城市绿地浇洒用水。
2、景观水体的补水。
3、大土河工业区、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及晋能离石大土河低热值煤热电联产项目的冷却水。
同时,鼓励北部新城新建公共建筑配套中水处理设施,提高中水利用率。
其中景观水体补水量为0.94万m3/d,工业用水量2.92万m3/d,绿地浇洒用水量为0.32万m3/d,道路冲洗用水量为0.93万m3/d,管网漏损水量0.51万m3/d,未预见水量0.45万m3/d,共计6.07万m3/d,规划再生水供水规模:6.00万m3/d。
第14条变化系数的确定高日变化系数为1.20,高时变化系数为1.20,并以此进行管网计算。
第15条供水水压再生水管网的压力满足设计区域内最不利点用户接管点10m服务水头的要求。
当市政再生水管道压力不能满足用户需求时,用户自行设置加压泵站,经加压泵站加压后使用,以满足水压要求。
第16条再生水供水水源规划吕梁市再生水厂拟建于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旁,规划占地面积1.0ha,再生水水源利用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处理规模为6.0万m3/d。
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水口位于三川河——吕梁市柳林县下白霜至康家沟三川河河谷段柳林泉一级保护区上游约1.5km处,根据《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污水排放。
污水处理厂为市政污水的处理设施,对市政污水起到净化作用,其排放的尾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满足地标水Ⅴ类标准,但出水水质仍比保护区要求的标准要差,为避免对保护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建议将再生水厂未接纳的污水厂尾水经过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再排入河道。
规划再生水厂可采用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出水,进入再生水厂,通过精细格栅后进入超滤处理单元,确保浊度指标达标;超滤出水进入消毒处理单元,确保粪大肠杆菌和总余氯指标达标。
预留臭氧装置,主要是考虑远期入户再生水的标准可能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去除色度以满足居民对再生水感官的需求。
再生水厂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冲厕、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
第 5 章再生水管网规划第17条管网布置原则管网布置满足如下要求:(1)再生水管网中管道流量按远期用水量考虑,按不同开发期的要求,分期实施。
大口径管道可考虑双侧布置配水管,以减少过路交叉,方便接户。
(2)再生水管网采用分区、分压供水形式,再生水管网的压力满足设计区域内最不利点用户接管点10m服务水头的要求。
如市政再生水管道压力不能满足用户需求时,考虑用户自行设置加压泵站,经泵站加压后使用,以满足水压要求。
(3)再生水管道沿道路敷设,一般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绿化带下面。
当敷设在机动车道下时,应尽量避开主干道。
(4)管网测压点的设置为了提高供水质量,根据此次设计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布置测压点,使再生水公司调度中心了解管网压力变化,随时了解管网的供水状况,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安全供水。
第18条管网布置方案根据地形条件,形成串联供水分区,通过双排输水干管由南向北加压供水,整体供水范围共分为七个区和大土河工业区、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晋能离石低热值煤热电联产项目用水。
各供水分区内,为满足供给用户所需的水量、保证配水管网足够的水压、保证不间断给水的原则,应以环状管网为主。
其供水主干系统如下:沿龙凤大街、北川河东路和吕梁大道由南向北布置DN1000mm-DN250mm的输水干管,供水范围为一区、二区、五区、六区、七区。
沿滨河南路、滨河北路由西向东布置DN400mm-DN350的输水干管,供水范围为三区、四区及低热值煤热电联产项目工业直流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