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某煤矿水害预防管理规定
某煤矿水害预防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行业的水害预防管理要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水害预防责任: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水害预防管理机构,明确水害预防的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2. 水害防治方案:煤矿企业应制定水害防治方案,明确矿井内水源的分布及走向,并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3. 坚持预防为主:煤矿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潜在的水害隐患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修复和加固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 水害监测与预警:煤矿企业应建立水害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矿井内水位、水压等信息,并设置相应的预警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 应急救援预案:煤矿企业应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在水害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救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 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水害防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安全设施及设备: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内的抽水、排水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的畅通和防止水害发生。
8. 定期检查维护: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矿井内的抽水、排水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水害预防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会根据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煤矿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操作。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整治水害隐患,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整治制度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排查地方:地面工业广场、井下全部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
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整治小组依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布置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需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
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看法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
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全部从业人员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猜测预告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订立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惩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2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订立本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认真说明,为防治水工程供应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是中国矿山安全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其中,对矿井防治水的规定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是,进行科学合理的水文地质勘探和水文监测,掌握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和水源,对矿井进行合理设计和布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矿井水位、水压和水质,避免渗水、涌水、破水危险。
同时,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煤矿防治水的技术措施1. 矿井透水性能测试要对矿井进行透水性能测试,及时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通过测试获得的水文地质参数,如渗透系数、孔隙度、渗透能力等指标,为矿井选择合理的防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改善和加固矿井结构煤矿防治水也要从源头入手,改善矿井围岩和巷道的结构,加强支护措施,提高矿井耐水能力。
同时,对于矿井入口、出口、采区盲巷等水源位置,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防水。
3. 建设排水系统要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通过预处理、抽水、输送、泵站等技术手段,将井下的水迅速排出,降低矿井水平面,保障井下通风和安全生产。
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进行长期维护和管理。
4. 预测和预警在煤矿防治水过程中,要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水害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处理。
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如声波探测、地下水位监测、工作面涌水预警等,建立科学的预测体系,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三、煤矿防治水的管理制度1. 责任制要健全煤矿防治水的责任制,明确矿井防治水的各项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水文地质监测和分析机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同时,要落实班组长和安全员的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防治水措施的科学、合理和安全。
2. 教育和培训要培养煤矿防治水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开展定期的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水体的干扰和失控导致的矿井径流异常增多或水压的迅速增大,从而对矿山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现象。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矿山企业需建立科学完善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为矿山企业在矿井水害防治方面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度的必要性分析矿井水害是矿山企业生产中常见的安全生产隐患,其对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2)原则:科学性、合理性、实施性、先进性和持续改进性原则。
3. 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制度的主体: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
(2)制度的内容:-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目标和任务的确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结果的评价和改进。
4. 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度的制定: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工作应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牵头负责,充分调研和分析矿井水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制度的宣贯:矿山企业应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等形式,将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宣传给员工,并确保员工理解和落实。
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组织管理1. 组织机构的建立(1)矿山企业应设立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包括主管领导、技术专家和现场工作人员等职位,以确保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责任制的建立(1)主管领导应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煤矿防治水的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防治水培训,提高员工防治水的意识和技能。
3.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稳定的水文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水质、水位、水压等的监测和评估。
4.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煤矿防治水工作。
三、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清理煤矿井下积水,保持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3. 煤矿企业应当建设有效的水封防治系统,防止水与瓦斯的相互作用。
4. 煤矿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进行采矿,避免对地下水体的破坏。
五、煤矿防治水的应急处置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灾害防治水应急预案,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组织防治水措施的全面预案。
2.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防治水的进一步扩散。
4.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迅速到位,保护井下人员的安全。
六、煤矿防治水的监督与检查1. 相关部门应当对煤矿企业进行定期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煤矿企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
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不断提升。
四、煤矿防治水的法律责任1. 煤矿企业或相关责任人不按照本规定履职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煤矿企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相关部门发现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3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指针对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综合治理工作,目的是防止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环境的稳定。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即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等多种手段,对已经产生的水灾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和修复。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煤矿企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工程技术,推动防治水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提高防治水的效益和可行性。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资源,实现防治水工作的协同发展。
第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防治水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第二章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符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等。
第九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应当全面进行,不得遗漏与疏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井下和地表水监测体系,每日对井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应当依法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循环利用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水源、水流的分布、方向,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企业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矿防治水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治水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煤矿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防治水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项目;(三)组织防治水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四)组织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检查和考核防治水工作。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治水工作。
第八条防治水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防治水技术方案;(二)负责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三)负责监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预测水害风险;(四)负责防治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五)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设立探水队,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
第十条探水队的职责:(一)负责矿井探放水作业;(二)负责探放水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三)负责探放水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四)参与防治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明确职责,共同参与防治水工作。
三、防治水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主要包括:(一)水文地质调查和监测;(二)防治水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三)防治水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四)防治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五)防治水培训和宣传教育;(六)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和监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水害风险。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制定防治水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矿井运营安全,保护矿工及设备安全,有效防止矿井水害事故发生,订立本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矿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
二、责任体系2.1 管理机构本企业设立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矿井防治水工作。
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订立矿井防治水目标和策略;—确保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的执行;—引导和监督各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组织矿井防治水技术研究和培训。
2.2 管理人员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矿井防治水工作。
其职责如下:—负责矿井防治水计划的订立和执行;—监测和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猜测矿井涌水和水害风险;—组织防治水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矿井各部门之间的防治水工作。
2.3 矿井职工矿井职工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并正确使用防治水设备。
其职责如下:—定期参加矿井防治水培训,了解矿井防治水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求;—搭配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进行巡查、检测、排水等工作;—及时上报矿井水害风险和事故情况;—遵守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依照指令进行应急处理。
三、防治水措施3.1 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在矿井开工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以了解矿井地下水情况及其变动规律,确定矿井的涌水和水害风险区域。
3.2 建设排水系统依据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合理设计并建设排水系统,确保矿井内的地下水位保持在安全范围之内。
排水系统应包含:—主排水井和辅佑襄助排水井的设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和维护;—排水泵站的设备和维护;—排水管道的监测和维护和修理。
3.3 水文地质监测建立水文地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位、地下水流动速度、地下水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依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排水系统,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有效性。
3.4 应急预案和演练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矿井职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2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第二条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矿法人代表副组长:金源矿矿长、副矿长、副监狱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并负责矿井防治水决策工作及矿井水灾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解决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人力、物力和资金到位,并行使奖罚权。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是一项多部门配合的综合性工作,需各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把关。
地测部门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预报,为防治水提供依据,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参与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审上报制定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会同技术、安全等部门排查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编审上报防治水工程设计,负责钻探设计及指导施工管理。
技术部门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隔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负责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和检查。
机电部门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和安全运转,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负责雨季三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安监部门要配备经过培训的防治水安全检查员,建立安全检查网,负责检查监督上级及矿制定的有关防治水规程、规定、条例、措施等的执行情况。
负责盯头包面的安全检查员也要负责观察水情,发现有突水征兆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采掘工区要严格按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水情。
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有地测部门参加,作业规程有变动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与防治水有关的采掘措施必须有地测部门签字,签字后并报地测部门一份,否则不得开工。
第四条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技术、调度、安全、机电等部门的有关人员根据当月采掘计划进行水情水害分析排查,并提出水害预报。
水文地质人员每周对受水害威胁的头面检查一次,检查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及水情变化,随时向有关部门和区队了解水情,根据水情的变化进行跟踪预报。
煤矿防治水五必须、五严禁,陕西具体规定
一、煤矿防治水“五必须、五严禁”1.必须建立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基础档案并及时更新,严禁水患不明组织生产2.必须建立图纸定期交换制度并认真核实,严禁图实不符从业人员3.必须熟知熟会水害透水征兆和井下避灾路线,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入并作业必须4.严格执行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制度,严禁冒险作业采掘工作面施工前5.必须进行水害专项技术论证,严禁剃头开采和单腿下山无序开采。
二、陕西省防治水“十必须、十严禁”各设区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监管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为深刻吸取煤矿水害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陕西省煤矿汛期防治水工作,按照全国矿山防治水现场会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于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部署,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防治水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防治水工作“十必须、十严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防治水工作“十必须”1.必须严格落实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或者其他主要决策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2.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探放水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储备水害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3.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防范措施。
4.必须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煤矿防汛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5.必须编制防治水工作相关地质报告,建立完善防治水基础台账,编制水文地质图鉴,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正确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科学划定矿井防治水“三区”(可采区、缓冲区、禁采区),保证基础资料真实可靠。
6.必须安设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井下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减少矿井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和相关的井下作业场所。
二、安全责任1.矿井管理人应对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负责,确保防治水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2.生产单位应制定井下防治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
3.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井下作业。
三、井下防治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1.矿井管理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设、管理井下防治水设施。
2.防治水设施包括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和交流设备等。
3.矿井管理人应定期对防治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现任何防治水设施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勘探和开采前的防治水准备工作1.勘探工作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确保了解该地区的地下水情况。
2.开采前,应制定详细的防治水方案,包括排水方案和防治水措施。
3.开采前,应对矿井内的水进行排水处理,确保矿井内的水位处于安全范围。
五、井下防治水的日常管理1.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作业场所的矿井井下防治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井下防治水设施。
3.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防治水知识和技能。
4.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防治水作业的疾病。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突发水患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撤离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同时应报告矿井管理人和相关部门,协助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矿井管理人和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情况。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矿井管理人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和控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套具体的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定: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原则、目标、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水害防治的基本原则、水害防治目标、水害防治的技术措施等。
2. 水害防治责任与权力的分工: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并确保各责任主体履行相应的职责。
包括矿井水害防治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3. 水害防治措施的实施与管理: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包括水害预防、水害治理和水害紧急处理等。
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4. 水害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水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监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建立矿井水害监测与预警系统,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确保提前发现和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6. 事故调查与处理:建立矿井水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机制,对发生的水害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7. 培训与教育:加强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水害防治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和处置矿井水害事故。
通过建立和实施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煤矿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及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七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九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全职参与水害防治工作。
第十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规划第十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规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包括对煤层水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的监测与预警,以及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的预案制定。
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种因素。
第十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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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宋新庄煤矿
2011年4月20日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
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
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
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三条探放水规定
一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四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有导水断层时.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三章井下防治水规定
第五条井下排水管理
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
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胶管代替排水.
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
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
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
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
3、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
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
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工程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
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
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
第八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
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
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
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
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
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
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
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
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
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
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
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
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
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
5、地测部门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
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
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
6、地测部门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
宋新庄煤矿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