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1. 引言岩土工程勘测是变电站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对变电站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的方法和要求,确保变电站的岩土工程质量,提高变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勘测范围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涉及以下内容: - 变电站选址的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测; - 变电站场地基本情况的调查; - 变电站变压器基础的岩土勘测; - 变电站高边坡稳定性的岩土勘测; - 变电站地下工程的岩土勘测; - 变电站周边环境的岩土勘测。
3. 勘测方法岩土工程勘测应采用多种方法,包括现场调查、采样试验、实验室测试以及数值模拟等。
具体方法如下:3.1 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是岩土工程勘测的基础,应根据变电站规模和地形地貌特点进行综合调查。
现场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 地理环境:包括地貌、气候、水文等情况; - 地质情况:包括地层、构造、岩性等情况; - 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地下水位、地下水渗透性等情况; - 地震地质情况:包括地震活动性、地震烈度等情况。
3.2 采样试验采样试验是判断岩土层性质和工程性质的重要手段,应根据变电站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位置。
- 岩石采样:应选取充分代表区域性质的岩石岩芯,并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及岩石工程特性测试; - 土壤采样:应采用标准试样管或取样杆进行,采样深度应根据场地情况确定,避免引起地层的损坏; - 水样采样:应采用无菌的采样容器和工具进行采样,不同深度的水样需分别采集,并进行水质分析。
3.3 实验室测试实验室测试是对采样试验样品进行室内试验分析,以获得更准确的岩土工程参数。
常用的实验室测试项目包括: -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的试验; - 土壤工程性质的试验,如压缩性、抗剪强度等; - 土壤水分特性曲线的试验; - 土壤渗透性的试验;- 土壤环境污染物的检测。
3.4 数值模拟数值模拟是通过计算机模拟变电站岩土透水性、稳定性、承载力等工程性能的方法。
变电工程所需各专业标准
变电公司各专业应遵守的标准规范一、勘测各专业1.测量专业1)《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 5001-2004)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2.地质专业1)《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 5170-2002)2)《电力工程水文地质勘测技术规程》(DL/T 5034-2006)3)《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DL/T 5159-2002)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5)《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05)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3.水文气象专业1)《电力工程气象勘测设计规程》(DL/T 5158-2002)2)《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范》(DL/T 5084-1998)3)《防洪标准》(GB 50201-1994)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5)《水文调查规范》(SL 196-1997)二、系统各专业1.系统专业1)《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SDJ 161-1985)2)《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SD 325-1989)2.系统继电保护专业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58-2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1992)3.系统通信专业1)《220KV~500KV变电所通信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5-2005)2)《电力线路载波通信设计技术规程》(DL/T 5189-2004)3)《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T 5025-2005)4)《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128-2005)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2005)4.调度自动化1)《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2005)2)《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202-2004)3)《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2-2005)三、变电电气专业1)《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128-2005)2)《35~11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GB 50059-1992)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程》(GB 50053-1994)4)《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 5216-2005)5)《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5103-1999)6)《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3-2005)7)《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2006)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9)《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范》(DL 5014-1992)10)《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1995)11)《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2)《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13)《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14)《220KV~500KV变电站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 5155-2002)15)《发电厂、变电站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SDJ 26-1989)16)《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范》(DLGJ 56-1995)17)《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范》(DL/T 5222-2005)18)《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neq IEC 71-1: 1993)》(GB 311.1-1997)19)《高压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导则》(DL/T 605-1996)20)《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染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 16434-1996)2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22)《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1988)23)《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无线干扰限值》(GB 15707-1995)24)《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25)《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1989)2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1993)2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1993)2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9)《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01)3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58-2006)3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2008)32)《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2001)33)《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2004)34)《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001)3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2005)36)《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2-2005)3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四、变电土建专业1)《220KV~5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2)《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3)《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NDGJ 96-1992)4)《砌体结构设计规程》(GB 50003-200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7)《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8)《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0)《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1996)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GB 50011-2001)五、其他专业1、给排水1)《变电站给水排水设计规程》(DL/T 5143-2002)2)《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范》(DL/T 5218-2005)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1995)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0)《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DL 5027-1993)2、暖通专业1)《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2)《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3、环境保护专业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2)《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 15707-1995)3)《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1988)4)《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5)《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198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1993)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204-1998)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 50433-2008)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08)1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DLT 5104-1999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定
5 . 2 地貌的工程地质侧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3
初步 设计 1 : 1 0 0 0一] : 5 0 0 0
1 . 2 0 0 0一卜 5 0 0 0 12 0 0 0一 1 1 0 0 0 0
水管线、灰管线
2 对工 程建 设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单元体均应绘制 ,必要时可扩大比例尺表示 。 3 建筑 地段 或有 特殊 意义 的地段 ,其 图上误 差不 应超 过 3 m m,其他 地 段不 应超 过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 技 术 规 定
DL/T 51 04 - 1 9 99
DI汀
51 0 4- 1 99 9
目
次
前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5 9 1 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0 2 引用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0 3 基本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0 4 准备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2 5 野外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3 5 . 1 野外准备工 作的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6 3
岩土工程施工勘察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操作规程及试验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现场操作规程一、标准贯入试验1. 先用钻具钻至试验土层标高以上 0.15m 处,去除残土。
清孔时应防止试验土层受到扰动。
当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层发展试验时,应使孔水位高于地下水位,以免浮现涌砂和坍孔。
必要时应下套管或者用泥浆护臂。
2. 贯入应拧紧钻杆接头,将贯入器放入孔,防止冲击孔底,注意保持贯入器、钻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
孔口宜加导向器,以保证穿心锤中心施力。
注:贯入器放入孔,测定其深度,要求残土厚度不大于0.1m。
3. 采用自动落锤法,将贯入器以每分钟 15~30 击打入土中 0.15m 后,开场记录每打入 0.10m 的锤击数,累计 0.30m 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击数 N,并记录贯入深度与试验情况。
假设遇密实土层,贯入 0.3 吗锤击数超过 50 击时,不应强行打入,记录 50 击的贯入深度。
4. 旋转钻杆,然后提出贯入器,取贯入器中的土样发展鉴别、描述、记录,并量测其长度。
将需要保存的土样子细包装、编号,以备试验之用。
5. 重复以上步骤,发展下一深度的贯入试验,直到所需深度。
二、静力触探试验1. 平整实验场地,设置反力装置。
将触探主机对准孔位,调平机座〔用分度值为 1mm 的水准尺校准〕,并紧固在反力装置上。
2. 将已穿入探杆的传感器引线按要求接到量测仪器上,翻开电源开关,预热并调试到正常工作状态。
3. 贯入前应试压探头,检查顶柱、锥头、磨擦筒等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当测孔隙压力时,应使孔压传感器透水面饱和。
正常后将连接探头的探杆插入导向器,调整垂直并紧固导向装置,必须保证探头垂直贯入土中。
启动动力设备并调整到正常工作状态。
4. 采用自动记录仪时,应安装深度转换装置,并检查卷纸机构运转是否正常;采用电阻应变仪或者数字测力仪时,应设置深度标尺。
5. 将探头按 1.2±0.3m/min 匀速贯入土中 0.5~1.0m 摆布〔冬季应超过冻结线〕,然后稍许提升,使探头传感器处于不受力状态,待探头温度与低温平衡后〔仪器零位根本稳定〕,将仪器调零或者记录初始读数,即可发展正常贯入。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是由国家能源局颁布的,针对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实践的专业技术规范。
该规程的发布标志着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在国内已逐渐成为一个完整、稳定和科学的规范体系,并且对于维护变电站岩土工程的安全运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下是关于该规程的分步骤解读:1. 规程的制订背景为了更好地保障变电站岩土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诸如土层松散、滑动、崩坍、渗漏等灾害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制订了这项技术规程。
该规程规定了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的必要条件、勘察方法和数据处理要求。
2. 变电站岩土勘察要求根据规程中的规定,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必须充分了解变电站的各项工程数据和勘察过程中岩土的特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岩土勘察方案。
此外,勘察人员必须仔细核实企业的相关资质,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勘察任务,不得造假或随意篡改数据。
3. 勘察方法及数据处理该规程依次介绍了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过程和必要的勘察方法。
勘察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理化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文特征等。
根据这些因素,勘察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取样、实验室测试和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及时生成相关报告。
4. 生成报告和报批程序勘察结束后,勘察人员必须及时将勘察结果和数据写入报告中,如地层剖面图、水文地质特征图、勘探方案、采样技术、试验结果等。
勘察报告需要经多部门审核、确认和批准方可使用。
总之,变电站岩土勘察需要专业的勘察队伍,并应遵循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
勘察报告的生成和审核也是必要的操作。
这些措施将为变电站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提供保障。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
变电站报告编写.年来新增规范)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年版)》();)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区划图》(两图一表);)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基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地方标准《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室内岩土实验参数分析统计变异性根据《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表10.1.2 参数变异性表10.1.2 参数变异性()参数统计变异系数不能>,>要么分层不合理,要么异常值没剔除。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注意三轴压缩试验的统计。
()参数选用注意各种现场测试、室内试验成果得出的承载力特征值,不要矛盾。
当矛盾的时候需进行数据处理,或者说明原因。
)选用合适的经验公式,尽量减少不同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差异;)而剔除异常值。
)在《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中附录岩土压缩系数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4.2.5条当<时,为低压缩性土;当≤<时,为中压缩性土;当≥时,为高压缩性土。
.水文地质条件注意气象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区别) 气象水文中的水文是说的地表水系。
包括附近地表河流,注意建设工程是否受洪水位影响。
) 水文地质条件专指地下水,①注意当地地下水排泄基准面;②注意场地沟谷地段,地表水汇集,填土后地下水有所抬升,与自然地面接触带附近填土将出现软化,从而对挡土墙或填土边坡稳定不利。
. 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分析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场地、地基和基础表4.1.6判定(应注意抗震设防烈度≥度时的饱和砂土、粉土液化判别和饱和软土震限可能,以及对桩基础的影响)。
液化:度区以上、饱和砂土粉土须进行,应进行“颗粒分析试验、标贯试验”;软土震陷:度区≥、度区≥、度区≥,软土均可不考虑软土震陷问题。
场地地震动参数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表5.1.4进行确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GB 50021-94(摘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发展我国的勘察事业,提高勘察技术和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使勘察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80年代初期,我国部分勘察单位开始试行岩土工程体制,国家计划委员会在1986年也正式要求在全国逐步推广岩土工程体制,广大勘察单位积极响应这一号召,近十年来大力试行岩土工程体制。
并且已获得初步成效,但至今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尚未标准化,在工作中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使工作无章可循,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不能使生产、技术、安全、管理达到最佳秩序,为了改善目前上述状况,促使岩土工程勘察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岩土工程的技术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到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相应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也较广,一般土木工程都适用,但对于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核电站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于它们专业性强,在技术上有特殊760要求,因此,上述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 80年代初期,我国的勘察体制基本上还是建国初期的原苏联模式,即工程地质勘察体制。
工程地质勘察主要以地质学为理论基础,基本属于地质学科范畴。
其任务是查明建筑场地或地区的工程地条件,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地质资料,也即勘察为设计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提出勘察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而不提或很少提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至于所提资料设计单位如何应用或应用得是否合理,却很少了解和过问,使勘察工作局限于“打钻、取样、试验、提报告”的狭小圈子里。
由于上述原因,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在社会上不受重视,处于从属地位,经济效益不高,技术水平提高不快,勘察人员的技术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使勘察单位的路子愈走愈窄,不能在“四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60年代开始在土木工程中就推行岩土工程体制。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勘察记录簿员必备)
岩⼟⼯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勘察记录簿员必备)岩⼟⼯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前⾔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岩⼟⼯程勘察⾏业⼀系列相关规的颁布,对岩、⼟的鉴定和编录提出了新的规定,描述容和精度要求也更加严格,公司原编制的⼯程地质勘察岩⼟现场描述规程,已经不能满⾜现今野外⼯作的需要。
为了推⾏和适应现⾏国家标准,统⼀规我院野外描述的程序和容,指导岩⼟⼯程勘察基础⼯作,保证取得第⼀⼿资料的详实、准确、可靠,特编制本技术规程。
本规程由总则、岩⽯描述、碎⽯⼟描述、粘性⼟及粉⼟描述、特殊⼟描述和附录等章节组成。
容主要包括描述员的⼯作职责和常见岩⼟的鉴定描述要点。
岩⼟⼯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次1 总则 (1)1.1 ⼀般规定 (2)1.2 量尺记录………………………………………1.3 取样与测试……………………………………………1.4 地下⽔…………………………………………………1.5 探井验收及编录………………………………………2 岩⽯描述………………………………………………………2.1⼀般规定………………………………………………2.2岩⽯的鉴定与描述………………………………………3 碎⽯⼟描述………………………………………………3.1⼀般规定………………………………………………3.2碎⽯⼟的鉴定与描述………………………………………4 砂⼟描述……………………………………………4.1⼀般规定………………………………………………4.2 砂⼟分类与描述………………………………………5 粉⼟描述5.1⼀般规定………………………………………………5.2 粉⼟的鉴定与描述…………………………………6 黏性⼟描述……………………………………………………6.1⼀般规定………………………………………………6.2粘性⼟的鉴定与描述…………………………………7 特殊性岩⼟描述……………………………………………………7.1 湿陷性⼟…………………………………7.2 红粘⼟…………………………………7.3 软⼟…………………………………7.4 混和⼟…………………………………7.5 填⼟…………………………………7.6 多年冻⼟…………………………………7.7 膨胀岩⼟…………………………………7.8 盐渍岩⼟…………………………………7.9 风化岩和残积⼟…………………………………7.10 污染⼟…………………………………附录A附录B 现场记录表附录C 触探试验记录表ccgec岩⼟⼯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1 总则1.1⼀般规定1.1.1野外描述是岩⼟⼯程勘察⼯作基础容之⼀,应客观反映所揭露的地层属性和层位的分布,正确记录描述岩⼟对象的形状、特征及包含物等,为业资料分析整理提供准确完整的第⼀⼿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岩土工程勘察钻探是岩土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涉及到人员的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勘察钻探作业的安全进行,下面是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的一个范本。
一、一般规定1. 所有从事岩土工程勘察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2. 在勘察钻探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认识到作业区域的危险性。
3. 在勘察钻探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警示标识、警告线等,确保人员不会进入危险区域。
4. 在采取措施防护措施无法消除危险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1. 所有从事岩土工程勘察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耳塞等。
2. 所有从事岩土工程勘察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
3. 所有从事岩土工程勘察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相关安全操作要求。
4.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选择适当的工具和设备,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
三、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要求1. 勘察钻探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相关作业要求。
2.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没有明显的危险因素,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标示,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危险区域。
4.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必须注意设备的操作是否正常,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采取措施处理。
5. 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必须注意和遵守现场的安全规范,包括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等。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采取逃生和自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技术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是指对土壤和岩石等地质体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以获取相关工程设计需要的参数和信息,为工程施工和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勘察范围和深度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需求,确定勘察范围和深度,一般包括地表土层、浅层地质、岩溶地质、深层地质等不同层次。
深层地质勘察可采取钻探、测试等手段。
2.勘察方法和工具:根据不同的勘察对象和深度,选择适合的勘察方法和工具。
常见的勘察方法包括测绘法、钻探法、试验法等,如地质勘察、地形勘察、地面水文勘察等。
3.采样和试验:根据不同的勘察要求,进行采样和试验。
采样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照规范要求选择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和采样方式。
试验应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设备,包括颗粒分析、含水率试验、抗剪强度试验等。
4.勘察报告要求:勘察结束后,应编写详细的勘察报告。
报告应包括勘察的目的、范围、工程地质的描述、土层分布、地下水位、地下水化学成分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地质图、地质剖面图和孔隙水压力分布等重要参数。
5.工程地质图和地质剖面图要求:工程地质图应绘制勘察区域的地貌、地表土层、岩体、构造等地质要素,分析地质特征和地质工程问题。
地质剖面图应在地貌概貌的基础上选择代表性剖面进行绘制,揭示不同地质层位、土层分布和岩层结构。
6.通风、防水、排水等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岩土工程的通风、防水、排水等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7.灾害性地质因素的勘察:对可能影响工程安全和稳定性的灾害性地质因素进行勘察,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预测其发生可能性,做好相应的处理和防范。
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对岩土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等。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技术要求涵盖了勘察范围和深度、勘察方法和工具、采样和试验、勘察报告要求、工程地质图和地质剖面图、通风、防水、排水要求、灾害性地质因素的勘察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1.概述本规程适用于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
其目的在于规范岩土工程勘测工作的质量,确保勘测结果准确、可靠、经济,满足变电所工程建设的需要。
2.岩土勘测内容2.1 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等基本情况的调查;野外钻探、采样和实验室试验;岩土层位划分和储量评价等。
2.2 岩土工程地下水勘测:包括地下水位、水质、水文地质和水动力学等方面的调查;水文地质试验和水文地质分析等。
2.3 岩土工程勘测报告:收集、整理和分析岩土工程勘测数据产生的结果,绘制岩土地质图、剖面图、地下水流图及其他有关岩土工程特性的图件,编写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3.勘测方法和技术要求3.1 勘测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岩土工程钻探规范》(GB/T 50285-1999)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3.2 勘测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和经验,且实行负责制。
需要对现场岩土勘测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3.3 勘测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能够满足勘测的要求。
3.4 岩土勘测的数据、记录、报告等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3.5 勘测所需的样品(包括土样、岩芯、地下水样等)必须进行标识、保存和交接,并遵循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准确可靠。
4.勘测报告的要求4.1 勘测报告应包括岩土地质情况、地下水情况、地质灾害(如有)以及其他与变电所工程建设相关的岩土工程数据,并针对岩土工程勘测结果提出建议和注意事项。
4.2 勘测报告应包括岩土勘测的有效时间,如有需要,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补充或更新。
4.3 勘测报告应由岩土工程勘测单位签字、盖章,并与勘测单位的实际执业许可相符。
5.安全措施5.1 岩土勘测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方案,确保岩土勘测的安全性。
5.2 岩土勘测人员在勘测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危险事项,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
5.3 建立岩土勘测档案,包括岩土勘测证明、设备档案、样品档案、动态监控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35kv架空输电线路岩土工程专项勘测工作的基本内容
35kv架空输电线路岩土工程专项勘测工作的基本内容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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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DB53/T691-2007)前言本规程的主要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分级与管理、勘察文件编制、勘察报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验、技术报告书、附录等。
本规程由云南省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云南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管理,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程用词说明1.地震勘察2.物探3.钻探4.抽水试验和打井5.基坑监测6.高压喷射注浆7.抗浮锚杆静载试验8.人工地震液化判别、孔隙水压力测试9.承载力特征值法10.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计算11.土钉抗拔试验12.桩身完整性检测13.土工试验14.地基承载力试验15.地下水试验16.岩石力学试验17.岩土参数测试18.其它勘察。
本规程用词说明1.地震勘察“地震”包括地下水源热泵机组辐射,地面振动、温度、湿度、盐度、电磁场、土地变形及地下构筑物等的变化等影响; 2.物探“物探”包括电法、磁法、声波法、放射
性法、浅层地震、浅层地震地质雷达、岩土介电测试、液体探测、红外探测、激光探测、遥感等; 3.钻探“钻探”包括岩芯钻探、取心
钻探、坑探、小口径( d≤48mm)金刚石绳索取心钻探等; 4.抽水
试验和打井“抽水试验和打井”是在上部水平作降水、引水或采用不同直径的无压或低压管向孔底加压等措施,确定有效孔深、涌水量或水位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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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
名词解释1岩土工程:以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体力学和基础工程学为理论基础,以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是一门地质与工程紧密结合的学科。
2不良地质现象:是对工程建设不利或有不良影响的动力地质现象,泛指地球外动力作用为主引起的各种地质现象。
3工程的安全等级:工程的安全等级是根据由于工程岩土体或结构失稳破坏、导致建筑物破坏,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及修复可能性等后果严重性来划分的。
4场地复杂程度:由建筑抗震稳定性,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情况,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地形地貌条件四个条件衡量的,也划分为三个等级.5工程地质测绘:是运用地质,工程地质理论,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地质现象进行现察和描述,初步查明拟建场地或各建筑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并将工程地质条件诸要素与其他资料编制成工程地质图。
6标志层:指岩性、岩相、层位和厚度都较稳定,且颜色、成分和结构等具特征标志,地面出露又较好的岩土层7岩心采取率:指钻探取出的完整岩心加上破碎岩石的总长度与本回次进尺的百分比。
8岩石质量指标(RQD):指在取出的岩心中只选取长度大于10cm的柱状岩心长度与本回次进尺长度的百分比9钻孔柱状图:是钻孔观测与编录的图形化,将每一钻孔内岩土层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尺编制成柱状图,并作简明的描述。
10地球物理勘探:是用专门的仪器来探测各种地质体物理场的分布情况,对其数据及绘制的曲线进行分析解释,从而划分地层,判定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及各种不良地质现象的一种勘探方法。
11地震勘探:通过人工激发的地震波在地壳内传播的特点来探查地质体的一种物探方法。
12土体原位测试:一般指在岩土工程勘察现场,在不扰动或基本不扰动土层的情况下对土层进行测试,以获得所测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及划分土层的一种土工勘测技术。
13静力触探试验:是把具有一定规格的圆锥形探头借助机械匀速压入土中,以测定探头阻力等参数的一种原位测试方法。
14动力触探试验:是利用一定的锤击动能,将一定规格的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每打入土中一定深度的锤击数来判定土的性质,并对土进行粗略的力学分层的一种原位测试方法15十字板剪切试验:是用插入软粘土中的十字板头,以一定的速率旋转,在土层中形成圆柱形破坏面,测出土的抵抗力矩,然后换算成土的抗剪强度16旁压试验:是岩土工程勘察中的一种常用的原位测试技术,实质上是一种利用钻孔作的原位横向载荷试验。
SDGJ 63-84《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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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属宿舍建在城镇,单身宿舍、食堂和厨房设在所前; 三、全部建在城镇。 第3.4.7条 家属宿舍宜与所区毗邻布置,必要时也可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3.4.8条 居住建筑宜有较好的朝向。
第五节 围墙、围栅和出入口 第3.5.1条 所区应设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为2.2~2.5m。所区围界应根据节 约 用地和便于进行保卫的原则力求规整。 第3.5.2条 所前设施区与生产区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围栅。生活区 与 生产区之间应设置实体围墙。 第3.5.3条 变电所入口处的大门、围墙、传达室的立面应有较好的建筑艺术 处 理,并与所前设施区的建筑协调一致。进所干道宜有较好的对景,主入口及进 所 干道不宜首先穿越生产区。 第3.5.4条 所区大门宜采用钢门,门宽应满足运输所内大型设备的要求。 第3.5.5条 制氢站和贮氢罐与生产区之间应设置1.5m高的围栅(墙)。
第二节 设计标高的确定 第4.2.1条 根据竖向布置规划,应首先确定以下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标高。 一、主配电装置标高 应根据工艺布置、设备运输、交通联系、基础埋深、场 地 排水坡度等因素并结合地形、排水口标高及土方平衡综合确定。 二、主控制楼(室)标高应与主配电装置的标高相适应,同时考虑管沟衔接、 交 通运输、基础埋深以及所前设施区规划综合确定。 三、调相机房标高采用直流供水时,调相机房地坪标高的确定宜考虑供水的 经济性;采用循环供水时,调相机房的地坪标高应与冷却设施的水面标高相适 应;低位布置的调相机宜使地下设施在地下水位以上,以减少防水工程量,同 时 还应便于引接道路。 第4.2.2条 变电所的主要生产建筑物室内地坪设计标高宜高于室外地面不小 于0.3m;辅助生产和附属建筑物的室内地坪设计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不小于 0.15m。 第4.2.3条 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 确 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必要 时 宜有防冲刷措施。 第4.2.4条 屋外配电装置场地垂直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宜为0.5%~2%,在有 防 冲刷措施和满足检修要求的情况下不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宜不大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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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随着我国电网建设的不断发展,变电所的建设也越来越常见。
岩土工程勘测是变电所建设的重要步骤,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变电所的安全及稳定运行。
因此,制定一定的技术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勘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开展前期调查,了解现场地质环境、地形地貌、气象情况等;制定勘测方案,明确勘测范围和方法;选择合适的勘测仪器和设备,保证勘测数据的准确性。
其次,要严格执行勘测标准。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及地方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都是勘察工作的规范指导文件,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勘测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需要加强勘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勘察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转化,而是要根据勘测数据的特点和工程需求进行科学处理和分析,最终得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勘察结果,并提供合理的设计依据。
最后,勘测工作完成后要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勘察资料是变电所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要做好资料组织和保管工作,以备后续工作的需要。
总之,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的严格执行和合理应用对于变电所建设和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通过不断的规范化和提升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变电所的安全及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