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德国的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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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德国的环境治理——比较的视角》

问题的提出:第一,中国环境问题的发展。中国政府建立了各种环境保护制度,将环境议程放进五年计划甚至宪法当中,颁布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实施环境测定的国际标准。中央政府下拨了大量财政资金,用来建造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节能与节水,工厂技术革新,以及促进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尽管如此,中国环境形势仍不稳定。环境问题可能给中国政府的统治合法性提出质疑,威胁国家机制的运行和管理障碍。

第二,“执行鸿沟”。中国已经修订或新制定了许多法规——其中,公共机构在这一政策领域的参与度持续提高。但是,政策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是否适宜和有效,都只能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着“执行鸿沟”。影响执行鸿沟有两组主要因素:第一组涉及这些政策不得不处理的那些问题的基本特征;第二组涉及政治行政体系的构造——国家总体概念,公共法律的特殊功能,为了执行政策而做出的安排等。

研究内容:研究运用了一些中国城乡的案例,同时也关注到德国的发展,重点在于评析不同地区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项目由托马斯·海贝勒和迪特·格鲁诺发起,并与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合作完成。实证调研工作涵盖了厦门、石河子和营口(2007年)和南丰县、寿光县、德清县(2009年)的调研,并对6个县市进行了比较。项目还包含针对德国经验(鲁尔区和东德地区)的比较研究。本书是基于杜伊斯堡的一次国际会议,项目的参与者向大会提交了各自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政策执行的过程和结果

进行分析,为更深入的发展提供了选项。

书的结构:本书一共介绍了三组论文。

第一组论文与中德合作项目密切相关,这条途径是以两国分别进行的比较研究作为指导的。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调研地点各自具体的环境问题:沙漠化、沿海污染、采伐森林、过度灌溉、工业区净化等。另外两篇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则是通过两个相关案例而有所补充。

第二组论文通过聚焦于具体的政策执行机构和执行程序而增加了一些分析政策执行问题的维度,其中包括这些机构和程序的能力和缺点:对于信息获取渠道的掌控;地方的控制结构;法院除了作为强化个体生态权利的司法手段之外的功能角色;还有公众的参与方式。第三组论文的重点是对德国的案例进行更详细论述。第一篇论文是中国的观察者关于鲁尔区和东德地区的观点,随后是对德国政策执行结构的简要介绍,以及有关欧盟未来环保政策的一些新视角。

Ppt4:实证研究阶段。由于此前关于这方面的学术研究很少,因此,必须首先对基本的政治与行政机构及其实践予以描述。这包括,对地方行政机构的环保任务的分配,各类地方公共机构的协作;地方党政与地方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与邻县的协作或矛盾,以及上级行政机构的调和或控制作用;公众、NGO以及媒体的角色;并且注意到不同调研地区存在十分不同的环保问题。

PPT5:序言。第一,中国环境问题的发展。中国政府建立了各种环境保护制度,将环境议程放进五年计划甚至宪法当中,颁布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实施环境测定的国际标准。中央政府下拨了大量财政资金,用来建造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节能与节水,工厂技术革新,以及促进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尽管如此,中国环境形势仍不稳定。环境问题可能给中国政府的统治合法性提出质疑,威胁国家机制的运行和管理障碍。

第二,“执行鸿沟”。中国已经修订或新制定了许多法规——其中,公共机构在这一政策领域的参与度持续提高。但是,政策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是否适宜和有效,都只能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政策预期达到的效果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距就是执行鸿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着“执行鸿沟”。影响执行鸿沟有两组主要因素:第一组涉及这些政策不得不处理的那些问题的基本特征(自然灾害);第二组涉及政治行政体系的构造——国家总体概念,公共法律的特殊功能,为了执行政策而做出的安排等。人们需要了解这些要素在政策执行的成功或失败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Ppt6:本书一共介绍了三组论文。

第一组论文与中德合作项目密切相关,这条途径是以两国分别进行的比较研究作为指导的。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调研地点各自具体的环境问题:沙漠化、沿海污染、采伐森林、过度灌溉、工业区净化等。另外两篇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则是通过两个相关案例而有所补充。

第二组论文通过聚焦于具体的政策执行机构和执行程序而增加了一些分析政策执行问题的维度,其中包括这些机构和程序的能力和缺点:对于信息获取渠道的掌控;地方的控制结构;法院除了作为强化个体生态权利的司法手段之外的功能角色;还有公众的参与方式。第三组论文的重点是对德国的案例进行更详细论述。第一篇论文是中国的观察者关于鲁尔区和东德地区的观点,随后是对德国政策执行结构的简要介绍,以及有关欧盟未来环保政策的一些新视角。

PPT7:《环境问题对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塑造作用》。这篇文章在本书中起到了交代背景的作用。文章记录了从新中国成立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时代、改革开放以后直至21世纪的环保政策变化和中国环保事件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文章中有几个术语值得学习:中央权威碎片化——许多环境政策试图兼顾生态与发展,但当有利可图时,地方政府可能会推行一种只顾其一甚至两者均受损害的政策。嵌入行为——当一项工程的主导型政治权利人为相关意见会危及自身时,可能对其进行压制。今年来,我们不时看到,当有的地方政府感到利益受到威胁时,民间社会的力量就不得不从环境问题等领域中撤出,有些非政府组织试图通过严格在国

家限定范围内活动来避免压力。

PPT8:第一部分。

通过考察在中国的六个调研案例,集中论述了地方政府执行结构和执行过程。

该文指出,一方面,中国的权利下放为地方政府同上级政府讨价还价以便于能够根据当地条件而富有弹性地调整和执行政策留出了空间;另一方面,权利下放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政府间互动、激励和控制的结构方面的重大制度变革。因此,地方行为的改善和创新得意促进。

疯狂原始人

欢迎发表评论2013年06月04日13:30来源:三联生活周刊作者: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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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UnionforConservationofNature)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环保联盟,他们早在半个世纪前就整理过一份全球濒危动植物名录,多年来一直是各国环保组织的工作指南。半个世纪过去了,效果怎么样呢?根据他们自己的说法,效果很不理想,哺乳动物、鸟类、两栖动物和珊瑚等重点关注的物种自1980年之后种群数量都在下降,情况越来越糟糕。

当然,如果没有这份名录的话,情况也许更加糟糕,这一点我们无从知晓。但严峻的形势让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开始反省,自己有没有做错什么呢?

让我们追溯到50年前,当时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制定这份名录的出发点有两个,第一是保护濒危物种,第二是让地球生态系统恢复到人类文明之前的原始状态。但是该组织经过这50多年的实践后,认为第一个目标是错误的,濒危物种之所以濒危,主要原因是它们所处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比如大熊猫之所以差点灭绝,不是因为它们天生不适应环境,而是因为它们的栖息地没了。所以,应该把工作重心放到保护栖息地上来,而不是单纯地强调保护某个物种。

至于说第二个目标,如今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人类活动很早就影响到了地球环境,所谓“原始状态”早就不存在了。考古学界曾经有一个说法,认为原始人对环境的破坏力有限,直到100年前才有20%的陆上生态系统被改变了。但是,美国马里兰大学地理学家厄尔·埃利斯(ErleEllis)最新的研究显示,人类早在5000年前就已经达到了这个水平。

埃利斯教授将研究结果写成论文,发表在今年5月14日出版的《美国国家科学院院报》(PNAS)上。论文指出,自从原始人学会了用火来捕猎后,地球生态系统就遭了殃。湖底淤泥钻芯研究的结果显示,其中的木炭分子浓度早在6万年前就达到了顶峰,正好和人类第一次学会了火攻的年代相吻合。后来人类又学会了刀耕火种,也就是先将森林烧光,开辟出土地用来种庄稼,于是剩下的森林也被火烧了一遍。

因为这个原因,8000年前的人均碳足迹就已经达到了1吨左右,现在的这个数字也只是2~3吨而已。工业革命发生之前的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就已经比过去提高了20~30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这相当于提高了10%。虽然这个数字比起工业革命导致的120ppm的增幅要小了不少,但已经足以触发全球气候变化了。

由此看来,原始人比我们想象的要疯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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