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案例分析题(作为例题看下)
刑事法律罪名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张某,男,35岁,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被害人李某,男,40岁,某建材供应商。
双方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所在公司供应价值100万元的建筑材料,张某所在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张某所在公司仅支付了50万元货款,剩余50万元货款迟迟未支付。
经多次催要,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李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具体是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其他罪名。
三、案例分析1. 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张某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明知自己公司没有支付能力,仍与李某签订合同,具有非法占有李某财物的故意。
其次,张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剩余货款,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最后,张某的行为造成李某经济损失50万元,符合“数额较大”的要求。
(2)合同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在客观表现上可能存在相似之处,但二者存在以下区别:①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而诈骗罪则不限于合同领域;②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诈骗罪则不一定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 其他罪名(1)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张某在本案中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其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
(2)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3月15日晚上,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本市某路段时,因车速过快,与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张某当场死亡,李某本人受伤。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后,李某主动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二、争议焦点1.李某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2.李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3.李某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一)李某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本案中,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二)李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本案中,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因车速过快与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死亡,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三)李某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1.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竞合问题李某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罚。
由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较重,故李某的行为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关于李某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李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结论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案例的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男,30岁,某公司销售经理。
乙,女,28岁,甲的同事。
甲与乙因工作矛盾产生纠纷,甲心生报复之意。
一日,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甲见乙受伤,心生恐惧,遂逃离现场。
事后,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问题:1.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一、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甲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1. 甲有伤害乙的故意,即甲在实施推倒乙的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乙受伤。
2. 甲实施了推倒乙的行为,即甲有伤害乙的行为。
3. 甲的行为导致了乙的重伤,即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1. 确定甲的犯罪情节。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重伤”,且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故意逃离现场,具有恶劣的社会影响。
2. 根据甲的犯罪情节,确定甲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甲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考虑甲的悔罪表现。
在本案中,甲在案发后,未主动投案自首,但可以认定其具有悔罪表现。
因此,在量刑时,可适当从轻处罚。
4. 综合考虑甲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确定甲的最终刑罚。
在本案中,考虑到甲的犯罪情节较重,但具有悔罪表现,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结论: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0岁,无业人员。
2019年5月,张三因生活所迫,萌生了盗窃邻居李四家财物的念头。
一日,张三趁李四外出,翻墙进入李四家中,窃取了现金人民币5000元、金项链一条以及价值2000元的电子产品。
在盗窃过程中,李四突然回家,发现了张三的行踪。
张三为了逃离现场,与李四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李四受伤。
二、争议焦点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3. 若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首先,张三具有盗窃的故意,且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
其次,张三窃取的财物价值共计7500元,属于数额较大。
因此,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李四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李四在回家过程中,遭遇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张三的盗窃行为。
刑法疑难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命案。
被害人张某,男,45岁,某公司经理。
案发当天晚上,张某在自家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被不明身份的歹徒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一把疑似凶器,经鉴定,凶器上留有疑似凶手DNA。
经调查,警方发现被害人张某生前与一名叫李某的男子有经济纠纷。
李某,男,35岁,无业,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某生前曾向警方报案,称李某欠其50万元人民币,多次索要未果,李某对此事一直怀恨在心。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李某与一名叫王某的女子关系密切。
王某,女,30岁,某美容院老板。
据王某供述,李某曾向她透露,他打算报复张某,并计划在张某回家的路上将其刺伤。
王某表示,她知道李某的计划,但并未阻止。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还发现王某与一名叫赵某的男子有染。
赵某,男,40岁,某公司总经理。
据赵某供述,王某曾向他透露,李某打算报复张某,并询问赵某是否愿意参与。
赵某表示,他并不想参与此事,但他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于是向警方举报了王某和李某。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 王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3. 赵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三、法律分析1. 李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李某明知张某欠其50万元人民币,且多次索要未果,心生报复之意。
在王某的协助下,李某计划在张某回家的路上将其刺伤。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2. 王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本案中,王某明知李某的计划,并未阻止,反而向赵某透露,表明王某与李某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3. 赵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_刑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一:故意伤害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
事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应当如何量刑?2. 案例二:盗窃罪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元。
王某作案后,将赃款挥霍一空。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3. 案例三:强奸罪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小芳(化名)年仅16岁。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2)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4. 案例四:故意杀人罪案情简介:被告人赵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遂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
一天深夜,赵某趁妻子熟睡之际,用刀将其杀害。
问题:(1)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5. 案例五:诈骗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孙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
被害人张某(化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将钱款汇给孙某。
问题:(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2)根据孙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6. 案例六:交通肇事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陈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超速行驶,与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死亡。
经鉴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问题:(1)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7. 案例七:职务侵占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周某系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问题:(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8. 案例八: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魏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遂故意将邻居的房屋门窗损坏,造成损失人民币1万元。
法律法规刑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男,2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19年5月,李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王某发生争执。
双方争执过程中,王某持刀威胁李某,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
李某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持木棍还击,致使王某受伤。
事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事实1. 时间:2019年5月某日。
2. 地点:李某居住小区内。
3. 当事人:李某(被告人)、王某(被害人)。
4. 事件经过:- 李某与王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 争执过程中,王某持刀威胁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 李某为了保护自己,持木棍还击,致使王某受伤。
-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果构成正当防卫,其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四、法律规定1. 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案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为了制止不法侵害;(3)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4)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 本案中,王某持刀威胁李某,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李某为了保护自己,持木棍还击,致使王某受伤。
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2. 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由于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李某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中的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被告人张三,男,25岁,汉族,大学文化,无业。
2019年3月,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因琐事发生纠纷,怀恨在心。
同年4月,张三购买一把匕首,准备伺机报复。
2019年5月,张三在李四家中,趁李四不备,持匕首猛刺李四胸部,致李四心脏破裂,当场死亡。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于2020年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争议焦点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 张三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 对张三如何量刑?三、案例分析(一)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张三因与李四发生纠纷,怀恨在心,购买匕首准备报复。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张三持匕首猛刺李四胸部,致李四心脏破裂,当场死亡。
张三的行为符合以下要件:1. 张三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张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他人生命权,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2. 张三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张三的行为造成了李四死亡的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3. 张三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张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4. 张三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
张三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仍然决意为之,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综上所述,张三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张三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张三在犯罪后逃至外地,于2020年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相关规定,张三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三)对张三如何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典型法律犯罪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男,35岁,汉族,个体经营者。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某年某月某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害人李某某,男,28岁,汉族,个体经营者。
案发时与张某某因生意纠纷产生矛盾。
某年某月某日,张某某与李某某在某餐厅吃饭时,双方因生意纠纷发生争执。
张某某酒后情绪激动,持刀朝李某某头部猛刺一刀,致李某某头部开放性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三、分析论证(一)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在本案中,张某某持刀朝李某某头部猛刺一刀,其行为明显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
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
(二)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持刀刺伤李某某后,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具有致李某某死亡的故意。
但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张某某的主观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希望这种后果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持刀刺伤李某某后,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具有致李某某死亡的间接故意。
因为张某某在持刀刺伤李某某时,已经预见到李某某可能死亡,但仍然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刑事法律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张某(男,30岁,某市人)与被害人李某(男,28岁,某市人)因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且可能留下终身残疾。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案例分析1. 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李某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犯罪构成要件分析(1)犯罪主体:被告人张某,男,30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2)犯罪客体:被害人李某的人身权利。
(3)犯罪主观方面: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具有伤害的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被告人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二级。
3. 案件情节分析(1)犯罪动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为泄愤而持刀伤害李某。
(2)犯罪手段:被告人张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手段残忍。
(3)犯罪后果:被害人李某重伤二级,可能留下终身残疾。
(4)悔罪表现: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4. 刑罚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张某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
公民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纠纷要冷静处理,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3. 强化道德修养,倡导文明交往。
公民要注重道德修养,尊重他人,以文明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 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全社会要共同关注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刑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28岁,某市某区居民。
2020年10月,张某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犯罪情节如何?3. 针对张某某的犯罪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罚?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导致李某某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犯罪情节分析1.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仍然持械攻击,最终导致李某某死亡。
这表明张某某具有明显的故意,且犯罪后果严重。
2. 自首情节: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张某某的自首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3. 悔罪表现:张某某在案发后表示悔过,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表明张某某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三)法律适用根据以上分析,针对张某某的犯罪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适用法律: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根据张某某的犯罪情节,特别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其从重处罚。
3. 考虑张某某的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结合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
四、总结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案例分析题法律刑法(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小王,男,2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21年6月,小王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将对方打成重伤。
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害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事实2021年6月某日,小王与同村村民李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小王情绪激动,持刀将李某刺伤。
李某被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问题1. 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若构成故意伤害罪,小王应受到何种处罚?四、案例分析(一)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小王持刀将李某刺伤,致其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 小王的行为具有故意。
小王在发生纠纷时,情绪激动,持刀将李某刺伤,表明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李某,但仍故意实施该行为。
2. 小王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李某因小王的行为而丧失生命,小王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3. 小王的行为造成了李某的死亡。
根据案件事实,李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王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小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小王应受到何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小王的行为导致李某死亡,且其行为具有故意,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小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对小王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庭审理时的判决决定。
刑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
被告人张某,男,30岁,无业。
被害人李某,男,28岁,某公司职员。
案发当天,李某在回家途中,被张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现金被抢走。
案发后,李某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次日将张某抓获。
张某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行为属于激情犯罪,请求从轻处罚。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1.张某以暴力手段抢劫李某人民币2万元,构成抢劫罪。
2.张某在作案过程中,对李某实施暴力行为,导致李某受伤,但未构成重伤。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抢劫金融机构的;(二)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三)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四)抢劫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案例分析1.张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以暴力手段抢劫李某人民币2万元,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虽然对李某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未构成重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3.张某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激情犯罪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刺激或挑衅,使犯罪人情绪失控,失去理智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辩称其行为属于激情犯罪,请求从轻处罚。
法律学硕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男,30岁,某市某区人。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某日,被告人李某与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李某持水果刀将王某刺伤,致王某死亡。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 被告人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案例分析(一)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1. 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 本案分析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李某与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李某持水果刀将王某刺伤,致王某死亡。
从主观方面来看,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王某死亡的后果,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李某实施了非法剥夺王某生命的行为,并导致王某死亡。
因此,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被告人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自首的定义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本案分析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李某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属于自首。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具有自首情节。
在量刑时,法院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判决结果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刑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2019年3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李某,男,20岁,系某公司员工。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系李某的前同事。
张某因与李某在工作中产生矛盾,怀恨在心。
2019年3月15日,张某携带一把匕首来到李某家中,趁李某不备,用匕首刺伤李某,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逃离现场,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案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携带匕首,故意伤害李某,致其重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张某,男,25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犯罪客体:李某的人身权利。
(3)犯罪主观方面: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具有伤害的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张某携带匕首,刺伤李某,致其重伤。
2. 犯罪情节(1)犯罪手段:张某使用匕首刺伤李某,手段残忍。
(2)犯罪时间:2019年3月15日,正值白天,作案时间充分。
(3)犯罪地点:李某家中,作案地点隐蔽。
(4)犯罪对象:李某,系张某的前同事,双方在工作中存在矛盾。
(5)犯罪后果:李某被刺伤,致其重伤。
3. 犯罪性质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李某,致其重伤,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4.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题假设你是一名检察官,以下是针对此案的分析题:(1)请根据我国刑法,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2)请结合本案,谈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3)请从犯罪手段、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等方面,分析本案的犯罪情节。
(4)请结合我国刑法,谈谈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_刑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一:张某故意杀人案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人。
因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心生怨恨。
一日,张某持刀将李某刺死。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张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对张某应如何量刑?2. 案例二:王某盗窃案案情简介:王某,男,25岁,某市人。
王某为筹集赌资,于某晚潜入邻居李某家中,盗走现金5万元。
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王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对王某应如何量刑?3. 案例三:陈某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陈某,男,30岁,某市人。
陈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重伤。
案发后,陈某主动停车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
问题:(1)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陈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4. 案例四:李某诈骗案案情简介:李某,女,45岁,某市人。
李某虚构自己为某知名企业高管,以投资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50万元。
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2)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对李某应如何量刑?5. 案例五:周某强奸案案情简介:周某,男,28岁,某市人。
周某酒后强行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
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问题:(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2)周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对周某应如何量刑?6. 案例六:赵某职务侵占案案情简介:赵某,男,40岁,某市某公司经理。
赵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公款人民币10万元。
案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问题:(1)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赵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7. 案例七:孙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孙某,男,35岁,某市人。
孙某因琐事与邻居刘某发生争执,后将刘某打成轻伤。
刑事法律罪名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张某,男,25岁,无业。
被害人李某,男,28岁,某公司职员。
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邻市B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事实:1. 2020年4月15日,张某与李某在一家酒吧喝酒时,因琐事发生争执。
双方言语冲突升级,张某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指向李某。
2. 李某见状,上前试图夺刀,但未能成功。
张某持刀朝李某腹部猛刺一刀,李某倒地。
3. 李某被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重伤二级,需长期治疗。
4.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邻市B区,化名王某某生活。
2020年5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题:1. 根据我国刑法,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2. 如果构成犯罪,请分析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刑法条文?3. 在量刑时,应考虑哪些因素?案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持刀故意伤害李某,致李某重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刑法条文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因其致李某重伤二级,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量刑因素分析在量刑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张某的主观恶性。
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主观恶性较大。
(2)张某的犯罪手段。
张某持刀伤害他人,手段残忍。
(3)张某的犯罪情节。
张某致李某重伤二级,犯罪情节严重。
(4)张某的悔罪表现。
案发后,张某潜逃,但最终被抓获归案。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对张某的量刑应从重处罚。
法律中的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区居民李某,男,30岁,无业。
因与邻居张某(男,28岁,工人)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
一天,李某酒后回家,在小区门口遇到张某,两人言语不和,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致其重伤。
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应当如何量刑?三、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1. 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酒后持刀将张某刺伤,致其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李某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李某在酒后将张某刺伤,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张某造成伤害,但仍然实施了伤害行为,表明其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
(2)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生命权。
张某在受到李某的伤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3)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李某在酒后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李某的刑罚适用1. 刑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分析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死亡”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从犯罪情节来看,李某酒后持刀伤人,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2)从犯罪动机来看,李某因邻里纠纷而持刀伤人,动机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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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某,男43岁 某市镇一家饭馆突然失火,火舌已伸到第三家,何某命令几个工人去拆紧邻第四家的房屋,。。。。。。此时火已蔓延到第三家尾部。半小时后,大火被扑灭。试分析:何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1)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不作为的犯罪。(2)陈某的死亡是由王某的行为所致,二者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王某负有消除陈某生命安全所处危险状态的义务却并未履行,属于不作为。(4)王某的行为造成了陈某的死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构成犯罪。
……………………………………………………3.陈某,男,1981年11月生,某校学生。 1997年10月15日,陈某与同学吴某发生争吵,陈某用刀捅了吴某,致使吴某脾脏被刺破,(法医鉴定为重伤)。试分析,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1)吴某、李某、张、陈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吴、李、张、陈某共同商议并分工实施盗窃,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3)吴某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李某、陈某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张某属于共同犯罪的胁从犯。
……………………………………………………12.李某、男,30岁。1998年5月,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1年,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间没有犯罪。2004年9月,李某犯盗窃罪,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试分析:李某能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答:(1)陈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陈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符合相对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4.李某 男45岁 李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自留地上挖树,很生气,就对其子说:“咱们从山后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其子见状有点害怕,停下了说:“别砸了,说不定真的砸到人呢。”李某说,不会,隔着远呢!后来一人被击倒死亡。试分析: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为什么?
……………………………………………………2.王某某,男20岁 王某某与被害人陈某(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好。一日王某与陈某去洗澡,游泳时,陈某要求王某带他到深水处玩。王某知道自己游泳技能不是很熟练,但自信能满足陈某的要求。后陈某在深水处体力不支,溺水死亡。试分析: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1)李某不能构成累犯。(2)李某符合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和刑度条件,但不符合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3)李某前罪缓刑期满属于未执行原判刑罚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
……………………………………………………13.李某,男25岁。李某因有盗窃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如实交代了盗窃罪行,同时还交代了曾经抢夺他人财物的罪行,经查属实。试分析:李某交代抢夺他人财物罪行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为什么?
答:(1)李某交代抢夺犯罪的行为属于自首。(2)李某交代的抢夺犯罪属于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他种犯罪,符合特殊自首的条件。(3)对于李某的抢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1)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2)李某虽然预见到可能致人受伤甚至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3)李某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李某,男25岁 拖拉机驾驶员。一天下午,李某为了更换油桶,将内盛冻油的油桶在自家院内用火烤,烤了约5分钟,油桶炸起来,将在其院内玩耍的陈某(5岁)炸死,刘某(3岁)炸成重任。试分析:李某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为什么?
答:(1)陈某与王某的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2)陈某与王某主观上并无犯罪的故意。(3)王某开枪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其刑事责任应由王其个人承担。
……………………………………………………11.吴某,男,36岁,无业。李某,男,26岁,无业。张某,男,23岁,无业。陈某,男,29岁,无业。 一天,吴、李、张、陈某四人在一起喝酒时,吴某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由陈某带领,共盗得衣料3捆,价值人民币5千元,李某找张某去销赃,张某一再表示不干,李某说,上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狗命,张某无奈,遂把赃物卖掉,四人平分。试分析:吴、李、张、陈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为什么?
刑法案例分析
……………………………………………………1.哈吉。奥格雷,男33 外国国籍,飞机副驾驭员,。。。。在飞机至我国上空时,奥用事先准备好的刀,使机长改行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理?为什么?
答:(1)奥的劫机行为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罚。(2)奥的劫机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但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受我国刑法管辖。(3)奥的劫机行为属于我国参加并承担相关义务的反劫机公约规定的犯罪,根据普遍原则也应当适用我国刑法予以管辖。
答:(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2)王某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成,并且造成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3)王某送刘某就医的行为没能阻止既遂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9.王某,女,43岁。 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一日,汤某动手打了王某,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的念头。王某将灭鼠药放入饭中,汤某吃过后恶心、倒地痛苦呻吟,后王某将汤某送到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试分析: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答:(1)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2)李某应当预见到烤油桶可能发生爆炸致人受伤或死亡,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而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3)李某的行为构成他人死亡,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赵某,男19岁。一天晚上,赵某见陈某三人,误以为虽同厂青年,。。。。。。陈某质问,赵某说是认错人了。陈不谅解,将赵打伤,后赵用所带刀向陈某腹部猛戳一刀,将陈某重伤,后送医院抢救。试分析,赵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1)何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2)何某的行为是在火势蔓延很快更多房屋遭受焚毁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保护的是公共安全及他人财产安全。(3)何某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小于所保护的利益,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8.王某,女,36岁 。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关系不和,刘某正闹着要离婚。王某不愿意,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王某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的面部,看到刘某疼痛,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到医院,造成刘某严重烧伤。试分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犯罪未遂?为什么?
答:(1)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2)王某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成,但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不属于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既遂。(3)王某的行为未达既遂是其自动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所致,故属于犯罪中止而不属于犯罪未遂。
……………………………………………………10.陈某,男,29岁,某人武部干事。王某,男,26岁,某人武部文书。一日,、二人在练枪法,当时,人武部长对二人进行劝阻,但陈、王不听,。。。。。王某开枪,结果有一颗子弹穿过窗户,打死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赵某。试分析:陈某与王某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