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大足区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重庆大足区事业单位考试大纲2014年重庆大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UhsETa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时间及地点:初定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专业科目测试
1.时间及地点:初定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测试科目及分值: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后在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一楼和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108室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三)面试
面试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凡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分值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才艺展示的岗位,讲课和才艺展示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
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需于2015年3月31前把个人档案、政审证明、现实表现等交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5年8月10前把个人档案、政
审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交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