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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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为加强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2 引用的标准GB/T 503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火电建设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3 定义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

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4 总则4.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一般在项目部设立专职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移交等工作。

4.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项目部应履行下列职责:4.2.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4.2.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应进行立卷归档;4.2.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2.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4.2.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2.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起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

为了加强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规范,并及时归档和移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竣工资料的范围竣工资料应涵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文件,如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许可证等。

2、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

3、施工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技术交底、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

5、竣工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竣工审计报告等。

6、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声像资料等。

二、竣工资料的收集1、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资料收集应从项目启动开始,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3、收集的资料应保证原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三、竣工资料的整理1、按照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整理时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3、对整理好的资料进行编目,编制卷内目录、案卷目录等,确保检索方便。

四、竣工资料的审核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自身形成的竣工资料进行自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善。

3、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最终审核,确保符合归档要求。

五、竣工资料的移交1、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2、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后,应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利用。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各专业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依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结合新建铁路工程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竣工资料内容第二条包含《铁路建设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中的所有监理、施工资料。

第三章职责及要求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施工、监理单位技术管理行为的真实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第四条施工单位职责及要求施工单位指挥部总工程师亲自抓,技术主管负责抓,技术资料管理员专职抓的竣工资料管理体系。

1.指挥部总工程师要把竣工资料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任务来抓,经常过问和抽查此项工作,掌握其总体状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技术主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竣工资料管理工作:(1)检查并处理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2)收集、整理产品检测、试验和验收的原始资料;(3)及时分析研究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4)就此项工作做好与公司、监理单位的沟通和信息反馈。

(5)指导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整理竣工资料,对重要数据资料实行相互校核签认制;3.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内业资料管理的工作量,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

4.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资料是重要的竣工资料,是确定施工工艺参数、验证结构安全的重要依据。

工地试验室主任对所出具的试验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职责及要求监理单位要把规范竣工资料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规范自身的竣工资料管理,确保各种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2.经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在原始记录上签认;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应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通知项目部领导并报公司,在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上通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各项目监理部: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

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并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报审资料,并将资料交与指定的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

各类监理资料应按资料形成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并考虑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监理资料应满足“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的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XX-XX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编制说明为统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的资料表格,规范施工过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结合省天然气公司实际,编制了《安徽省天然气支线工程竣工资料表格》(试行版)格式文件。

竣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组卷。

本格式文件所涉及到的竣工资料表格主要是指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部分;建设单位文件(签证、变更等)另文规定。

本格式文件分主用表格和备用表格,主要表格分A、B、C三类,备用表格分01~09;当所需的主用表格不全时,应从备用表格中抽取;如果备用表格仍然不全,使用单位可提请建设单位增订表格。

本格式文件属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文件,除非国家、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公司新建工程、扩(续)建工程、技改等工程的竣工资料所需表格均应按此格式整理归档。

本格式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排除有修改的可能性。

各单位如果发现本格式文件有错误、疏漏、不便之出,或有好的建议,欢迎向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我们将积极研讨新的格式文件方案。

本格式文件只能用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建工程项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使用。

对于本格式文件没有涵盖的内容,应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实际情况,整理归档。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有新格式文件替代时止。

本文件由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一、总则(一)、基本要求1.编制目的竣工资料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成果,是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是工程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营、维护、检修及改造、扩建的主要依据。

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收集、整理和管理江北联络线工程的竣工资料,是XX-XX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保护公司的财产及今后管道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避免因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问题导致送审时间滞后、延期反复补充等现象出现,加强工程结算资料质量、提高送审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收集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贯穿施工全周期,资料由施工单位、门店物业部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工程资料均应一式三份或以上,各自备份,以便对工程量、批价等核对。

门店物业部及物业管理本部项目组相关人员应及时熟悉施工合同、施工图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若有),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批价等提供可靠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即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设备材料批价。

第二部分整理门店物业部工程资料整理内容与原则: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审批文件;2)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批复文件、征地拆迁补偿及前期费用支付等资料,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及施工安全证等;3)招投标手续、公文公告、中标通知书。

4)图纸会审记录,须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若有)共同签章确认;5)设计变更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6)技术核定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7)现场签证单,需有连续编号,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8)材料价格单,需有连续编号,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9)甲供设备材料清单、出入库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收支数目清晰可查;10)业主通知单、监理通知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1)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合同(包括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的有关补充协议;12)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资料、单价测算资料、工料分析单及汇总计算资料等工程结算资料;13)国家预结算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规定;14)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洽商、会议记录;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或预算;15)与项目有关的电子文档。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总结,是质量终身制可追溯的文字体现.竣工资料对工程以后的管理运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立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指从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五条本办法与建设单位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建设单位要求整理,上交公司的竣工文件必须符合《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所列内容。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第九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第十一条《中交路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收集归档办法》(编号:ZJLQ/XM-办03-2012);第十二条《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十四条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5月执行)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十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和监督审核,公司档案室负责竣工文件的接收与归档。

第十七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及总工为责任领导,项目质检(技术)部门为竣工资料的责任编制部门,项目其它各部门应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协作项目,公司派驻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监督管理。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范本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范本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分类和归档2.1 竣工资料的分类竣工资料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结构特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

2.2 竣工资料的归档2.2.1 竣工资料归档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资料的查阅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2.2 竣工资料应按照项目名称和工程编号进行分类归档。

2.2.3 竣工资料的归档方式包括: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

纸质归档应采用密封包装,以防止资料的污损和丢失。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管理3.1 竣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2 竣工资料的管理3.2.1 竣工资料管理应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3.2.2 竣工资料管理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3.2.3 竣工资料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使用和借阅4.1 竣工资料的使用竣工资料的使用范围包括:工程验收、工程评估、工程复核等。

4.2 竣工资料的借阅4.2.1 竣工资料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并经相关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4.2.2 竣工资料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需延期,需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

4.2.3 竣工资料的借阅应采取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追踪性。

第五章竣工资料的保存和销毁5.1 竣工资料的保存5.1.1 竣工资料的保存应采用防潮、防火和防虫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1.2 竣工资料的保存期限由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5.2 竣工资料的销毁5.2.1 竣工资料的销毁需经过相关责任人审核和批准,并留存销毁记录。

5.2.2 竣工资料的销毁应采取物理销毁和电子销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的安全销毁。

工程部竣工档案整理办法与归档要求

工程部竣工档案整理办法与归档要求

工程部竣工档案整理办法与归档要求一、引言竣工档案整理是工程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保留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关键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部门整理竣工档案的办法与归档要求,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竣工档案整理办法1. 竣工档案整理流程•初步整理: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按照项目阶段分文件夹整理资料。

•资料分类: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图纸、计划进度表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文件清晰明了。

•资料清点: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文件完整准确。

•资料归档:按照规定的档案编号、名称、日期等信息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登记册。

2. 竣工资料整理要点•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工程项目的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案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工程图纸: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编号、名称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逐一核对。

•进度计划表:必须记录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资料备份:重要资料需进行多份备份,确保档案安全性。

三、竣工档案归档要求1. 竣工档案存储位置•电子档案存储:应存储在专门的网络文件夹中,设定权限以保证档案安全。

•纸质档案存储:应存储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盒中,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干燥、防潮。

2. 竣工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目录:应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档案登记:对每份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的借阅、归还情况。

•档案保密:重要档案需进行保密处理,限制查阅范围。

四、总结竣工档案整理是工程部门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的整理办法和归档要求能够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工程部门在竣工档案整理过程中,应遵循本文档的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项目的长期监管和维护。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如何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资料如何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资料如何管理办法1.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对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记录在案,最后形成完整的工程完工验收资料,这是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依法建设、现场管理、质量控制以及采纳新技术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一般来说,远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工程档案就开始产生并积存。

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审批、确立过程的真实记录,是项目经费落实和项目具体实施的根本依据。

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已经有大量的文件材料形成了。

如果把这一个文件积存过程从建设工程中剔除,建设工程是根本无法成立,也是无法开展的。

即使是在施工过程中,文件材料的产生与具体施工进程也是不能割裂的。

在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砖块等使用前,必须要进行送检,只有检测合格才干使用,这些检测文件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在建筑材料使用进程中,应该依据指令实施,如用什么标号水泥,怎么配比,用量多少等;在实施中还有旁站监督记录和检测记录;出现了问题还有调整指令和变更说明等等。

可以说,贯穿建设工程过程一直有两根线条:一条是技术性的,是抽象的,以文件材料为表征;另一条是操作性的,是实体的,以工程物理结果为体现。

技术性线条还要先产生,还要更长远;在施工阶段,二者又是交织在一起的。

但无论如何,技术性线条是不能从建设工程中抽离出来的,更不能忽略不计。

3.在广大乡村地区及许多偏远的聚落,房建工程并没有档案留下来。

特别是遭到地震毁灭性破坏的羌族民居聚落。

因为文化相对落后和传统习惯的作用,这些地方建设工程的技术性线条,是以手口相传的一种经验模式,而没有形成文件材料和图纸。

这并不是对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建设工程有机组织部分的否定,但确实是对建设工程档案的一个简化,而这种简化造成偏远地区住房安全无法保证,在灾害中往往损失惨重。

2工程完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資料管理實施細則x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批准:审核:编制: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项目监理部二OO二年七月目录1. 总则 3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42.1管理体制 43.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53.1编制范围及责任单位 53.2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143.3竣工文字资料的编制方法174. 移交竣工档案资料装订要求:194.1竣工图纸194.2竣工文字资料竣工资料的装订成册19 4.3 装订注意204.4案卷封面的编制214.5案卷背脊的编制214.6签名页的编制214.7卷内目录的编制224.8备考表的编制225. 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226. 其它的工程竣工资料256.1设备资料25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1.总则1.1为了加强银热二期扩建工程(2×25MW机组)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资料能准确、齐全、工整、及时地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及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工程资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以求工程竣工资料最终符合基建移交生产达标要求。

1.2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1.2.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1.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1.2.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1.2.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1996)年版》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1.2.5《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1.2.6《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5]84号1.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9《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1.2.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1.2.11《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电力部电综[1998]112号1.2.1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1999年版)1.2.13《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1.2.14《西北电管局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和验收暂行规定》西北电管局西办字[1994]37号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2.1管理体制2.1.1xxxxxx扩建工程(2×25MW机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由xxxx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室全面负责。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1. 引言竣工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准备的包含设计文件、技术资料、验收报告、调试记录等相关资料。

竣工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后期运维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过程,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便捷获取。

2. 竣工资料的分类为了方便管理,竣工资料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划分。

一般情况下,竣工资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的技术规范、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的各项报告和相关证书。

•质量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报告、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

•调试记录:包括工程设备的调试记录和运行参数。

•维护记录:包括工程设备的维护记录、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

3. 竣工资料管理流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主要环节。

3.1 收集•明确责任:确定负责竣工资料收集工作的相关人员,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

•制定计划:根据项目工期和竣工验收计划,制定竣工资料收集的计划。

包括收集的内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等。

•组织实施:根据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逐项收集,确保收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检查验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整理•逐项核对: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对,确保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合。

•分类归档: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后期管理和查询。

•命名规范:对资料的命名规范进行制定,确保统一性和规范性。

•文档标识:为每个资料文件添加标识,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重要信息。

•数字化处理:对纸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存储和检索。

3.3 归档•建立存档:根据资料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归档的方式和存储位置。

可以选择电子存档、纸质存档或者光盘存储等方式。

•设立索引:建立资料的索引系统,包括按照项目、时间、分类等方式进行索引,方便后期查找和利用。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一、概述竣工资料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结束时,由承包方向建设方交付的一套完备的资料文档,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竣工资料的内容、交付时间、交付要求及管理方法。

二、竣工资料的内容1.工程设计方案和批准文件2.工程施工方案3.工程施工图4.工程测量成果和竣工图及资料5.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和鉴定文件6.工程维修保养和使用说明及保养方案7.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8.工程竣工资料表以上资料应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付。

三、竣工资料的交付时间1.工程项目完工时,承包方应当按照工程验收合同的约定向建设方交付竣工资料。

2.承包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未交付的,应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验收合同的约定接收竣工资料。

四、竣工资料的交付要求1.竣工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竣工资料应当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排序,文档格式规范,易于查阅和使用。

3.竣工资料应当保存时间长,防止数据丢失,电子文档应进行备份。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方法1.建设方应当制定竣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明确竣工资料的验收时间、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

2.承包方应当按照建设方制定的验收管理制度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交付和验收。

3.管理方应当重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资料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结论竣工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和后期维修的便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方和承包方应当切实加强资料管理工作,规范竣工资料的整理、交付和验收流程,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二、竣工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资料归档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3. 工程档案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质量保修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修期。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五、移交使用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2.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移交使用后,接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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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总结,是质量终身制可追溯的文字体现。

竣工资料对工程以后的管理运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立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指从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五条本办法与建设单位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建设单位要求整理,上交公司的竣工文件必须符合《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所列内容。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第九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第十一条《中交路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收集归档办法》(编号:ZJLQ/XM-办03-2012);第十二条《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十四条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5月执行)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十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和监督审核,公司档案室负责竣工文件的接收与归档。

第十七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及总工为责任领导,项目质检(技术)部门为竣工资料的责任编制部门,项目其它各部门应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

对于协作项目,公司派驻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成立竣工资料编制小组,确定小组负责人,并将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责项目的工程施工文件及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直至形成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上交相关单位,确保竣工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二十条竣工资料编制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业主要求及本办法组织编制竣工文件。

编制完成后与公司档案室联系归档事宜。

第二十一条专(兼)职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一定的培训和学习,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四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总体要求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立卷时做到科学分类,组卷合理,符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竣工资料要求及时收集,及时分析,及时报签。

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必须符合《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竣工资料编制具体要求如下:(一)及时,是针对竣工资料的时效性而言,在每个施工工序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收集和整理,并按要求报送审核和归档,为动态管理提供最快的信息和资讯。

(二)准确,是指必须坚持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严格按程序编写资料,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无误。

(三)真实,是指坚持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四)完整,是指图纸、资料齐全、规范、无遗漏。

(五)规范,是指表格的填写、文件的分类、科目的编排应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容易查找;(六)美观,则要求竣工资料文字清晰、幅面整洁,成品符合档案存档规定,适于长期保存。

第五章竣工资料的收集范围第二十五条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见本办法附表1《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二十六条在满足《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局另有归档要求的,可按其要求执行。

第六章竣工资料的整理第二十七条组卷总体要求(一)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整理组卷。

组卷要遵循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原则,做到分类科学,便于查找利用。

(二)归档文件材料中的合同、协议、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日志及中间验收等分别按合同段集中组卷。

各项施工原始记录按路线前进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第二十八条案卷要求(一)案卷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利于长期或永久保存;(二)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卷脊、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排列:(一)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或重要程度排列;(二)项目技术文件材料按管理、依据、施工记录、检测实验、评定、证明顺序排列;(三)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四)竣工图按里程、专业、图号排列;(五)卷内文件材料一般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六)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第三十条竣工图归档要求(一)竣工图要能全面、准确反映竣工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基防护、互通式立交工程、安全设施等的全部施工实际造型和特征;(二)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三)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四)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五)图纸可按297mm×210mm或297mm×420mm折叠;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1号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第三十一条案卷封面的编写(一)案卷题名:包括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

案卷题名应能简明、准确反映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二)编制单位:是指案卷形成单位;(三)编制日期:是指案卷形成日期;(四)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五)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六)档号:填写档案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七)卷脊需填写案卷题名和档号。

第三十二条卷内文件目录的编写(一)顺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二)文件编号或图样编号:填写文件材料的原始编号或图号;(三)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可采取通用的标准简称;(四)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自拟标题;(五)日期: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六)页次: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终件注起止号。

页号的编号方法是在有文字或图样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

如所归档文件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成本成册的资料,已编有页号的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七)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八)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

其内容应标明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一级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一)公路工程归档文字资料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孔距80mm,装订时靠装订边和下边取齐。

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对纸张规格大小差别较大的文件应适当补贴或折叠。

(二)图纸也可以不装订,但每份需加盖档号章。

档号章内容包括该份文件所在案卷的档号和在本案卷中所在页次。

(三)案卷卷皮、卷内表格规格按照《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中所规定的科技档案卷皮和卷内表格样式及尺寸执行。

第七章竣工资料的移交第三十四条项目交工期移交的资料为工程竣工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交工验收报告(证书)、缺陷责任期防护与维修方案。

竣工验收期移交的为相关资料、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缺陷责任期遗留问题修复处理情况说明。

除竣工资料为复印件外,余均需原件。

第三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在本项目交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移交符合其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

第三十六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于交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公司移交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备存公司档案室。

竣工验收期的有关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公司。

第三十七条若项目合同约定工程任务完工后,不论建设单位是否接受竣工资料,都必须向公司及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公司竣工资料的接管单位为档案室,各项目提交的竣工资料须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审验合格后方可交存。

正式移交时须办理移交手续,由移交单位、审验单位、归存单位共同签认,移交清单格式见附表2、附表3。

第三十九条对于建设单位不能按期组织交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限以公司法律合同部明确的完工日期起算,六个月内必须移交。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延迟的,应出具由项目经理签认的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及延迟移交时间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条竣工资料的责任期限截止为该项目齐全、完整、规范的竣工资料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和档案室共同审核通过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

第四十一条竣工资料移交档案室后,公司档案室要及时录入综合项目管理-竣工管理--竣工文件卷宗记录、交竣工验收记录。

第八章罚则第四十二条对于不按时移交竣工资料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各1500元/月的超限罚款,按拖延月数逐月累加,最高累计6个月,并且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如仍不移交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以上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直接从责任人工资内扣缴。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质检部负责解释。

附表1: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表01注:归档范围不详部分可参照交通部印发的交公路发[2004]3号文附录A附表2:编号:ZJLJ-安质04-表02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移交清单项目名称:第页共页移交单位:经手人:日期:审验单位:经手人:日期:附表3:编号:ZJLJ-安质04-表03科学技术档案归档接收签证单移交单位:负责人:经手人:日期:审验单位:负责人:经手人:日期:归存单位:负责人:经手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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