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级MPA-E)(12月28日公共管理学学位评估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一、培养目旳为各级政府和公共部门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中国公共领导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中国实际出发,深刻认知中国国情,切实理解和把握全球化发展旳趋势,具有爱国奉献、明德为公旳思想境界,熟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对现实公共管理问题既能进行专业而独到旳分析与研究,也能切实掌握详细旳运作、协调与沟通技巧,卓有成效地处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旳现实问题。
二、学分规定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期间,需获得基础课程18学分,应用能力与技巧课程15学分,现代公共管理前沿9学分,专业实践环节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弹性学制(2~4年),采用学分制。
学习方式以分段集中形式为主。
修完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做毕业论文。
四、课程设置1、公共管理基础课程(18学分,考试)●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70590113) 3学分(考试)●公共管理(70590103) 3学分(考试)●公共政策分析(70590193) 3学分(考试)●政治学(70590133) 3学分(考试)●公法学(80590453) 3学分(考试)●公共经济学(80590373) 3学分(考试)2、应用能力与技巧课程(15学分,考试)●英语(60640413) 3学分(考试)●政府、市场与社会(70590413)3学分(考试)●战略思维与决策(80590523)3学分(考试)●领导科学与艺术(80590213) 3学分(考试)●论文设计与写作(70590363)3学分(考试)3、现代公共管理前沿(9学分,考试))●公共管理前沿(70590403)3学分(考试)●公共政策专题(80590463)3学分(考试)●国际公共管理专题(80590543)3学分(考试)(国际公共管理专题学分获得方式:境外调研后交汇报或参与5次以上国际学者旳讲座、汇报或研讨,并提交有关分析汇报。
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号:学位办[1999]7号发布时间: 1999-01-20有关单位: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已于 1999年 1月在清华大学召开。
现将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附件一: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为促进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入学要求1.招收对象主要为: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3年或3年以上工程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和专业综合考试。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培养目标本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养、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能在科技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领域中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主要包括:1.1 掌握自动化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1.2 具备解决复杂工程和科技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1.3 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开展科研课题并撰写学术论文;1.4 具备跨学科合作和团队协作的能力;1.5 具备良好的学术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2. 培养内容2.1 专业课程2.1.1 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旨在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2.1.2 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控制理论与技术、系统建模与仿真、机器学习、智能控制等,旨在培养学生在自动化领域的核心理论和技术能力;2.1.3 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自动化领域的深入专业知识。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2 实践环节2.2.1 实验实习:包括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动手能力;2.2.2 企业实训:学生将在企业中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训,通过实践锻炼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2.2.3 专业实践项目:学生将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导师的指导,开展一定的专业实践项目,在实践中学习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科研训练2.3.1 科研导论:学生将学习科研方法、学术道德等基本知识,了解科研流程和科研规范;2.3.2 学术报告:学生将定期进行学术报告,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并接受专业讨论和评审;2.3.3 学术论文:学生将撰写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并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
3. 培养模式3.1 导师制度:每位学生将由一位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副教授充当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培养计划的制定;3.2 学分制教学:学生按照学分要求选择课程,通过学分完成的方式进行学习,达到一定学分要求方可毕业;3.3 学位论文: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合适的课题和导师,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一、培养目标坚持质量,突出特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硕士研究生做到: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团结协作精神和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用一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书刊,并具有较好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具备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或技术管理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完成的本专业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应用前景。
3.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并经研究所和研究生院批准,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1.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应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小组的作用。
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如发生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导师,应由导师或研究生提出申请,研究所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3.通过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等方式,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优良学习风气和学术道德,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中期考核、论文工作等各个环节。
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培养环节(一)制定培养计划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课程学习计划要求于入学后第一周内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论文研究计划及其他内容要求在第二学期的4月30日前完成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经导师和研究所审查后由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通过。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3年06月21日通过,2013年9月起开始执行;2014年1月2日法学分委员会修改通过)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通过系统的培养,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应能够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1、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80学分,其中必修课为32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1学分,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27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6、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清华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项目培养方案(2010年6月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10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会计硕士项目培养既掌握国际规范,又了解中国会计实践的复合型会计职业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系统的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同时具备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业、金融机构等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学习期限2年。
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培养环节,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3年。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 学分要求在攻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不少于46学分:其中学位课35学分,非学位课11学分。
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环节。
(二) 课程设置会计专业硕士的教学目标包括:培养学生的法律与道德观念、在会计及相关行业的执业能力、适应国际竞争的能力。
1.公共必修学分课程 (5学分)(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3学分(80510053)(考试)秋(2)英语 2学分(60640012)(考试)春秋2. 学科专业要求学分课程 (30学分以上)l 基础理论课(≥6学分,注明必修的课程如本科已修,经批准后可申请免修,改选其他课程)(1)管理经济学 (必修) 3学分(70510133)(考试)秋(2)高级微观经济学 3学分(70510113)(考试)秋(2)战略管理 3学分(80511493)(考试)春(3)金融经济学 3学分(70510143)(考试)秋(4)组织行为学 3学分(70510013)(考试)春l 专业课(≥16学分,注明必修的课程如本科已修,经批准后可申请免修,改选其他课程)(1)中级财务会计(必修) 3学分(80510943)(考试)秋(2)审计学 (必修) 3学分 (80514173) (考试)春(3)财务管理 (必修) 3学分(70510033)(考试)春(4)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框架 2学分(80513992)(考试)秋(5)高级财务会计 3学分(70510163)(考试)春(8)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2学分(80513202)(考试)秋(10)会计与资本市场 3学分(90510033)(考试)秋(11)高级管理会计 3学分(70510173)(考试)秋(12)企业预算与绩效管理 3学分(80514162)(考试)春(13)财务报表分析与企业价值评估 3学分(80512803)(考试)春(14)税制与税务筹划 3学分( )(考试)春(15)经验会计研究 3学分(90510073)(考试)春l 必修环节(8学分)(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学分(69990021)(考查)(2) 学术活动 1学分(69990031)(考查)(3) 专业实践 6学分(69998043)(考查)3. 非学位课程(≥11学分,本科已修课程不能选)(1)会计学基础 2学分(80513982)(考试)秋(2)成本会计 3学分(70510813)(考试)秋(3)商法 2学分(80511602)(考试)春(4)工商管理学科其他课程四、专业实践环节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在读期间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实践需提供接收实践单位的证明,并按照要求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经清华大学2001-2002学年度第次校务会议通过(2002年月日)(第三次修订)凡经研究生院批准录取的研究生,可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
经入学审查合格办理注册手续后,可取得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完成培养研究生的任务,现对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入学与注册1.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清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非委培、定向生还应带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
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并提交有关证明。
学校在一个月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
在复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系、所)提出,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1)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2)在政治、业务、健康复查中,被发现不符合标准者;(3)被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者,涂改、伪造证件、证明、签字等。
2.新生到校后,应按指定时间到清华大学医院进行健康复查。
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清华大学医院诊断,在短期内能治愈的,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持清华大学医院体检诊断证明,到所在院(系、所)研究生科(或相应主管部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病愈后,必须在学期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经清华大学医院复查合格,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3.研究生(包括在职研究生)应于每学期开学,按规定时间到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各类需交纳培养经费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费交齐后方可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转学与转专业一般不受理研究生要求转学的申请。
如因专业调整或导师调动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转学或转专业者,由本人或导师提出申请,经院(系、所)主任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工程硕士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
化学工程系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化学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五年。
三、适用领域化学工程领域,生物工程领域,制药工程领域四、学分要求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
具体如下:1.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2.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3.必修环节1学分。
五、课程设置(一)必修课程(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1.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2.工程硕士英语(第一外国语)(60648003)3学分(考试)(专业外语不再单列,将融入基础外语中的科技外语阅读部分)3.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82558001)1学分(考查)4.学科前沿讲座(69998012)2学分(考查)5.基础理论课(不少于4学分)●工程硕士数学(60428004)4学分(考试)6.专业基础和专业课(考试学分不少于12学分)●化工热力学(二)(70348082)2学分(考试)●高等化工热力学(70340063)3学分(考试)●分离工程(70348112)2学分(考试)●反应工程(70348122)2学分(考试)●反应器理论与分析(70340092)2学分(考试)●化工传递过程原理(二)(70348092)2学分(考试)●化工传递过程原理(70340073)3学分(考试)●化工过程优化(70348142)2学分(考试)●化工系统优化与综合(70340153)3学分(考试)●膜分离技术原理(80340102)2学分(考试)●流态化方法(70348152)2学分(考试)●表面科学与多相催化(英)(80340112)2学分(考试)●分离过程(70340142)2学分(考试)●分离技术最新进展(80340401)1学分(考查)●液液萃取化工基础(70340122)2学分(考试)●胶体与界面科学(80340152)2学分(考试)●胶体与界面科学(80340153)3学分(考试)●化学反应动力学及机理(80340172)2学分(考试)●微反应器和微型混合技术(80340261)1学分(考试)●流体计算机模拟及其进展(80340162)2学分(考试)●化工数学分析(70340172)2学分(考试)●分子生物学导论(英)(80340133)3学分(考试)●环境微生物技术(80340122)2学分(考试)●生物反应工程(70340102)2学分(考试)●生物分离工程(英)(70340132)2学分(考试)●分子酶工程(80340222)2学分(考试)●药物制剂工程(80348032)2学分(考试)●生物制药工程(80348013)3学分(考试)●现代制药分离工程(80348024)4学分(考试)●细胞培养工程(80340192)2学分(考试)●药物递送原理与技术(80340412)2学分(考试)●高聚物结构与性能(70340023)2学分(考试)●当代高分子化学(70340013)2学分(考试)●聚合物研究方法(70340033)2学分(考试)●先进功能高分子材料(80340092)2学分(考试)●聚合物界面及表面(80340032)2学分(考试)●水性聚合物体系的理论与实践(80340272)2学分(考试)●化学工程系其它研究生课程(二)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学分)●全校任选课(培养单位根据工程领域特点和生源领域特点选修其它系研究生选修课程,经导师确认签字,系主管领导、学位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交系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再报请研究生院审批。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管理细则,试行,第一部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自1990年起全面试行助教博士生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
为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改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清华大学关于研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制定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和《本细则。
第二条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和助管(管理助理)统称为“三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情况统筹规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助”办公室),“三助”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整体规划,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研院、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研究生“三助”岗位进行宏观管理。
第四条各聘用单位成立“三助”岗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三助”岗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设岗、招聘、培训、考评、解聘等。
第三章上岗要求和岗位职责第五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三助”岗位,各聘用单位择优录取:1、正式注册并全时在校学习或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3、未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
, 1 ,第六条“三助”岗位一般按1/3全时工作量即每周12,15小时安排工作内容。
博士生担任助教一般不超过3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博士生担任助管一般不超过4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
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工作助理岗位的研究生(下简称德育助管),在岗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每名研究生一般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三助”岗位。
第七条各聘用单位制定本单位“三助”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
清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情况的处理办法
清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情况的处理办法一九九一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审查学位的过程中,遇到过许多复杂情况,需要妥善处理。
为此,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以下处理办法。
一、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况在审查学位时,凡遇到下列情况,将不予受理或缓议:1. 不符合申请学位资格或论文答辩规定程序的;2. 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的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不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的(弃权票按不同意票计数);3. 没有毕业体检表或毕业体检未达到健康标准的;4. 未完成思想总结和毕业鉴定的;5. 已发现有比较严重问题未作结论的;6. 发现论文中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严重错误事实的。
二、关于暂不授学位只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做出暂不授学位(又称缓授学位)的决定。
决定必须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达到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票数方为有效。
在决议书中应写明情况和结论(下同)。
1. 关于暂不授学位,论文无须重新答辩。
凡遇到下列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可做暂不授学位、论文无须重新答辩的决定:(1)因各种原因曾受纪律处分,处分未解除者,暂不授学位;(2)所学课程未达到培养基本要求的;(3)论文水平和答辩基本达到要求,但论文中有些概念、提法等不准确,或图表、书写等错误较多,或存在其他不合规范要求的毛病、问题,论文必须进行修改的。
再次审议授予学位的程序:(1)由本人提出申请;(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或者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执行;(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 关于暂不授学位,允许重新申请答辩。
凡遇下列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可做暂不授学位、允许在规定限期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1)答辩委员会一次通过而分委员会认为论文水平未达到学位要求的;(2)分委员会通过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重新答辩的。
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方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修订版)一、适用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5)二、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教学,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
三、研究方向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5、思想政治教育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四、学习年限:2~3年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7(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其中包括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8学分。
自学学分另计。
1、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3学分,考试)●历史唯物主义专题研究(70680063) 3学分(考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70610483) 3学分(考试)(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 2学分(考试)2、必修环节(4学分,考查)●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 1学分(考查)●学术活动(69990031) 1学分(考查)●社会实践(69990041) 1学分(考查)●马克思主义研究导论(80685001)1学分(考查)3、学科专业课程(≥18学分,其中考试学分≥15学分)(1)基础理论课(≥10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70680083) 3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70680103) 3学分(考试)●思想政治教育专题(70680022) 2学分(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70680053)3学分(考试)●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研究(80680043)3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文献检索与利用()1学分(考试)(2)专业基础课(≥5学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80680033) 3学分(考试)●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80680013) 3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70610253) 3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90680012) 2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70611112) 2学分(考试)●社会思潮与青年教育(70680072) 2学分(考试)●中国近现代史专题(70680042)2学分(考试)●《资本论》研究()2学分(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2学分(考试)●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2学分(考试)(3)专业课(≥3学分)●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史()2学分(考试)●中国思想史研究(70610393) 3学分(考试)●中西文化交流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2学分(考试)●中国伦理学经典著作选读(80613482) 2学分(考试)●应用伦理学(70611412) 2学分(考试)●西方政治思想史(80680022) 2学分(考试)●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80611842) 2学分(考试)●比较德育研究(70610602) 2学分(考试)●中国哲学专题研究(80611342) 2学分(考试)●西方哲学史专题(80610362) 2学分(考试)●现代西方哲学评价(80610432) 2学分(考试)●人生哲学研究(80611862) 2学分(考试)●社会心理学(70611122) 2学分(考试)●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比较(80611693) 3学分(考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70680033) 3学分(考试)●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专题研究(80610742) 2学分(考试)●中国新农村建设专题研究(90680022) 2学分(考试)其他院系开设的交叉学科课程(任选)六、前沿讲座(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本课程采取讲座和讨论班两种形式,其内容分为两部分:先由专业教师或国内外同行专家做主题报告,再围绕主题报告进行专题讨论。
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08年12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大中型企业、西北地区、国防军工部门,培养复合式、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为:(一)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要求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一)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采用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时间最长为1年半,但要求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中,课程学习中的实验部分,论文工作中的选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来自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在校内完成,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要在工作站完成。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完必修课程学分的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
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从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评阅前止)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适用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包括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科。
四、学分要求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
具体如下:(一) 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二) 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三) 必修环节1学分。
五、课程设置(一)必修课程(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1.自然辩证法(60610012)2学分(考试)2.工程硕士英语(60648003)3学分(考试)3.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82558001)1学分(考查)4.计算机学科前沿讲座(69998012)2学分(考查)5. 基础理论课(不少于3学分)●组合数学(60240013)3学分(考试)●工程硕士数学(60428004)4学分(考试)●算法与算法复杂性理论(70240193)3学分(考试)6.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少于12学分)●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原理(70248013) 3学分(考试)●多媒体计算机及应用(80248013) 3学分(考试)●计算机图形技术(80248023)3学分(考试)●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70248033)3学分(考试)●密码学与网络安全(80248033)3学分(考试)●数字图象处理学(80240163)3学分(考试)●VHDL与集成电路设计(70248003)3学分(考试)●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70248023)3学分(考试)●软件工程技术和设计(60240033)3学分(考试)●分布式数据库系统(70240063)3学分(考试)●高等计算机系统结构(70240013)3学分(考试)●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70240023)3学分(考试)●分布式多媒体系统与技术(70240203)3学分(考试)●微计算机系统设计(70240233)3学分(考试)●计算机控制理论及应用(70240043)3学分(考试)●语音信号数字处理(70240123)3学分(考试)●高性能路由器体系结构与高速信息网络技术(80240143)3学分(考试)●软件项目管理(80240203) 3学分(考试)●下一代互连网(80240173)3学分(考试)●根据企业的培养方向,可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选课。
清华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硕士学位的说明
清华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硕士学位的说明一、经德育考核,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内要求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后,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每年定期办理。
二、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
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般听说和写作能力;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满足本细则第六条要求,在培养方案中确定的有关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考试一般与本校硕士生同时进行。
如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可另行组织。
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课程考试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能通过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按学科相对集中组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应是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特殊情况下没有条件组织集中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三人组成时不应包含导师,四人以上组成时可包含一位导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
答辩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主席由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清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手册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手册研究生院二○一四年一月清华大学上课时间表上午:第一大节第1小节8:00 —8:45第2小节8:50 —9:35第二大节第3小节9:50 — 10:35第4小节10:40 — 11:25第5小节11:30 — 12:15下午:第三大节第6小节13:30 — 14:15第7小节14:20 — 15:05第四大节第8小节15:20 — 16:05第9小节16:10 — 16:55第五大节第10小节17:05 — 17:50第11小节17:55 — 18:40晚上:第六大节第12小节19:20 — 20:05第13小节20:10 — 20:55第14小节21:00 — 21:45研究生院各办公室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62782192 管理办公室:62782090培养办公室:62773118 学位办公室:62783183综合办公室:6278560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62787182研究生院办公信息网网址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研究生的科学道德是研究生在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其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也是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在研究生中加强以科学道德为重点的道德教育,特提出我校研究生应遵循的科学道德规范如下:1、具有热爱祖国,关心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品德。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弘扬刻苦学习,追求真理,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
为科学事业的发展,技术成果的应用,民族工业的振兴,不畏艰难,奋力拼搏。
3、培养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
在公正、宽松、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创造性地从事科研和学术活动。
4、坚持严谨治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严禁剽窃抄袭;严禁伪造实验数据和学习成绩,严禁考试作弊及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文章排名应反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禁止一稿多投;要注意保护清华大学的知识产权,禁止非法转让技术成果。
清华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坚持为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点工程服务的办学方向,我校决定加速与企业合作,按工程领域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工程设计能力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为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各系(院、所)参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
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4、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生源类型1、本校按本硕统筹培养的学生(简称"A类生源")。
在取得学士学位后,以工程硕士生身份完成必修课程,并到企业参加工程项目,完成培养程序后申请学位,并根据双向选择机制择业。
这类生源的主要特征为:有学籍,有学历,拿双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
2、已获学士学位并取得保留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者(简称"B类生源")。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2~3年)可申请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学位后按原定就业合同就业。
这类生源的主要特征为:有学籍,有学历,拿双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履行就业合同。
3、企业或工程部门在职人员中已获学士学位者,符合申请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经用人单位推荐,通过入学考试者,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清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一九八五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修订、1999年重新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的学科和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经德育考核,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本校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经各系批准,报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六条经德育考核,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学校每年定期进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内要求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后,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每年定期办理。
第八条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 生主要是培养掌握某一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材。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论文答辩 须在校内完成。
学习年限普通为 2 年。
在学期间,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原则 上不少于 1 年。
专业实践普通应在现场或者实习单位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 合的方式。
论文研究工作普通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
鼓励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
以校内导师指 导为主,校外导师参预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在修完 学位要求学分的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论文研究工作时间普通不少于1 年。
控制工程领域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25 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 17 学分。
具体如下:1.公共必修学分 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 3.必修环节学分4 学分 不少于 17 学分不少于 4 学分(一)公共必修课程(4 学分)自然辩证法(60610012)英语(第一外国语)(60640012)2 学分2 学分(考试)(考 试)(二)学科专业要求课程(不少于 17 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 11 学分) 1.基础理论课程(3 学分)工程硕士数学随机过程组合数学系统与控制理论中的线性代数矩阵分析与应用高等数值分析数值分析A应用随机过程基础泛函分析应用近世代数分形几何 (60428004)(60230014)(60240013)(60250013)(60250113)(60420024)(60420044)(60420224)(60420224)(60420223)(80420223)4 学分4 学分3 学分3 学分3 学分4 学分4 学分4 学分4 学分3 学分4 学分(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注:经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可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数学系、物理系为研究生开出的其他数学和物理课程。
清华大学IE硕士培养
l 企业诊断与效率改善
80160093
3学分
考查
l 项目管理
80160082
2学分
考查
4、跨专业选修
按需要任选若干门课程。
5、补修课程
本科非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程记非学位要求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总学分。
五、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生在读期间至少完成一篇达到发表要求的学术论文(将已发表或已完稿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一起提交并接受审查)。
3、学科专业课(不少于16学分)
(1)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任选A、B课组中的一组,但本科为工业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选A课组。)
A组
l 高级运筹学
70160014
4学分
考试
l 高级统计学
80160232
2学分
考试
B组
l 决策方法学
80160022
2学分
考试
B组(从下列课程中选修5门课程)
l 工程管理导论
70160533
3学分
考试
l 系统仿真
80160262
2学分
考试
l 生产与运作管理
80160252
2学分
考试
l 库存管理
80160312
2学分
工业工程系(2009)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
一、适用学科、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学科代码:1201,工业工程方向,工学学位)
二、培养方式
1、以优化知识结构、加强实践能力为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研相结合的方式,既要使硕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其科学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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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
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同指导。
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应由院系审核批准并备案。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按两年安排,学习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
各院系应依据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及环节)学习与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并结合国家建设需要而确定。
根据本学科特点和硕士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是各院系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
学科培养方案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硕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所在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及环节)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由指导教师、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四、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1.课程学习及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入学三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的制订,并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
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
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1)学位课程与环节
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3,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
分,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5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不少于1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学位课学分内只允许包含2学分外语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60680012)2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 (60680021)1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 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5学分)
∙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以及相关的跨学科专业课程
3)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不少于1学分)
∙学术规范课、职业伦理课以及其他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
4)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 (69990031)1学分(考查)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其中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并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小结。
填写“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记载成绩。
(2)非学位课程(或环节)
硕士生按以下方式选修的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
1)补修课程。
凡欠缺所在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科核心课程。
补修课程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任选课程。
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所得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培养硕士生开展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硕士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完成论文选题报告,这是论文达到水平的重要保证。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
硕士生应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书面报告,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
选题报告会成员
组一般至少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
选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3.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各院系应按学科专业组织检查小组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五、学位论文工作及答辩要求
1.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如实反映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2)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通过列入培养计划、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完成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3)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按学科规范撰写学术论文是硕士生培养重要环节之一。
要求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论文。
各学科执行依据学科情况制定的由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方案。
(4)学位论文写作
硕士生应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2.论文答辩及相关要求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进入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环节,答辩通过后报送有关材料。
具体要求参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