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1015号
人社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为规范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决定自2010年起,启用全国统一样本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现就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印制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见附件1),并下发空白证书印刷母版,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使用本省的印刷母版分别组织印制。
二、毕业证书颁发对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技工院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按照属地管理和方便学校的原则,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须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验印。
三、毕业证书管理(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省(区、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印制、核发、验印、保存及其他管理工作。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印制、核发、验印、保存等管理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各项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
(三)空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印刷母版采用“常用”、“备用”两张保密光盘形式下发,光盘要交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机要部门保存,并制定保密措施严格保管,实行保管与使用分开。
光盘每次领用均要详细登记使用情况,使用完毕务必及时返还。
光盘内容不得复制、删改,如遇光盘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获取“备用”光盘启用密码。
(四)空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要根据本省(区、市)实际需求情况印制,并须印刷证书流水码(证书右下角“NO ×××”字样)。
空白证书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实行保管与发放分开,每次领用证书均要详细登记发放情况,确保通过查询证书的流水码可判断证书的流向。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章节
章程原内容(出表示的地方为拟修订的内容)
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
修订依据
1
序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1986年学校首届招生,2000年学校由民政部划归地方,实行部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整体搬迁入驻重庆大学城。2008-2013年学校完成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0-2014年完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坚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专科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形式,成人专科学历教育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非学历培训,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职业培训。
12
第十
二条
学校坚持应用研究导向,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
13
第十
三条
学校开展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组织与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14
第十
四条
学校构建具有历史传承、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校园文化风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
18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
教职成函201016号
教职成函…2010‟16号
关于公布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
文艺会议节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9‟8号)》,深化“三爱”(爱祖国、爱家乡、爱生命)主题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精神风貌和才艺水平,我局于5月31日在宁国职高举办了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暨节目评选活动。
经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5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印发主动公开共印30份
附件:
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
获奖名单
一等奖(4个):。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形势下,各地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统筹规划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10年,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制订中等职业学招生计划,继续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实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按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局面,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招收进城农民工随住子女,继续稳定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区,要切实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初中毕业生存量大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更加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各地要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加大工作力度,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机制各地要把完成教育部下达的《2010年度分省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确定工作方针、任务、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
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使其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在资金安排上,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项目倾斜。
在建设内容上,重在强化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原则上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二、工作程序(一)地方预审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项目学校预审遴选工作,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制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二)中央组织复核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抽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5.11•【文号】教职成厅函[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0年12月,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地2010年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学校进行了评审,北京市卫生学校等175所学校达到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和改革各个方面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北京市 1 所北京卫生学校河北省13所成安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河北省高碑店市职教中心馆陶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巨鹿职教中心平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曲阳雕刻学校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邢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北县职教中心赵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7所大同市卫生学校长治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大同市财会学校山西省经贸学校山西省潞城市职业高中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内蒙古自治区4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鄂尔多斯市民族艺术学校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托克托县高级职业中学辽宁省6所旅顺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鞍山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沈阳乐府艺术学校沈阳民族艺术学校江苏省3所常州市武进女子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市相城区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15所浙江省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浙江省温岭市太平高级职业中学绍兴护士学校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中等职业学校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浙江省嘉兴市交通学校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9所肥东县职业教育中心枞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宣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定远县职业教育中心巢湖幼儿师范学校绩溪县职业教育中心潜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海军安庆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8所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永春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福安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江西省3所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工程学校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23所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文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昌乐宝石中专学校德州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阿职业教育中心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冠县职业教育中心鄄城县第一职业中专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临沂电力学校蒙阴县职教中心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日照市五莲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商河县职业中专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汶上县职业中专武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市牟平区高级职业学校鱼台县职业学校枣庄市峄城区职业学校河南省25所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新乡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南阳幼儿师范学校安阳市中医药学校济源机电工程学校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周口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武陟县职业教育中心河南辅读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封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漯河市舞阳中等专业学校淮滨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上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固始县职业教育中心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南省虞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泌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陕县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台前县职业高中湖北省3所武汉市旅游学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省21所郴州工业交通学校衡阳市工业职业学校邵阳师范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郴州师范学校核工业卫生学校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冈师范学校祁阳师范学校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机电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津市职业中专学校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汉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兴市职业中专学校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双峰县职业中专学校岳阳市长城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3所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河源理工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3所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农业学校海南省1所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重庆市4所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武隆县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四川省6所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大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云南省4所昆明市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文山卫生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普洱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陕西省2所榆林市卫生学校石泉县职业教育中心甘肃省4所白银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泾川县职教中心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3所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海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所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学校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新疆兵团2所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农九师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在职人员学历层次,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的通知》及泰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职工学历情况,就全市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教师学历提高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对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第一要素和核心要素,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越来越取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从全市情况来看,我们的教师队伍总体上离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亟需提高。
因此,各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定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周密安排,确保我市教师学历层次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将学历教育任务落实到人,并督促其今年积极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
对未达到《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的专任教师,要督促其尽快达到合格学历。
已经达到合格学历的,要鼓励、督促其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教师学历水平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各校各学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教师的学历要求和参加学历提高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
让学历不达标的教师尽量按自己所任学科选择专业,自愿选择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学历提高教育。
二是各校要为参加学习的教师适当解决学费、住宿费、车费和资料费;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给他们参加学历教育提供方便,减少一定的工作量;参加学历提高期间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并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20•【字号】新教职成办[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0〕2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18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0]16号)精神,根据各地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骨干教师情况,经审核,现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部规定参加培训的国家级骨干教师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网:http://)。
报名后拟参加培训教师随时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培训时间、培训要求、培训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精神,关于培训经费“国家级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中央财政国家级培训经费,分年度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的学校,教师参加培训时缴至培训机构。
培训之前财政经费尚未拨付到学校前,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应足额垫付教师的培训费用”的原则,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支持完成培训任务。
三、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积极为教师外出培训创造条件,解决受训教师的后顾之忧。
教育部、建设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4]15号
教育部、建设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建设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2004年10月28日教职成[2004]1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认真实施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2号)落到实处,满足建设事业发展对施工、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建设部决定实施“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4年起,在建筑施工(含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和建筑智能化等四个专业领域,在全国选择94所中等职业学校、7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培训基地),与各地推荐的702个企业合作开展“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预计到2007年,相关职业院校可向建设行业输送毕业生23.8万名,提供短期培训130万人次,逐步缓解建设行业生产实践一线技能型人才紧缺的状况。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院校和合作企业在探索新的培养培训模式、优化教学与实训过程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提高职业教育对社会和企业需求的反应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单位建立合作进行人才培养培训的机制,实行用人“订单”式教育与培训的新模式,要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密切关注企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确定培养培训规格,开发、设计实施性教育与培训方案。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
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教职成函[2010]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0.08.14
【实施日期】2010.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于6月24日至27日在天津成功举办,共有4084名选手参加了中职组、高职组14专业类别42个项目的比赛。
根据选手的竞赛成绩,经各分赛项执委会审定,并经大赛组委会同意,现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及所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努力营造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职业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
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附件:1. 中职组获奖名单
2. 高职组获奖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附件1:
中职组获奖名单。
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2011〕34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参加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教职成〔2010〕453号)要求,2010年我省有435名教师参加了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现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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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参加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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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参加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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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通知
抄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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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为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优化教学过程监测管理,激励广大教师敬业进取,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教师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根基。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就是要充分调动中等职业学校每一位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每一位教师认真对待每一阶段、每一单元、每第一节课的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引导每一位教师将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方式方法融入日常教学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实现人才培养的高质高效;激励每一位教师树立对本职工作的强烈责任心,认真、扎实、不懈地开展教学工作,形成强大持久的合力,推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方法原则采用教学检查、问卷调查等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深入到教学环节中去掌握实情、检查评价、分析总结和指导激励。
坚持不搞表面形式,防止走过场;抓住教师上课和指导管理实习、学生满意度等反映教学质量的重点要素,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注重教学工作细节,层层督促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步骤(一)教学质量评价的准备1、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应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的各种教学文件;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学校教学管理文件、教学管理载体或数字化管理平台、每个专业的中专学历班及短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全体教师的课程安排、中专学历班及短期培训班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与课程进度(细化到每周的教学内容)、教案、优质教学资源、教师教改情况和业务进修档案等,可参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簿》(见附件1)。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网络信息环境建设,建立数字化教学档案,为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价学校教学情况,校长、教学主任、专业组长掌控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师间的学习交流打下良好基础。
2、规范精选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和竞赛活动。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和竞赛活动,促进优秀教学经验的学习推广。
省教育厅每年将根据教育部部署的教研或竞赛活动类型,安排我省的教研或竞赛活动,市教育局及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安排相应的教研或竞赛活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年七月六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
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
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是教育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做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有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报名(一)落实参训人选:各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名额分配要求(详见附件1)和两部《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参训人选,同时下发《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参训教师网上报名验证码(201027)。
(二)学员报名(6月10日之前完成):参训教师填写《学员推荐表》,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报至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登录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网(教育网:,公共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项目管理办公室按《指导意见》规定,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同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报名审批按钮,批准参训教师报名。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doc
同类项目经验
10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关于副省级城市同类相关营销推广项目且合同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每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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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项目需求制定广告投放计划以及营销活动策划方案,包括广告投放方案、投标人及配合单位(含机场、母港及邮轮产业链其他成员)投入资源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客源城市开展地面促销活动的规模、场次、参加单位及资金、活动预期效果评估等。工作计划详细,可实施性强,措施得当得55分,一般得30分,差得10分。
附件:
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湖南、湖北门户网站广告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评分范围
评标得分
1.
价格20Βιβλιοθήκη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规定,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最低投标价作为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定为20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则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格/评标价×2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3.16•【文号】教高函[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2010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专业核定情况1.本次专业审核工作共核定《目录》内专业点43298个。
2.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376种(见附件1),专业点数1337个,其中2010年新增设的专业95种。
2010年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3.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3所。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1所,成人高等学校22所(见附件2)。
4.根据我部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要求报送、审批。
结果见《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0〕2号)。
5.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高〔2006〕18号),核定2010年准许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共20种,180个专业点(见附件3)。
二、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整理结果数据库将继续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汝教字[2010]95号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各职业及有关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平政[2009]7号)精神,按照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平教职成[2010]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我市各类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城镇职工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城镇职工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百姓增收,促进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目标任务平顶山市教育局2010年下达我市各类成人职业培训计划75550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250人次(转移前引导性培训4750人次,其中技能型培训7100人次;转移后培训5400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7000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50人次、城镇职工培训650人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市教体局将上述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单位(见附件1)。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基层,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010年底,各单位将各类职业培训情况统计报表上报市教体局。
三、政策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成人培训工作,把开展成人培训工作纳入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培训班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积极与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密切合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管理,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京教函[2010]1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京教函[2010]1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最近,群众举报反映针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问题。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调查了解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112号)要求,决定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思想上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问题事关广大毕业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关于新时期发展教育和治理相关领域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严肃认真、坚定不移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全面自查,切实整改各高校要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务求把收费情况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要立即行动,统筹安排,对涉及毕业生就业收费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有涉及毕业生就业的收费项目(具体项目参见附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统计表》),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三、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统计表》于2010年1月21日前报送我委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n。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附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性质收费对象和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执行部门收费用途学校名称(公章):填表人:电话:填表说明:1、收费依据包括:批准单位及时间;2、收费性质包括:行政事业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3、收费执行部门包括:学校收费、主管部门收费、用人单位收费、中介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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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函…2010‟15号
关于公布全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中职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鼓励中职学生刻苦学习,艰苦创业,报效祖国,我局举办了全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活动。
本次活动收到征文129篇,经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2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51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宣城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印发主动公开共印35份
附件:
宣城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
征文评选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