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人员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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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招生办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招生就业办是专门负责学校宣传、招生、就业和对外培训的主
要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就业办工作效能,更好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特制订本量化考核细则。
一、招生办主任每月对工作人员出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每月月底上报给分管副校长。无考核扣发当月主任津贴50元。
二、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推迟一天扣发当月工资50元。
三、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需向上级主管报告,每次扣发当月工资20元。
四、招生就业办工作人员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职务+出勤+奖金,其中奖金部份每学期根据完成招生任务情况核发,其它部份按月考核发放。
五、奖金计算办法:依据开学初新生入校报到缴费总人数减去学校教工招生人数,确定完成招生任务数,按20 元/生标准为基数发放招生奖金(每超10%递增5元、每少10%递减5元);低于总任务60%不发奖金,低于总任务的50%以下(含50%)每下降10%扣发当月工资500元,以此类推。
六、招生奖金由分管副校长进行核算,报校长报准,通过财务从当月工资进行扣发。
七、本制度从3月15日开始执行。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