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建造规范一览表
中国造船质量标准
![中国造船质量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7a6d565a8956bec0975e382.png)
5.1.1.1到厂的管材要核对技术证件,进行外观检验,并按管子的材质、炉批号、级别、规格分类妥善保管。
5.1.1.2质量控制要点:
a.规格和表面质量;
b.下料长度与编号;
c.堆放与保管。
5.1.3管子弯曲
5.1.3.1管子弯曲可采用冷弯或热弯。冷弯时管子的弯曲半径一般应不小于外径的3倍,舱柜加热管和安装位置狭窄处等特殊管子的弯曲半径一般
5.2.2管子安装
5.2.2.1管子一般按单元、分段、总段和船上等不同安装阶段进行安装。
5.2.2.2质量控制要点:
a.安装顺序和坐标尺寸;
b.管端连接面和管内异物清理;
c.管子连接螺栓规格、材质;
d.管子连接密封材料;e.管子Fra bibliotek设备连接精度。
5.2.3管子附件和支架安装
5.2.3.1管子附件和支架安装
中国造船质量标准
CSQS
1998
中国造船工业总公司
第一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
1.1
1.2
2
2.1
2.2
2.3
3
3.1
3.2
3.3
3.4
4
5
5.1
5.2
5.3
5.4
6
6.1
6.2
6.3
6.4
7
7.1
7.2
7.3
7.4
8
8.1
8.2
8.3
8.4
9
9.1
9.2
9.3
9.4
10
10.1
10.2
10.3
10.4
8.1.1.4连接法兰上的铰制螺栓孔加工后需与铰制螺栓冷套或液压过盈配合。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ac90485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ff.png)
国内航行海船建 造规范主要内容
国内航行海船建 造规范的影响和 效果
国内航行海船建 造规范概述
国内航行海船建 造规范实施与监 管 国内航行海船建 造规范的问题与 挑战
规范目的和意义
保障船舶安全:规范海船建造,确保船舶结构、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要求,降低事故风险。
提高船舶质量:通过统一建造标准,提高海船的整体质量,确保船舶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促进水上交通行 业健康发展,提 升国际竞争力
提高船舶检验和 监管水平,确保 船舶安全运行
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减少船舶污 染排放
促进绿色船 舶技术发展
降低海洋环 境风险
提高船舶环 保标准
规范实施效果评估
提高船舶建造质量:规范实施后,船舶建造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减少了安全隐患。
促进船舶技术进步:规范推动船舶建造技术的不断进步,提高了船舶的能效和安全性。
规范内容:包括船舶结构、 设备、系统、消防、救生等
方面的要求
规范制定历程
1950年代:新中国成立初期,船舶工业基础薄弱,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1970年代: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制定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 1980年代:规范逐渐完善,并开始与国际接轨 2000年代至今:规范不断更新和修订,以适应船舶工业的发展和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
技术创新和发展趋势
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提高建造效率和质量。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推动绿色船舶设计和制造。 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的应用,提升船舶性能和安全性。 未来展望:加强国际合作和标准化建设,促进海船建造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际合作与交流前景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与实施 国内外船级社的交流与互认 未来发展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前景展望
中国船级社建造规范一览表
![中国船级社建造规范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41ecd3d333d4b14e85246860.png)
2009修正案(以MSC.283(86)决议修改,2011年1月1日生效)
2009Amendments(by MSC.283(86),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1)
11
IMO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和经1988年议定书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及其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and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88,IMO and its
2.1
2007修改通报
2007 Amendments
2.2
2008修改通报
2008 Amendments
2.3
材料与焊接规范09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materials and welding 2009
2.3.1
2010修改通报
2010 Amendments
3
CCS 2001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
2003Amendments(by MSC.142(77),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06)
10.2
2004修正案(以MSC.152(78)、MSC.153(78)和MSC.170(79)决议修订,2006年7月1日生效)
2004Amendments(by MSC.152(78),MSC.153(78)和MSC.170(79),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06)
2008Amendments(by MSC.269(85)annex 2,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1)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https://img.taocdn.com/s3/m/2a9f413ba32d7375a41780c9.png)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2009第1分册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第1分册总则第1篇船体北京总目录第1 分册0-1 总则………………………………………………………………………… 第1篇船体……………………………………………………………… 1-1第2 分册第2篇轮机……………………………………………………………… 2-1第3 分册第3篇第4篇第5篇第6篇第7篇电气设备………………………………………………………… 3-1 机舱自动化……………………………………………………… 4-1 货物冷藏………………………………………………………… 5-1 消防……………………………………………………………… 6-1 其它(待定)…………………………………………………… 7-1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总则2009 年1 月1 日生效总则1 适用范围1.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于航行我国内河水域船长大于或等于20m 的钢质船舶, 其具体要求按各篇的规定,但下列船舶除外: (1) 军船; (2) 非营业性游艇; (3) 帆船; (4) 渔船; (5) 运动竞赛艇. 1.2 船舶的强度,结构,布置,舾装,机电设备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验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对于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和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除满足本规范相关要求外, 还应分别满足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 )相应规范的规定;对于高速船,江海通航船, 船长小于20m 的船舶等应分别满足本社相应规范的规定;船舶的材料与焊接,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 1.3 船舶的吨位丈量,载重线,构造,消防,救生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及信号设备,完整稳性,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防止水域污染及法定检验与发证等法定检验要求, 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 1.4 凡欲取得或保持本社船级的船舶,尚应符合本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的规定. 1.5 船用产品的检验与发证尚应符合本社的有关规定. 1.6 除特别说明外,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重大改建,修理和改装的船舶和新制造产品. 船舶的重大改建,修理和改装通常包括: (1)实质上改变船舶的尺度和容量.如新增一个平行中体使船舶长度和容量增加; (2)实质上改变船舶种类,如客船改建成货船或车辆甲板改建成乘客处所等; (3)实质上改变船舶寿命,如对某一层甲板上的起居处所或乘客处所的更新; (4)实质上影响分舱因素,如减少水密横舱壁; (5)实质上改变主推进机械. 1.7 船舶应尽可能降低振动,船体振动可按本社《船上振动控制指南》(2000)进行计算评估. 2 定义2.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的定义如下: (1) 客船:系指载运定额乘客超过12人的船舶.(2) Ⅰ型客滚船: 系指自始发港至终点港逆水延续航行时间超过2h, 设有滚装处所或车辆处所的客船(Ⅱ型客滚船除外) . (3) Ⅱ型客滚船: 系指自始发港至终点港逆水延续航行时间超过2h, 且仅载运油箱内备有闪点大于60℃(闭杯试验)自用燃油的载货汽车(不包括装载危险货物的货车)及全船载运的载货汽车司机和随车工作人员超过12人的滚装船. (4) 车客渡船:系指自发始发港至终点港逆水延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h,设有车辆处所, 载运货车,客车和乘客的船舶. (5)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6) 滚装货船: 系指其构造适合于以滚进和滚出的方式装载车辆或使用车辆装卸集装箱或托盘化货物的货船. (7) 液货船:系指其构造适用于载运散装液体货物的货船.0—1(8) 油类:系指包括原油,燃油,油泥,油渣和精制石油产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 但《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与设备规范》所规定的石油化学品除外.(9) 油船:系指其构造适用于装运散装油类的船舶. (10) 化学品液货船:系指其构造适用于散装运输本社《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所列任何液体货品的液货船. (11) 液化气体船:系指其构造适用于散装运输本社《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所列液化气及其他货品的液货船. (12) 集装箱船:系指适合于在货舱内和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船舶. (13) 散货船:系指在舱内或甲板上载运散装干货的船舶. (14) 自航船:系指设有用于航行目的的机械推进装置的船舶. (15) 非自航船:系指自航船以外的船舶,包括虽设置机械推进装置,但其仅用于船舶作业状态(非航行状态)作局部调整船位或船舶被拖带时作辅助推进用途的船舶. (16) 驳船:系指专门运输货物的非自航船. (17) 趸船:系指不航行作业,用锚及缆索系固于岸边或特定水域的船舶及水上设施. (18) 新船:系指本规范生效之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新建船舶.(19) 现有船舶:系指除新船以外的船舶. (20) 船龄:系指船舶从其建造完成年份算起迄今过去的年限. (21) 产品:系指材料,设备和系统的统称. (22) 三峡库区水域:系指重庆九龙坡港区至葛洲坝之间的长江干流及支流水域. 3 等效与免除 3.1 对于具有新型结构和新型特性的任何船舶, 如应用本规范的任何规定会严重妨碍这些船舶对其特性的应用或这些船舶的营运时,经本社总部同意,可免除规范的任一要求,但需有等效措施,以保证船舶安全. 3.2 船上安装的任何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可以代替本规范要求的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条件是经试验和其他方法证明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至少与本规范要求具有同等效能. 3.3 若对规范要求的计算方法,评定标准,制造程序,材料,检验和试验方法,能提供相应的试验,理论依据,使用经验或有效的公认标准,经本社总部同意,可以接受作为代替和等效方法. 4 规范生效 4.1 除另有说明外,规范(含修改通报)发布后,一般在 3 个月后生效.生效日期注明在相应篇的第 1 页或出版物的扉页上. 4.2 如经建造厂,船东和本社同意,对建造中的船舶可以采用新规范的要求;同样,如新规范的要求比较合理而可行时,可同意建造中的船舶采用新规范的要求.不管何种情况, 均应在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 4.3 本规范的生效日期仅与规范批准颁布日期有关,不受其他法定要求生效的影响. 5 规范解释 5.1 本社颁布的规范,指导性文件及其他有关出版物的解释权属本社总部.5.2 如对本社规范的英文版有不同理解时,应以中文版为准. 5.3 验船师在执行检验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图纸, 计算书, 说明书和其他技术文件. 如本社颁布的指导性文件等与规范要求有不协调之处,应以规范要求为准.0—2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第1篇船体2009 年1 月1 日生效目录第1章通则…………………………………………………………………………… 1-1第 1 节一般规定…………………………………………………………………… 1-1 第 2 节结构设计原则……………………………………………………………… 1-1 第 3 节船体结构用钢……………………………………………………………… 1-4 第 4 节船体结构的焊缝设计……………………………………………………… 1-7 第 5 节通风筒,空气管,排水孔,排水舷口,舷窗及舷门…………………… 1-14 第2章船体结构……………………………………………………………………… 1-16第 1 节一般规定…………………………………………………………………… 1-16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7 第 3 节外板及内底板……………………………………………………………… 1-26 第 4 节甲板………………………………………………………………………… 1-28 第 5 节单底骨架…………………………………………………………………… 1-30 第 6 节双底骨架…………………………………………………………………… 1-34 第7 节舷侧骨架…………………………………………………………………… 1-38 第8 节甲板骨架…………………………………………………………………… 1-41 第9 节悬臂梁……………………………………………………………………… 1-46 第10 节无支柱的甲板强骨架………………………………………………………1-47 第11 节支柱及桁架…………………………………………………………………1-48 第12 节舱壁……………………………………………………………………… 1-57 第13 节首尾结构及尾轴架…………………………………………………………1-61 第14 节主机基座,轴隧及机舱骨架………………………………………………1-64 第15 节舱口…………………………………………………………………………1-651-I第16 节上层建筑及甲板室…………………………………………………………1-66 第17 节舷墙,栏杆及护舷材………………………………………………………1-68 第18 节航行冰区船舶的加强………………………………………………………1-69 第3章舾装…………………………………………………………………………… 1-71第 1 节一般规定…………………………………………………………………… 1-71 第 2 节舵设备……………………………………………………………………… 1-71 第 3 节导流管……………………………………………………………………… 1-80 第 4 节锚泊及系泊设备…………………………………………………………… 1-82 第 5 节拖,曳及系结设备………………………………………………………… 1-88 第 6 节其他………………………………………………………………………… 1-90 第4章客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92第 1 节一般规定…………………………………………………………………… 1-92 第 2 节总纵强度…………………………………………………………………… 1-92 第 3 节外板………………………………………………………………………… 1-94 第 4 节甲板………………………………………………………………………… 1-95 第 5 节甲板间骨架及横舱壁……………………………………………………… 1-95 第 6 节舱口………………………………………………………………………… 1-96 第7 节上层建筑队及甲板室……………………………………………………… 1-96 第5章拖,推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97第 1 节一般规定…………………………………………………………………… 1-97 第2 节外板及甲板………………………………………………………………… 1-97 第 3 节舷侧骨架…………………………………………………………………… 1-98 第 4 节首尾结构…………………………………………………………………… 1-98 第 5 节机舱围壁及其他…………………………………………………………… 1-1001-II第6章油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101第 1 节一般规定…………………………………………………………………… 1-101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01 第 3 节外板及内底板……………………………………………………………… 1-103 第 4 节甲板………………………………………………………………………… 1-103 第 5 节船底骨架…………………………………………………………………… 1-104 第 6 节舷侧及舷舱骨架…………………………………………………………… 1-106 第7 节甲板骨架…………………………………………………………………… 1-108 第8 节膨胀舱结构………………………………………………………………… 1-109 第9 节纵桁架……………………………………………………………………… 1-109 第10 节舱壁……………………………………………………………………… 1-111 第11 节货油舱舱口…………………………………………………………………1-111 第7章甲板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112第 1 节一般规定…………………………………………………………………… 1-112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12 第 3 节外板………………………………………………………………………… 1-112 第 4 节甲板及其骨架……………………………………………………………… 1-113 第 5 节船底骨架和舷侧骨架……………………………………………………… 1-114 第 6 节桁架…………………………………………………………………………1-115 第8章大舱口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116第 1 节一般规定…………………………………………………………………… 1-116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17 第 3 节处板,内底板,甲板……………………………………………………… 1-118 第 4 节双底骨架…………………………………………………………………… 1-1201-III架…………………………………………………………………… 1-123 第7 节单舷侧骨架………………………………………………………………… 1-125 第8 节甲板骨架…………………………………………………………………… 1-126 第9 节航扭箱结构………………………………………………………………… 1-127 第10 节舱壁……………………………………………………………………… 1-128 第11 节集装箱角布置及局部加强…………………………………………………1-129 第9章双体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1-131第 1 节一般规定…………………………………………………………………… 1-131 第 2 节片体结构…………………………………………………………………… 1-132 第 3 节抗扭箱……………………………………………………………………… 1-135 第 4 节连接桥……………………………………………………………………… 1-137 第 5 节上层建筑及甲板室………………………………………………………… 1-141 第10 章工程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1-143第 1 节一般规定…………………………………………………………………… 1-143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44 第 3 节外板及内底板……………………………………………………………… 1-146 第 4 节甲板及舱口………………………………………………………………… 1-149 第 5 节船底骨架…………………………………………………………………… 1-150 第 6 节舷侧骨架…………………………………………………………………… 1-153 第7 节甲板骨架…………………………………………………………………… 1-154 第8 节支柱………………………………………………………………………… 1-157 第9 节舱壁………………………………………………………………………… 1-157 第10 节对开泥驳甲板铰链和甲板室铰链…………………………………………1-1591-IV他…………………………………………………………………………1-166 第11 章滚装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1-169第 1 节一般规定…………………………………………………………………… 1-169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69 第 3 节外板………………………………………………………………………… 1-171 第 4 节甲板及其骨架……………………………………………………………… 1-171 第 5 节桁架………………………………………………………………………… 1-173 第 6 节特殊结构…………………………………………………………………… 1-174 第7 节跳板结构…………………………………………………………………… 1-175 第12 章趸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1-178第 1 节一般规定…………………………………………………………………… 1-178 第 2 节外板及甲板………………………………………………………………… 1-178 第 3 节船体骨架及护舷材………………………………………………………… 1-178 第13 章自卸砂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1-180第 1 节一般规定…………………………………………………………………… 1-180 第 2 节总纵强度…………………………………………………………………… 1-180 第 3 节外板,内舷板……………………………………………………………… 1-181 第 4 节甲板………………………………………………………………………… 1-181 第 5 节船底骨架…………………………………………………………………… 1-181 第 6 节舷舱骨架…………………………………………………………………… 1-182 第7 节舱壁………………………………………………………………………… 1-182 第8 节桁架及架空横梁…………………………………………………………… 1-183 第9 节其他………………………………………………………………………… 1-1831-V结构强度直接计算补充规定…………………………………………………1-184第 1 节通则………………………………………………………………………… 1-184 第 2 节船舶总纵强度载荷计算…………………………………………………… 1-185 第 3 节船舶总纵弯曲强度计算…………………………………………………… 1-187 第 4 节屈曲强度校核……………………………………………………………… 1-192 第 5 节弯扭组合强度的有限元计算……………………………………………… 1-193 第 6 节双体船结构强度计算……………………………………………………… 1-194 第7 节局部结构强度计算………………………………………………………… 1-196 附录Ⅰ附录Ⅱ型钢理论要素表……………………………………………………………… 1-201 集装箱系固及系固设备……………………………………………………… 1-225第 1 节一般规定…………………………………………………………………… 1-225 第 2 节系固设备的种类,型式与材料试验……………………………………… 1-226 第 3 节集装箱的堆放与系固……………………………………………………… 1-229 第 4 节集装箱受力和系固设备的计算…………………………………………… 1-230 附录Ⅲ车辆系固及系固装置………………………………………………………… 1-235第 1 节一般规定…………………………………………………………………… 1-235 第 2 节系固装置…………………………………………………………………… 1-2351-VI第1节通则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1.1.1.1 本篇适用于航行于内河水域船长大于或等于20m 和小于或等于140m 的焊接结构钢质民用船舶. 1.1.2 定义 1.1.2.1 船长L(m)——沿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长度;无首柱船舶的船长应自船体中纵剖面前缘与满载水线的交点量起; 无舵柱船舶量至舵杆中心线; 但均应不大于满载水线长度,亦不小于满载水线长度的96%.无舵船舶的船长取满载水线长度. 满载水线系指船旗国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授权本社核定的船舶的最高级别航区载重线对应的水线. 满载水线长度系指船舶的满载水线面在中纵剖面上的投影长度. 1.1.2.2 船宽B(m)——不包括船壳板在内的船体最大宽度,舷伸甲板宽度不计入. 1.1.2.3 型深D(m)——在船长中点处沿舷侧自平板龙骨上表面量至干舷甲板下表面的垂直距离. 对甲板转角为圆弧形的船舶, 应由平板龙骨上表面量至干舷甲板下表面的延伸线与舷侧板内缘延伸线的交点. 1.1.2.4 吃水d(m)——在船长中点处由平板龙骨上表面量至满载水线的垂直距离.1.1.2.5 方形系数——方形系数Cb 由下式确定:Cb =LB wl d式中: ——相应于满载水线时的型排水体积,m3; L,d——见本节1.1.2.1 和1.1.2.4;B wl ——满载水线在中部不包括船壳板在内的船体最大宽度,m.1.1.2.6 中部——船长L 中点向前,后各0.2L 长度范围. 1.1.2.7 首,尾部——船长L 中点前,后各0.4L 以外的长度范围. 1.1.2.8 过渡区域——介于中部与首,尾部之间的区域. 1.1.2.9 干舷甲板——用以量计干舷的甲板,它应符合主管机关的规定. 1.1.2.10 强力甲板——构成船体等值梁剖面最上层翼板的纵通连续甲板. 1.1.2.11 上层建筑及甲板室——位于强力甲板以上, 由一舷伸至另一舷或其侧壁板离船体舷侧板向内不大于船宽(B)4%的围蔽建筑称为上层建筑,即桥楼,首楼,尾楼;其他围蔽建筑称为甲板室. 1.1.2.12 深舱——除双层底以外的压载舱,船用水舱,货油舱及燃油舱等.第2节结构设计原则1.2.1 一般要求1.2.1.1 船体结构可采用横骨架式,纵骨架式或纵横混合骨架型式. 1.2.1.2 无论采用何种骨架型式,纵向构件均应有良好的结构连续性;甲板,舷侧及船底骨架应有效地连接,构成完整的刚性整体. 1-11.2.1.3 航行于J 级航段船舶的船体结构应符合B 级航区船舶的规定. 1.2.1.4 肋骨或纵骨间距一般应不大于600mm. 1.2.1.5 在甲板,平台,纵舱壁(或内舷壁)终断处,应设肘板或其它能降低应力集中的过渡结构,见图1.2.1.5.图 1.2.1.5 1.2.2 构件尺寸的确定 1.2.2.1 本篇引用增量方法确定构件尺寸时,均应以计算值为基础进行增量. 1.2.2.2 按本篇计算所得板厚值如果小于10mm, 其小数点后的数值小于0.25mm 时舍去;大于或等于0.75mm 时进1mm;大于或等于0.25mm 并小于0.75mm 时取0.5mm,如无此规格板材则应进1mm.如果计算所得板厚大于10mm,小数点后的数值可按四舍五入取舍. 1.2.3 构件剖面模数和惯性矩1.2.3.1 当骨材直接与板相连接时,要求的剖面模数和惯性矩为连带板的最小要求值; 普通骨材的带板宽度取骨材间距;强骨材带板宽度取强骨材跨距的1/6,但不大于负荷平均宽度,亦不小于普通骨材间距.若骨材仅一侧有带板时,则带板宽度取上述规定的50%. 1.2.3.2 当骨材不直接与板相连时,要求的剖面模数和惯性矩仅为骨材不含带板的最小要求值. 1.2.3.3 甲板上开口宽度b 大于或等于该处甲板宽度的5%时, 则开口面积和阴影面积不能计入剖面模数计算,见图1.2.3.3.1-2图 1.2.3.3 1.2.3.4 在船中部连续的纵向构件,如上层建筑侧壁,舱口围板等终断处其阴影部分不计入船体剖面模数,见图1.2.3.4.图 1.2.3.4 1.2.4 1.2.4.1 构件的跨距点强骨材如桁材,强横梁,实肋板和强肋骨等的端部若在舱壁,舷侧或甲板处有肘板加强固定时,构件端部be 处的点可作为计算跨距的端点.be 由下式确定:d be = bb 1 w db式中符号见图1.2.4.1.图 1.2.4.1 1.2.5 计算半波高 1.2.5.1 本篇计算公式中所涉及的半波高值r,按航区取下列值: A 级航区r=1.25m;1-3B 级航区C 级航区r=0.75m; r=0.25m.1.2.6 水密舱壁的布置1.2.6.1 所有船舶干舷甲板下水密舱壁的设置应符合本篇第2 章第12 节的规定. 若相邻1.2.6.2 客船干舷甲板下相邻水密横舱壁的间距l 应不大于下式计算所得之值. 水密横舱壁的间距大于计算所得之值时,则应满足对破损稳性的相关要求.d l = 0.751 L Dm当l > 6 D 时,取l = 6 D ;当l < 0.15 L 时,取l = 0.15 L . 式中: L ——船长,m; D ——型深,m; d ——吃水,m. 1.2.6.3 三峡库区的客船,其水密舱壁的设置除符合 1.2.6.1 和1.2.6.2 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关于破损稳性的相关要求. 1.2.6.4 三峡库区的油船(驳)和装运包装危险货物的船舶以及其他水域50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驳) ,其水密舱壁的设置除符合 1.2.6.1 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关于破损稳性的相关要求. 1.2.6.5 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和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其水密舱壁的设置除符合1.2.6.1 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关于破损稳性的相关要求. 1.2.7 直接计算1.2.7.1 若船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按本篇第14 章的规定采用直接计算的方法计算校核船体总纵强度或构件的强度和尺寸. (1) 船长大于等于80m且船体主体结构在中部0.6 L 范围内存在纵向结构突变,如存在局部双层底,纵向舱壁的终断或纵向强力构件终断于同一剖面等; (2) 甲板或船底局部承载较大载荷时; (3) 船舶主尺度比值不满足本篇要求,或L B < 3.5 (大舱口船除外)时; (4) 船体结构形式或布置不符合本篇的规定时. 1.2.7.2 对直接计算方法如无特殊要求时,一般应按本篇第14 章的规定进行计算.如使用其它计算方法应向本社提交能评定其正确和计算精度的资料. 1.2.7.3 送审的直接计算文件应包括: (1) 结构的力学模型和边界条件; (2) 所分析结构的特征参数及相关数据汇总(如几何参数和材料特性等) ; (3) 载荷详图,加载方法及计算载荷必须的参数(必要时应包括沿船长20站的重量分布和装载手册,波浪参数等) ; (4) 计算结果的总结,分析及相应的说明(含相关计算的电子文件) .第3节船体结构用钢1.3.1 一般要求1.3.1.1 船体结构用钢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第1 篇1-4第 3 章的规定. 1.3.1.2 船用钢材的制造和试验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第1 章及第2 章的有关规定. 1.3.1.3 尾柱,舵柱,尾轴架,舵杆及其他结构的锻钢件,铸钢件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第5 章和第 6 章的规定. 1.3.1.4 当采用复合型材料或钢以外的其他材料时,应根据等效原则特殊考虑. 1.3.2 船体结构用钢要求 1.3.2.1 大开口船的的强力甲板,舷舷顶列板及抗扭箱结构所用的材料级别在整个货舱区域内保持不变. 1.3.2.2 适用于本篇公式的钢材最低屈服点ReH 为235N/mm2;除另有规定外,钢材的弹性模量可取为2.06×105N/mm2. 1.3.3 高强度钢材料的使用 1.3.3.1 高强度钢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要求. 1.3.3.2 船体上使用高强度钢时,其等级及分布情况应在结构图上注明,以便维修.1.3.3.3 材料换算系数按表1.3.3.3 选取: 材料换算系数表1.3.3.3 屈服应力R eH (N/mm ) 235 315 355 390 1.3.3.42K 1 0.78 0.72 0.68底及其平板龙骨向上不小于Z 2 (1 K ) 范围( Z1 和Z 2 分别为船体横剖面中和轴至甲板边线惯性矩I h .应不小于按下列各式计算所得之值:当船体中部区域强力甲板及其甲板边线向下不小于Z 1 (1 K ) 范围和(或)船和平板龙骨的距离,m,K 为材料换算系数. )使用高强度钢时,船中最小剖面模数Wh 0 和W h 0 = K W0I h = 3.5W0 L × 10 2cm2m cm2m式中: W0 ——规范对低碳钢要求的船中最小剖面模数,cm2m;K ——材料换算系数,按本节1.3.3.3 选取; L ——船长,m.1.3.3.5 所得之值: 当船底版,强力甲板使用高强度钢时,板的厚度t h ,应不小于按下列各式计算1-5th =sh sK tmmth =sh t s Kmm式中: t ——规范对采用低碳钢的船底板或强力甲板所要求的厚度,mm ;K ——材料换算系数,按本节1.3.3.3 选取.s ——采用低碳钢时板格的短边长度,m;s h ——采用高强钢时板格的短边长度,m.1.3.3.6 当强力甲板结构采用高强度钢时,与强力甲板连接且在船中部连续构的大舱口围板及甲板开口的纵向加强构件等,通常也应采用相应的高强度钢. 1.3.3.7 除船底板,强力甲板外其他构件使用高强度钢时,板的厚度t h ,构件的剖面模数W h 和惯性矩I h 应不小于按下列各式计算所得之值:th = K tmm cm cm3Wh = K W Ih = I4式中: t ——规范对采用低碳钢的船体构件所要求的厚度,mm ;W ——规范对采用低碳钢的船体构件所要求的剖面模数,cm3;I ——规范对采用低碳钢的船体构件所要求的剖面惯性矩,cm4; K ——材料换算系数,按本节1.3.3.3 选取.1.3.4 铝合金材料的使用1.3.4.1 上层建筑,甲板室,舱口盖等局部结构允许使用铝合金材料等效代替本规范要求的船体结构钢.铝合金结构尺寸可按下式求得: 板厚: 剖面模数: ta = tsKamm cm3 3Wa = WsKa式中:ts——使用低碳钢规范要求的板厚,mm; Ws——使用低碳钢规范对构件要求的剖面模数,cm ; Ka——铝合金材料换算系数,K a =235/ R p 0.2 ;R p 0.2 ——铝合金材料在退火状态下的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N/mm2,但不大于66%的材料抗拉强度值. 1.3.4.2 铝合金的焊接工艺(包括铝合金之间和铝合金与钢材之间)应经本社认可.1.3.5 冷藏舱室结构用钢1.3.5.1 当冷藏舱室内结构的最低设计温度低于0℃时,除符合本节1.3.2 要求外,其甲板板,甲板纵桁腹板,与甲板连接的纵舱壁上列板,以及支承舱口盖的承梁及其面板,1-6所选用的钢材级别一般应符合表 1.3.5.1 的规定. 冷藏舱内结构用钢的钢级0~-10℃低碳钢t≤12.5 12.5< t≤25.5 B D -11℃~-25℃低碳钢D E表 1.3.5.1 -26℃~-40℃低碳钢E 特殊考虑1.3.5.2 决定冷藏舱甲板的最低设计温度可以按温度梯度计算法确定,也可按表1.3.5.2 确定.若有关的内部舱室之一为非冷藏舱时,则该舱的温度应取为5℃. 冷藏舱甲板的设计温度表 1.3.5.2 序号 1 2 布置甲板温度以冷藏舱内温度计算以无绝缘材料一面的温度为准以甲板上方和下方两舱内的平均温度计算以甲板上方和下方两舱内的平均温度减去3℃后计算特殊考虑冷藏舱内甲板无绝缘材料覆盖时甲板在冷藏舱内的一面用绝缘材料覆盖,而另一面无绝缘时. 甲板的两面均有绝缘材料覆盖: (1)温差≤11℃时(2)11℃33℃时3第4节船体结构的焊缝设计1.4.1 一般要求1.4.1.1 本节适用于本篇规定的船体结构和构件的焊缝设计,特殊结构应另行考虑. 船体结构的焊接工艺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规定. 1.4.1.2 船体各种焊接结构上的焊缝,应避免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域,在结构剖面突变处应有足够的过渡区域,尽量避免焊缝过分集中.结构焊缝的布置还应考虑便于焊工施焊, 施焊的焊缝位置尽可能采用平焊. 1.4.1.3 船体结构中的平行焊缝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接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80mm,且尽量避免尖角相交;双体船的连接桥甲板及抗扭箱上封板与片体甲板的纵向对接缝距连接桥与片体的交界处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m;对接焊缝与角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30mm. 1.4.1.4 外板,甲板的端接缝不应直接布置在大开口的角隅处和上层建筑的端部,外板和底板的端接缝不应直接布置在主机座两端.此类接缝距离上述位置的横边应不小于500mm.1.4.1.5 船体主要结构的连接,可以采用对接焊,也可以采用搭接焊,除另有规定外, 船体外板,甲板,内底板,舱壁板,舱口围板之间的连接及抗扭箱的板材,型材端接处应采用对接焊. 1.4.1.6 船体结构主要构件焊接的细节,包括焊缝型式和尺寸,应在提交审核的图纸上或焊接规格明细表中清楚地标明. 1.4.2 焊接材料1.4.2.1 船体结构所用的焊接材料应满足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所选用的1-7焊接材料的级别应与船体结构用的材料级别相适应,并应符合表 1.4.2.1 的规定. 表 1.4.2.1 焊接材料级别1 2 3 4 1Y 2Y 3Y 4Y 2Y40 3Y40 4Y40 船体结构钢级A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B D E AH32 DH32 EH32 AH36 DH36 EH36 DH40 EH40注"X"为适用钢级当被焊接的两块母材的材料级别不同时, 除在应力集中区域内应选用较高级别的焊接材料外, 一般可选用与较低级别母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不同材质的母材相连接时其焊接工艺规程应经本社认可.1.4.2.2 下列钢质船舶构件和结构焊接时应采用低氢型焊接材料: (1) 船体大合拢时的环形焊缝; (2) 起重桅柱,吊货杆,吊艇架,拖钩架,尾轴架,油船上的系缆桩等以及与其相连接的构件的焊缝; (3) 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220kW的基座及其相连接的构件. 1.4.3 对接与搭接焊缝1.4.3.1 不同厚度钢板进行对接时,若其厚度差大于或等于4mm,则应将较厚板的边缘削斜,使其均匀过渡,削斜宽度应不小于厚度差的 4 倍.1.4.3.2 搭接接头的焊缝尺寸应满足本节表 1.4.5.3 所列1 级焊缝的要求,搭接宽度b 应不小于按下式计算所得之值(但也不应大于45mm) :b = 2t + 15 mm 式中: t ——搭接接头中较薄板的厚度,mm. 1.4.3.3 型钢骨材用搭接焊时,两侧的角焊缝须连续并包角.油船舷侧结构不宜采用搭接.1.4.4 塞焊与点焊1.4.4.1 圆孔塞焊应按图1.4.4.1 所示尺寸开孔. 圆孔塞焊的间距应不大于10 倍圆孔直径. 1.4.4.2 长孔塞焊应按图 1.4.4.2 所示,长孔塞焊的开孔长度l 应不小于75mm,孔的宽度应不小于板厚的 2 倍,孔端部呈半圆形.孔的间距应不大于长孔长度的 2 倍.通常长孔塞焊时不必在孔内塞满焊肉.1-8。
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CCS
![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CCS](https://img.taocdn.com/s3/m/fa43268d59eef8c75fbfb3b4.png)
第 4 节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检验 ..................................................................................................................48
第 5 节轮机检验..............................................................................................................................................49
第 9 节船级的授予、保持、暂停、取消与恢复 ..........................................................................................21
第 10 节证书与报告........................................................................................................................................23
第 2 节检验与试验..........................................................................................................................................28
第 1 节一般规定..............................................................................................................................................28
船舶及海工规范集锦
![船舶及海工规范集锦](https://img.taocdn.com/s3/m/08f55b066edb6f1aff001fde.png)
中国船级社 (2010 年 ) 通函第 48 2010-08-13 号总第48号 中国船级社 (2010 年 ) 通函第 50 2010/9/3 号总第50号 中国船级社 (2010 年 ) 通函第 52 2010/9/9 号总第52号 中国船级社 (2010 年 ) 通函第 60 号总第60号 Notice 155 中国船级社 (2010 年 ) 通函第 62 号总第62号 中国船级社(2011年)通函第1号 总第65号 船 级 社 规 范 类 中国船级社(2011年)通函第6号 总第70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16号总第80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24号总第88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25号总第89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30号总第94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41号总第 105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42 号总第 106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39号总第103 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40号总第104 号 中国船级社( 2011 年)通函第 50号总第114号 2010/11/29 2010/12/6 2010/12/16 2011/1/21
技术管理处(2008)通函第030 号总第304号 技术管理处(2008)通函第044 2009/6/30 号总第318号 技术处(2009)通函第020号总 2009/7/9 第349号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15 2009/7/9 号总第344号 技术处(2009)通函第021号总 2009-12-03 第350号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28 2009-12-01 号总第357号 CCS通函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27 2009-12-07 号总第356号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30 2009-12-08 号总第359号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32 2009-12-14 号总第361号 技术管理处(2009)通函第029 2010-01-14 号总第358号 2010年通函第001号总第001号 2010-03-15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9c501dc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d5.png)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级与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级与建造规范⼀、新建船舶需送审图纸和资料:1、全船电⽓说明书(备查);2、电⽓设备明细表(备查);3、电⼒负荷估算书;4、电⽓设备备品明细表(备查);5、短路电流计算书;6、应急蓄电池组(包括临时应急蓄电池组)容量计算书;7、主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包括电⼒推进装置配电板(若设有时)原理图外视图;8、应急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9、电⼒推进装置电路(包括主电路、操纵控制和信号电路)原理图和操纵台⾯板布置图;10、应急蓄电池充放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11、电⼒系统图(包括电缆型号、截⾯积、电流定额及保护电器的定额);12、电⼒设备布置图;13、全船主照明、应急照明系统图和布置图;14、船内通信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包括舵⾓指⽰器、推进轴转速指⽰器、⼴播、传令钟、电话和轮机员呼叫等);15、船内报警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包括探⽕和失⽕报警、⼆氧化碳和卤代烃灭⽕剂施放报警、通⽤报警、冷库误关门报警及⽔密门关闭报警等);16、主⼲电缆布置图。
⼆、制造、安装的⼀般要求:1、凡具有内部接线的电⽓设备,均应附上带有接线编号的原理电路图或接线图。
电⽓设备的接线端头,应具有与图纸相符的耐久标志或符号。
2、应急警报装置的控制器,应涂上红⾊和设有标明其⽤途的耐久标志。
在⽔密的舱壁、甲板、甲板室的外围壁上,不应钻孔以镙钉坚固电⽓设备及电缆。
3、4、设备的按钮颜⾊应符合下列要求:三、变压器并联运⾏要求:1、变压器的绕组联接应该相同;2、变压器应有相同的额定电压⽐(偏差在允许范围内);3、变压器应有相同的阻抗电压(相互之间阻抗电压⽐值应在0.9—1.1的范围内);4、当多台变压器并联运⾏时,该组中最⼩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应不⼩于并联运⾏中最⼤变压器额定容量的⼀半。
四、总配电板试验:1、试验各保护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2、试验并车装置动作的可⾏性;3、检查联锁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性;4、作接岸电试验;5、测量绝缘电阻。
ccs国内海船建造规范船体检验培训资料-PPT精选文档
![ccs国内海船建造规范船体检验培训资料-PPT精选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6f532b62e45c3b3567ec8b60.png)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1.中国船级社规范体系 1.3 规范支持系统-计算评估软件(COMPASS)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1.中国船级社规范体系 1.3 规范支持系统-计算评估软件(COMPASS)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1.中国船级社规范体系 1.3 规范支持系统-计算评估软件(COMPASS)
螺 旋 桨 轴 状 态 监 控 系 统 指 南 船 用 锻 钢 件 超 扬 波 检 测 船 体 结 构 强 度 直 接 计 算 指 南 船 体 结 构 疲 劳 强 度 指 南 海 船 船 级 附 加 标 志 应 用 指 南 船 上 计 算 机 应 用 与 检 验 指 南 船 舶 压 载 水 管 理 计 划 编 制 指 南 液备 货配 船备 危指 险南 区 域 划 分 和 电 气 设 船 上 振 动 控 制 指 南 船备 舶型 与式 海试 上验 设指 施南 用 电 气 电 子 设 齿 轮 强 度 评 定 指 南 柴 油 机 曲 轴 强 度 评 定 指 南 泵 与 管 系 布 置 指 南 船 舶 消 防 指 南
除另有指明外,不适用于军船、木质船、游艇、高速 船、小水线面船、帆船和渔船。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2.《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船体结构简介
2.2 适用范围
如船舶涉及冰区航行、设置蒸汽控制系统、设置 货物冷藏装置、具有轮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尚应符 合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相关要求。 对具有特殊型式、特殊功能或特殊用途的船舶, 尚应符合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8篇的相关 补充规定。 船舶的材料与焊接,应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 范》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2.《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船体结构简介
主要内容
第5章 双壳油船
船级社现行规范规则目录(200905整理)
![船级社现行规范规则目录(200905整理)](https://img.taocdn.com/s3/m/e09622c8240c844768eaee0b.png)
这三项是总结性文件,供参考
关于将在2008年下半年生效的IMO强制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将在2009年上半年生效的IMO强制性文件的通知
其他船级社
入级规范
ABS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2008)
BS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
BV船舶入级和建造规(2008)
DNV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2008)
2006.04.01
双壳油船共同结构规范(2006)
Commom Structural Rules for Double Hull Oil Tankers
2006.04.01
《钻井装置发证指南》(2006)
《小水线面双体船指南》(2005)
建造、试验、检验指南
《海上平台状态评定指南》(2005)
《石油沥青船检验指南》(2005)
《国内海船检验技术法规》(2005)
《装载手册编制指南》(2003)
海船船级附加标志应用指南(2001)
船上振动控制指南(2000)
液货船危险区域划分和电气设备指南(2000)
现行规范、规则、公约列表
整理时间:2009年5月
类别
现行版本名称
生效日期
说明
中国船级社
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7修改通报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 Nhomakorabea8修改通报
2006.04.01
2007.04.01
2008.04.01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06
2006.12.01
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2006
2006.12.01
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5)
钢制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
![钢制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https://img.taocdn.com/s3/m/e5e7220355270722192ef7f2.png)
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生效日期:2016年7 月1 日北京总目录总则 ........................................................................................................................................................................... 0-1 第1篇船体 ........................................................................................................................................................... 1-1 第2篇轮机 ........................................................................................................................................................... 2-1 第3篇电气设备 ................................................................................................................................................... 3-1 第4篇控制、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 ............................................................................................................... 4-1 第5篇货物冷藏 ................................................................................................................................................... 5-1 第6篇消防 ........................................................................................................................................................... 6-1 第7篇材料与焊接 ............................................................................................................................................... 7-1 第8篇其他 ........................................................................................................................................................... 8-1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总则总 则1 适用范围1.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航行于表1.1规定的内河水域且船长大于或等于20m的钢质船舶,但下列船舶除外:(1)军船;(2)渔船;(3)帆船;(4)运动竞赛艇;(5)游艇。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30d34303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7d.png)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篇一:中国船级社建造规范一览表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List of Current Rules, Regulations and Conventions applicable to thevessel(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篇二: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List of Current Rules, Regulations and Conventions applicable to thevessel(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篇三:解读游艇规定规范由中国船级社编制完成的《游艇建造规范》(2008),于2008年8月1日生效。
这是我国首部游艇建造规范,将对我国方兴未艾的游艇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游艇建造规范》(2008)适用于艇长20米以下的钢质、玻璃钢和铝合金材料的游艇,对游艇的艇体结构强度、轮机和电气装置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也明确了游艇符合性检验的方式、程序和证书类别,是中国船级社开展游艇符合性检验业务的技术依据,也是我国签发游艇适航证书的依据之一。
发:国内各分社、审图中心关于非营业性游艇检验有关事宜的通函一段时间以来,总部及部分分社多次接到有关非营业性游艇检验的咨询。
据了解,部分地方船检机构已经开展了非营业游艇检验工作。
在《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目前未找到相关内容)尚未颁布的情况下,考虑到部海事局《关于全进口游艇检验有关事项的批复》(海法规[2008]85号)文件的精神,总部对于非营业性游艇的检验有以下原则要求,请各检验单位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予以注意:一、对于悬挂中国旗且船长在20m及以下的全进口非营业性游艇,有关要求如下:1、参照部海事局《关于全进口游艇检验有关事项的批复》(海法规[2008]85号)文件的精神,此类游艇应按照《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和《沿海小船建造规范》(2005)进行审图和检验,但应注意此时对于《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中限制营运性船舶及客船使用汽油发动机的规定不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5fe6cea7c1cfad6195fa736.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二稿)二〇一八年四月目录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1)二、修订背景 (1)1、配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1)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1)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2)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2)1. 标准定位 (2)2.总体思路 (3)3.标准编制原则 (3)4. 修订主要原则 (4)四、编制过程 (5)1、资料收集和整理 (5)2、开展问卷调查 (5)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5)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6)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6)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6)1、关于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 (6)2、关于评价要素的选取 (7)3、删除注册资本金 (7)4、增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及评价方法 (7)5、增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8)6、关于人员问题 (9)7、关于计量检测设备 (9)8、关于生产设施 (10)9、关于生产设备 (10)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1、增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11)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12)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12)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12)1、及时进行宣贯 (12)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12)附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1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2016年12月,工信部联装函(2016)548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集装箱船、客船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研究等16个项目立项的批复》,下达了“船舶行业管理和基础类标准研究”的项目计划。
修订CB/T 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是该项目的研究内容之一。
船板相关标准
![船板相关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e9d476228ea81c758f578d4.png)
船板百科名片求助编辑船板船板按照其最小屈服点划分强度级别为:一般强度结构钢和高强度结构钢。
船体用结构钢中国船级社规范标准是指按船级社建造规范要求生产的用于制造船体结构的热轧钢板材。
);中国、CCSDCCSA、CCSB、B的一般强度结构钢分为:A、 CCSC、D、E四个质量等级(即船级社规范标准的高强度结构钢为三个强度级别、四个质量等级。
目录主要船级社规范:船板简介:船板品种规格船板力学性能与化学成分船用钢材交货验收注意事项:主要船级社规范:编辑本段主要船级社规范有:中国 CCS美国 ABS德国 GL法国 BV挪威 DNV日本 NK英国 LR韩国 KR意大利 RINA船板简介:编辑本段一、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分为A、B、D、E4个等级,这4个等级的钢材的屈服强度(不小于235N/mm^2)和抗拉强度(400~520N/mm^2)一样,只是不同温度下的冲击功不一样而已;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按其最小屈服强度划分强度等级,每一强度等级又按其冲击韧性的不同分为A、D、E、F4级。
A32、D32、E32、F32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15N/mm^2,抗拉强度440~57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A36、D36、E36、F36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55N/mm^2,抗拉强度490~62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A40、D40、E40、F40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90N/mm^2,抗拉强度510~66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
还有,焊接结构用高强度淬火回火钢:A420、D420、E420、F420;A460、D460、E460、F460;A500、D500、E500、F500;A550、D550、E550、F550;A620、D620、E620、F620;A690、D690、E690、F690;锅炉与受压容器用钢:360A、360B;410A、410B;460A、460B;490A、490B;1Cr0.5Mo、2.25Cr1Mo机械结构用钢:一般可选用上述钢材;低温韧性钢:0.5NiA、0.5NiB、1.5Ni、3.5Ni、5Ni、9Ni;奥氏体不锈钢:00Cr18Ni10、00Cr18Ni10N、00Cr17Ni14Mo2、00Cr17Ni13Mo2N、00Cr19Ni13Mo3、00Cr19Ni13Mo3N、0Cr18Ni11Nb;双相不锈钢:00Cr22Ni5Mo3N、00Cr25Ni6Mo3Cu、00Cr25Ni7Mo4N3。
ccs船舶规范
![ccs船舶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3c49d1f8d1f34693daef3efc.png)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ccs船舶规范篇一:ccs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中国船级社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listofcurrentRules,Regulationsandconventionsapplica bletothevessel(s)designandconstruction篇二:ccs锚机规范第2章锚机装置2.1适用范围2.1.1本章适用于海船的电动、液压、蒸汽或外力驱动的锚机装置。
2.1.2本章所指的“锚机装置”在适当处应理解为“起锚机和起锚绞盘”。
2.1.3对于起锚系泊组合机,除本章外,还应参阅本篇第3章绞车。
2.2认可和检验依据2.2.1本章采用的认可和检验依据如下:(1)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xx)及其修改通报(20xx);(2)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xx)及其修改通报;(3)iso4568-20xx《造船-海船-起锚机和起锚绞盘》。
2.3定义2.3.1iso3828、iso4568和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xx)中给出的定义适用本章。
2.3.2本章有关定义如下:(1)跳链:起锚机在起锚或抛锚的过程中,因锚链与锚链轮的啮合发生错位,锚链向其抛出方向窜出一节或数节的现象。
跳链现象对起锚机会产生较大的冲击。
(2)卡链:起锚机在起锚的过程中,因锚链与锚链轮的啮合原因,锚链在进入锚链舱方向与锚链轮不能正常脱开的现象。
卡链现象对锚链筒和分链器(链舌)会产生冲击。
2.4图纸资料2.4.1下列图纸资料应提交批准:(1)产品主要性能规格;(2)总装配图;(3)主要零部件图;(4)主要系统原理图及安全报警装置;(5)计算书;(6)主要零件材料理化性能一览表;(7)型式试验大纲。
2.4.2下列图纸资料应提交备查:(1)有关主要的验收标准;(2)产品使用说明书。
2.5重要零部件2.5.1起锚机中的下列(如有)外购件应持有ccs产品证书:(1)电动机(50kw及以上);(2)液压泵;(3)液压马达;(4)齿轮箱(100kw及以上);(5)电气控制箱;(6)主令控制器。
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1996 第1分册 总则重点
![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1996 第1分册 总则重点](https://img.taocdn.com/s3/m/00b25250fe4733687e21aac8.png)
其计算跨距 应不小于
为船宽。
渔舱区域内的甲板骨架剖面模数应较本规范第 篇第 章第 节的规定增大 。
渔舱区域内的舱壁扶强材及桁材的剖面模数均应较本规范第 篇第 章第 节的规定增大
。
尾滑道和方尾 尾拖网渔船的尾滑道板厚度 及扶强材剖面模数 应不小于按下列各式计算所得之值:
式 中:
船长,
扶强材间距,
扶强材跨距,
和尾升高舷墙上应在每个肋位处设置舷墙支撑肘板。
栏杆应符合本规范第 篇第 章第 节的有关规定。栏杆支柱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
锚泊和系泊设备
渔船的锚泊和系泊设备,应根据舾装数 按表
选 取, 按本规范第 篇第 章第
节 的 规 定 计 算 。当 表
中所列锚链直径等于或小于
时,可用试验负荷相等的无档锚链或破断负
荷相等的钢索代替。以钢索代替锚链时,则钢索的长度应为锚链长度的 倍,且在锚与钢索之间应配有一
的距离,蒸汽管靠近电缆布置
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操舵装置 对于渔船,若采用人力主操舵装置,并能按本规范第 篇 作用于舵上的应急操舵装置时,可不设辅助操舵装置。
)的 规 定 进 行 操 舵 ,且 备 有 能 直 接
锚机装置
舾装数的计算
![舾装数的计算](https://img.taocdn.com/s3/m/9e3e5eab284ac850ac024206.png)
本船舾装数根据中国船级社(CCS)2012年颁布的《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第2篇第3章第2节“锚泊及系泊设备”的规定进行计算。
1、主要尺度总长: 158.41m设计水线长: 152.70 m垂线间长: 149.90 m型宽: 23.60 m型深: 14.60m吃水: 9.6 m型排水量: 28934.4t2、舾装数计算:2.1计算公式根据规范3.2.1.2规定,舾装数N按下式计算:N=△2/3+2Bh+A/10式中:△——夏季载重线下的型排水量, 28934.4t;B——船宽,m;A——船长L范围内夏季载重水线以上船体部分和上层建筑以及各层宽度大于B/4的甲板室的侧投影面积的总和,㎡;h——从夏季载重水线到最上层舱室顶部的有效高度,m;h=a+∑hi其中:a——从船中夏季载重水线至上甲板的距离,m;hi——各层宽度大于B/4的舱室,在其中心线处量计的高度,m。
2.2计算数据船体夏季水线以上主体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a=5.00 m; A=790.58㎡救生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1=3.50 m; A1=49.61㎡起居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2=2.70 m; A2=41.80㎡船长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3=2.70 m; A3=20.40㎡驾驶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4=2.70 m; A4=20.40㎡罗经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5=2.70 m; A5=20.40㎡艏楼甲板以下围壁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6=0.00 m; A6=49.61㎡舱口围板高度及侧投影面积: h7=0.00 m; A7=174.46㎡h= a + h1+ h2+ h3+ h4+ h5+ h6+h7=19.30mA=A0+A1+A2+A3+A4+A5+A6+A7=1167.26㎡2.3计算结果N= 28934.42/3+2×23.6×19.3+1167.26/10=1970.1753、锚泊及系泊设备配置由上计算,舾装数N =1970.175,按规范表3.2.1.1(1)和表3.2.1.1(2)的要求配置本船的锚泊和系泊设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MO 2000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以MSC.97(73)通过)
International code of safety for high-speed craft 2000,IMO (by MSC.97(73))and its
10.15
2009修正案(以MSC.283(86)决议修改,2011年1月1日生效)
2009Amendments(by MSC.283(86),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1)
11
IMO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和经1988年议定书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及其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and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88,IMO and its
8.1
2003修改通报
2003 Amendments
8.2
2004修改通报
2004 Amendments
8.3
2005修改通报
2005 Amendments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8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tatutory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seagoing ships 2008,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of the P. R. Chinaand its
11.1
2003修正案(以MSC.143(77)决议修改,2005年1月1日生效)
2003Amendments(by MSC.143(77),effective dateon 1 Jan. 2005)
11.2
2006修正案(以MSC.223(82)决议修改,2008年7月1日生效)
2006 Amendments(by MSC.223(82),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08)
8.4.1
2009修改通报
2009 Amendments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际航行非公约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tatutory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seagoing non-convention ships ,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of the P. R. China。收im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2008修正案(以MSC.270(85)决议通过,2010年7月1日生效)
2008Amendments(by MSC.270(85),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10)
12
IMO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IMO and its
10.8
2006修正案(以MSC.216(82)决议附件2通过,2009年1月1日生效)
2006Amendmentsannex 2(by MSC.216(82),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09)
10.9
2006修正案(以MSC.216(82)决议附件3修改,2010年7月1日生效)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a-going steel ships 2006 and its
1.1
2007修改通报
2007 Amendments
1.2
2008修改通报
2008 Amendments
1.3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9)
中国船级社
CHINACLASSIFICATION SOCIETY
船舶设计建造标准一览表
List of Current Rules, Regulations and Conventions applicable to the vessel(s)design and construction
1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 Nhomakorabea2.12007修改通报
2007 Amendments
2.2
2008修改通报
2008 Amendments
2.3
材料与焊接规范09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materials and welding 2009
2.3.1
2010修改通报
2010 Amendments
3
CCS 2001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
2008Amendments(by MSC.269(85)annex 2,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1)
10.14
2009修正案(以MSC.282(86)修改,2011年1月1日生效)
2009Amendments(by MSC.282(86),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1)
The rules for lifting appliances of ships and offshore installations 2001, CCS
3.1
CCS 2007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
The rules for lifting appliances of ships and offshore installations 2007, CCS
10.6
2006修正案(以MSC.202(81)决议修改,2008年1月1日生效)
2006Amendments(by MSC.202(81),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08)
10.7
2006修正案(以MSC.216(82)决议附件1修改,2008年7月1日生效)
2006Amendments(by MSC.216(82)annex 1,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08)
2005Amendments(by MSC.194(80)annex 2,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09)
10.5
2006修正案(以MSC.201(81)决议修改,2010年7月1日生效)
2006Amendments(by MSC.201(81),effective dateon 1 July 2010)
6
6.1
CCS 2006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The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ships carrying liquefied gases in bulk 2006
2008修改通报
2008 Amendments
7
CCS 2009浮船坞入级与建造规范
10.3
2005修正案(以MSC.194(80)决议附件1修改,2007年1月1日生效)
2005Amendments(by MSC.194(80)annex 1,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07)
10.4
2005修正案(以MSC.194(80)决议附件2修改,2009年1月1日生效)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floating docks 2009,CCS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1999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tatutory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seagoing ships 1999, Register of shipping of the P. R. China and its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1999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tatutory survey of lifting appliances of ships 1999,Register of shipping of the P. R. China
4
CCS 2005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sea-going high speed craft 2005,CCS
5
CCS 2006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10.11
2008修正案(以MSC.256(84)、MSC.257(84)和MSC.258(84)决议修改,2010年1月1日生效)
2008Amendments(by MSC.256(84),MSC.257(84)andMSC.258(84),effective dateon 1 January 2010)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a-going steel ships 2009
1.3.1
2010修改通报
2010 Amendments
2
材料与焊接规范(2006)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materials and welding 2006and 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