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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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又称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另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

3.声誉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以示警戒的行政处罚,又称申诫罚和和精神罚。

4.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后里的行政行为。

5.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6.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及行政主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7.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应予以合理保护,以免其受不可预计的法律后果。

8.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受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9.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10.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1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根据行政相对主的申请,以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的行政行为。

12.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给与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行政法: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主体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行政关系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法律部门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5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23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P246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P377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P698行政职责: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P80 9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10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

11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由该行政区人民代表机关产生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12国务院派出机关:13公务员:指依法定的方式和法定的程序任用并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14行政职务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管理者在享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附答案)1、行政:行政就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作用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2、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3、行政法: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权限、行为、程序、违法及救济(包括对行政违法行为本身的救济和对受行政违法侵害的相对人的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行政法的法源:法源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各种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5、行政惯例:又称行政先例,是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处理行政事务所形成的惯行,在一般国民中被信以为法的部分。

6、行政法律解释:行政法律解释是行政主体以适用行政法为目的,对行政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探求和说明的活动。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行政法律规范中,并由它们所确认或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8、行政合法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英文为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

指行政权力的存在、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

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行政合法原则都是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9、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10、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1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通过法律针对一定组织(通常是行政机关)就行政权进行权能、权限设定的结果。

简言之,行政职权是组织从国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权,它通过权能、权限予以全面表达。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行政法学名词解释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律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下面将对行政法学中常用的名词进行详细解释。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的规定,对特定对象产生的具体的、特定的行动。

行政行为包含了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许可、核准等,具有单方面的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

1.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目标而发出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行政指令。

行政命令具有一定的行政程序,并且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 行政决定: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为解决特定行政案件而作出的具体决定。

行政决定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一种特殊管理行为,具有特殊的权限性和自由性。

二、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的活动。

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权力的合法正当行使,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1. 行政法规范: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机关为具体事项制定的具有一般性规范效力的法律,其制定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授权。

2. 行政程序规则:行政程序规则是指行政机关为行使行政职权所制定的程序性规则,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

3.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行政法律行为,涉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指行政法学中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行政法律制度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 行政机关组织机构:行政机关组织机构是指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而设立的各级组织单位,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等。

2. 行政程序法规:行政程序法规是针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程序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 行政责任制度:行政责任制度是为规范行政机关行为和维护行政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自考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自考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是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不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应急性原则: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公民权利: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自由和权能。

行政主体: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行政优益权: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1、行政法 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 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 即行政法的渊源 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 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 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 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 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 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 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 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11、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 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 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 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 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14、国家行政机关 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最全的行政法名词解释

最全的行政法名词解释

1.行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3.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6.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手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多种关系。

7.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8.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9.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它并非排斥法律控制。

10.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1.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

能。

12.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3.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或界限。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15.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12.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使权的21. 公务员法律关系:指一般公1. 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民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成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为公务员,基于其所担任的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及其权能。

行政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理和调控。

13. 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22. 行政相对人:或者称行政相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的实对方,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者物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

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14. 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当事人。

3.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部门法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职权,23. 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实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原则义务。

法律意义的行为。

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15. 行政权限:指法律规范所规24. 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指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责所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不能逾越的范围或者界限。

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范和原则的总称。

16. 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行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4. 行政法关系:指经过行政法政管理机关,即狭义上的人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不是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民政府,指国家根据其他统必须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并内容的社会关系。

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5. 行政法律关系:指经过行政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25.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行政法学名词解释一、行政法学概述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国家机关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学科。

行政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制度和行政法的发展趋势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指和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超越法律授权范围,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2:公正、公平、公开:指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及时向公众公开行政信息。

3:保护合法权益: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责任:指行政机关应当对自己的行政行为负责,合理履行职责,做到守法、务实、公正、廉洁。

三、行政法的适用范围1:行政机关: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如、部委、地方等。

有行政效果的行为,如公告、命令、决定等。

3: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其他主体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法的制度1:行政许可制度: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申请进行审批,并给予许可的制度。

2:行政裁量权: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根据具体情况自由判断和选择适宜的行政行为的权力。

3:行政监督制度: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4:行政法律责任制度:指行政机关在违法行为或失职行为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附件:本文档附带了相关法规文件和相关学术研究资料,详见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法:指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有行政效果的行为。

3:行政权力: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事务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4:行政合法性:指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

5:行政程序: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和程序规则的总称。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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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行政法学名词解释一、行政法学概述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权力行使,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行为等内容。

本文将对行政法学中涉及的一些重要名词进行解释。

二、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做出的具体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凭证等形式,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个别刚性效力的行为。

1. 行政决定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对象采取一定的措施或作出一定的决策。

行政决定有明确的目的、对象和法律依据,并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2.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一般行政对象作出的具有一般性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命令的主要特点是具有一般性和抽象性,适用于广大群体。

3. 行政凭证行政凭证是行政机关为证明某一事实或者事项真实性而发给特定对象的书面凭证。

行政凭证通常具有书面形式,具有强制力和证明力。

三、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负责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根据职能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行政机关的监察职能、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等。

1. 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是对特定领域的事项进行法律性的规定,用于约束和引导社会行为。

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通常体现在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上。

2. 行政机关的监察职能行政机关的监察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对象进行管理和协调的职能。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管。

四、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法定程序,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一般行政许可和特殊行政许可。

1. 一般行政许可一般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放的具有一般性质的许可。

行政法学之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之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之名词解释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该行为的内容与结果将直接影响该特定对象的权益。

2.行政监督行政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

对象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3.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即指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4.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确认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所做出的确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或违法的判决。

6.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7.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

8.行政给付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全能。

1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以强制的方式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12.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管辖的事项范围内,为适应负责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在相对人的同意和协助下,适时灵活的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的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注:个人整理,如有遗漏,请自行查询相关资料~By Erika Chan1、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在公共行政的组织、活动、程序、监督和救济等方面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营化:民营化是指行政机关利用民间力量执行公共行政任务的各种方式的总称。

相关概念:私有化:私有化是针对的是主体的所有权,就公共行政而言,是指将公共行政学组织或者人物转让给民间组织,之后就不再属于公共行政的范畴了。

市场化:市场化是指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行政中来。

自由化:自由化是指政府放松管制。

严格而言,它们三者均不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的范畴。

3、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而享有的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

4、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实施行政活动的权利,能以个人名义从事行政活动,并因此而承担实施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5、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既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6、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指担当行政事务,享有行政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的综合体。

7、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所做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8、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针对特定人就特定事项所实施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一次性法律行为。

9、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针对非特定对象制定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法律规章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10、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自我管理行为。

11、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依法产生的作用,具体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执行力。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政法学名词解释⾏政法学名词解释1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由和权能。

2 ⾏政法的渊源:⾏政法的渊源就是指⾏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亦即⾏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

3 内部⾏政⾏为:内部⾏政⾏为是指⾏政主体在内部⾏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只对⾏政组织内部产⽣法律效⼒的⾏政⾏为。

4 声誉罚:声誉罚是指⾏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警戒的⾏政处罚,故⼜称申诫罚和精神罚。

5 抽象⾏政程序:抽象⾏政程序具有普遍性和后继性的特点,是针对某类⼈或者事项普遍适⽤的,且在时限上⼀般只⾯向未来发⽣效⼒。

6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国家机关的违法⾏为侵害的相对⼈的财产或全⼒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式。

7 ⾏政法:⾏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8 ⾏政法律关系:⾏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和义务内容的⾏政管理关系。

9 ⾏政合法性原则:⾏政合法性原则是指⾏政权的存在,⾏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0 ⾏政应急性原则:⾏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原则。

11 ⾏政主体:⾏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政权,能以⾃⼰的名义⾏使⾏政权,并能独⽴的承担因此⽽产⽣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2 ⾏政优益权:⾏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政主体有效地⾏使职权,确切的履⾏职责,圆满的实现公共利益的⽬标,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异条件的资格。

13 ⾏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政主体有效地⾏使⾏政职权⽽赋予⾏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的权利在同⼀领域或同⼀范围内相遇时,⾏政权具有优先⾏使和实现的效⼒。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2)名词解释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具有行政性。

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者是行政主体、承受者是行政相对人。

2、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和时限的总和。

3、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事务的运作程序。

4、外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外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所运用或应当遵循的程序。

5、自由行政程序:或称任意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决定或选择采取的行政程序。

6、法定行政程序: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行政程序,故又称强制性行政程序。

7、强制性程序: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增加或者减少行政行为的步骤、方法、时限,也不得颠倒顺序。

8、行政程序法:是规定和规范行政程序的法。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9、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在程序上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0、听证制度: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随之向行政主体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其意见、接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1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13、行政不当:是指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

14、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15、行政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行为违法(包括部分行为不当)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6、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fǎlǜ)关系:是指现实行政过程(guòchéng)中的各种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自己的名义(míngyì)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3、行政委托:是指为了(wèi le)实现特定行政目的的需要,行政主体依法将其职权的一部分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行为。

4。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nàrù)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6、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行为。

7、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征税、行政收费、公益征收。

8、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于违法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实现行政目的,强制形成行政上必要的状态的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1、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作为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按照一定的准司法程序对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争议进行协调或裁决的行政行为。

12、行政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使职权侵害或将要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有权国家机关提出申请,有权国家机关通过制止或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排除侵害并填补因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或损失而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行为。

13、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撤销、变更违法行为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请求,复议机关依法受理申请、经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现实行政过程中的各种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3、行政委托:是指为了实现特定行政目的的需要,行政主体依法将其职权的一部分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行为。

4。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6、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行为。

7、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征税、行政收费、公益征收。

8、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于违法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实现行政目的,强制形成行政上必要的状态的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1、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作为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按照一定的准司法程序对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争议进行协调或裁决的行政行为。

12、行政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使职权侵害或将要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有权国家机关提出申请,有权国家机关通过制止或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排除侵害并填补因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或损失而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行为。

13、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撤销、变更违法行为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请求,复议机关依法受理申请、经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简答题1、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①许可法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许可领域的具体化,《行政许可法》第4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1.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治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处理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治理,对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力。

3.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标准对其范围、条件、标准、行使、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4.行政征调:亦称公用征调,是指行政主体等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者紧急需要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征用和调集个人和组织的财务或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6.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标准和操纵行政权的法律标准系统。

7.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治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治理秩序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权力。

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标准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法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9.狭义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集肯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11.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当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是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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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之名词解释
1.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该行为的内容与结果将直接影响该特定对象的权益。

2.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

对象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3.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即指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4.行政复议第三人
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确认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所做出的确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或XX的判决。

6.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7.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

8.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全能。

1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
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以强制的方式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12.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管辖的事项X围内,为适应负责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在相对人的同意和协助下,适时灵活的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的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3.行政不当
行政不当又叫行政失当或不当行政,主要指行政主体所做的虽然合法,但却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

14.司法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国家司法活动。

15.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
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16.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7.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XX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伤害的,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18.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19.地域管理
地域管理又称地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

20.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整。

21.抽象行政行为
动态上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行为规X的行为;静态上指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与束力的行为规X,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22.执行罚
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科处一定数额
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

23.行政追偿
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24.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其他参加人,复议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律规X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5.羁束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X对行政行为的X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26.行政许可
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
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27.宏观性行政行为
即行政主体对不特定的行业和相对人进行的行政指导。

28.行政赔偿诉讼
指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及其基本原则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活动。

29.行政复议管辖
指行政争议应由哪一类行政职能部门或哪一层级行政机关具体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的权限划分。

30.行政权
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X,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31.试验性立法
它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熟或社会关系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先由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规定,经过
一段试验期后,再总结经验,再由最高权力机关以法律正是规定下来,这种立法多属于特别授权立法。

32.行政奖励
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33.XX行政
是仅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X的行政管理行为,是相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XX行为而言的。

34.移转管辖
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给上级人民,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35.行政权限
是行政职权的构成要素之一,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驶行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X围,界限。

36.行政强制
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据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采取紧
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成。

37.限制性行政指导
即行政主体以限制行政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为目的所进行的行政指导。

38.实质性行政XX
又称实体上的行政XX,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X的实质性要件。

39.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通常情况下无权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才能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40.行政法主体
指在行政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者,除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外还包括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41.行政组织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的统称,它是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建立的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特殊社会组织,包括各行政机关和机构相互间横向联系和纵向结构。

42.代履行
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相应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43.形式性行政XX
又称程序上的行政XX,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X的形式性要件。

4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指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

45.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46.补充性立法
它是为了补充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X性文件的活动。

47.许可证
指行政主题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颁给的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明文书。

48.管制性行政指导
又称抑制性行政指导,即行政主题对于妨害秩序或公益的行
为加以预防和抑制而进行的行政指导。

49.行政征用
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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