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加强项目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法律法规,按照规划编制和审查的要求,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保证工程设计合理、施工安全、验收合格。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第二章项目立项阶段管理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提出工程建设项目需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提案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预算、预计完成时间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
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等,项目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八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需符合相关法规和管理规范,保证项目提案书、可行性研究和审批手续齐全。
第九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需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程招投标、施工计划、验收标准等。
第十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评审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章设计阶段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需制定详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保设计方案合理、施工可行。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过程需按照施工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师需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保证设计方案与实际施工相匹配。
第十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完成后,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第十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重新审批,确保变更合理且符合法规。
第四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施工过程需按照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
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提高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2. 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3.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4. 项目建设周期、组织机构;5. 项目预期效益。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八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标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技术复杂、市场竞争激烈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小、技术简单、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招标投标程序包括:1. 招标公告或邀请函;2. 投标人资格审查;3.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4. 开标、评标和定标;5. 中标通知书发放。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应对根本建设工作加强带领、健全组织、明了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根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诲根本建设工作的带领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XXX。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带领和管理责任,应根据根本建设任务树立基建工作带领小组,负责对学校根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意,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带领、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学校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学校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管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质量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应遵循“提前规划、全过程管理、科学决策、精益求精”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应注重人性化管理,关心和照顾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和标准。
第七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应重视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学校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机构为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人员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进度控制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进度控制第十四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从项目立项开始,明确工程进度计划和目标。
第十五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周期,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加强与监理单位的配合,及时处理各类问题,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八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及时跟进工程进度,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期的实现。
第十九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及时供应物资和设备,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学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等各项工作,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1、《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4、《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管理组织1、项目管理部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的相关职务人员。
四、项目进度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形式等内容,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策略。
2、项目策划阶段:编制项目的工程概算、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表。
3、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
4、项目竣工阶段: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及时完成竣工报告,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质量管理1、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文件进行认真学习;2、加强过程控制: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3、建立质量评定机制:建立质量评定机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评定,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质量问题;4、完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六、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3、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七、成本控制1、成本控制目标:制定项目的预算、资金计划表,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加强用人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人工费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3、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学校项目管理制度(3篇)
学校项目管理制度(3篇)学校项目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支出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促进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管理领导机构学院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置及人员组成另行文。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项目的审批工作。
项目承办(或受托)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学院各类开支中如采购、维修、建设、活动等,能够单独列项并能够独立进行核算,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适用本办法。
四、项目组织程序1、立项及预算审批。
承办部门项目提出(或受托)后,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预算书》,填制《立项申请审批表》,报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学院内部立项审批。
如需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审批,承办单位负责申报审批事宜,按照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2、项目组织。
项目由承办部门委派专人做为项目负责人,从立项至完成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如工作需要必须更换人员,在换人过程中,必须进行移交,并详细记录移交内容。
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资产处协调进行办理招投标、控办、政府采购等相关事宜,共同协调组织与乙方(供货商、施工单位等)洽商签订相关《合同书》,在签订合同时,有关付款方面的条款应征求财务处或财务主管院长的意见,以免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违约。
3、备案。
项目和预算通过后,将《预算书》和《立项申请审批表》及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报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各一份进行备案。
4、项目实施。
备案后,由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各环节进行记录,如有变更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洽商记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证认可。
实施中纪检监察审计室要随时进行监督。
五、项目款项支付项目实施中,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项目负责人为付款经办人,并在相关票据上签字,款项支付严格执行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办法》的规定。
学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项目建设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三)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四)责任追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情况。
第六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
(二)负责组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进行审核。
(三)负责监督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项目建设前期管理第八条项目立项: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提出项目建设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设计审查: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负责,经专家评审合格后,由学校批准。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完成,经专业图审机构审核合格后,由学校批准。
第四章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第十一条招标投标:学校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施工合同管理: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七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实现“以艺育德、以艺启智,打造学校特色文化底蕴,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宏伟目标,为实现将合小打造成一所“书香合小;运动合小;艺术合小”的美好愿景,为能在“强素质、创特色、树品牌、争一流”的办学宗旨下,有序、持续、高效地发展,创建出有特色的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特色学校____》文件精神,围绕《合峪小学特色学校实施方案》及每学年初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学校发展‘规范+特色’,学生发展‘合格+特长’”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周一至周五上下午大课间全校统一为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非艺术类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艺术教育,以艺育德,以艺启智。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本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一、总则1.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3.学校建设项目以教学、科研、生活为导向,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监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督、质量控制和验收等。
三、项目策划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需求进行合理的策划,包括项目的规模、功能、设计要求和预算等。
2.策划阶段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计划。
四、设计与招投标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2.招标阶段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招投标,确保选择到合适的施工单位。
五、合同管理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应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2.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进度支付、质量要求和变更管理等。
六、施工监督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应有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施工监督应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
七、质量控制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应包括定期巡查、抽样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的每个阶段都符合要求。
八、验收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括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验收等。
2.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可用性。
九、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监督和评估应由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学校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规范建设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改造、维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建设行为。
(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三)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决策。
(四)公开透明原则:建设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招投标;(二)监督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三)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四)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第六条项目办公室设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招投标;(二)负责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协调与监督;(三)负责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四)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决策与审批第七条项目决策:(一)项目立项:由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后,由项目组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项目审批:(一)项目招标:项目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组组织实施招投标;(二)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三)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项目组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章施工与监理第九条施工管理:(一)施工图纸:施工前,项目组必须确保施工图纸完整、准确;(二)施工队伍: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三)施工进度: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四)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机构
1. 学校项目管理委员会
学校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结算
等全过程管理。
2. 项目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预算、实施、监督等。
三、项目管理流程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需提供项目建设规划书,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算、工期等。
2. 项目预算
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规划书制定项目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费用结构等。
3.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阶段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书和预算执行,控制进度、质量和成本。
4. 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需进行验收,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验收完成后方可结算。
5. 项目结算
项目结算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步,需提供项目结算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结算。
四、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 学校项目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学校领导关注项目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项目管理进展情况。
四、附则
1. 本项目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于特殊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管理流程。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学校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监督管理。
(二)科学决策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
(三)公开透明原则: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三)协调解决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发展规划部门:负责编制规划建设项目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报学校审批。
(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监督管理内容第七条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审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规划,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二)招标投标: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三)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程监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理。
(五)合同管理:对规划建设项目合同进行审核、签订、履行和终止。
(六)竣工验收: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程序第八条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程序:(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申报,经发展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充分调查研究,合理规划,科学决策。
(二)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三)质量控制原则: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四)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办公室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织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工作。
(三)监督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四)组织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包括:(一)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调度资金。
(三)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项目立项:(一)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提出项目建议。
(二)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进行论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规划:(一)学校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规划。
(二)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规划进行评审,确保规划合理、可行。
(三)项目规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设计:(一)学校办公室根据批准的项目规划,组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三)设计文件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项目施工:(一)学校办公室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校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教学设备的采购与更新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范围第四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项目实施、项目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项目策划包括明确项目目标、编制项目计划、制定项目预算、招标投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配套设施的安装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监督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项目验收包括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验收,确保交付的项目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模和功能。
第三章项目管理责任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责任由学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并委派专人全程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流程和制度,监督和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项目计划编制、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管理、项目进度的控制等。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有关问题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建设管理部门。
第四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策划、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由学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策划包括明确项目目标、编制项目计划、制定项目预算等。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管理、项目进度的控制等。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由学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由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项目管理的质量控制第十八条项目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第十九条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评估制度,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绿化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建设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2. 程序规范原则: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 质量第一原则:确保建设项目质量,满足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
4. 效益优先原则:合理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建设项目审批第四条建设项目应报请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 项目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 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项目可行性;3.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经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4.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5. 评审通过后,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 项目单位根据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第六条建设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学校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新建、改扩建、维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三)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和支出结构。
(四)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时间:每年12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五条预算编制部门:由学校财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二)投资估算:根据项目需求,合理确定建设投资估算。
(三)资金来源: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自筹资金、上级拨款、银行贷款等。
(四)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分配资金使用计划。
(五)成本控制措施:制定成本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部门: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
第八条预算执行程序:(一)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二)学校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要求。
(三)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四)监理单位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预算要求。
(五)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九条预算执行监督:(一)学校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第四章预算调整第十条预算调整原则:(一)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建设项目:指学校在一定时间内,为达到特定目标和要求而组织实施的工程或设备项目。
建设项目管理:指对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基本原则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设计、严格管理、健全安全保障、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设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委员。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制度;2.审批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和规划方案;3.监督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4.评估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质量。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第八条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1.项目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作出决策。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1.项目单位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2.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批准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1.项目单位按照招标法规定,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2.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参与评审招标文件和投标人。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实施1.项目单位按照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2.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验收和审计1.项目单位完成建设项目后,组织进行验收;2.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四章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学校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具体的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监督学校领导、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等应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
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
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
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
学校建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筑项目立项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建筑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建筑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和监督全过程。
第三条学校建筑项目立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立项管理。
(二)科学合理原则:项目立项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需求、实际条件和技术可行性。
(三)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立项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投资效益。
第二章立项申请第四条学校建筑项目立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二)项目立项依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三)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五)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安全评估报告;(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立项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章立项审批第七条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八条立项审批流程如下:(一)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三)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的项目,由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下达立项批复。
第九条立项批复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实施进度安排、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等事项。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条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立项批复要求进行,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立项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政府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政府、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政府管理为主。
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
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
5、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6、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7、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8、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监督人。
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
9、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公布的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包括核定申报指标、预审推荐、组织复核、统一社会公示、正式发文公布等环节。
(一)县政府、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定申报指标年度申报的项目学校控制数。
(二)地方预审推荐。
教育局组织项目学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和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申报材料,提出基本建设思路、初步设想和计划方案。
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统一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专家组,根据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
(四)统一公示。
复核结束后,在报纸或媒体、网站上公布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
(五)正式发文公布。
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10、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已批准项目学校的重点建设任务等因素,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总预算控制数及年度预算控制数。
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据此组织项目学校及其举办者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以及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11、教育局协同发改、审记、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复核并将通过评审论证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达到要求的予以批复。
批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12、项目单位按照上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
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报经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准后,由省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13、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14、项目学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
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15、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16、专项资金按财政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17、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18、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
项目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验收
19、建立省市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和项目学校自我监测的三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学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监控指导、事后效益评价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
(一)县教育局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检查和监督项目学校的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二)县财政切实履行各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承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
(三)项目学校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和过程管理,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20、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项目学校建设权;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21、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由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初审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地区和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