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3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是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定义3.1 竣工验收:指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阶段,通过验收过程对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确认的活动。
3.2 验收委员会: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专门机构,由相关部门、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
四、竣工验收程序4.1 准备阶段4.1.1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竣工验收方案》,明确竣工验收的目标、范围、程序和所需资料等。
4.1.2 建设单位应邀请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组织召开验收委员会筹备会议,确定验收方案和组成验收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4.1.3 建设单位应通知业主和承包方参加竣工验收活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2 验收准备阶段4.2.1 建设单位应邀请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前的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验收的标准。
4.2.2 建设单位应准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将其按要求提供给验收委员会成员。
4.3 验收过程4.3.1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按照任务分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审核,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3.2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及时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
4.3.3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根据竣工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工程相关设备的功能检测和性能测试,确保工程设备正常运行。
4.4 验收结果4.4.1 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过程中的检查和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以及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4.4.2 验收委员会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等。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需遵循以下规定提交必要文件: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备案的基本材料。
二、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记录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并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同时,报告需附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还应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可能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交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应签署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工程质量保障的承诺。
五、按照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其他文件。
特别地,对于商品住宅项目,还需额外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备案时间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备案机关在收到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将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确认。
备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建设单位和备案机关保存。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若备案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对于擅自使用被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或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以罚款等措施。
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对因擅自使用或继续使用未备案工程而造成使用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二)约定若设有明确期限,则应严格遵循该约定进行核实,并据此给予确认或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合格性检查、评定和鉴定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等。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第六条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编制的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书面记录审查意见。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意见应当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逐项整改。
第三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施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记录、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的合格性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应当包括资料审核、材料验收、工艺验收和质量检测等。
第十四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验收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的合格性检查和评定。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组应当书面记录验收意见,并与责任人共同签署。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施工完工后,对工程所具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评定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评估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和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
第五条竣工验收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保证验收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和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评审和决策。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报备。
第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的数量和专业范围应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评定阶段。
第十条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等。
第十一条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对工程的检查、测试、检测和评估工作,含工程变更的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评定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的技术评审和决策,确定工程的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安全验收和工程功能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评定,包括结构、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等方面。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验收主要包括工程的安全使用和施工安全的检查和评定,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防火防护、地震安全、安全设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工程功能验收主要包括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评定,包括建筑物的使用面积、功能配套、环保标准等方面。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样本(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样本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竣工验收应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信。
3. 工程竣工验收应注重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验收过程顺利进行。
4. 工程竣工验收应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有效进行。
5. 工程竣工验收应依法保护参与验收的各方合法权益。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4. 验收组应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工程结构、设备安装、材料使用等方面。
5. 验收组应制定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合格、不合格情况,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6.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7. 有关部门收到整改申请后,将重新组织验收,确保整改情况符合要求。
8. 验收组应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再次验收,如符合要求,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五、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与权利1. 建设单位有权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有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2. 有关部门有权组织验收,有责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3. 验收组有权制定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4. 建设单位有责任按照验收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并有权重新申请验收。
5. 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再次验收,并有责任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6. 参与验收的各方有权提出质疑和异议,有责任配合验收工作的进行。
六、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验收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经过合格的工程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后,经业主或委托方批准,接受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验收文件,并最终形成验收报告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工程验收管理是指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依法组织、监督和管理验收活动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由业主或委托方进行验收。
第六条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并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二章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验收的流程包括申请验收、组织验收、验收批准和验收备案等环节。
第八条申请验收阶段,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竣工情况和验收要求,向业主或委托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
第九条组织验收阶段,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条验收批准阶段,业主或委托方对经验收的工程进行评估,并根据验收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验收备案阶段,业主或委托方应将验收结果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各环节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和配合。
第三章工程验收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工程验收的相关要求包括组织要求、技术要求、文件要求和资料要求。
第十四条组织要求包括明确工程验收的组织机构、责任和流程,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技术要求包括对工程的合格检测和评估,以及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文件要求包括工程竣工报告、验收申请材料、验收意见、验收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和存档要求。
第十七条资料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各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要求。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例(5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二)审查接受: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查,确定竣工验收的接受条件和验收标准。
(三)现场勘察:有关部门派遣验收组进行现场勘察,对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
(四)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勘察结果,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意见。
(五)验收决定:有关部门根据验收报告和意见,作出验收决定。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参加现场勘察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程质量:包括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情况。
(二)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方面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包括周边环境的保护、噪音控制、废水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竣工图纸:包括竣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方面的情况。
(五)合同履行:包括工程进度、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符合要求。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符合要求,并且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不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不符合要求,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及时整改不合格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工作。
3.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交付给业主使用。
4.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人员、业主代表等。
二、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施工完成情况、验收检测报告等。
2.组织验收人员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组织相应的验收人员,包括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等。
3.验收准备工作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核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情况,填写验收报告。
5.评定结果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相关标准,评定工程的合格性,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如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要求承包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项目经过验收合格后,应由竣工验收人员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可以交付使用。
三、工程交付管理1.交付准备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整理交付文件、制作交付图纸、编制交付报告等。
2.交付程序交付程序包括签订交付协议、办理交接手续、组织交付现场会议等。
交付协议应明确交付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由项目经理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
3.交付验收项目经理应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交付现场的验收工作,核对交付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交付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
4.交付完毕一切交接手续和验收工作完毕后,项目经理应将交付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将交付相关文件归档存档。
四、违约责任1.如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____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⑵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⑶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⑸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⑹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⑺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⑽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____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____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____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
⑷建设单位____工程竣工验收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④对工程施工、设备____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标准,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提供合格的使用环境。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质量始终是首要考虑的重点。
第七条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工程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结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准备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技术交底记录等。
(二)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组织验收过程。
(三)验收材料审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资料等。
(四)现场验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五)验收报告编制: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验收文件归档: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详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状况和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024年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加工程项目强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并考核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项目。
凡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3工程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即:施工单位自行验收、竣工验收、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自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提请公司验收。
1.4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工程验收组织的职责____项目部是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1)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审查完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2)联络工程相关方,提请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对验收人员的资格审查;(3)配合协调竣工验收组编制竣工验收方案,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4)根据项目特性,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组织现场人员、竣工验收组配合好专项验收,争取尽快通过验收;(5)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2.2现场工作组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机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专项验收及工程备案事宜;同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3竣工验收组是竣工验收的主导机构,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和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构成,负责一下工作:(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制定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度、功能、安全性、技术性、环保性、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____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竣工验收组的构成成员,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及专项验收申请、工程备案申请等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程序并最终交付使用方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1. 验收委员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过程中,成立一个验收委员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工程的验收和评估。
2. 竣工验收标准:制定一套全面的竣工验收标准,包括结构、装修、设备、材料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技术指标。
3. 验收程序: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现场勘测、测试和试验、验收报告等环节,保证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验收报告: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以供后续工作参考。
5. 问题整改和复验: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完善。
6. 交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的交付程序,包括编制交付清单、签署交付单、办理交付手续等,确保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方。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为使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完成并顺利验收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
二、职责1、工程部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职责工程部负责和____所辖建筑项目工程单体及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责成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按竣工验收规程、规范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财审监察室参与,工程部办理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手续。
2、按政府有关规定,工程部____召集建设项目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工作。
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过程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证件和手续;5、有完整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6、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验收规范,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写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财审监察室及工程分管领导签字;7、对于委托了监理的工程项目,由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____,总监理工程师和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根据承建单位的报竣申请,工程部____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对工程初步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正式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____财审监察室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的____,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确认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等级。
4、工程部负责整档、建档、归档。
(二)工程移交1、安置房的移交工作(1)工程部在安置房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工程部与接收方办理《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的一套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并合法合规的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验收组织和责任:确定验收组织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能和权限。
2. 验收范围和标准:确定验收的范围和依据,包括设计文件、合同要求、技术标准等,明确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3. 验收程序:制定验收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备案审查、资料准备、实地检查、技术交底、样品检验等环节。
4. 验收标准和判定:制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和判定方法,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准确。
5. 验收资料和备查:规定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的整理和备查工作,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需要。
6. 验收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撰写,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和整改意见等。
7. 验收决定和报批程序:规定验收决定的程序和报批要求,确保验收结果得到监理、业主等相关方的确认和批准。
以上是一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还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完成后的质量、安全、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核查和评估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合格建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严格。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保证竣工交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和子公司竣工验收的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是竣工验收主责人,总工程师是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职责1.制定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检查、督促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大型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1.根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检查、指导、督促所管辖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竣工验收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3.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督促所管辖项目验收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所管辖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2.组织召开竣工验收准备会议,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组织向验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交底。
4.组织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和向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
6.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7.定期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制定解决问题和修复工程缺陷方案,布置交验工作任务。
8.按期整改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竣工验收存在的各种缺陷。
第八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履行第四条职责,参照第七条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分部具体落实管段内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作。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制度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项目合法交付使用,我们特别制定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且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们将在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要求进行,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根据《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当在相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建筑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采光、通风、空调、照明等方面。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检测机构应当在验收后出具质量验收报告,并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处理流程:一、竣工结算报告的处理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或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审查。
若在此期间内未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任何意见,则视为对结算内容的认可。
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且在发包人催促后的14天内仍未提供或未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基于已有资料进行相应处理,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根据已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若双方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若未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有权与发包人协商工程折价事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工程进行拍卖,承包人对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当事人之间因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双方协商确定;2.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若双方无法就该部分工程价款协商一致,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四、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且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五、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应确保屋顶、墙面等无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企业应承担修复责任。
1. 承包方责任:若因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或改建。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二、竣工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
(2)收集并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工程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验收阶段(1)召开竣工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2)验收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3)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3. 结果评定阶段(1)验收结果由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评定。
(2)验收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承包方。
三、竣工验收责任1. 验收人员是竣工验收工作的核心责任人,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定。
2. 项目部门负责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总经理是最终的评定和决策责任人,负责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四、竣工验收报告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
2. 工程质量情况,包括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评价。
3. 工程安全情况,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
4. 工程进度情况,包括工期计划执行情况、延期原因等。
5.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五、竣工验收后的处理1. 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进行评定和记录。
2. 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3. 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责令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4. 完成竣工验收后,将相关文件和资料归档存档。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重新审查并修订。
以上是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工程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验收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建设单位履行好工程竣工验收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和工作计划;2.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准备和核对;3. 实地踏勘工程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试验;4. 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并作出评定和决议;6. 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7. 归档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召集,会议成员包括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工程师、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工程试验报告等。
第十条实地踏勘工程现场时,验收组成员应仔细观察和检查工程的各项装修、设备安装、材料使用等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应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合规性、安全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判。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全面组织和启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工程质量的改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使工程按时按质竣工,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防范工程质量风险,维护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应用范围适用于全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工作程序1. 筹备阶段(1)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和验收范围。
(2) 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 形成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4) 确定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5) 配置验收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资料。
2. 准备阶段(1) 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完成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 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程序和步骤。
(4) 联系相关主管部门,预约验收时间。
3. 竣工验收阶段(1) 根据验收方案和验收范围,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工作。
(2) 验收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
(3) 发现问题和不合格项,及时记录和整改。
(4) 完成竣工验收报告,汇总工程的验收结论和意见,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 结算阶段(1) 根据验收结论和意见,进行工程结算。
(2) 对结算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竣工验收证书等手续。
五、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2) 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竣工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对验收结论和意见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 施工单位:负责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整改,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5) 验收人员:负责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验证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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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建筑工程节能验收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2)监理单位进行节能工程质量评估。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4)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5)节能工程验收结论。
(6)验收资料归档。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注意事项(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重点是检查建筑节能工程效果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和重视节能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工程实物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2) 工程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监理单位不得组织节能工程验收:①未完成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内容的;②隐蔽验收记录等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完整的;③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提供进场检验报告的,未提供相关的节能性检测报告的;④工程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质量问题而未整改完毕的;⑤对监督机构发出的责令整改内容未整改完毕的;⑥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而未处理完毕的。
(3)工程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应重新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①验收组织机构不符合法规及规范要求的;②参加验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③参加验收各方主体验收意见不一致的;④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⑤各方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完毕的。
(4)单位工程在办理竣工备案时应提交建筑节能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5)建筑工程节能验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防雷装置专项验收防雷装置专项验收应按照《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操作和实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人防工程专项验收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应按照《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操作和实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7、交通设施专项验收交通设施专项验收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杭州市公安局交通局停车场安全设施要求要点》的要求操作与实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舆论使用。
四、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承包方责任的处理《合同法》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发包方责任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1、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及须提交的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签收和处理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篇竣工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机构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应成立以建设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五方验收主体方项目负责人或总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员分别由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相关专业工程师以及建设单位前期部、营销部、造价部、物业部、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邀请质监站派专人全程监督检查验收过程。
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工程竣工初验和工程竣工核验(一)工程竣工初验1、监理单位总监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自检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