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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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促进工程交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部工程交接验收活动的管理和执行,具有强制性。

1.3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正合理。

第二章工程交接验收管理的组织机构2.1公司设立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对分部工程交接验收活动进行管理。

2.2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组织分部工程交接验收情况的调查和监督,解决分部工程交接验收中的争议和问题。

2.3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部工程交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具体的分部工程交接验收计划,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的具体操作。

第三章工程交接验收的条件3.1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需完成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起初验收。

3.2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需保证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到场,进行实地验收,并签署相关的验收文件。

3.3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确保所有相关的工程质量文件齐全,并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第四章工程交接验收的程序4.1工程交接验收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4.1.1提交申请:工程项目相关人员需向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提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4.1.2制定计划: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工程交接验收计划。

4.1.3实地验收:工程项目相关人员需要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4.1.4签署文件:在实地验收结束后,相关人员需要进行签署相关的工程交接验收文件。

4.1.5提交报告:相关人员需将实地验收情况整理成报告,提交给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工程交接验收的责任与义务5.1分部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施工单位验收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设备、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制度的落实。

2.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记录等,并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验收工作。

四、验收内容1. 材料验收(1)进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

(2)材料进场时,需查验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等。

(3)材料验收时,按照规定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设备验收(1)设备进场时,需查验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等。

(2)设备验收时,按照规定进行现场检查、调试,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验收(1)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2)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要部位进行验收。

4. 工程质量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

(3)分部工程验收:在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后,提交监理方核签。

(4)单位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后,提交监理方核签。

五、验收程序1. 验收前,施工单位需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2. 验收时,按照验收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评定。

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项,需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4. 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奖惩措施1. 对验收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合格性检查、评定和鉴定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等。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第六条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编制的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书面记录审查意见。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意见应当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逐项整改。

第三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施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记录、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的合格性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应当包括资料审核、材料验收、工艺验收和质量检测等。

第十四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验收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的合格性检查和评定。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组应当书面记录验收意见,并与责任人共同签署。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1 总则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有关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竣工资料归档及设备交接的管理要求,以规范建设工程交接活动。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接收建设项目的交接验收管理和竣工资料移交管理。

2 职责2.1工程技术部工程主管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核查、设备调试和竣工验收,负责设备竣工后的移交;2.2运营部业务主管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接收,公司管辖设备的接收。

2.3综合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接收管理。

3 竣工验收的管理要求:3.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3.1.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3.1.2有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3.1.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进场的各项检测试验报告齐全;3.1.4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3.1.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3.1.6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管理封闭;3.1.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齐全。

4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4.1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工程验收,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4.2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报告应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无工程监理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意见);4.3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符合文件要求的情况、设计变更核定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工程执行勘察、设计文件情况的质量检查报告。

该报告应有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总工程师签字;4.4工程技术部工程主管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情况,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4.5运营部根据技术资料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人员培训;4.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方案,工程质量达到的标准情况,验收分组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司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验收和交付,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订立了本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依照质量标准、合同商定和客户要求完成。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流程,涵盖项目立项、开展、验收和交付过程。

3. 验收与交付流程3.1 项目立项1.项目经理依据工程项目需求和公司战略计划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项目立项申请需包含项目背景、目标和范围、预算和资源需求等内容,并得到上级领导审批通过。

3.完成立项后,公司成立项目组,并明确项目构成员及其职责。

3.2 项目开展1.项目经理依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构成员开展工程项目。

2.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组要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确保依照规范和合同商定进行。

3.3 工程项目验收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2.在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构成员应依照验收标准和合同商定,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和整改。

3.验收前,项目构成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含准备验收料子、组织内部专家评审等。

4.验收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客户代表构成,重要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进行评定。

5.验收委员会通过评审后,确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3.4 工程项目交付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交付工作。

2.工程项目交付包含交付文件和交付物资,项目构成员应依照合同商定将全部交付内容准备完毕。

3.交付文件应包含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操作手册等,确保客户能够正常使用并了解项目。

4.交付物资应进行清点和验收,确保交付物资的完整性和质量。

5.项目经理应与客户代表进行交付现场验收,并签署交付验收记录。

6.工程项目交付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将交付记录归档存档。

4. 监督与改进1.公司将建立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监控机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流程进行评估和审查。

工程 移交验收制度

工程 移交验收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

第三条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经理为本制度的主要管理人员,具体的移交验收工作由项目移交验收部门负责。

第二章移交验收的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移交前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向项目移交验收部门提交移交验收申请,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移交验收准备阶段:项目移交验收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验收计划。

(三)移交验收阶段: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工程项目的验收。

包括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验收报告编制阶段:项目经理根据移交验收部门的验收结论,编制移交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五)验收结论确认阶段:负责部门对移交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确定工程项目的验收结论。

(六)验收结果通知阶段:项目经理将验收结论通知给相关单位,促使工程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

第三章移交验收的内容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方面。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

(三)对工程项目的环保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四)对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齐全、完整。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移交验收的要求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过程中,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篡改相关文件。

(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应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符合相关要求。

(三)移交验收报告应当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陈述。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检验结合”的原则,要求所有参与方严格遵守,确保材料的质量从源头控制。

二、组织架构建立专门的材料检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领,成员包括技术人员、质量监控人员以及相关的采购、施工人员。

该小组负责制定检查计划,执行检查工作,并记录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1. 材料入场前的准备工作:检查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 外观检查:对材料的外形尺寸、颜色、表面状态等进行直观检查。

3. 性能检测: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必要的性能测试,如抗压强度、耐腐蚀性等。

4. 数量核对:确认实际到货数量与订单相符。

四、验收流程1. 材料到场后,首先进行文档审核,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齐备且有效。

2. 进行外观及数量的初步检查,排除明显的不合格品。

3. 对于需要进行性能测试的材料,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测。

4. 完成上述检查后,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 对于检查合格的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隔离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五、责任分配1. 采购部门负责提供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及相应的材料证明文件。

2.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检查标准和方法,并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3. 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整个检查验收过程,确保制度的执行。

4. 施工部门负责材料的保管和使用,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

六、异常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情况采取退货、换货或其他措施。

同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检查验收的结果都应当详细记录,并定期编制成报告,供项目管理团队审阅。

这些记录和报告不仅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追溯和责任认定的重要文件。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随着工程实践的深入和技术的发展,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程序并最终交付使用方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1. 验收委员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过程中,成立一个验收委员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工程的验收和评估。

2. 竣工验收标准:制定一套全面的竣工验收标准,包括结构、装修、设备、材料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技术指标。

3. 验收程序: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现场勘测、测试和试验、验收报告等环节,保证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验收报告: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以供后续工作参考。

5. 问题整改和复验: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完善。

6. 交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的交付程序,包括编制交付清单、签署交付单、办理交付手续等,确保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方。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三版)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三版)

精品文档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DG07011 第3版 签发:江庆元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等管理环节,明确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的业务流程及职责降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技改工程项目。

2定义2.1项目实物交接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施工单位交付项目单位组织负荷试车。

项目实物交接日期指项目单位及使用部门签署实物交接协议书的签字日期。

2.2项目交工验收是指项目完成实物交接、资料交接、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移交工作。

交工验收完成日期指组织交工验收的管理部门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的日期。

2.3交工验收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两个阶段,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全部办理完后方可办理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没有划分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按项目编号视同一个单位工程办理交工验收。

2.4没有划分单位工程及划分为5个以下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其交工验收工作视同技改项目管理,划分为5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其交工验收工作视同建设项目管理。

2.5建设项目热负荷试车开始日期视同为投产日期,技改项目实物交接日期视同为投产日期。

3 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3.1.1负责制、修订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3.1.2负责审查、确定实物交接、交工验收计划;负责审批实物交接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负责跟踪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实绩;负责协调、裁定和解决实物交接、交工验收工作中的问题。

3.1.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软件设计单位办理交工验收。

在软件项目交内部事项 注意保存工验收工作中软件开发单位既是设计单位,也是软件的施工单位。

3.2项目单位3.2.1是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的责任单位。

3.2.2(关键控制活动)组织实物交接的验收和《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协议书》(详见表格:BDG07011-01C)的签证,并负责协调、督促遗留问题的处理。

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维保、结算、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维保、结算、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维保、结算、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目录概述4第一章验收分类4一、初步验收4一.1、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存在直接关系的各项分包工程初步验收4一.2、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不存在直接关系的各项分包工程初步验收4一.3、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有关的甲供料、设备类初步验收5一.4、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无关的甲供料、设备类初步验收5二、备案验收5二.1、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存在直接关系的各项分包工程备案验收5二.2、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有关的甲供料、设备类备案验收6三、移交验收6三.1、需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移交验收6三.2、不需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移交验收7三.3、需移交物业的甲供料、设备类移交验收7四、工程维保验收7四.1、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维保验收7四.2、未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维保验收8四.3、移交物业的甲供料、设备类维保验收8第二章工程分类及各阶段验收流程9一、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存在直接关系的各项分包工程9一.1、分项工程合同统计9一.2、初步验收流程10一.3、备案验收流程11一.4、移交验收流程13一.5、维保验收流程14二、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不存在直接关系但需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15二.1、分项工程合同统计15二.2、初步验收流程16二.3、移交验收流程18二.5、维保验收流程19三、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不存在直接关系且不需移交物业的各项分包工程20三.1、分项工程合同统计20三.2、初步验收流程21三.3、移交验收流程23三.4、维保验收流程24四、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有关的甲供料、设备类25四.1、分项工程合同统计25四.2、初步验收流程26四.3、备案验收流程28四.4、移交验收流程29四.5、维保验收流程31五、与质检站验收或资料存档无关但需移交物业的甲供料、设备类32五.1、分项工程合同统计32五.2、初步验收流程33五.3、移交验收流程34五.5、维保验收流程36六、其他类37六.1、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类37六.2、国土、规划随项目进展各阶段测量、测绘,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类37六.3、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37六.4、初勘、详勘等37六.5、物探、地形图测绘等37六.6、桩基础工程37第三章项目综合验收38一、项目综合验收前提38二、项目综合验收程序39三、项目综合验收小组成员组成40四、项目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内容组成40五、项目综合验收查验巡视内容41六、项目综合验收小组应对如下事项进行评价41七、项目综合验收小组验收意见41八、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书42九、综合验收与物业移交的关系约定42第四章验收表格49一、初步验收49二、备案验收51三、移交验收52四、维保验收58第五章工程结算流程59一、结算流程59二、结算起始点60三、结算资料61四、结算时效性73五、工程款支付75第六章物业资料移交清单801、工程前期及验收物业资料移交表802、土建总包(含水电)物业资料移交表813、安防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834、配电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845、室外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876、精装修(含公共部位)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887、电梯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898、消防工程物业资料移交表909、中央空调工程资料移交表9110、燃气工程资料移交表9211、其他各分包单位物业资料移交表93 第七章各分项工程各阶段验收详细说明94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维保管理制度概述鉴于公司各开发项目在项目后期的验收、结算工作存在目标不清、标准尺度不明、涉及部门较多的具体问题,为有效管理此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同时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及流程。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项目,所有涉及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该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制度内容1. 材料验收管理责任1.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材料的验收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验收人员负责具体的材料验收工作。

1.3 材料供应商应当对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自检,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2. 材料验收流程2.1 材料进场前检查(1)验收人员应提前了解材料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规定,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人员应对材料提供的货运单据以及检测报告进行核对,确保材料符合批次和数量。

(3)对于易受潮、易挤压或易受其他外力影响的材料,验收人员应当进行特殊处理。

2.2 材料验收(1)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材料无损坏、无错位等情况。

(2)对材料进行尺寸检查,确保材料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3 材料验收记录(1)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过程中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2)验收记录应当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三、验收管理制度执行1. 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材料验收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配合验收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材料供应商应当加强质量管理,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

对于因质量问题而被退货的材料,供应商应当负责瑕疵品的处置和相应的赔偿。

4.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项目经理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四、验收流程优化1. 针对项目特点和要求,可以制定特定的验收流程和标准,提高验收效率和准确度。

2. 可借助信息化手段对验收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第二十条工程完工后,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资料,此项工作也应在施工阶段中有计划着手安排进行;第二十一条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要符合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相关及要求,包括但不仅包括: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工程文档;包括开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随工验收,质量检查记录、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自测记录及调试记录;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竣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点位布置图、管线、桥架、路由含规格型号图、面板图、机柜设备布置图、系统图等;完成工作量清单;设备安装清单着名安装地点/位置;第二十六条各种设备附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需移交客户并办理移交手续;第二十七条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十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第二十九条竣工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施工项目颈部负责按照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工程档案管理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及交接;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第三十一条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内部验收,后外部验收,以保证满足合同含变更、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第三十二条内部验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发起,工程项目管理部质检员、工程项目管理部售后维护人员、营销经理即项目经理、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第三十三条内部验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与完成施工内容的检查,并对工程质量与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的综合评价,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对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并形成整改记录;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提请复验,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的结论;第三十四条内部验收结束;有整改事项的,施工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记录;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提请复验,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的结论;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第三十五条内部验收合格,施工项目经理向建设单位提出外部验收申请单,提请项目外部验收;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有施工项目经理发起,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单,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如在提请建设单位验收后7个工作日后,建设单位还没有组织项目验收,施工项目经理向营销经理提出申请,要求营销经理协调客户进行组织项目验收;第三十七条外部验收结束,要求业主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并盖章;第三十八条外部验收小组有提出整改事项的,施工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承诺真该完成时间;整改完成,形成整改记录,同时要求经业主复验合格后,签署整改完成确认单,作为外部验收报告附件;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管理中应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工程项目管理部;第四十一条附件第四十二条完工报告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内部验收报告工程整改通知单工程整改记录单工程终验报告工程名称: NO:工程整改确认单。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竣工验收内部预验。

1 全部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 中间验收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
3 所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检测完成,且检测合格;
4 工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组卷基本符合要求。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内部预验。

内部预验合格后,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收。

预验前 7 天,项目部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委派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内部预验。

三、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在 1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在 3 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后超过 1 个月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的进度履约奖不予发放。

因建设方建设程序不到位,或因建设单位资金支付违约或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工程(如人防工程)验收未完成等原因,导致竣工验收备案延误,经公司职能部门书面确认后,不予处罚。

但导致验收备案延误的原因消除后,项目部应在 15 天内完成备案,否则,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的进度履约奖不予发放。

因项目部的原因,竣工资料在 3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基薪计取。

竣工资料在 6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最低工资计取。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定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验收流程,确保所有进场材料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供应商。

二、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材料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材料,并协助完成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一)材料进场前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材料预计进场时间。

2. 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初步验收1. 材料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材料的外观、规格进行初步检查。

2. 如发现明显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在案。

(三)质量检验1. 对关键材料和难以通过外观判断的材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2. 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四)正式验收1. 根据检测结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材料是否合格。

2. 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需退场或替换。

(五)记录与归档1. 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材料批次、检测结果、参与人员等。

2. 相关记录应整理归档,作为日后查询和追溯的依据。

四、异常处理1.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若供应商无法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材料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验收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范本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范本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前言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旨在建立和完善项目总承包工程的验收和移交管理制度,规范验收和移交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手续完备,安全可控,保证工程投产后的稳定运行。

二、验收管理(一)验收程序1.现场验收:项目负责人带领参建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

2.相关文件准备:项目负责人及参建单位准备相关验收文件,包括建设单位工程部分交接单、承包单位工程部分合同、工程部分施工质量检查报告等。

3.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综合验收所有工程部分。

4.合格证书颁发:建设单位颁发合格证书。

(二)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2.工程进度执行合同要求,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3.工程安全生产达标,未发生安全事故。

4.工程环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5.工程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规范,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三)验收人员1.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参建单位负责人、监理、技术、质检等人员参加。

2.级别按照项目规模确定。

(四)验收文件1.建设单位工程部分交接单:用于建设单位工程部分移交承包单位。

2.承包单位工程部分合同:用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部分的合同。

3.工程部分施工质量检查报告:用于记录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

三、移交管理(一)移交程序1.建设单位工程部分交接单填写。

2.承包单位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

3.承包单位验收后,建设单位工程部分移交给承包单位,并签署移交确认书。

(二)移交标准1.工程部分交接符合合同和相关文件要求,全部达到移交标准。

2.工程图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完整、清晰、无遗漏。

3.工程部分质量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和验收记录、检验单据等文件应按要求齐全,并经过审核。

4.工程施工气、水、电、路、桥、管线、设施设备等应符合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5.工程部分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机器、仪器仪表、工具等应符合安全标准。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交工竣工验收活动。

三、基本原则1. 公正性:验收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

2. 全面性:验收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不留死角。

3. 严格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验收。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专业工程师、质量监督人员等组成。

2. 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验收过程,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自行组织预验收,并整理相关资料。

2. 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 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4. 验收小组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 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6. 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验,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六、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执行情况。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安装等。

3.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和合规性。

4.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6. 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验收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无重大质量缺陷。

2. 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3. 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八、责任追究1.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负责。

2. 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 对于弄虚作假、违反验收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工程验交制度

工程验交制度

工程验交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交付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验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我单位承接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项目的验收交付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工程验交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2. 工程验交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整个工程验交过程。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准备预验收。

2. 预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预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预验收会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预验收会议,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4. 整改与复验: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申请复验。

5. 正式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各方无异议后,进行正式验收。

6.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2.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通知单等资料齐全、有效。

3. 施工现场清洁,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正常。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并配合验收工作。

2.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

3.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应积极参与验收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修订记录本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进行修订,以保持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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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

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复验报告,合格证等。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工程交工资料由与首贵工程组织实施部门签订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设备大包合同的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按合同单位进行组卷,首贵公司不对其合同总包单位下属的分公司或分包单位。

承担的合同任务达不到单位工程标准的,比照单位工程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交工资料以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组卷,同一编号的总图、土、主、机、炉、水、热、风、燃、电、计、自、讯等13个专业的施工图纸所组成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首贵项目工程交工资料应以各单项工程根据任务分工等实际情况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准。

针对冶金工程施工特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组织按单位工程进行交工组卷;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消防、安全、计控、电信、计量、防腐、防水等按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单独进行交工组卷,资料组卷深度到检验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竣工图要求按单位以首钢设计院设计专业图号系列整体组卷,要求不得拆分、打乱设计施工图顺序。

第七条交工单位向首贵公司移交的交工资料及竣工图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中首贵工程部归档档案一套,特种设备等由首贵公司设备部专业管理使用一套。

第八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的质量要求:一、交工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

文字材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一律返工。

二、交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日期、经手人。

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四、交工资料要求必须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

五、竣工图按照专业组卷交工。

六、交所有竣工资料(包括图纸)的扫描件。

第九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的核查人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结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意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评价并签认,观感质量综合评价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支持资料齐全完整。

第十条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等起重特种设备验收要求:所有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和监检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随机设备资料:一、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起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

三、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其他有关技术说明资料。

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文件外,施工单位还必须要提供并单独组卷的安装资料:一、起重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二、起重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证。

三、起重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证明。

四、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验收报告。

五、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起重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十一条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验收:所有承压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履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具体资料如下:一、国内制造压力容器,须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一)、竣工图样。

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

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三)、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设计有要求的)。

(四)、产品制造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五)、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

(六)、制造厂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的资料:(一)、境外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于不可进行到岸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由国家总局授权有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现场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可实施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应由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出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竣工图。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四)、制造企业所在国的监察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三、锅炉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锅炉法规要求提供交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一)、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二)、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三)、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四)、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五)、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六)、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七)、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还应供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2、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热膨胀系统图。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3)、汽水系统图;(4)、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八)、《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验收监督检验报告书》。

(九)、《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十)、《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四、压力管道交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二)、项目批准书和安装审批( 开工) 报告(告知书)。

(三)、压力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四)、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包括阀门试验记录,高压管件加工记录,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管道补偿件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管道吹扫及清洗记录;无损检验报告,其他检验报告)。

五、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一)、要求100%RT检验的管道,应在单线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

(二)、对抽样射线检测的压力管道,其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等应有可追溯性记录。

六、压力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上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及安装竣工图和压力管道单线图。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八、工程交接验收应按GB50235中的表格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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