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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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作业人员的劳动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天津市农民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凡进入本项目的劳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或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该措施执行。

设置劳资科和劳务员负责农名工实名制的管理,其具体职责及工作流程: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配合项目经理,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7、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

8、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

分包方主要职责及工作流程

1、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

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

2、编制工资支付表。

3、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4、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5、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

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1、组织本队伍的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培训的同时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完成农民工《提示书》的签字工作。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

3、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及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离场。

4、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进行农民工在册人数的统计确认和检查工作。

5、配合劳务队长下达施工任务单,并于月末进行完成实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依据农民工出勤情况,计算出农民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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