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的管理,增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票IPO中签约的境内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个人。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证券法、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实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保持良好的会计记录和财务状况;
(三)管理机构的组成、治理结构、权益结构、管理制度符合有关规定;
(四)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企业、组织首次申请IPO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证券发行注册申请书和其他配套材料;
(二)公司章程;
(三)审计报告;
(四)企业及其主要股东过去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企业及其主要股东过去三年的纳税申报资料;
(六)企业及其主要股东过去三年内的管理情况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七)证券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说明材料;(八)企业相关业务经营情况、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情况及其他重大约定情况的说明材料;
(九)法律、法规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审批程序
(一)证监会按规定接受申请材料后,由交易所代表、上市
公司代表、证券业协会代表、业务部门、法律部门等部门组成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企业、组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二)审查委员会进行初审,给予确认意见。经证监会审核
批准,可以进行发行。如初审不通过,则反馈企业,企业整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三)企业按照规定完成发行申请程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
发行批准文件后即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六、信息披露
(一)企业实行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二)企业按照规定定期披露财务报告、经营报告、实施行情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信息,并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渠道获得企业的信息披露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投诉举报。(四)证监会应建立相应机制,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七、保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申请材料中的涉及商业秘密的
信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证监会对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并对企业的审核过程、相关公告等严格保密。
(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与工作有关的机密信息,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法律责任
对于谎报、隐瞒重要事项等严重违反规定行为,证监会可以责令企业暂停股票交易或者下架,追究企业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情形,将依法制定相应处理办法。
九、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