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ppt 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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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责任简释》课件

《医疗侵权责任简释》课件

结语
医疗侵权责任不仅影响着医患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也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权益 保护。
通过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防范医疗侵权责任的发生,可以为患者提供更 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流程,确保医疗 质量。
医护人员的承担责任
医护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并承担自身的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的证明
证明医疗侵权责任的主要依据包括医疗记录、证人证言以及鉴定结论等。
医疗侵权责任的赔偿
1
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包括金钱赔偿、道歉赔礼等。
2
赔偿额度的确定
赔偿额度根据患者损失的具体情况、医疗机构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因 素来确生对患者病情判断错误,导致延误治疗或误 诊。
药物过敏反应
患者对药物遗传过敏或医生未对患者进行相关 过敏测试。
手术事故
手术中医生失误操作或手术材料感染等意外情 况。
传染病感染
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导 致患者感染传染病。
医疗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
医疗机构的承担责任
3
赔偿期限
赔偿期限一般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医疗侵权责任的预防和减轻
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医疗机构应提高资源分配效 率,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 低医疗侵权风险。
重视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 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医疗服 务质量。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培 训
医务人员应接受系统的职业 培训,提升医疗技术和专业 素养。
《医疗侵权责任简释》 PPT课件
本PPT课件将简要介绍医疗侵权责任,并探讨其概述、类型及举例、相关责任 主体、证明、赔偿、预防与减轻等内容。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吧!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义务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义务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一个热点事件:榆林产妇坠亡事件
医院管理? 家庭伦理? 女权主义? 民间风俗? 医疗法律? ……
舆论过后:调查结果
处理: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 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 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医院过错:主观上,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 客观上,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
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
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Hale Waihona Puke •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
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 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 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 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 担赔偿责任。
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 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 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 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 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 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该事件中医院是否有侵权行为?
医师告知的方式
根据告知的形式可分为: 口头告知 书面告知 公示告知:告知的对象不具有特定性, 如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医师告知的方式
• 按告知的内容可分为: • 一般性告知 :
主要是介绍医院的整体情况和可及的资源( 包括卫生技 术人员的一般状况),以供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参考。 就目前的治安状况还要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安全告知(防火、 防盗等)
•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 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 利后果。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 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 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侵权责任法与医疗责任培训课件

侵权责任法与医疗责任培训课件

案例5、 先心患儿作心脏直视手术,经锁骨 下静脉置管进行中心静脉压检测和检查。 ① 指征非常明确(必须作)。 ② 操作常规完善 。
③ 操作者获准入并在操作中没有违规操
作。
但此检查存在医疗风险如肺损伤气胸、造成损害,医
方过错。
• 案例6、 右乳癌,左乳包块(增厚片状结
3、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 和治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4年卫生部令35号)第八十八 条。
特检/特治主操作者与患者术前沟通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入院时间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沟通对象 沟通内容: 目前疾病主要诊断 特检/特治名称.方式及替代方案 操作风险及防范措施 特检/特治中有无使用贵重器材.耗材 特检/特治操作前后需患方特别注意和配合的事项 自付费用项目(材料) 经医患双方沟通,患方同意采用————方案,对上述问题经沟通后 已充分知晓并予理解和同意 患者签字: 近亲属签字: 主操作者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静脉置管监测、血管造影等)替代医
疗方案。
• 6、特殊治疗 (介入、血液净化、新生儿 换血、各种放疗、化疗、机械通气、心包 穿刺等)替代医疗方案。
解读1:
条文中未说明什么是特检、特治,故医院 应统一制定“特检、特治范围界定”。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1. 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 和治疗; 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 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三种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医 方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医学PPT课件】医疗损害责任

【医学PPT课件】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解读: 隐私权是现代人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是个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 以及私人生活信息不受他人侵犯、知悉、 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 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泄露患者 隐私。另一种是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医 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十、不得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五、过错推定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
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 3、伪造、纂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五、过错推定的情形
法律解读: 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虽然在效力上没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高,但这些诊疗 规范往往是医疗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医务 人员的执业行为作出的专业性规定,是 在医疗执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诊疗操作 规范,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基本 行为规范或医疗行业规范。
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 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 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 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八、填写、妥善保管和提供病历资料 的义务
法律解读:
一旦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病历资料将是 极为重要的证据资料,对于侵权责任的 认定至关重要。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
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十、不得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法律解读: 不必要的检查具有以下的特征: (1)为诊疗疾病所采取的检查手段超
医疗损害责任
传染科 曾选飞
二、说明、告知义务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
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 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 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 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 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法律知识PPT课件

医疗法律知识PPT课件
法院。法院审理时注重从医院未能尽到对患者安保护理义务, 同时患者家人也未尽到对患者的安全注意义务入手,评析了 诉辩双方各自的过错,耐心细致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 达成前述调解处理协议。
医疗损害责任
• 医务人员未及时说明医疗风险造成患者损害的,医
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
陪护被“艾滋针”扎伤,医院被判赔
席先生于2008年3月到北京地坛医院陪护一位艾滋病患者。3 月17日6点左右,护士到该病房为一位艾滋病患者抽血。由于 席先生陪护时睡的简易床离门很近,护士只能侧身开门离开。 此时,使用过的抽血针头从治疗盘中掉落,刺伤了席先生的 右脚外侧。事发后,地坛医院对席先生的伤口进行了处理, 给予席先生预防用药,并对席先生进行监测。通过半年的监 测,地坛医院认定席先生并未感染艾滋病病毒。
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对其 实施的每一个环节所具有的危险性加以注意。
• 三、医务人员注意义务的内容: • 1、有义务具备相同时间、地域等客观条件下医
务人员通常所应具备的医学知识和技术。
• 2、有义务使用相同时间、地域等客观条件下医
务人员在诊疗同类疾病时所使用的技术。
• 3、有义务在诊疗活动中做出最佳合理的判断。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运用医
学理论和方法维护人体生命健康所必须的行为。 包括:诊断、治疗、护理、保健等具体诊疗行 为以及相关的管理行为。
• 二、非诊疗行为: • 1、因医疗机构的设施有瑕疵导致患者摔伤、
自残、自杀。
• 席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地坛医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
各种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 为,地坛医院在庭审中称席先生未经允许擅自陪护,但地坛 医院应当意识到病房是存在感染危险的区域,所以应当督促 席先生离开。同时,地坛医院护士知道席先生的简易床与门 距离很近,因此在开门离开时应当谨慎。但护士在没有采取 预防措施的情况下,侧身开门导致针头从治疗盘中掉落,造 成席先生被刺伤,所以护士对此事件的发生存在过失。地坛 医院作为护士所在单位,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地坛医 院向席先生书面道歉,并支付各种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共计1.3万余元。

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ppt课件

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ppt课件

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如《中华人 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如 《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 定,如各地制定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 理条例》等。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法律素养的途径
1 2
加强医疗卫生院校法制教育 在医疗卫生院校中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律知识纳 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
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培训 对在职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进行定期的法律知识培 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执业的能力。
3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权利,关注患者需求,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面临的挑
05
战与对策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面临的挑战
01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当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如法律空白、法律冲
突、法律滞后等问题,难以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以某医生收受红包案为例,探讨 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案例三:药品安全事件法律分析
事件类型
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等。
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安全事件相关责任方将承担行政责任,如责 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以某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为例,探讨药品安全事件的法律责任与监管措施。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对伦理道德的规范作用

《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文

《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文

近亲属/关系人
医疗机构的紧急处置权
情况紧急
不能告知或取得
经批准
《侵权责任法》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 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 立即实施相应的措施
法定 性
优先于约定,不能以 患者没有履行合同义 务为由对不履行紧急 救治义务进行抗辩
员判《侵的断权利并责益提任供法鉴》没定有结明论确的规活定当医动事疗。损人害的赔质偿询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医疗损
害赔偿范围和标准与其他侵权类型一样,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赔偿
的范围和标准。但是侵权责任法没有对医疗过错鉴定问题作出规定。
两者之间的差异点
逻 辑 上 的 包 容 关 系


上 的 差 异 性
患•者事自实行拆上除的固因定用果夹关板系,:导致加骨折 端严害重行错位为,与医损疗行害为之没间有的过错关,不 构成系该医案疗中事医故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
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而医疗机构不承担侵因
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说

主观过错
过错
是否达到应当达 到的注意程度
医务治人员疗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 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 一般诊疗活动者中 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知;情权 《知特特情③④手殊殊同术检治意临收治查疗书》床 费 疗试 可验 能性 对医的检患务 说务人 明查者员 义和造治成疗较;大患 知经意者 情济权的 同负担的同检意基础前提查权 和能自力愿
注意义务
一个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时,应该给予高度的谨慎和注意, 以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
最基本的义务

《侵权责任法》医疗相关问题法律讲座PPT幻灯片

《侵权责任法》医疗相关问题法律讲座PPT幻灯片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面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告 知义务、说明义务,以及取得了患者或患方的同意, 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未尽到说明义务和患者受损害,成了判决医疗 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依据。
案例:张X、蒋XX诉XX医院案
时间:2004年10月 涉案科室:中医科、内一科 案由:医疗纠纷
时间:2002年3月 涉案科室:妇产科 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 概况:该案是龙岗XX医院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实施后的第一宗医疗纠纷案,患方认为,该院医务 人员工作不负责,医疗失误,造成其新生婴儿不幸 死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43万余元。医疗鉴定认为, 医方对病情重视不足,错误地继续使用催产素加强 宫缩,以至活跃期产程延缓,出现宫颈水肿及羊水 3°度粪染。没有选择能够最快娩出胎儿的局部麻醉 方式进行抢救等,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 要责任。该案异常复杂,当时医方愿意补偿15万元, 对方不接受,后经二上二下,历时近5年,最终赔付 12万元。
• 概况:患者蒋X利,女,31岁,因车祸面部流血4小时, 先住中医科,未诉哮喘病史、已妊娠。治疗34天后拟出 院,在拟出院前一日下午,按医生嘱予静脉推注地塞米 松5mg,约10余分钟后闻呼救,后成植物人,转入 ICU治疗63天后转市人民医院治疗,引出一死婴,又住 院二个多月后死亡,该案医疗过程很复杂。虽然经市医 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明显存在问题:1、漏诊, 2、存在医疗缺陷,没有保存残留药物,也没有封存病 历,法院推定医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一 审判决由医方支付原告9.7万余元,34万余元的欠费不 予支持。
注意二: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 备的法定证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 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 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 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 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 属说明,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 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 PPT课件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 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 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 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 医师签名等。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 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 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 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手术前小结应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 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 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 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 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 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剂手术 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 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 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表)
有损害+有过错(主刀未亲自对患者告知)
“过错原则”— 以过错行为作为确定责任的依
据,法国学者耶林说“使人承担损害赔偿的,
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错”,即使
医疗行为造成患方损害,如医方无过错,也 不承担民事责任。
例二 中心静脉置管时,导致动脉穿孔大出血死亡 1.指征充分明确,无更为安全的替代检查方案 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 3.该技术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风险及防范措施 4.操作时没有违反规范 5.术前有主操作者医患沟通并有书面告知同意书 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 7. 上述医疗行为均有完整记录,证实无过错------无过错 不承担责任 根据这一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应当举证证明加 害人有过错并且造成了其相应的损害后果,表明患方 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将明显增加。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PPT课件
汇报人: 2023-12-24
contents
目录
• 医疗法律法规概述 • 医疗机构与人员管理法规 • 医疗事故处理与纠纷解决法规 •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法规 • 患者权益保护法规 • 医疗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医疗法律法规概述
01
医疗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
宪法及宪法性法律
等。
医师执业规范原则
医师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管理原则
医疗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和管理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 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监督原则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医疗 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
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制 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
理、感染控制等方面的制度。
监督机构与职责
明确医疗机构的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 构等,确保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运营 。
监督措施
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投诉处 理等措施,对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 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广告发布者需取得相应资质,遵守广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 告发布的合规性。
违法广告处罚
对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患者权益保护法规
05
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与隐私权保护
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 及可能的风险等信息。
同意权
患者有权对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进行选择和决策 ,并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
保障公民基本医疗卫生权利
医疗法律法规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基 本医疗卫生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 医疗保障权等。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医疗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 的全面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和质量。
规范医疗卫生行为
医疗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行为进行规 范,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执 业、药品管理等方面。
介绍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 规范(GMP)及其认证制 度,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 质量控制。
药品流通管理
阐述药品流通的基本要求 和规范,包括药品批发、 零售和互联网销售等环节 的监管措施。
药品使用管理
讲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 管理规定,包括处方药的 开具、调配和审核等,确 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广告与宣传的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卫生法
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医疗卫生部门规章
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等,具体规定医疗卫生管理、医 疗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如《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 理规定》等,对医疗卫生工作进行详细规 范。
执业管理
医务人员需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并遵守执业规范。同时,医疗机构也需对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管理,确 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医疗事故处理与纠
03
纷解决法规
医疗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医疗事故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医疗机构投诉,医疗机构应及时 处理并给予答复。

医疗行为与法律责任1 PPT课件

医疗行为与法律责任1 PPT课件
医疗行为与法律责任
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办公室 尹永学
• 一、医疗行为的定义 • 二、医疗行为的分类 • 三、医疗行为的特征 • 四、免除法律责任的依据
• 五、医疗机构临床药品安全事件中的法律责 任
• 六、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的责任程度和赔偿 责任
• 七、医疗过失行为程度与赔偿责任大小的法 律适用
• 医疗行为的目的是诊治疾病,不论是实施医 疗行为的医务人员,还是接受医疗行为的患 者,对医疗行为的目的性都是很明确的。
• 医疗行为的对象是人即患者,
• 医疗行为能否实现其治病的目的不仅取决于 医学发展的水平和医师的技术水平,而且取 决于患者的具体情形。
• 人本身存在着个体差异,每个人的生理素质 都有区别。
一、医疗行为的定义
• 日本学者认为: • “医疗行为是指以疾病的预防、 • 患者身体状况的把握和疾病原因、 • 治疗以及因疾病引起的痛苦的减轻, • 患者身体及精神状况改善等为目的对身心
所作的诊察治疗行为”。
• 我国台湾学者认为:
• “医疗行为是指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 • 疾病的预防、畸型的矫正、助产、堕胎及
• 具有“社会正当性”,从社会公共利益和大 众健康利益出发,
• 医疗行为应视为阻却违法。医疗行为对患者 身体有一定的损害,但有利于患者本人,也 有益于社会,二者权衡取其重。
• 因此,法律允许医疗行为在一定限度内对个 体利益的侵害。
• 4.医疗行为具有局限性和高度风险性。 • 医疗行为究其实质而言是一门探索性的科
• 由于患者未能如实陈述自己的病情或未能正 确的执行医嘱造成自己人身伤害的,则不能 追究医方的法律责任。
• 2.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
• 医疗行为是运用医学科学理论和技术对疾 病作出诊断治疗,恢复人体健康,提高生 活质量的高技术、高风险职业行为。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

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引言在医疗行业中,医生和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告知义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

告知义务涉及到医生向患者提供与其疾病、治疗及预后相关的信息,确保患者能够作出知情决策。

同时,医生和医疗机构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避免不当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重点探讨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的相关问题,包括医生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告知义务的范围、告知义务的履行、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避免法律纠纷等。

医生的告知义务医生在与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有义务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

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预期效果以及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等。

医生还应当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医生的告知义务源于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受到医疗法律法规的规范。

医生在告知过程中,应当遵循真实、全面、准确、易于理解和双向沟通的原则。

患者的知情权患者享有知情权,即对于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预期效果以及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等有权获得信息,并自主决策是否接受医疗治疗。

患者的知情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医疗伦理的基础原则。

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将相关信息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告知患者,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告知义务的范围医生的告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病情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说明其疾病的性质、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的后果等。

2.治疗方案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介绍可能的治疗方案,并解释不同治疗方案的适应症、疗效、风险和副作用等。

3.预期效果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说明治疗的预期效果,包括治愈、缓解症状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等。

4.风险和副作用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说明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副作用,并解释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等。

除了上述内容,医生还应当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帮助患者做出知情决策。

告知义务的履行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医生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和可靠的医疗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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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
法律的概念和本质
定义: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 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 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 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 不成文法。 (行为规范+制裁措施)
本质: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 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①同意的主体,即谁有权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 与医务人员的告知对象相同。
②同意的内容:主要有两项,即是否同意医务人 员在其身体上实施有创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是否同意实施昂贵的重大检查和贵重医疗用品。
知情同意权分为知情和同意两部分内容,在医 疗行为中,知情体现医生尊重患者权利,履行告 知义务的过程,主要是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和检 查治疗的必要,和可能产生的预后等等情形;同 意体现的是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在充分了解告 知的内容后,授权同意医生对其行使治疗措施。
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
医师的告知义务 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患者同意权的概念和特征
患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 程中,对于医务人员出于检查和治疗需要, 而拟定要在患者身上采取的一些有创或有 风险的操作或使用比较贵重的药品等,需 要患者授权和同意,以便医务人员可以实 施这些检查和治疗。
同意权涉及的可能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或 者财产权。
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 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 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 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 的补充责任。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 损害)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侵权行为 2、侵权人有过错(过失) 3、有损害事实 4、有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
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都应承担的责任。一般认为,我国合 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与侵权法上的特别侵权的规则原则即是 无过错责任原则。 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患者知情权的概念和特征
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程中, 有了解自己的病情、医师将要采取的医疗措施以 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的权利。
患者知情权与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是对应的,因 而,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部分法律特征与患者的 知情权是重合的,如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就是患 者知情的内容,医务人员告知的方式就是患者知 情的方式。因此医务人员告知义务是主动的,患 者的知情权是被动的,只有医务人员履行好告知 义务,患者的知情权才可能得到保障。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
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
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
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
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பைடு நூலகம்
如:《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师告知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患者的病情 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将要采取的诊断和医疗措施 ③医疗风险 ④替代方案 ⑤实施完检查或治疗后,或出院时还应告知有关
用药、饮食、活动等注意事项。
医师告知的方式
根据告知的形式可分为: 口头告知 书面告知 公示告知:告知的对象不具有特定性,具 有广而告知的作用,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 义务方便患者就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门 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医师告知义务的概念
医师告知义务是指医师在执行医疗行为的 过程中,将其诊疗的对象即患者的有关疾 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疾病发展和治疗措 施所面临的风险向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交 代的义务。
医师告知义务的特征
告知义务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在特殊情
况下不能或不宜告知患者的才向其家属或 关系人告知。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1、知情同意权的概念 2、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 3、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 4、患者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效力 5、患者知情同意权对医院和医生提出的
要求
知情同意权的概念
知情同意权是指行为人在社会行为中,特别是 民事行为中,要求对对方信息的了解和知悉程度 与对方对自己的了解和知悉相对称,并在此基础 上选择是否同意对方行为的权利。
法律的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 章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定义: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 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 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分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
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 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 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 才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 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师告知的方式
按告知的内容可分为: 一般性告知 :
主要是介绍医院的整体情况和可及的资源( 包括卫生 技术人员的一般状况),以供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参考。 就目前的治安状况还要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安全告知(防火、 防盗等)
个体性告知 :
这种告知主要是医护人员针对不同的患者、不同的病 情而告知不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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