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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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治贿长效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促进医院廉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医疗卫生单位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试行)》(冀卫发[201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规范诚信经营管理;科学透明原则,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透明化、制度化;稳定可比原则,评估指标稳定可靠,标准统一,尽量减少主观因素;数量控制原则,对提供同类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提倡合理竞争,适度控制数量。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净化工作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供应商包括在一定时期内持续提供医用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化产品,以及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商品、服务的供应商。对于一次性提供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按照有关法规、制度执行。

2、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展业务往来,绝不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及器械。

3、医院要建立供应商选择评估指标体系,把是否存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

作为重要指标。对诚信度低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违反规定列入选择范围。

4、凡与我院建立相对长期稳定业务联系的供应商,必须经药械科核实资质、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建立业务联系。在具体采购活动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及其营销人员合法身份的核实。医用药品、耗材供应商(配送商)的遴选,应在省级集中采购确定的企业中进行。

5、供应商向医疗卫生单位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向我院药械科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开展。供应商要提供企业和业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项目业绩、良好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对列入省卫生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库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商品或服务。供应商必须向我院作出廉洁诚信承诺,签订廉洁诚信协议。

6、医院要将供应商选择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信用评价信息,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信息。无异议的,列入供应商目录。

7、各部门选择供应商,要集体研究决策。按规定应当通过招标选择的,执行招标中标结果。医院选择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等供应商,要由药事委员会与械事委员会、院纪委监察室等分别研究提出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8、在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医院要强化价格监测,定期了解商品价格,将出厂和最终销售差价大的,列为监控重点。

9、医院要重点加强对心脑血管、抗生素、肿瘤、生物制品等方面药物的监控,对销售量增加异常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供应商存在问题的,按规定降低供应商信用等级,对涉及的商品或服务采取降价、限量、暂停等措施。

10、医院要加强对供应商发票等票据的审核,对在票据方面弄虚作假的,采取纳入不良记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1、加强对药品、高值耗材等统方行为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商业目的统方,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纳入不良记录。

12、定期开展诚信教育,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供应商汇报履行廉洁诚信承诺情况,医院开展点评、警示等工作。对不服从管理、信用度较低的,及时发出风险预警,督促整改。对可能存在促销问题的,适时组织违规违纪促销调查。

13、将供应商诚信度管理纳入治贿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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