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西方国家的宪法与宪政(二)
欧美宪法知识点总结
欧美宪法知识点总结在欧美国家,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书,它规范了国家政治体制的组织结构、权力机构的职权划分和运作方式,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欧美宪法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法律传统,是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基石。
正是由于宪法的重要性,欧美国家对宪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都非常慎重,以保障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
本文将对欧美宪法的基本知识点进行总结,包括宪法的定义、体系结构、权利与义务、立法过程、修正程序等方面。
一、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基本规范文书,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的组织结构,权力机构的职权划分和运作方式,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通常包括宪法序言、宪法章程、宪法修正条款等部分,是国家各项法律的最高准则。
宪法的最重要特征是宪法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它可以规范国家机关和政府的各项活动,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欧美国家,宪法通常是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以保障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
二、宪法的体系结构欧美国家的宪法通常由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条文和宪法解释等部分构成。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宪法的总体精神和理念,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宪法条文是宪法中具体规定的内容,宪法条文通常包括国家组织结构、权力机构的职权划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宪法解释是对宪法规定的解释和适用,宪法解释通常由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进行,以确保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
欧美国家的宪法还通常包括宪法修正条款,以规定宪法的修正程序和标准。
宪法的修正通常需要特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议会的特定多数通过、全民公投等。
宪法修正条款可以保障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同时也可以确保宪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宪法的权利与义务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保障。
欧美宪法通常包括宪法国家的权利与自由、政府权力与制约、司法权利与独立等方面的规定。
宪法国家的权利与自由包括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财产权利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西方政治制度_第四讲_英国政治制度及运作
➢ 下院院会的开会时间:星期一、二、三、四的下午,星期五上午; 全年开会175-200天
立法程序
➢ 法案的提出:议员个人和政府有提案权,议员提的法案称议员法案,政 府提的法案称政府法案。议员提案通常要经委员会的挑选,再经抽签方 式抽中者才可列入议程。通常,财政案必须在下院先提出,而有关贵族 的议案必须在上院先提出,其他法案可先在任何一院提出。
的主要承担者,英国下院的权力逐步向政府和内阁转移。
内阁的变化:内阁的地位不断提高并最终成为国家权力的主要承担者。
➢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把亲信、顾问组成一个中央管理机 关——御前会议,后发展成枢密院。英王常与举足轻重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 少数亲信大臣秘密开会,处理内政、外交等事宜。威廉三世时,该委员会被 称为“内阁”。
英王亨利八世
坎特伯雷大教堂 自16世纪英国圣 公会与罗马分裂 以来,一直是英 国国教精神中心
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1603-1714)
➢ 1603年,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逝世,没有直系继承人,由旁系亲属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英格兰王位,在英格兰称詹姆士一世,开始了斯 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
都铎王朝的有限君主专制(1485-1603年)
➢ 都铎王朝由于不具有继承王位的血统合法性,不得不寻求议会的支持,以 民意作为权力的基础。
➢ 都铎王朝统治英国期间,虽建立了有限专制君主统治,但仍受到中产阶 级和下层贵族的欢迎。原因:国王比较尊重议会和民意;遏制了大贵族割据 势力;推行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建立起受英国国王支配的英国国教—— 英国圣公会,分配了原属天主教机构的土地和财产……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
一、西方国家宪法的主要内容西方国家宪法的具体形式和具体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这是由各国制定宪法时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不同以及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所决定的。
但由于其经济基础相同、国家政权的性质相同,所以其宪法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
概括起来,西方国家宪法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1、对私有财产和剥削制度的确认。
西方国家宪法一般都规定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2条就明确规定:“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4条修正案也明确规定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原则。
此后,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也都毫无例外地在其制定的宪法中规定了这一原则。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是保护资本家的私人占有制,就是确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是西方国家宪法的核心和灵魂,是全部宪法条文中最为重要的规定。
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产阶级实现其统治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其政治上的统治地位才能巩固。
在保障私有财产的前提下,个人对私有财产的运用应考虑到对社会的功效,使其充分发挥服务于公益的作用。
2、确立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统治形式和方法。
这主要表现在西方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都规定了国家的管理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政府体制及其他有关制度,如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官吏制度等,这些规定最终确立了改过的政治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在该国的统治地位,确保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得以实现和巩固,进而保证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这些规定是西方国家宪法的主要内容。
3、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西方国家的宪法一般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加以详细规定。
这里说的“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随着国家与法律的出现而出现的。
这里所说的”权利”,主要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所确认的公民实现在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这里所说的“义务”,主要是指先发货法律规定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西方国家的宪法关于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繁简不一,但大致都规定了以下五类权利: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参政权。
《外国宪法教案》
《外国宪法教案》word版章节一:美国宪法1.1 教学目标:了解美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美国宪法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影响1.2 教学内容:美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自由、平等)美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如三权分立、权利保障)美国宪法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二:英国宪法2.1 教学目标:了解英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英国宪法对英国政治制度的影响2.2 教学内容:英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君主立宪、议会主权)英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如宪法惯例、法律体系)英国宪法对英国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三:法国宪法3.1 教学目标:了解法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法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法国宪法对法国政治制度的影响3.2 教学内容:法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法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共和、平等)法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如五权分立、权利保障)法国宪法对法国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四:德国宪法4.1 教学目标:了解德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德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德国宪法对德国政治制度的影响4.2 教学内容:德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德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德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如联邦制、权利保障)德国宪法对德国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五:日本宪法5.1 教学目标:了解日本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日本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日本宪法对日本政治制度的影响5.2 教学内容:日本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日本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和平、尊重人权)日本宪法的主要内容(如天皇制度、权利保障)日本宪法对日本政治制度的影响《外国宪法教案》word版章节六:俄罗斯宪法6.1 教学目标:了解俄罗斯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俄罗斯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俄罗斯宪法对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影响6.2 教学内容:俄罗斯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俄罗斯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法治、联邦制)俄罗斯宪法的主要内容(如权力分配、权利保障)俄罗斯宪法对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七:加拿大宪法7.1 教学目标:了解加拿大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加拿大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加拿大宪法对加拿大政治制度的影响7.2 教学内容:加拿大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加拿大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法治、多元文化)加拿大宪法的主要内容(如联邦制、权利保障)加拿大宪法对加拿大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八:澳大利亚宪法8.1 教学目标:了解澳大利亚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澳大利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澳大利亚宪法对澳大利亚政治制度的影响8.2 教学内容:澳大利亚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澳大利亚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法治、联邦制)澳大利亚宪法的主要内容(如权力分配、权利保障)澳大利亚宪法对澳大利亚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九:印度宪法9.1 教学目标:了解印度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印度宪法对印度政治制度的影响9.2 教学内容:印度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平等、secularism)印度宪法的主要内容(如权力分配、权利保障)印度宪法对印度政治制度的影响章节十:南非宪法10.1 教学目标:了解南非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掌握南非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了解南非宪法对南非政治制度的影响10.2 教学内容:南非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南非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主、法治、平等)南非宪法的主要内容(如权力分配、权利保障)南非宪法对南非政治制度的影响这是的五个章节的教案内容,同样仅供参考,具体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概述
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概述
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是一种政治体制,其基本原则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它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人民主权:民主宪政制度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宰,政府权力必须合法地由人民授予。
2. 政治平等:民主宪政制度追求政治平等,所有公民享有相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政治决策。
3. 多党制和选举:民主宪政制度通常允许多个政党竞选,通过公正的选举程序选出政府和议会成员。
4. 三权分立:民主宪政制度倡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相互制衡,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5. 宪法保障人权:民主宪政制度通过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限制政府的权力。
6. 公民社会:民主宪政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建立独立的民间组织和媒体,扩大公众参与度。
7. 法治原则:民主宪政制度重视宪法的实施和法律的约束,保障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追求政府权力受到约束和平衡,
为人民提供自由、平等、公正和参与政治的机会。
它是一种基于普遍价值观念的政治体制,旨在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宪法、宪政与民主的关系一、宪法的学理界定(一)宪法词义的演变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后演变为英文constitution,其本来意义为组织、结构等。
在西方,最早使用“Constitutio”一词的是古罗马的西塞罗。
他在《国家论》(De Re Publica )一书中,用以表示平民的权力是构成罗马人统治之源泉的国家状态。
在中世纪,“Constitutio”是用以限制教会和王权的国王制定法,如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克拉伦登法(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
在1610年,怀特洛克(whitelocke)在平民院的演说中,明确指出:未经议会同意的课税,违反了王国统治的本来架构,意指违反了constitution(基本法)。
英国是最早使用近现代意义宪法的国家。
从中世纪以后,英国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未得到议会之同意不得征税和立法的原则,英国人把这种确认代议制度和限制王权的法律称之为本国特有的“Constitution”。
在近代社会,实定法意义之宪法的标志性成果是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美国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按照萨托利教授的观点,近代意义的宪法包含两个基本要素: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基本权利。
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就有之,如《尚书》中的“监于先王成宪”,《史记》中的“怀王使屈平造为宪令”,《唐书》中的“永垂宪则,贻范后昆”,《唐熙字典》把“宪”解释为“悬法示人日宪”。
这里的“宪、宪令、宪制”,指的都是典章制度或普通法规,不是近现代意义的宪法。
又如日本圣德太子的“十七条宪法”等。
这里的宪法是指尊贵的法和重要的法,但不是指近现代意义的宪法。
在亚洲,最早使用近现代意义宪法的国家当属日本。
在1873年,日本学者林正明翻译了“合众国宪法”、“英国宪法”等。
于是,宪法在日本广为流传,并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中国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词,始于19世纪中叶。
简述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民主原则:西方国家宪法倡导民主原则,即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通过选举或代表制度进行政治决策,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 法治原则:西方国家宪法强调法治原则,即法律是最高规范,政府和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行事,法律具有普遍性、公正性和确定性,保障公民的平等和权利。
3. 个人权利和自由:西方国家宪法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私人财产权、人身自由等,尊重个体的尊严和权益。
4. 分权原则:西方国家宪法将政权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分支,以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相互监督,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5. 派别政治原则:西方国家宪法允许和保护政治派别的形成和运作,尊重不同政治观点和意见的存在,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保障政治多元化和竞争。
6. 司法独立原则:西方国家宪法规定司法机构的独立性,确保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从而维护公正和公正审判。
这些基本原则构成了西方国家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和法律基础,旨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概述
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概述西方的宪政民主法治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分权制衡体系,绝不是少数服从多数、选票说话这么简单,而是一个完整的法律结构。
首先,它在横向上进行分权,叫做三权分立。
也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各自独立、相互牵制。
立法者的地位最高,就是国会,他们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一切机构一切人都在它的立法下运行,但是它没有行政权,没有司法权,那么,政府、政党在其取得执政地位的前提下,有行政权,但是没有立法权,没有司法权,司法机构、判案机构有行使法律的权力,但它没有立法权没有行政权,从而形成一个权力制约体系,这是横向制衡。
至此还不够,它需要建立纵向的分权制,它的官员体系不是由上级派下级,而是各地方有自己的立法机构,由地方选民选出地方的行政长官。
地方行政长官仅对本地区的人民负责、向地方议会负责,又形成一个低一级的三权分立结构,这是在垂直线上的进一步分权,也就是所谓的联邦制。
到此还不算结束,还有一层叫舆论民办,在西方国家,包括美国,法律明文规定政府不得开办舆论机构,比如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等。
对外宣传机构,政府可以办。
对内的舆论机构政府不得开办,只能民办,形成舆论独立于政府权力之外,监督政府行使权力。
所以舆论号称为第四权力机构,到此还不算结束,它再划一条线,叫天赋人权,在这条线以下,人民的基本权利个人权利不受任何公权力的侵犯,比如个人肖像权、个人名誉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权,任何机构包括政府公权力不得侵害。
到此还不算结束,它还有一条叫做违宪审查权,如果出现总统超出立法机构所立宪法的范围,最高法院有权对总统行为、行政机构的行政措施加以违宪审查,看它是不是符合宪法,这样的一个层层的权力制约系统,构成民主宪政法制的复杂体系。
我们要注意的是,西方的这个法律用词:law,同时就是自然科学上所说的规律,什么意思,它认为,法律这个东西是一个纯理性的产物,就像你发现自然规律一样,它不是根据每个人的需要,而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结构,用理性排布的一个规则,这就好比交通法规,红绿灯的设立不为任何人服务,它的设立方式是根据交通流量来进行调整,所有人必须遵守,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非常细腻的理性结构,康德把这个东西称为纯理性的道德命令。
2021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专题四西方民主政治的演进考点2英国代议制的确立与完善及美国1787年宪法考点
考点2 英国代议制的确立与完善及美国1787年宪法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2019·浙江丽水联考)17世纪的某一天,荷兰执政发表宣言,声称他接受邀请去英国,此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新教、自由、财产及自由的议会”。
荷兰国会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
与这一情节直接相关的事件是( )A.英国光荣革命B.《航海条例》引发英荷战争C.英国议会诞生D.《权利法案》颁布解析:A 从“17世纪的某一天,荷兰执政发表宣言,声称他接受邀请去英国”等信息判断,1688年,应议会之邀,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来到英国,成为英国国王,史称“光荣革命”,故A项正确;《航海条例》引发英荷战争反映的是英荷矛盾紧张,与材料信息不符,故B项错误;英国议会诞生在13世纪,故C项错误;《权利法案》颁布是在光荣革命之后,故D项错误。
2.如图版画反映了1689年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一起加冕的情景。
作为加冕的条件,他们必须先签署《权利法案》。
这直接表明,“光荣革命”后英国( )A.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B.议会凌驾于王权之上C.英王已是“统而不治”D.君主立宪政体基本定型解析:B 《权利法案》的内容是扩大了议会的权力,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但没有直接表明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故A项错误;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没有征税权,直接表明,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故B项正确;英王“统而不治”是在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以后,故C项错误;君主立宪政体基本定型是在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时期,故D项错误。
3.(2018·浙江湖州期中)威廉和玛丽的“双王时代”是英国“光荣革命”后的一段特殊时期,当时“双王”受制约的权力包括( )①废除议会通过的某一项法律②组织常备军③直辖内阁行使行政权④独立实施征税权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解析:B 行政权是“双王时代”“双王”保留的权力,不属于被制约的权力,故排除③,选择B 项。
美国宪政与司法
• 沃伦大法官
• 1953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沃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令很 多人意外的是,沃伦比预料的更加倾向于自由派,以至于艾森豪威 尔总统认为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在沃 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 决,包括1954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裁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 宪)、1962年到1964年期间以“贝克诉卡尔案”为首的“一人一票” 诸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选区选民的投票权重,强调各选区间选票 价值的相对平等)、Hernandez 诉德克萨斯州案(裁定墨西哥裔美 国人有权参加陪审团)、1966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要求警 方羁押当事人必须告知其拥有某些权利,包括请律师的权利,常被 称为米兰达警告。
• 宪法不只是写在羊皮书上的条条。如果一部成文宪法持 久存在,而其他绝大多数成文宪法却没有存在许久,那 就说明这一文件成功地来自长期确立起来的各种习惯、 信念、制定法和利益,并且反映了人们中的优秀分子业 已承认、至少是默认的一种政治秩序。
• 简而言之,宪法并不是创造出来的;它们是逐渐形成的。 美国宪法之所以至今已存在两个世纪,是因为它是从一 个多世纪的殖民经验和若干世纪的英国经验的健壮根系 中生长出来的。 • 1787年宪法在极大程度上正式表达了已经为新的共和政 体的人民所承认、实践和信奉的东西。一部宪法如没有 深厚的根基,就根本不是真正的宪法,因而就无法持久 存在。——拉塞尔•阿莫斯•柯克
• 1952年“钢铁公司占领案”
• 杜鲁门因朝鲜战争需要,发布命令,指示商业部长占领 劳资双方不能达成集体协议的钢铁公司(某些公司的厂 房设施)。钢铁公司上诉。最高法院:总统权力应来自 国会法案或宪法本身。(1)国会没有明确授权,也未见 法案隐含授权;相反1947年的一项法案还否决了类似的 修正案。(2)宪法规定的军事权力也不能支持,占据私 有财产以避免劳工争议停止生产者,属于国会的权力; 总统执法权的宪法条款,说明了其应保证法律如实执行, 而非成为立法者。
宪法和宪政概念的分析与综述
宪法和宪政概念的分析与综述一、宪政的概念分析:宪政,又名‚民主政治‛、‚立宪政治‛、‚立宪政体‛、‚立宪主义‛等。
在英语中,宪政为constitutionalism,与宪法一词constitution存在同一辞源,这说明了二者的不解之缘。
亚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学》等著中交替使用宪法、宪政、政体等词。
在他看来,宪政与宪法的含义并无二致,他主张用宪法的形式确立国家机构的形式,规范城邦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
到了近代,宪法与宪政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近代以来的宪政一词,也有多种含义,我们大致可归为二类:1、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解释宪政:毛泽东早在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中就已指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
‛1‚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2这一论述对我们理解宪政的内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国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就这样阐述过宪政的内涵:宪政运动‚狭义地说,它是争取民主政治的运动;广义地说,它不仅是争取,而且是巩固和发展民主政治的运动。
‛‚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有应享有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式。
‛3他这一论述也是基于民主政治的角度而言的。
当代中国宪法学者许崇德先生认为,毛泽东的说法构成了宪政的实质含义,‚再加上形式要件的话,那么宪政应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
‛4这种观点大体代表了早期中国学者的意见,即认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立宪政治或宪法政治,其基本特征就是用宪法的根本法形式将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它,发展它。
2、从法治的角度界定宪政:从国外宪政学者的观点来看,大多数学者将宪政的涵义与法治紧紧联系在一起。
‚宪政就是这样一种思想,正如它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个人并向个人授予权利一样,它也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政府并行政府授权。
西方宪政的主要内容
西方宪政的主要内容
以下是关于西方宪政主要内容的描述:
1. 权力制衡机制呀,就像一场精彩的拔河比赛!比如美国,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制约,可不是一方能说了算的哟,这样才能防止权力滥用嘛。
2. 宪法至上原则,这可是西方宪政的核心呀!就如同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誓言,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宪法,看看那些西方国家,对宪法可是尊崇无比呢。
3. 公民权利保障,哇塞,这可太重要啦!好比给每个人都穿上了一层厚厚的保护衣,让人们能够自由地表达、生活,拥有应有的权利,多棒呀!
4. 代议制民主呢,不就像大家选出代表去为自己发声嘛!像英国的议会,议员们代表民众来参与决策,这也是西方宪政常见的形式呀。
5. 法治原则啊,那就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呀!就好像一条笔直的道路,引导着一切行为都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在西方很多国家都特别强调这个哟。
6. 有限政府理念,跟放风筝一样呀!线不能放太长也不能太短,政府的权力要有边界,不能随意越界,对不?
7. 司法独立呢,就像是一个公正的裁判!不偏袒任何一方,只依据法律来裁决,在西方宪政中可是很关键的哦。
8. 程序正义原则,不就是要保证过程的公正公平嘛!像一场公平的比赛,必须按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让人信服呀。
西方宪政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价值,但我们也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去借鉴和思考,而不是一味地照搬照抄。
我们要走出一条符合自己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第四讲 外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法国宪法的产生
• 自1791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到1958年
第五共和国宪法为止,法国曾经历过3
次君主立宪制、2次帝制和5次共和制 ,
共产生了15部宪法及数十份宪法性文 件。
1.主要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
• 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 1791年宪法:法国第一部成文宪法(君主立宪制宪法) 。 • 1793年宪法(亦称“雅各宾宪法”、“第一共和国宪 法”): • 法国历史上最民主的一部宪法 。
• 1958年宪法(“戴高乐宪法”或“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
法”):
•
法国现行根本法。
2.法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 (1)人民主权和人与公民的权利。
• (2)法国意义上的“三权分立”。 • (3)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半总统 制” )。
• (4)行政法院和宪法委员会。
• (5)多党制。
二、宪法的发展
俄罗斯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1)社会国家。
(2)广泛的权利、自由和义务。 (3)多样化的联邦体制。 (4)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 (5)新旧法制的连续关系。
• 俄罗斯宪法监督制度的演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专门机 关监督制→宪法法院监督制。
(四)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
• 资本主义宪法在短时期内不会灭亡,还会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社 会主义宪法必将摆脱目前所面临的挫折和困境,并不断发展与完善; 两大类型的宪法还将长期共存,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借鉴。
• 4.法律条件——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 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二)英国宪法的产生
•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发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第二节 宪法与宪政
2、分类: 分类:
①体例(形成结构)
篇、章、节、条、款、项
②内容结构
序言、总纲、正文、特殊规定、附则
三、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 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1、宪法规范的一般特性
①内容的政治性 ②效力的最高性 ③立素
①规范的主体 ②规范的客体 ③规范的对象 ④规范力的范围
第二节 宪法与宪政
宪政是自近代宪法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努力追求 的政治治理目标。这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制度
一、宪政的概念
1、国外对宪政的各种解说 2、中国对宪政的解说
首先,承认它是“舶来品” 其次,承认毛泽东1940年《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解说的权 威性 再次,承认学术界的研究与发展
3、宪政概念
3、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规范发生的条件、规范形态及规范的调控方式
4、宪法规范的种类
宣言性规范 调整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 宪 法 规 范 限制性规范
组织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保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 要求性规范 限定性规范
4、宪法规范的种类
权利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 权利义务规范 权利义务结合性规范 权利义务同一性规范 间接性程序规范 程序性规范 直接性程序规范
是依据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 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4、理解宪政概念应把握住:
宪政的核心和本质是“民治”与“宪治”的高度统一
关系: 关系:一方面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另一方面两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合而为一
二、宪政的基本内容
1、教材指出应包含的“四性” 2、从“宪治”与“民治”的统一看宪政内容
宪 法 规 范
5、宪法规范的存在方式
①明示的宪法规范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
第二章西方国家的宪法制度
第一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概述
宪法的结构与分类
一﹑宪法的结构 1﹑序言
如1791年法国宪法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1787 年美国宪法也有序言,但文字非常简短.有的国家制 定宪法时不写序言,如1963年颁布的新加坡宪法典
﹑1944年颁布的冰岛宪法典,1949年颁布的哥斯达
黎加宪法典等.
第一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概述
的角度
美国学者库力法官(Judge Cooley)说﹕宪法是
“国家的根本法律,它包括建立政府的原则,规定主 权权力的划分,并指定哪一种权力属于哪一种机关及 行使的方法.”
第一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概述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三﹑宪法的特征
1﹑宪法地位的特征 首先,宪法内容不同于法律.宪法的内容涉及一
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对外关系等各方面的重 大原则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而普通法律的内 容只涉及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主要问题;
美国学者特里索利尼认为﹕“宪法有双重功能,即 授予权力并限制权力”.布郎戴尔认为宪法是﹕“强
调对政府活动进行限制,给予公民以最大限制自由的
强制性规范.”托马斯﹒潘恩说﹕ “宪法是一种先于
政府的东西,而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
第一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概述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二﹑宪法的定义 第四﹑从强调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在民”原则 法治主义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第二节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一﹑公民基本权利概念与人权概念 二﹑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1﹑财产权 2﹑平等权 3﹑自由权 4﹑受益权 5﹑参政权
第二节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美国宪政2
第二章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国家权力配置的一种模式一、合众国总统执掌行政权(一)总统的性质与地位行政权及其联邦政府的执掌者;国家元首。
(联邦宪法2条)副总统:辅佐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只在参议院议员票数相等时才有表决权;总统缺位时的继任者。
(二)总统的选举与任期1.选举:大选年,两党竞争推选候选人,全民大选,选举人再投票,大选区,多数当选制。
2.资格:出生或实施本宪法时是公民、35岁、境内居住14年。
3.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
(三)总统的权限范围行政权及其联邦政府的执掌者;此外,作为国家元首,他还有:1.军事统帅;2.在参议院同意下的缔约权;3.法案批准或提出异议权(1条7款2);4.提名并在参议院同意下任命联邦国家、政府官员、联邦大法官;5.向国会报告国务、陈述政策;6.一定的刑事赦免权。
(四)权力制约关系利用手中的总统权力牵制国会和联邦法院的权力。
把握:总统通过哪些权力影响和牵制国会?比较与思考:1.比较美、德两国的总统,思考什么是总统制?虚位元首制?实权元首制?2.比较美、法两国的总统,其差异有哪些?二、联邦议会(两院)行使立法权(一)议员与选民关系两院议员的产生:众议院议员的选举与任期:普选;任期:2年;资格:25岁,7年国民,参选州居民。
参议院议员的选举与任期:普选;任期:6年;资格:30岁,9年国民,参选州居民。
议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二)专门委员会制度(三)国会的立法权(限)1.如下(1条8款):征税权、确定国债、借贷、国防、公益;内外贸易;制定破产法、归化法;确定货币及其价格、度量衡标准;制定伪造证券和货币的罚则;设立邮政事业;确定著作权与发明专利权,奖励科技进步;设定联邦最高法院之下的各级法院;确定海盗罪、重罪、违反国际公法罪;宣战权;招募陆海军、民团、军需供给、制定军事统辖条例;制定其他有关宪法授予的联邦政府的权力的立法。
可见,国会的立法权力涉及到政府权力事项、经济贸易制度、联邦土地及其财产制度、国防军事制度、犯罪与刑罚制度、对外关系制度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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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宪法的渊源
第四讲 西方国家的宪法与宪政 (二)
北美十三州的建立方式
( 1 ) 公司式 (corporation)。 民间投资人组成 公司式(corporation) 。 投资服从公司,从王室获得特许状或宪章 (charter),在某一地区建立殖民地。 (charter),在某一地区建立殖民地。 业主式(proprietary) 。 ( 2 ) 业主式 (proprietary)。 本质上是封建领 地关系的延续。 地关系的延续。王室把某一块地方赠给一个贵 由他们独占划统治这个地方。 族,由他们独占划统治这个地方。 契约式(compact) 。 民间自发组成, ( 3 ) 契约式 (compact)。 民间自发组成 , 或 从公司殖民地分裂出来, 从公司殖民地分裂出来,但都以殖民者之间的 契约或协定为基础,即它们最早的法律基础, 契约或协定为基础,即它们最早的法律基础, 不是王室的特许状,而是自发性质的“ 不是王室的特许状,而是自发性质的“公民契 约”。
美国宪法的形成与发展
美国宪法形成与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美国宪法形成与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宪法的孕育阶段: (1)宪法的孕育阶段:殖民地时期以英国政 治与法律文化为基础形成的政治、 治与法律文化为基础形成的政治、法律传统 与自治基础; 与自治基础; 宪法的制定时期: (2)宪法的制定时期:制宪会议期间各利益 集团的斗争, 集团的斗争,以及在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 联邦政府的共识下达成的妥协; 联邦政府的共识下达成的妥协; 宪法规范的发展阶段:宪法颁布后, (3)宪法规范的发展阶段:宪法颁布后,宪 法规范( 法规范(特别是有关公民自由与权利的宪法 规范)随着不同利益集团力量对比的变化而 规范) 不断调整,反映和促成社会的进步。 邦政府横向分权与联邦与州的纵 向分权;国家机关内部的分权。 2、制衡: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制衡; 联邦与州的制衡。 3、有限政府:突出特点是限制立法权;既保 障又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 按照杰斐逊和麦迪逊的观点,联邦制和上述 按照杰斐逊和麦迪逊的观点, 三项基本原则都服务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 由。
波恩基本法” (3)“波恩基本法”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 本法》是二战结束后制定的德国现行宪法。 本法》是二战结束后制定的德国现行宪法。
日 本 宪法
1、明治宪法:1889年2月11日公布,以1850 、明治宪法:1889年 11日公布, 年的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又称《 年的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又称《大日本帝国 宪法》 宪法》。宪法规定: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 系之天皇统治之” 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为国家元首,总 揽统治权” 揽统治权”。 内阁由天皇任命的总理大臣和 国务大臣组成,对天皇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国民在法律允许之范围内,有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等自由,有服兵役和纳税的义务。 最大特点是天皇拥有绝对权力,人权规定附 有限制。 2、现行宪法:1947年5月3日颁布,《明治 、现行宪法:1947年 日颁布,《 宪法》 宪法》被废除 。
美国宪法与宪政是英国宪法与宪政的自 然延续和发展。 然延续和发展。美国宪法与宪政体系发 展与演变的过程中, 展与演变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 :(1 有:(1)殖民地的特殊政治与地理环 ;(2 英国普通法即习惯法的传统; 境;(2)英国普通法即习惯法的传统; 新教的影响;( ;(4 (3)新教的影响;(4)西方文明中的 自然法思想, 自然法思想,特别是近代以来欧洲的资 产阶级政治与法律理论。 产阶级政治与法律理论。
二、美国宪法的产生
宪法产生过程:王室特许状——《 宪法产生过程:王室特许状——《五月 花公约》——公司章程——殖民地基本 花公约》——公司章程——殖民地基本 法——《独立宣言》——州宪——《邦 ——《独立宣言》——州宪——《 联和永久联合条例》——《合众国宪法》 联和永久联合条例》——《合众国宪法》 相应的政治形态:商业公司——联合殖 相应的政治形态:商业公司——联合殖 民地——邦联——联邦 民地——邦联——联邦
德 国 宪 法
(1)《德国志帝国宪法》以《北德意 )《德国志帝国宪法》 德国志帝国宪法 志联邦宪法》为蓝本, 志联邦宪法》为蓝本,于1871年由帝国 年由帝国 议会批准。 议会批准。
(2)1919年《魏玛宪法》即《德意志共和国宪法》 德意志共和国宪法》 年 魏玛宪法》
是德国在第一次世界上战后制定的一部民主色彩 浓厚的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浓厚的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妇女选举权的进步
1、殖民地时期对选举权的严格限制:身份资 格、财产资格、性别资格、信仰资格。 2、制宪时妇女没有选举权,1848年开始兴起 、制宪时妇女没有选举权,1848年开始兴起 女权运动。1870 SUSAN以身试法事件。 女权运动。1870年SUSAN以身试法事件。 1870年 1875年 1875年Minor V.Happersett,联邦法院以9: V.Happersett,联邦法院以9 0宣布第15条修正案不适用于妇女选举权。 宣布第15条修正案不适用于妇女选举权。 3、1920年第19条修正案,方赋予妇女以选 1920年第19条修正案,方赋予妇女以选 举权。
1780年麻州对宪法的理解 1780年麻州对宪法的理解
1780年制定的麻州 《 权利法案 》 1780 年制定的麻州《 权利法案》 说: “(本州的)政治体制是由个人自愿结 本州的) 成的联盟;它是一个社会契约, 成的联盟;它是一个社会契约,在这个 契约之下,全体人民与每个公民之间、 契约之下,全体人民与每个公民之间、 每个公民和全体人民之间建立一种相互 的承诺, 的承诺,即所有人都将为追求共同的福 祉而受某种法律的管理。 祉而受某种法律的管理。”
美、法、德、日宪法的基本特点
1、美国宪法:高度的稳定性、有效的基本法 强制力、与时俱进的灵活性。 2、法国宪法:宪法文本极多,具有高度的不 稳定性;长期排除宪政审查,宪法缺乏效力。 3、德国宪法、日本宪法:早期宪法维护君主 专制,二战后在美国帮助下制定民主宪法。 德国宪法及其维宪机制得到高度评价。 三种历史与文化背景的国家,三条不同的宪 政发展道路。 政发展道路。
北美十三州的共同政治特征
(1)最初的法律地位都是英国王室授予的。神学契 最初的法律地位都是英国王室授予的。 约论使英国把它的领土延伸到北美。 约论使英国把它的领土延伸到北美 。 王权成为联结 各殖民地的纽带, 因为它们都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各殖民地的纽带 , 因为它们都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 (2)原始政府机制中都包含了相当的自治权和允许 自治机制成长的法律空间。 自治机制成长的法律空间。 ( 3 ) 都遵循和沿用英国的法律传统特别是普通法 Law)传统。 (Common Law)传统。 新教对殖民的社会与政治生活有着重大影响。 (4)新教对殖民的社会与政治生活有着重大影响。 北美十三州能够联合为一个国家, 北美十三州能够联合为一个国家 , 得益于他们在政 文化、法律传统上的同质性。 治、文化、法律传统上的同质性。
美国宪法的贡献
把人民主权思想变成了现实。人民主权体现 在制宪、选举与宪法宗旨上; 实现并发展了洛克、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 的分权思想; 确立了有限政府的原则; 创造了经由联邦制实现复合共和国的崭新国 家样式。 创造了经由不间断的谈判与妥协,渐进式地 扩大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样式。
美国宪法与宪政的形成因素
三、美国宪法的发展
内容增扩与调整的特点:重点是保障或 扩大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修正过时的宪 法规范;弥补宪法规范的疏漏与缺失。 发展动力的特点:不同利益集团间力量 对比的变化;某些重要的政治价值观念 的进一步普及和社会生活的进步。
黑人权利宪法保障的演变
1、宪法正文中的黑人权利:3/5条款;20年 、宪法正文中的黑人权利:3/5条款;20年 内合法的奴隶贸易、奴隶追回权(第1条第1 内合法的奴隶贸易、奴隶追回权(第1条第1、 9款,第5条第5款); 款,第5条第5 2、内战后通过的第13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 、内战后通过的第13 13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 第15条修正案赋予黑人选举权,但南方各州 15条修正案赋予黑人选举权,但南方各州 在1890年代仍实际限制黑人的选举权。 1890年代仍实际限制黑人的选举权。 3、二战后的若干宪法诉讼案进一步扩大了黑 人的权利特别是社会权利。
第四讲 西方国家的宪法与宪政( 西方国家的宪法与宪政(二)
法国宪法
法国是制定宪法最多的国家。1789年的法国 法国是制定宪法最多的国家。1789年的法国 仅有一些封建专制的典章制度,没有近代意 义的宪法。1789年 三级会议” 义的宪法。1789年“三级会议”前,三个等 级一致强烈要求制定宪法,以限制王权。1789 级一致强烈要求制定宪法,以限制王权。1789 年大革命后,法国制定过16部宪法,包括: 年大革命后,法国制定过16部宪法,包括: 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共 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共 和第三年宪法)、1799年宪法(共和第八年 和第三年宪法)、1799年宪法(共和第八年 宪法)、1801年宪法(共和第十年宪法)、 宪法)、1801年宪法(共和第十年宪法)、 1803年宪法(《 1803年宪法(《共和第十二年元老院整体决 议案》)、1814年宪章、1830年的七月王朝 议案》)、1814年宪章、1830年的七月王朝 宪法、1848年宪法、1852年宪法、1875年宪 宪法、1848年宪法、1852年宪法、1875年宪 法、1946年宪法和1958年宪法。 法、1946年宪法和1958年宪法。
制宪会议中的斗争与妥协
制宪会议(1787.5.25——9.17)主要任务。 制宪会议(1787.5.25——9.17)主要任务。 1、地区利益的平衡:解决办法——两院制, 、地区利益的平衡:解决办法——两院制, 众议院按人口分配名额,参议员每州2 众议院按人口分配名额,参议员每州2席,两 院平权; 2、联邦与州权的平衡:在承认联邦至上的原 则之下,明确而严格地限定联邦政府的权力, 以消除各州的疑虑。 3、奴隶制的妥协:分配众议员名额时奴隶计 3/5人口数,但南方州要缴纳同等比例的直接 3/5人口数,但南方州要缴纳同等比例的直接 税。南方蓄奴州20年内保留奴隶贸易,但每 税。南方蓄奴州20年内保留奴隶贸易,但每 进口一名奴隶要交纳10美元税。 进口一名奴隶要交纳10美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