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一、背景说明随着社会进步和警务工作的日益复杂化,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激励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安机关决定进行工资套改,以更好地体现他们的工作价值。
二、套改目标改变原有的固定工资制度,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套改,使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工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三、操作步骤1.制定套改方案:公安机关应根据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工资套改方案。
方案应明确具体的套改标准和套改依据,包括绩效评定方法、套改比例等内容。
2.绩效评定:公安机关应建立绩效评定体系,对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价。
评价内容可以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案件侦破率等方面。
3.绩效考核:按照套改方案规定的标准和依据,对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
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考核。
4.确定套改比例:参考绩效考核结果,公安机关根据套改方案规定的标准,确定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套改比例。
套改比例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差别化确定。
5.套改工资计算: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套改比例,计算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套改工资。
套改工资计算应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6.工资调整执行:公安机关应按照套改方案和套改工资计算结果,对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工资应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7.定期评估和调整:公安机关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绩效评定体系和工资套改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合理之处,并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1.公安机关在进行工资套改时,应注重公平和公正原则,避免出现腐败和不合理的现象。
对于工资套改的细则和执行过程,应确保公开透明,给予员工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公安机关应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设计绩效评价指标和套改比例时,要考虑到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特点。
职务套改实施方案
职务套改实施方案摘要:本文档旨在提出一套职务套改实施方案,以解决组织中存在的职务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等问题,从而提高组织的效能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本方案包括套改的流程、具体实施步骤和评估方法等内容。
1. 引言职务套改是指对现有职务进行重新定义、优化和调整,以适应组织发展和员工能力提升的需要。
通过职务套改,可以明确各个职务的职责和权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职务套改实施方案,以确保职务套改的顺利进行。
2. 套改流程职务套改的流程包括需求分析、职务定义、职责划分、套改方案制定、实施和评估等阶段。
2.1 需求分析在需求分析阶段,组织需要对现有的职务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掌握各个职务的具体情况和问题,了解组织的发展需求和人才结构调整的要求。
2.2 职务定义职务定义是指根据组织的需求和员工的能力,对职务进行重新定义和调整。
在职务定义阶段,要明确各个职务的名称、级别、职责和权限等内容,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职务体系。
2.3 职责划分职责划分是指根据职务定义,对各个职务的职责进行明确和划分。
通过职责划分,可以使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责重叠和工作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2.4 套改方案制定在套改方案制定阶段,要根据职务定义和职责划分的结果,制定具体的套改方案。
套改方案应包括职务套改的步骤、时间安排、配套措施和套改责任人等内容。
2.5 实施在实施阶段,要根据套改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工作。
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与各个职务相关的培训、沟通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职务套改的顺利进行。
2.6 评估在职务套改完成后,应对职务套改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包括对套改前后工作效率、员工满意度、组织效能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对职务套改方案的评估和整改。
3. 实施步骤职务套改的实施步骤如下:3.1 确定套改目标和原则在职务套改实施前,要明确套改的目标和原则,例如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组织结构、激励员工等。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时间:2011-01-14 09:48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套改办[2010]1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指导各地顺利开展职务套改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1、执法勤务机构中,哪些单位和人员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答: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行业公安机关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
正在研究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进行职务套改。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能否实施职务套改?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参加职务套改。
3、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及其下设公安机关和缉私部门,如何实施职务套改?答: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局,其所属人员不参加职务套改。
其下设公安机关、缉私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可以参加职务套改,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4、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具有执法勤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是否纳入警员职务套改范围?答: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具有执法勤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暂不纳入警员职务套改范围。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一、将工资软件升级到16.78以上版本。
二、套改政策简述:1、软件将参与套改的人员设有两种人员分类: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2014年参与警员系列套改的人员可以再次重新套改,不参与本次工资套改的综合类公务员保持原工资执行情况。
勤务警员设有12个职务层次,警务技术设有11个职务层次,在软件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津贴标准表中有显示。
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的职务与综合类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层次关系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套改工资标准】→第四页面“司法公安职务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对应层次关系”中查阅。
2、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办法:基本工资设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两项,职务工资是一个职务对应一个职务工资标准,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职务岗位工资标准】中查阅;若职务工资低套的要保留,待以后职务晋升后冲销。
等级工资与综合类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类似,每个职务设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内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其每个等级档次对应的工资标准请在软件的“档次级别工资标准”模块中查阅。
方法为:进入菜单【初始设置】→【档次级别工资标准】→“勤务警员警务技术等级工资”。
套改后的职务由单位根据中组发[2018]9号和组厅字[2018]33号文件来确定。
等级工资套改办法:现执行的八级至二十七级的级别工资相应套改为一级至二十级的等级工资,工资档次不变。
套改后的等级未达到套改后的职务对应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最低等级;已达到最低等级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晋升等级时,等级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等级工资标准。
津补贴标准:在软件的津补贴模块查阅自动生成的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津补贴标准。
3、套改后工资晋升办法:职务晋升: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方法类似,所不同的是:勤务警员类由四级警长晋升到三级警长、二级警长晋升到一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三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一级高级警长时,警务技术类由四级主管晋升到三级主管、二级主管晋升到一级主管、四级主任晋升到三级主任、二级主任晋升到一级主任时,原职务等级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原等级在新任职务等级范围内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公安职员职务套改方案
公安职员职务套改方案
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公安系统也面临了越来越大的人力资源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部门被迫推进职务套改方案,以增强公安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
方案内容
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职务套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务套改原则
职务套改原则是指公安职员职务调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根据公安职工岗位职责变化以及个人能力、业绩、资历等方面的考核情况,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对职务进行合理调整,充分发挥人才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职务套改流程
职务套改流程是指公安职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操作步骤。
职务套改流程包括:职务套改方案的制定、方案的公示、职务调整申报、申报审核、协商确定、实施调整、结果公示等。
三、职务套改实施要求
职务套改实施要求是指控制职务套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遵守岗位职责、文明礼仪、自觉配合、提高服务技能、合理利用资源等。
方案效果
公安职员职务套改方案的实施可以促进人才合理发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可以增强公安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
同时,此方案还可以调动公安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安事业的持续发展。
总结
公安职员职务套改方案是公安部门为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需要而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方案的实施可以增强公安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促进人才合理发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推进公安事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模板】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一、将工资软件升级到16.82以上版本。
二、套改政策简述:1、软件将参与套改的人员设有两种人员分类: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2014年参与警员系列套改的人员可以再次重新套改,不参与本次工资套改的综合类公务员保持原工资执行情况。
勤务警员设有12个职务层次,警务技术设有11个职务层次,在软件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津贴标准表中有显示。
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的职务与综合类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层次关系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套改工资标准】→第四页面“司法公安职务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对应层次关系”中查阅。
2、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办法:基本工资设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两项,职务工资是一个职务对应一个职务工资标准,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职务岗位工资标准】中查阅;若职务工资低套的要保留,待以后职务晋升后冲销。
等级工资与综合类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类似,每个职务设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内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其每个等级档次对应的工资标准请在软件的“档次级别工资标准”模块中查阅。
方法为:进入菜单【初始设置】→【档次级别工资标准】→“勤务警员警务技术等级工资”。
套改后的职务由单位根据中组发[2018]9号和组厅字[2018]33号文件来确定。
等级工资套改办法:现执行的八级至二十七级的级别工资相应套改为一级至二十级的等级工资,工资档次不变。
套改后的等级未达到套改后的职务对应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最低等级;已达到最低等级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晋升等级时,等级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等级工资标准。
津补贴标准:在软件的津补贴模块查阅自动生成的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津补贴标准。
3、套改后工资晋升办法:职务晋升: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方法类似,所不同的是:勤务警员类由四级警长晋升到三级警长、二级警长晋升到一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三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一级高级警长时,警务技术类由四级主管晋升到三级主管、二级主管晋升到一级主管、四级主任晋升到三级主任、二级主任晋升到一级主任时,原职务等级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原等级在新任职务等级范围内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警务技术职务套改方案
警务技术职务套改方案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警务技术在现代公安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针对现有的警务技术职务体系进行套改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提出警务技术职务套改方案,以期推进公安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提高警务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
二、背景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警务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然而,现有的警务技术职务体系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统一标准:各地警务技术职务的职级划分、职责范围和薪酬待遇存在差异,难以实现统一管理和调配。
2.岗位职责不明晰:警务技术职务的职责界定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职权不明、工作重叠等问题。
3.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现有的警务技术人员培养体系和培训机制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警务技术需求,人才储备不足。
因此,对现有的警务技术职务体系进行套改显得尤为重要。
三、套改目标警务技术职务套改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统一的职务体系,明确警务技术职务的职责范围和职级划分,提高警务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素质,推动警务技术事业的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进一步明确警务技术职务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统一职级划分和薪酬待遇,建立健全的晋升机制。
3.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警务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警务技术职务岗位的管理和监督。
四、套改内容1. 职务体系划分根据警务技术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将警务技术职务分为三个主要类别:技术研发与创新类、系统运维与支撑类、应用开发与集成类。
每个类别下设若干职务层级,根据职务的责任、权力、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划分。
2. 职责范围明确针对各类职务,明确其职责范围和权责,确保各职务之间职责清晰、协同配合。
具体而言,需要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技术研发与创新类职务:负责警务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工作,推动技术进步。
•系统运维与支撑类职务:负责警务技术系统的运维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职务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
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
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文件编号:2020年4月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版本号: A 修改号: 1 页次: 1.0编制:会签:审核: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职务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
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
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职务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
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
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模板】
公安机关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操作说明一、将工资软件升级到16.82以上版本。
二、套改政策简述:1、软件将参与套改的人员设有两种人员分类: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2014年参与警员系列套改的人员可以再次重新套改,不参与本次工资套改的综合类公务员保持原工资执行情况。
勤务警员设有12个职务层次,警务技术设有11个职务层次,在软件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津贴标准表中有显示。
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的职务与综合类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层次关系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套改工资标准】→第四页面“司法公安职务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对应层次关系”中查阅。
2、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工资套改办法:基本工资设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两项,职务工资是一个职务对应一个职务工资标准,在软件的菜单【初始设置】→【职务岗位工资标准】中查阅;若职务工资低套的要保留,待以后职务晋升后冲销。
等级工资与综合类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类似,每个职务设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内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其每个等级档次对应的工资标准请在软件的“档次级别工资标准”模块中查阅。
方法为:进入菜单【初始设置】→【档次级别工资标准】→“勤务警员警务技术等级工资”。
套改后的职务由单位根据中组发[2018]9号和组厅字[2018]33号文件来确定。
等级工资套改办法:现执行的八级至二十七级的级别工资相应套改为一级至二十级的等级工资,工资档次不变。
套改后的等级未达到套改后的职务对应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最低等级;已达到最低等级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晋升等级时,等级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等级工资标准。
津补贴标准:在软件的津补贴模块查阅自动生成的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的津补贴标准。
3、套改后工资晋升办法:职务晋升:和综合类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方法类似,所不同的是:勤务警员类由四级警长晋升到三级警长、二级警长晋升到一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三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晋升到一级高级警长时,警务技术类由四级主管晋升到三级主管、二级主管晋升到一级主管、四级主任晋升到三级主任、二级主任晋升到一级主任时,原职务等级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晋升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原等级在新任职务等级范围内的,等级和等级工资不变。
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说明
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说明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是根据警察岗位职责的不同,将警察职务划分为不同层级,并设置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晋升要求。
这种预套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警察队伍的发展需求,提高警察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的透明度。
首先,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需要明确各个职务层级的设置和职责范围。
例如可以设置初级警员、高级警员、中级警长、高级警长、副警官、正警官等不同职务层级,并明确每个层级的具体职责,如初级警员主要从事基层勤务工作,高级警员负责指导新警员工作,中级和高级警长负责管理警员工作,副警官协助领导班子工作,正警官在局领导岗位工作等。
其次,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需要明确晋升要求和晋升标准。
例如晋升到高级警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色,被评为优秀等。
晋升到高级警长需要综合素质更高,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指导能力,参加过管理培训等。
晋升到副警官和正警官则需要具备更高的领导能力和战略眼光,经过层层选拔和评定。
第三,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需要落实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
警察队伍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而职务晋升是警察发展的重要动力。
因此,需要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警察人才。
例如可以设立优秀警员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建立岗位竞聘制度,通过竞争来选拔和晋升人才;同时也需要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罚。
最后,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警察工作是一个变化多样的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警察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以保持与实际工作需求的契合度。
综上所述,警察职务序列预套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警察队伍的发展需求,提高警察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的透明度。
通过明确职务层级和职责范围、明确晋升要求和标准、落实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可以激发警察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警员职务改革实施方案
警员职务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警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安机关的现代化建设,我们制定了警员职务改革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推动警务工作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强警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通过加强警务理论知识的学习,提升法律法规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水平,使警员在面对各种复杂情况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其次,我们将建立健全警员考核评价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警员的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表现突出的警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对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的警员进行严肃处理,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
同时,我们将优化警务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警务指挥体系,加强对警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管理,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加强对警务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警务装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警员的执法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此外,我们将加强警民沟通和服务。
建立健全警民互动机制,加强警民沟通和交流,增进警民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同时,提升警务服务水平,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警务服务,增强警民之间的紧密联系。
最后,我们将加强警务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警务队伍的精神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增强警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加强警务队伍的精神激励和心理健康管理,提高警员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总之,警员职务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安机关的现代化建设,提升警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体警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方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公安职务套改说明
公安职务套改说明
公安职务套改是指对公安系统中原有职务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其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下是公安职务套改的说明:
首先,公安职务套改是基于对公安系统的研究和实际需要做出的调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也在不断改变。
原有的职务安排可能无法适应新的工作需求,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和改革。
其次,公安职务套改的目的是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对职务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可以明确每个职务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从而使公安机关的工作更加有条不紊,并能有效提供服务。
再次,公安职务套改需要经过科学的制定和认真的实施。
职务套改必须是在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变动职务。
在制定职务套改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后,公安职务套改需要注重人才培养和晋升机制的完善。
通过职务套改,可以为公安系统中的人才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激励他们更好地担当起公安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综上所述,公安职务套改是对公安系统中原有职务进行调整和改革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制定和认真实施职务套改方案,可
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安系统中的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进而推动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安机关执法情务机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公〔2010〕20号)精神,结合我县公安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防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执法勤务机构具体包括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经济文化保卫科、治安大队、基础管理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刑事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科、看守监管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法制监察指导大队、预审大队、拘留所。
二、套改条件(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四)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2017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2017警员职务套改方案2017年,警务改革方案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警员职务套改方案,这个方案对警务人员的职级评定和晋升路径进行了重大调整。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旨在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素质,进一步推动警察力量的现代化和专业化发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背景和动机。
作为执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务人员的职级评定一直是一个敏感和复杂的议题。
在过去的发展中,一些执法人员面临职级限制和晋升不畅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他们个人的发展,也制约了整个警察队伍的士气和创新力。
针对这一问题,警务部门逐步研究和制定了职务套改方案,以期为警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职业成长空间。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核心内容。
首先,方案对警员的职务评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加强了对警员工作业绩的量化评定和终身学习的要求。
其次,方案针对不同职务层级,制定了不同的职业培训和晋升路径,提供了更多的晋升机会和通道。
此外,方案还加强了警员的信用记录和奖惩机制,鼓励警员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并惩罚那些不履行职责和违反纪律的行为。
总体来说,这个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激励的警员职级评定体系,引导警员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终身学习习惯。
然后,我们来看看这个方案对警务工作的影响。
首先,职务套改方案的推行将使警员们更加注重自身职业发展,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晋升路径。
这将激发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增强了整个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其次,方案的实施还将促进警员间的竞争和交流,提升整体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协同作战能力。
此外,职务套改方案通过引入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了警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养,推动了警务力量的现代化发展。
然而,警员职务套改方案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方案的实施需要一个公正、客观的评定标准和流程,以避免不公平和任性评价的产生。
此外,方案可能会造成短期内一些警员之间的竞争和矛盾,特别是那些因为职级限制而无法晋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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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府办发〔2010〕92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
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124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专门的职务序列,是国务院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这次进行警员职务套改,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具体措
施,对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公安机关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公安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稳步实施,稳妥推进;县人力社保局要认真履行好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县公安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县编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
对此次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中遇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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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
套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人社部发〔2009〕178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公安机关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此次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意见》和《方案》为依据,以是否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性、是否促进公安工作发展为检验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确保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民警职务序列,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长远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有序进行。
县政府成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华祖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勇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光辉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员:李洪华县财政局局长
王芳县编办主任
乔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
罗登科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
胡怀明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远松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余国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向必成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由蔡远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向必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范围
(一)县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
(二)同时具有综合管理职能和执法勤务职能的内设机构,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
(三)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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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10年5月,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方案》及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
(二)实施套改。
依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实际,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开展时间从5月开始,6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1.确定人员范围。
研究确定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并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1)参加套改的人员范围为执法勤务机构在编在职、评授警衔且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2)同时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不纳入此次警员职务套改范围,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
其中,县级公安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下领导职务的人员纳入此次套改范围。
(3)正在研究调离公安机关或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纳入此次套改范围。
(4)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未评授警衔的人员,属于取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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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警衔情形的人员,已经批准调离公安机关或退休、辞职、辞退的人员,不得纳入此次套改范围。
2.套改确定职务。
县公安局比照套改条件,结合民警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进行职务套改,填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任免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
3.工资套改。
职务确定后进行工资套改,具体实施办法待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及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后再参照执行。
六、有关问题
(一)套改后的公安民警警员职务,不与工资以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二)此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
少数确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综合管理机构或公安系统以外的,由接收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确定拟任职务,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
(三)按照《方案》要求,此次规定的套改条件仅适用于此次套改。
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七、工作要求
此次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力社保局要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协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此次套改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套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套改工作顺利进
行。
县公安局要加强培训,使大家熟悉新的职务序列,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建立公安民警职务序列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视和关怀,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推动公安各项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主题词:公安职务改革方案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