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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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
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
送,确保搬运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
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
、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
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
般资料、子宫收缩情况、
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病房与产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会阴情况、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产房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8)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识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
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
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
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
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
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
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
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
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
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医用腕带标识对病人身份进行24 小时随身标识。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
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4、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腕带标识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