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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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在古代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春秋战国时期被视为充满变革与思潮的重要时期。

婚姻与家庭制度是那个时代社会结构和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婚姻制度、妇女地位以及家庭关系等方面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一、婚姻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婚姻制度已经初具规模,并逐渐形成一套相对稳定的制度。

首先,男女双方家庭的同意是进行婚姻的基本条件。

父母或其他成年家族成员会为子女安排婚姻,并通过媒人等渠道进行联络。

其次,婚前的聘礼和婚后的彩礼是显著的特点。

聘礼是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所赠送的财物或礼品,彩礼则相反,是女方家族向男方家族赠送的财物或礼品。

这些礼金的给予和接受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的确认和肯定。

再次,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制度尊重家族的权威和地位。

在婚礼上,进行祭祀和宴饮仪式,以巩固双方家族的关系。

二、妇女地位在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女子的地位较低,但是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家庭的主要管理者,妇女负责处理家事、生育后代,并承担着家族传承的重任。

然而,除了家庭责任,妇女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受到男权社会观念的限制。

她们往往需遵守父亲、丈夫以及儿子的命令和支配。

尽管如此,一些优秀的女性在那个时代也展现出了杰出的才华和智慧,被后人称为“贤良淑德”。

三、家庭关系春秋战国时期的家庭关系以父权制为基础。

家族的权威由家长代表亲属制定家庭规则和决策。

父亲是家庭的主要管理者和决策者,他的权威几乎无可置疑。

儿子通常需要遵循父亲的意愿,服从命令,并继承家族的财产和地位。

而女儿一般在嫁妆后被彻底托付给丈夫的家庭,她们与娘家的联系相对较弱。

此外,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家族,如孔子和孟子所兴办的家庭学派。

他们强调家庭的和谐、孝道以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在社会变革中逐渐形成并发展。

婚姻制度通过聘礼和彩礼的送受,巩固了双方家族的联系和婚姻关系。

尽管妇女的地位相对较低,但是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春秋时期婚姻特点之探究

春秋时期婚姻特点之探究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武阳刚的子南季芈选择了国都危难时背负她的钟建而其婚姻关系得以缔结的关键在于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如徐吾犯之妹得其兄的允许季芈得其父的允许也因未违背父兄之命故不算离经叛道之举
华 南 理 工 大学 学 报
第l 6卷 第 1 期
2 0 1 4年 2月
(社 会 科 学 版 )
华 南 理工 大学 学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生 子 见于
第1 6卷
由表一 、表 二 可 以看 出 ,仅 表一 例 1 4 中之 鲁 昭公娶 于吴 为 “ 同姓 而婚 ” ,可见 “ 同姓 不婚 ” 是 春 秋 时人 “ 嫁 娶 ” 婚制 最 突 出 的特点 。 《 礼记 ・ 大
期 上 层社 会 的婚姻 特点 。


婚姻 形 式 多 样 化
根据 《 左传》 的记载 ,春秋 婚姻在形式上 首
先 呈 现 出多样 化 的特点 。因为在 礼 制社会 里 ,人们
以 “ 礼”为 “ 天 之 经 也 , 地 之 义 也 , 民 之 行
据笔者统计 , 《 左传》 ( 包含 《 春秋 》 )所记鲁 国 诸侯 娶 女之 事共 计 1 5例 、嫁 女之 事共计 1 4例 ,分
别 如表 1 、表 2 :
表 1 《 左传》 所记鲁 国娶女之事
例 鲁纪 年 夫 妇 娶自 生 子 见于
也” 卯,故而 “ 礼 ” 成 为 价值 评 判 的 最 终 标 准 。 而以 “ 礼 ” 的 标 准 ,对 于 春 秋 时 期 的 婚 姻 形 式 , 我 们 可 以 作 如 下 划 分 :礼 制 所 提 倡 的 ,称 之 为 “ 合礼 婚 制 ” ;礼 制 不 提 倡 也 不 禁 止 的 ,称 之 为 “ 不违礼婚俗 ” ;礼 制 所 禁 止 的 ,称 之 为 “ 违 礼 婚

春秋时著名爱情故事

春秋时著名爱情故事

春秋时著名爱情故事
春秋时期,我国历史上涌现出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郑国公主与宋国公子的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以真挚的情感、悲剧的结局,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矛盾,成为后世传颂不衰的经典。

故事的主人公,郑国公主,天生丽质,才情出众。

在一次宴会上,她与风度翩翩的宋国公子相识,两人一见钟情,爱意绵绵。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政治斗争和国家利益却成为他们爱情道路上的巨大障碍。

宋国公子为了国家的繁荣,不得不与敌国联姻,而郑国公主也成为了政治交易的牺牲品。

面对国家利益与个人感情的冲突,两位主人公坚定地选择了忠诚于爱情。

他们不畏权贵,不屈服于现实压力,用生命书写了一曲忠贞不渝的爱情悲歌。

尽管故事的结局是悲剧,但他们的坚定与执着却成为了后世传颂的佳话。

郑国公主与宋国公子的爱情故事,在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许多文学作品都借鉴了这个故事,用以传达爱情至上、忠诚不渝的主题。

这也使得这个春秋时期的爱情故事,成为了我国历史上一颗永不磨灭的璀璨明珠。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在爱情面前,个人和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在逆境中坚守真爱,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

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

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时期,封建家族的兴起、礼制的形成以及思想文化的发展,都对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在春秋时期,婚姻制度主要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家族制度。

根据《礼记·曲礼上》的记载,婚姻制度主要由“匹配”、“聘”、“娶”、“婚”几个环节组成。

首先是“匹配”,即男女双方家族通过纳采、问名等方式确定婚姻关系;然后是“聘”,男方家族需要送聘礼给女方家族;接着是“娶”,男方带领女方回到男方家族;最后是“婚”,举行仪式,喜宴庆祝。

这种婚姻制度强调家族间的联姻和血缘关系的延续。

此外,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还有一些其他特点。

首先是男方的社会地位较为重要,婚姻通常由男方的家族主动发起。

其次是婚姻通常都是由长辈代为协商,夫妻之间的话语权比较有限。

同时,春秋时期的婚姻多以父权制为基础,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低。

二、春秋时期的家庭观念春秋时期的家庭观念较为注重礼制和儒家思想。

《大学》所言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在春秋时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接受。

儒家思想强调家庭的和谐和秩序,主张家族的尊重和崇拜以及孝道的实践。

在春秋时期,封建家族至为兴盛,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紧密。

家族的族长担任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是家庭观念的核心。

此外,家族还强调世系的延续,注重男性的后代和封建社会的继承。

另外,春秋时期还出现了一些家庭观念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提高。

《论语》中有关女子教育的记载表明,女子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教育和关注,理论上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和地位。

然而,这些变化并不足以改变封建家族结构和父权制的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的影响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对后来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封建家族制度的兴起奠定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

封建家族制度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范文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范文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篇一一、引言春秋时期,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其中婚姻制度的演变尤为引人注目。

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格局的变动以及文化观念的更新,婚姻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进行深入研究,揭示其背后的社会、政治、文化动因,并探讨其对后世婚姻制度的影响。

二、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背景春秋时期,社会秩序动荡,诸侯割据,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频繁。

在此背景下,婚姻制度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婚姻不再仅仅是两家之间的联姻,更成为了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婚姻自由度有所提高。

三、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1. 婚姻形式的变化春秋时期,一夫多妻制逐渐成为主流婚姻形式。

同时,聘娶制、买卖婚姻等形式也陆续出现。

此外,随着商业活动的繁荣,商旅之间的联姻也逐渐增多。

这些变化使得婚姻形式更加多样化,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2. 婚姻观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更新,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

一方面,婚姻自由度有所提高,人们开始更加注重感情和情感交流;另一方面,婚姻也更多地成为了两家之间的联姻,用以巩固政治、经济地位。

这些变化使得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更加复杂和多元。

四、影响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的因素1. 社会经济因素春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商业活动繁荣。

这导致了人们更加注重经济利益和实际需求,使得婚姻不再仅仅是两家之间的联姻,更成为了一种经济交流的手段。

同时,社会阶层的变化也影响了婚姻制度的变化。

2. 政治因素春秋时期政治格局动荡,诸侯割据。

为了巩固政治地位和扩大势力范围,各诸侯国之间的联姻也更加频繁。

这使得婚姻成为了政治手段和外交工具。

同时,王室衰微和贵族阶层的变化也使得婚姻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3. 文化因素随着文化观念的更新和文化交流的增多,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

一方面,传统文化观念受到挑战和冲击;另一方面,新的文化观念逐渐形成并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观念和行为。

郑国(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

郑国(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

郑国(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郑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诸侯国,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

本文将从郑国的起源、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个古代国家。

一、郑国的起源郑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

相传,周武王打败商朝后,封太公望于陈地,并赐以姓“姬”。

太公望的儿子管叔因被赶出陈地,来到郑地,并建立了郑国。

郑国的建立标志着一段新的历史的开始,也奠定了郑国在后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郑国的政治在政治方面,郑国采用的是封建制度。

郑国的国君被称为“公”,并且世袭制度得以确立。

郑国的政权相对稳定,国君和贵族享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

在夷吾之战中,郑国曾与晋国发生冲突,但最终以晋国胜利而告终。

三、郑国的经济郑国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导。

郑国地处黄河中下游地带,土地肥沃,适宜农作物的种植。

同时,郑国也以渔业和畜牧业为支撑,形成了多种经济发展的模式。

郑国的经济繁荣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

四、郑国的文化郑国在文化上也有着独特的贡献。

郑国是古代中国音乐的发源地,其中最著名的是钟鼓之声。

据史书记载,郑国的公侯和大臣们能够击鼓奏钟,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郑国的音乐艺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郑国的命运尽管郑国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繁荣,但是随着战国时期的到来,郑国逐渐衰落。

战国时期,郑国不断受到其他诸侯国的侵扰,并最终被齐国所灭。

郑国的灭亡标志着郑国演化出的一段历史的结束。

六、结语郑国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诸侯国,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尽管郑国如今已不复存在,但其所留下的历史和文化瑰宝,无疑是我们珍贵的财富。

我们应当通过学习和研究郑国的历史,加深对古代中国文明的理解和认知,为我们的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以上对郑国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可忽视。

郑国的起源、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展现了其独特的特点和重要的影响力。

对于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和文化,我们需要对郑国有更加深入的研究和了解。

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众多地方国家并立、百家争鸣的时代,婚姻与家庭观念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背景、男女婚姻角色、婚姻制度以及家庭结构等方面,解析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观念。

一、政治经济背景下的婚姻观念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关系错综复杂,不断的争雄使得婚姻成为地方国家之间联姻亲和的一种手段。

各国通过婚姻来巩固盟友关系,达到政治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这一时期的贵族家族普遍推崇近亲结婚,以确保家族的纯洁性和延续性。

然而,由于地方国家纷争不断,很多婚姻都是政治联姻,权衡政治利益往往大于个人感情。

二、男女婚姻角色的变迁春秋战国时期,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高,他们有着更多的权力和自由。

男性通常是家族事务中的主导者,他们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继承权。

在这个时期,男性的社会地位与家族地位紧密相连,尤其是贵族阶层男性。

女性则被视为家庭的依附和附庸,她们在婚姻中的地位相对较低。

女性的主要责任是生育后代,传承家族血脉,对于她们来说,个人愿望和幸福往往被抛到了次要位置。

然而,在社会变革和思想解放的推动下,女性的地位有所改变。

一些富有的贵族家庭,特别是那些受到儒家思想影响的家庭,开始重视女性的教育和培养,赋予她们一定的社会角色。

有些女性也通过婚姻结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政治影响力。

同时,一些女性也表现出强烈的求学欲望和政治抱负,个别女性更成为诗人、思想家甚至政治家,给当时的社会风气带来了一些新鲜的气息。

三、婚姻制度的多样性春秋战国时期,婚姻制度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传统上,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女方往往没有选择的权力。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理念的变迁,自由婚姻意识开始觉醒,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自由恋爱的现象。

人们开始重视婚姻中的感情因素,并提倡婚姻的平等和自由。

婚姻制度也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

除了传统的包办婚姻外,类似于现代的婚姻介绍所也开始兴起。

人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主动寻找自己的伴侣,选择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结婚。

【春秋战国】最无辜的郑国:为何成为春秋霸主的争夺焦点

【春秋战国】最无辜的郑国:为何成为春秋霸主的争夺焦点

【春秋战国】最无辜的郑国:为何成为春秋霸主的争夺焦点【春秋战国】最无辜的郑国:为何成为春秋霸主的争夺焦点?郑国是周朝皇帝授予的一个晚期国家。

直到周游王时期才建立。

当时,它非常接近所谓的东周王朝,即平王东移。

这个国家最初的几位君主非常成功。

在早春和早秋时期,大国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东西。

对他们来说,世界相对稳定,所以郑国没有太多战争。

郑庄公之后,诸侯争相登基,郑的国力越来越弱。

由于郑国位于中原腹地(现河南新郑),土地肥沃,自然成为其他国家羡慕的对象。

郑国没有保卫的危险。

这就是所谓的四个战场,夹在周边大国之间。

因此,郑国成了霸王的军事训练场。

春秋时期,周天皇仍然是所谓的世界公侯,一些霸主国家的君主不得不考虑其他国家的干涉。

因此,尽管郑国受到其他国家的欺凌和蹂躏,它仍然可以拥有一个国家。

正因为如此,霸主对郑国的军事利用更像是一种实力展示。

因此,据说郑国是霸王的训练场。

楚国自楚武王时期开始强大,到了楚文王时期用武力统一了长江流域,到了成王时期,楚国开始将目光瞄向北方,郑国自然就成了首选目标。

公元前659年,楚国进攻郑国,原因是郑国亲近齐国。

第三年秋天,齐桓公在阳?谋划伐楚,而这年冬天,楚国第二次出兵伐郑。

公元前657年,齐桓公与夫人蔡姬乘船游玩。

蔡姬熟悉水性,摇晃船只颠簸桓公。

齐桓公让她停止,蔡姬不停。

下船之后,蔡姬被送回蔡国娘家,但没有断绝婚姻关系。

蔡侯十分生气,就把蔡姬另嫁。

齐桓公于是兴兵伐蔡,并转而伐楚。

蔡国是楚国的盟国,楚国不能不管,但又畏惧于齐国的势力。

齐国也没有绝对的把握打败楚国,再加上劳师袭远,于是两国在楚国答应向周王室进贡的条件下达成罢兵协议。

齐桓公以攻打楚国而闻名历史从表面上看,齐桓公攻击楚国是为了攻击蔡。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根究底,那是因为楚国人攻击郑和,觊觎中原,导致了战争。

作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齐桓公也有过伐郑的举动。

公元前655年,诸侯为了稳定并成为周,首先停止了同盟。

郑文公不想参加。

春秋时期的婚姻习俗与家庭结构

春秋时期的婚姻习俗与家庭结构

春秋时期的婚姻习俗与家庭结构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时代。

在这个时期,婚姻习俗和家庭结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研究春秋时期的文献和历史记录,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制度以及家庭组织结构的特点。

一、婚姻习俗在春秋时期,婚姻习俗十分严谨,符合礼制和家族传统。

首先,婚姻的选择往往由父母或其他长辈来安排。

他们会考虑家族的声誉、经济条件以及地位来选择合适的伴侣。

因此,婚姻并不是基于爱情的选择,而是考虑到家族的利益。

其次,婚姻的过程也有一定的仪式和程序。

例如,求婚需要通过媒人进行,媒人会将礼物带给女方家庭,代表男方的诚意。

如果女方家庭接受了礼物,并且表示同意婚事,就会进行下一步的准备工作。

接着,双方家庭会进行婚姻契约的签订,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契约一般包括嫁妆、聘金以及其他财物的约定。

嫁妆是女方家庭给予的财物,而聘金则是男方家庭给予的财物。

这些财物的价值往往与双方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相关。

最后,婚礼是一个重要的仪式,被视为重要的社会事件。

婚礼通常在新郎家进行,亲朋好友们都会受邀参加。

在婚礼上,有一定的仪式和祭祀活动,旨在祈求夫妻的幸福和家庭的兴旺。

同时,婚礼也是展示家族地位和财富的场合,因此往往会有盛大的宴会和表演。

二、家庭结构在春秋时期,家庭结构以宗族为单位。

宗族是由一系列有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由一位家族长者领导。

家族长者负责管理家族事务、维护家族利益和传承家族祭祀等传统。

家族的权力和地位主要由男性继承,因此男性在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男性是家族的主要经济支柱和社会代表,他们承担着家族的责任和荣誉。

女性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相对较低,主要是为家族提供后代。

女性的地位和身份通常与其嫁入的家族相关。

婚后,女性往往要遵从丈夫家族的规矩和制度,服从丈夫和长辈的安排。

家族内部的联系和亲密关系是家庭结构的核心。

在春秋时期,家族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非常重要,亲属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是家族维系的关键因素。

春秋婚姻观念

春秋婚姻观念

春秋婚姻观念
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婚姻是家族联姻的主要形式。

春秋时期,社会上普遍重视婚姻关系,婚姻被视为是家族之间政治、经济和军事联盟的重要手段。

因此,婚姻的缔结往往不是个人的选择,而是家族和社会的责任。

2. 重视婚姻的社会功能。

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注重婚姻的社会功能,认为婚姻是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

因此,婚姻的缔结往往不是基于个人的感情,而是基于家族和社会的利益。

3. 婚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在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中,男女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男性通常是婚姻的主导者,掌握着婚姻的决定权,而女性则处于被动和从属的地位。

这种不平等的现象在当时被视为理所当然,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利益也很少受到关注和维护。

4. 重视婚姻的纯洁性和道德性。

虽然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注重婚姻的社会功能和家族利益,但同时也非常重视婚姻的纯洁性和道德性。

婚姻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一种神圣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尊重、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

因此,当时的婚姻观念强调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以及对于婚姻的忠诚和责任。

总的来说,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注重婚姻的社会功能和家族利益,同时也强调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信任和忠诚。

但同时,也存在着男女地位不平等、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利益缺乏关注和维护等问题。

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及特点

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及特点

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吴风池(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原文化研究所郑州450044)摘要: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生活有如下特点为:女性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没有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以自由恋爱为主;对爱情忠贞专一。

而郑国婚姻生活中的这些特点又是由郑国“处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较为开明的政治及文化传统造成的。

关键词:春秋时期郑国婚姻特点成因春秋时期的郑国是在周平王东迁洛邑时,由郑武公占据虢、桧等十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的中原古国。

由于它地处中原,商业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底蕴丰厚,其国民的婚姻家庭生活充分展示出中原文化质朴、淳厚的特点,对中原地区的社会文化和习俗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和研究春秋时期中原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习俗的窗口,对此学者们却很少论及,本文试以《诗经·郑风》及《左传》中的相关史料为基础来探讨一下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

郑国婚姻的特点(一)女子在婚姻中的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在择偶标准上更关注男子勇武刚健和英雄气概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中女子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其主要标志就是女性在婚姻中享有自主权和在恋爱中表现出明显的主动性。

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

犯惧,告子产。

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

唯所欲与。

’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

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

子南戎服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

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

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适子南氏。

”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先与公孙定婚,后公孙黑又强要与之订婚,徐吾犯害怕闹纠纷求助于当政者子产,子产则主张让徐的妹妹自己选择,最后两方男子也都同意这样做,徐吾犯的妹妹躲在房中看了二人的表现以后,选中了勇武刚健有男子汉气概的子南作为自己的丈夫。

这一事件说明当时郑国的女子在婚姻生活享有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挑选自己认为合适的人做自己的丈夫。

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春秋时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时代,婚姻与家庭制度也有着独特的发展与演变。

本文将从婚姻的形式、家庭的结构以及婚姻观念等方面,介绍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一、婚姻的形式在春秋时期,婚姻的形式较为多样化。

其中,最为普遍的形式是一夫多妻制,即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位妻子。

这种制度源于封建社会对男性的特殊地位认可,同时也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有关。

除了一夫多妻制,春秋时期还存在一夫一妻制和女子协婚制。

一夫一妻制在春秋时期并不常见,但在贵族阶层中却有一定的存在。

女子协婚制则是指女方在婚后可以选择离婚再嫁的制度,这一制度对于女性的权益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家庭的结构春秋时期的家庭结构以宗族为基本单位。

宗族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中十分重要,是组成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基础。

宗族制度规定了家族中各个成员的职责和地位,维护了家族的利益和尊严。

在春秋时期的家庭结构中,男性是家庭的主要支柱,家族财产由男性继承。

家族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治理家族事务的婆姨等女性成员也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

三、婚姻观念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念相对保守,以男尊女卑为主导。

男性被认为是家庭和社会的栋梁之材,而女性则主要承担起生育和家庭劳动的责任。

在世俗观念中,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地位上存在很大的差距。

然而,婚姻观念在春秋时期也有一定的变化。

女性在选择婚姻对象方面有一定的发言权,而家族之间的政治联姻也成为一种常见的婚姻形式。

此外,春秋时期的社会中也存在着女权意识的觉醒,一些女性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多的权益和自由。

总结: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在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夫多妻制、家族宗法制度以及男尊女卑的婚姻观念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点。

然而,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也包含了女性的一些权益保护和自我选择的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当时社会逐渐进步的迹象。

当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是浅尝辄止地介绍了春秋时期的婚姻与家庭制度,还有许多深入的研究方向等待我们去探索。

春秋时期我国婚姻制度的几个特点

春秋时期我国婚姻制度的几个特点

1997年7月第20卷第3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 rnal of H ebei N o rm al U n iversity(Social Science)Ju l.1997V o l.20N o.3春秋时期我国婚姻制度的几个特点Ξ缪昭摘 要 本文阐述了春秋时期我国婚姻制度的几个特点,一是聘娶婚,二是媵制的实行,三是同姓不婚。

这些婚姻特点对以后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 春秋时期 婚姻 制度分类号 K225春秋时期是我国婚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对以后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周朝建立后,周公制礼,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婚姻活动也不例外,也被纳入了礼的范畴,从而奠定了聘娶婚的基础。

经过400年的发展演变,聘娶婚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才最后确定下来。

它有三个要素,一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纳敝币。

媒妁在当时婚姻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故《礼纪・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的话。

《诗经》的齐风南风篇也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记载。

可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当时人们婚姻活动普遍遵守的准则,如果违反了这一准则则视为非礼淫荡。

例如据《左传》成公十一年载,声伯的母亲没有通过媒聘之礼就同叔月人干同居,叔月人干的弟媳穆姜说:“我不能把姘妇当作嫂嫂”。

孟子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也说:“丈夫生而原页为之有室,女子生而原页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通过媒妁的沟通父母同意后,还要形成婚约,当时是男方向女方送一定数量的礼物或金钱以示婚约的形成,叫纳敝币。

此后男女双方才能交往。

所以《礼纪・曲礼》中有“非受敝币,不交不亲”的说法。

聘娶婚的出现和确立是和经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的。

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较为稳固的家庭,家庭既是一个社会细胞,也是一个生产单位和经济单位,在这个生产、经济单位中,家长即父母具有绝对的权力,如拥有对所有财产的支配权,在经济上依附于父母的子女,也是父母可支配的财产,这就是由父母决定子女婚姻的聘娶婚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

《左传》中郑国女性形象探析

《左传》中郑国女性形象探析

选择 。然而 在 春 秋 时 期 ,郑 国女 子 在 面对 “父 权 ”与 把 已无 号 召 之力 的周 王 室放 在 眼里 ,非 礼 现 象 ,僭 越
“夫权 ”的 矛 盾 时 ,她 们 往 往 倾 向 于 自己的 母 国 的利 举 动 时 常 发 生 。郑 国 作 为 一 个 当时 的一 个 小 国 ,在
子 华 、子臧 皆被 文公 诱杀 ,不 禁令 人 唏嘘 。
郑 女 的婚 姻 状 态 是 男 权 主 导 下 的社 会 女 子 的 常
[注 释]
态 ,“男尊女卑”下 的女子对 自身的命运没有 自主权。
然而“政教荒散 ,世俗流移”,综合因素作用下 ,有些郑 ① 本文 中的郑 国女性指 生于郑国及 别 国嫁入郑 国的女性 。
女子 的出行受到 限制 ,婚姻更是遵守父家的安排 ,在 一 君 、一 子 ,而亡 一 国 、两 卿 ”的罪名 ,成为 诸侯 大夫 之
婚姻生活中,春秋时期的女子始终处 于从属地位 。处 间互 相 争夺 的玩 物 ,成 为 一 系列政 治事 件 中的被 动 触
于弱势群体 的郑女 ,为 了郑 国本 国的利益,其婚姻 自 发者 。
郑子之妃 的陈妫②,她的被 “报”的婚姻没有任何聘娶 情况 下大 胆 说 出 自己 的择 偶 观 。动荡 的政 治 环境 造
礼仪方面的记载 ,可见其是作为文公小妾 的身份生存 就了郑女多样化 的形象 ,这是 她们 的命运 ,同时也是
的 。而被 “报 ”之后 的 陈妫并 没有 受到 恩宠 ,她 的儿 子 整个时代的缩影。
下 的郑 女都 以不 同的形象 出现在 《左 传》中 ,面 对不 同 原 因 ,则 是春 秋时 期 的女 子 同父 亲 的血 缘关 系往 往要
的时代 和情 境 ,郑女 的选择 和 形象 也 呈现 出多 样 化 的 大 于女 子 同夫 家 的姻亲关 系 ,这 反 映 了天 伦关 系 在 春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范文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范文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篇一一、引言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变革的重要阶段,其中婚姻制度的演变尤为显著。

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也预示了后世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走向。

本文将深入探讨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文化变迁。

二、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初貌春秋时期之前的婚姻制度主要受到西周“礼制”的影响,表现为一种等级分明的“宗法婚姻”。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贵族阶层间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并重视家族与血缘关系,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婚姻规范和礼仪。

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宗法制度的瓦解,这种传统的婚姻制度开始发生改变。

三、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1. 婚龄的放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春秋时期人们对个体的自主权更加尊重,包括婚姻的自主权。

相较于之前早婚的传统,婚龄开始得到一定的放宽,这一改变在后世社会被广泛沿用。

2. 礼仪简化与去“化”:传统宗法婚姻中,礼仪繁琐且充满“化”的色彩。

然而,在春秋时期,随着礼制的逐渐瓦解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婚姻礼仪开始简化,去“化”现象逐渐明显。

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对传统礼制的反思。

3. 婚配自由度的提高: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春秋时期的婚配自由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贵族阶层开始出现自由恋爱和私奔等行为,而平民阶层则更加注重个人的感情和意愿。

这一变化为后世社会的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打下了基础。

四、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的社会文化背景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演变,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变革密切相关。

首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经济基础的变化,进而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观念和方式。

其次,礼制的瓦解使得宗法制度的地位逐渐削弱,从而促使了更加尊重个体权利的婚姻制度的形成。

最后,文化的进步也为婚姻制度的演变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例如“爱”、“自由”等价值观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追求。

五、结论通过对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革。

郑伯克段于鄢解析

郑伯克段于鄢解析

郑伯克段于鄢解析
郑伯克段于鄢是指古代中国春秋时期郑国的伯爵郑伯克段被放逐到鄢城的历史事件。

这一事件是春秋时期各国纷争的一个典型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关政治、人情、道义的思考。

郑伯克段是郑国的族弟,他与族兄晋国叔相争夺继承郑国君位的权力。

在争夺中,郑伯克段败给了晋国叔,被放逐到鄢城。

这个事件暴露了当时诸侯国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和明争暗斗的较量。

首先,郑伯克段于鄢事件反映了春秋时期诸侯国内部的政治斗争。

各国国君和贵族之间往往存在权力权威的争夺,而争夺的结果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命运。

在这个事件中,郑伯克段失去了继承郑国君位的机会,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园,这是一个政治斗争的结局。

其次,郑伯克段于鄢事件也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外交关系。

郑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却因为统治权的争夺而受到其他国家的排挤和干涉。

放逐的结果使得郑伯克段成为了无国籍的人,也暴露了当时各国之间政治利益的博弈。

此外,郑伯克段于鄢事件还引发了人情与道义的思考。

郑伯克段是被放逐到鄢城的,他失去了在故乡的一切,也面临着生活的困境和无奈。

这样的情况下,他也让人们思考关于人情与道义的问题,比如他应该如何处理与当地人民的关系,如何应对不公正的待遇等等。

郑伯克段于鄢事件是春秋时期郑国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

它从政治、外交、人情和道义等多个角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中国的政治斗争、外交关系以及人情和道义的重要性。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也应该从中汲取一些启示,加强对政治伦理、国际交往和社会道义的思考和理解。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
邓嫚,郑庄公的夫人,她为郑庄公生下长子公子忽。

公子忽做世子时便屡立战功,然而郑庄公还是喜爱次子公子突。

郑庄公二十八年(乙丑,公元前716年),公子忽娶陈国公主陈妫为妻。

郑庄公三十年(丙寅,公元前714年),时值齐国受蛮夷困扰,姬忽一战而胜。

极为欣赏他的齐僖公,欲将爱女即次女文姜许配他为妻。

但公子忽以齐大国、郑小国,不敢高攀为由拒绝了这门亲事。

其实,公子忽真正退亲的原因是,听闻到文姜行为不检,与其胞兄(后成为齐襄公)世子诸儿有染。

郑庄公四十三年(庚辰,公元前701年),郑庄公临终前欲立次子公子突,然则大夫祭足反对而未成。

郑庄公薨后,公子忽嗣位,是为郑昭公。

同年,宋庄公勾结祭足,逐郑昭公出奔卫国,改立昭公之
弟公子突为王,是为郑厉公。

郑厉公四年(甲申,公元前697年),郑厉公因不满祭足的专权,遂想将其除掉,结果事情败露,只得出逃蔡国。

于是,祭足又率群臣
至卫国迎郑昭公还国复位。

不久,郑昭公被大夫高渠弥射杀。

考古发现:郑庄公的陵墓位于新密市曲粱乡郑伯岭上,具茨、大隗二山屏其前,梅、泰二山环其后,溱、洧水环绕左右。

经专家论证,新密就是郑氏历史文化的发祥地,现今还完好保存了郑庄公墓、郑昭公墓。

其陵园坐北向南,南北长431米,东西宽123米,占地80余亩,主要建筑物有山门、配殿、阁楼、牌坊、祭坛、庄公大殿、廊房、角楼、祭殿、陵墓区、始祖塔、接待会馆等。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

春秋战国时期郑庄公姬寤生的夫人雍吉,郑庄公的夫人,其父是宋国大夫。

后来,雍吉为郑庄公生下次子公子突。

郑庄公三十年(丙寅,公元前714年),北戎(今山西南部)军队侵犯郑国。

郑庄公觉得自己军队的机动性不好而产生畏惧,公子突于是建议父亲以引蛇出洞的方法,完美的打击了北戎的主力部队。

从这个事例来看,公子突称得上是一个运筹帷幄的智谋型人才。

郑庄公四十三年(庚辰,公元前701年)春,郑庄公身染重病,于是召大夫祭足至床前安排后事。

郑庄公有意传位次子公子突,但祭足以废长立幼,国家必乱为由,遂立另一夫人所生的公子忽为继承人。

然而,郑庄公害怕公子忽即位后会对公子突不利,遂使公子突出居母家宋国。

同年五月,郑庄公薨,公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

此时,雍吉的族人大多在宋国为官,因公子突思念母亲,于是雍氏家族借宋庄公之力,令族人雍纠聘娶祭足之女为妻,以此取得祭足的支持。

同年九月,在祭足的帮助下,郑昭公被逐至卫国,公子突被扶立为王,是为郑厉公,但大小政事皆由祭足决定。

因雍纠既是郑厉公的外家,又是祭足的女婿,则被命为郑国大夫。

郑厉公四年(甲申,公元前697年),郑厉公因不满祭足专权,决心将其除掉。

仲春这一日,郑厉公与雍纠在花园中密商:趁祭足去东郊安抚被战火惊扰的居民,雍纠借酒宴慰劳岳父之机,将其致于死地。

就这样,二人达成共识后,雍纠回至家中。

因心中有事,不觉流露出慌张之色。

其妻祭氏心怀疑虑,于是将其灌醉套出原由。

第二日,矛盾万分的祭氏回到娘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祭足遂提早有了防备。

次日,祭足东郊抚民,雍纠途中迎迓,宴享果然十分丰盛。

这是一个十分戏剧化的场面,首先是雍纠亲自斟满一大杯酒,双手捧着跪于岳父膝下,满脸堆笑道:“郊外春色可娱,聊具一酌慰劳耳。

”祭足看到对自己毕恭毕敬的女婿也假惺惺说道:“为国奔走,理之当然,何劳大享。

”边说边慌忙躬身扶住爱婿的右手,左手接过酒杯。

就当大家还沉浸在这天伦之情交融之际,祭足将杯中之酒浇到地下,大声怒斥道:“你竟然敢戏弄我!”话音未落,祭足的心腹强鉏与众勇士一拥而上将雍纠砍死,并将其尸抛进周池。

《春秋》“郑伯克段于鄢”史事新论

《春秋》“郑伯克段于鄢”史事新论

《春秋》“郑伯克段于鄢”史事新论《春秋》记载了许多历史事件,这其中就包括了《春秋》中的“郑伯克段于鄢”事件。

此次事件可以说是当时政治形势非常严峻的一个缩影。

本文将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新论。

“郑伯克段于鄢”事件发生在公元前707年,当时的中国处于春秋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原地区的各个国家之间互相争斗,战争不断。

郑国与周王朝等其他大国之间也存在矛盾和争斗。

在这一背景下,本次事件的发生不足为奇。

据《春秋》记载,当时郑国的国君是一位名叫克段的君主。

他的国家虽然是一个小国,但却拥有一些强大的武将。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郑国的将领子产,他曾经在郑国军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郑国的国君克段却对子产非常不满,认为他过于威势,甚至有图谋篡位的嫌疑。

因此,克段决定将子产贬斥和打压。

这一举动引发了郑国内部的深刻矛盾,导致了整个国家的动荡。

在这一时期,郑国的内部矛盾越来越尖锐。

郑伯克段开始对子产等一些强大的将领进行打压和打击。

尤其是对子产,克段多次打压,而子产也因此非常愤怒。

在一次战斗中,子产不能忍受克段的指挥,决定放弃战斗,逃回了故乡。

于是,克段趁机将子产排斥出朝廷,并收走了他的军权。

子产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之后,决定离开郑国,与克段决裂。

于是,子产与另一位名叫子舆的将领一起,带着数千人逃到了鄢国。

鄢国当时是一个弱小而又贫穷的国家,但是却有着相当强大的战斗力。

子产在鄢国得到了很好的接待,受到了当地人的尊重和信任。

在这个时期,孔子还没有出生,这个时期也被称为“孔子未生”的时代。

在鄢国的接待之下,子产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军权。

在他的指挥下,鄢国入侵了郑国,并从郑国手中夺取了一些领土。

这个胜利极大地提高了子产在郑国的声誉和地位,让郑国的国君克段深感威胁。

于是克段决定派兵攻打鄢国,试图消灭子产的势力。

然而,在这次战斗中,克段却折了大部分的兵力,更加加速了郑国的衰落。

总体来说,《春秋》中的“郑伯克段于鄢”事件是一件很典型的代表当时中国政治复杂和国家内部分裂的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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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吴风池(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原文化研究所郑州450044)摘要: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生活有如下特点为:女性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没有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以自由恋爱为主;对爱情忠贞专一。

而郑国婚姻生活中的这些特点又是由郑国“处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较为开明的政治及文化传统造成的。

关键词:春秋时期郑国婚姻特点成因春秋时期的郑国是在周平王东迁洛邑时,由郑武公占据虢、桧等十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的中原古国。

由于它地处中原,商业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底蕴丰厚,其国民的婚姻家庭生活充分展示出中原文化质朴、淳厚的特点,对中原地区的社会文化和习俗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和研究春秋时期中原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习俗的窗口,对此学者们却很少论及,本文试以《诗经·郑风》及《左传》中的相关史料为基础来探讨一下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

郑国婚姻的特点(一)女子在婚姻中的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在择偶标准上更关注男子勇武刚健和英雄气概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中女子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其主要标志就是女性在婚姻中享有自主权和在恋爱中表现出明显的主动性。

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

犯惧,告子产。

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

唯所欲与。

’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

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

子南戎服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

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

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适子南氏。

”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先与公孙定婚,后公孙黑又强要与之订婚,徐吾犯害怕闹纠纷求助于当政者子产,子产则主张让徐的妹妹自己选择,最后两方男子也都同意这样做,徐吾犯的妹妹躲在房中看了二人的表现以后,选中了勇武刚健有男子汉气概的子南作为自己的丈夫。

这一事件说明当时郑国的女子在婚姻生活享有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挑选自己认为合适的人做自己的丈夫。

不仅如此,在生活中郑国的女青年如果发现了自己的意中人就会积极主动的大胆追求,决不让幸福的爱情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诗经·郑风》中的一部分恋歌就反映了的女子主动大胆地追求自己意中人的情形。

如《褰裳》就强烈地表现了女主人公在恋爱中的主动性:“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它的大意是这样的:“你如果真心的思念我,赶快提起衣裳过河来同我约会,不然我就爱上其他人了,你这个小糊涂蛋!”“女性在婚恋中如此大胆泼辣,在秦汉以后的正统儒学先生们看来,简直是放浪至极,不可思议”。

①如宋代朱熹《诗集传》就说此诗是“淫女语其所私者”然而在当时,女性这种行为就象今天婚恋生活中男人追女人一样司空见惯。

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生活中,女子不但很强的自主意识,敢于积极主动大胆的追求自己的意中人,而且在择偶标准上女性不过于注重男子的相貌之美,更注重男方勇武刚健的男子汉气质。

在上述例子中徐吾犯的妹妹没有选择“盛饰入,布币而出”的公孙黑而是选择了“戎服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的公孙楚,可见徐吾犯之妹对公孙黑之装扮华丽的“盛饰”,远不如对公孙楚的戎服超乘感兴趣。

也就是说,在她选择丈夫时,男子之美不是最主要的择偶标准,只有勇武刚健、有英雄气概的男子才是最佳入选者,才是她们所认定的“夫”。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春秋时期,由于社会动荡不安,人们崇尚武力的社会习尚,那些能够统军打仗,勇武过人的男子就是人们心中的偶象。

同样的观念在《诗经·郑风·大叔于田》也有所反映。

叔于田,乘乘马。

执辔如组,两骖如舞。

叔在薮,火烈具举。

襢裼暴虎,献于公所。

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

叔在薮,火烈具扬。

叔善射忌,又良御忌。

抑磬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

两服齐首,两骖如手。

叔在薮,火烈具阜。

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冰忌,抑鬯弓忌。

这是郑国姑娘赞美自己恋人-一位勇敢的青年猎手的情诗,它通过对青年①《从《诗经》看儒学伦理思想形成时期的婚姻观念》,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5期猎手打猎时驾车的姿态,“襢裼暴虎”的英雄气概,“善射”、“良御”,“磬控”等一系列动作的描写,刻画出姑娘心中所倾慕的恋人勇武刚健的形象。

(二)在婚姻形式上,青年男女多以自由恋爱为主。

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左传研究》中说“《诗经》中所载男女关系,亦较随便,观郑、卫等风可知。

男女较易结合,……。

”①童先生关于春秋时期男女关系“较为随便”“男女较易结合”的断语是很有见地的。

春秋时期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不久,那些束缚限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礼仪制度尚很不完备,加之上古时期男女自由相恋的风俗的影响,因而当时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空间相当广阔,他们尽可大大方方地交友婚恋,再者周王朝为了繁育人口以增加劳动力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时也,奔者不禁。

”②这就给人们留下了自由恋爱、追求自主婚姻的空间。

因此春秋时期郑国的青年男女在婚姻上多以自由恋爱为主,《诗经·郑风》中的很多诗歌都反映了青年男女自由相爱的情况。

如《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兰兮。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在溱洧水滨幽会、游玩、临别时赠物定情的情况,表现了青年男女对爱情的大胆追求;《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说的是一青年与一美丽女子于田野上陌路相逢而一见钟情;《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岂不尔思?子不我即!”这是一对青年因家住得很近经常见面而产生爱情的事;《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恋爱中的姑娘因为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小伙感觉时间过得太慢了,一天的时间竟比三个月还要难熬;《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一对小恋人因为在恋爱中产生了矛盾,小伙子不理小姑娘了,急得小姑娘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诗经·郑风》的21首诗中竟有这么多的篇幅来反映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相爱,可见在当时的郑国自由相恋尉然成风,已成为青年男女缔结婚姻的主要形式。

(三)在婚姻生活中女性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

①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P348②《周礼·地官司徒》西周初年,为维护周朝统治,周公制礼作乐,确立了宗法伦理制度。

由于统治者的倡导和推行,它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关系已经深深的影响制约着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

如《诗经·南山》所说:“取妻之如何?必告父母!”“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

”而《战国策·燕策》中苏代说得更为明确:“周之俗,不自为取妻。

且夫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不自炫,弊而不售。

”《孟子·滕文公上》也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勺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这种舆论的力量,沉重压抑着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美满家庭的追求与向往,当时在许多诸侯国的婚姻生活中妇女从一而终的贞节意识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左传·庄公十四年》:“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

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

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

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因为蔡衰侯在楚文王面前赞美息侯夫人息妫的美貌,色迷心窍的楚文王就灭掉息国,把息妫抢到楚国,息妫到楚国后虽为楚文王生了两个儿子,但从没有主动说过话,楚文王问她,她回答说:“我一个女人,伺候了两个丈夫,即使不能死,又能说什么呢?”再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甲午,宋大灾。

宋伯姬卒,待姆也。

”这是宋共公夫人伯姬在一场大火中,她坚持等保姆来才肯出宫,结果被烧死了。

“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归。

女待人,妇义事也。

’”当时人们认为未婚女子应等待保姆来后和保姆一起行动,已婚妇女则可根据情况便宜行事,而她竟为守节被活活烧死。

从以上两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在婚姻生活中女子从一而终不但已成为妇女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成为整个社会认可和赞许的道德规范,不然,息妫不会说:“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左传》的作者也不会在记述了宋伯姬因等待保姆而被烧死的事以后又说:“女而不归。

女待人,妇义事也。

”女子在婚姻生活中遵从从一而终的贞操观不但在经济文化都较发达的中原地区各诸侯国中成为人们认可和赞许的道德规范,而且在当时被人们视为蛮夷之邦楚国也大有市场。

如《左传·定公五年》记载:“王将嫁季羋,季羋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

钟建负我矣。

’以妻钟建,以为乐尹。

”昭王准备让他妹妹出嫁时,妹妹却以钟建曾背过她为由,要嫁给钟建,昭王只好答应她。

而同一时期的郑国由于立国较晚,受宗法伦理制度影响较小,且郑国地处中原,西接周晋,南通荆楚,北临卫燕,四通八达,十分有利于商业的发展,经济活跃,由此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进步,青年男女婚姻还较为自由,在婚姻生活中,女性还没有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

如《左传·桓十五年》载:“祭促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

将享诸郊。

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可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郑厉公不甘受制于蔡仲的独专国政,使蔡仲的女婿雍纠刺杀蔡仲,雍纠的妻子雍姬得知丈夫将杀父亲的消息后,去问自己的母亲:“父与夫孰亲?”她母亲说:“人尽可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于是,雍姬就把郑厉公和雍纠的谋杀计划告诉蔡,蔡仲抢先行动,杀死雍纠,并把他的尸体扔在水池里,郑厉公用车装着雍纠的尸体逃往国外。

这说明春秋时期的郑国,妇女还没有严格的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因此雍姬才会在母亲“人尽可夫也”的教导下,将丈夫欲杀父亲的消息泄露,致使郑厉公不但没借雍纠除掉专横的祭仲,反让祭仲砍掉了女婿的脑袋。

(四)对爱情忠贞专一.从人类的婚姻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从原始社会时期男女无意识杂游的群婚发展到逐渐排除父母子女、同一氏族内兄弟姐妹通婚的血缘婚和亚血缘婚(又称族外婚或普路亚那婚),进而发展到性伙伴相对固定的对偶婚,随着母系氏族社会的日趋衰落,至父系氏族社会时发展成为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

“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婚的确立,也就逐渐有了对爱情、婚姻的专一要求,因此开始推崇忠贞的爱情和终生相伴的夫妻……。

”①对爱情忠贞专一在郑国的婚姻生活中表现的特别突出,如《郑风·出其东门》表现出对这一婚姻道德观念的肯定与赞扬: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

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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