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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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X-26
程序文件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A0版)
编制:办公室
审批:楚合磊
分发号:
受控状态:
2014年1月6日发布 2014年1月6日实施
1.0目的
为维护量测仪器的精确度与准确度,以确保量测结果之稳定性及准确性,保证量测之有效性。
2.0 范围
本公司所使用的量测仪器,其建档、校验、管理及追溯体系之建立与遵循均属本规定之范围。
3.0 定义
3.1量测仪器:指用于生产、检验及测试之量测工具与设备之总称.
3.2量测标准件:指用以校验量测仪器之标准量测工具,如经外校合格之标准
卡尺﹑标准温度计等,其精密度应高于被校验的量测工具。
3.3内校:指本厂有能力执行校验作业及有标准件可追溯国家标准者,依厂内
所规定之校验方法,由校验人员利用量测标准件对一般之量测工具
所进行之校验、比对、量测工作。
3.4外校:指本公司无法自行校验的量测标准件或量测仪器送到合乎本程序规
定之厂外机构,以进行校验之过程。
3.5免校: 指厂内使用的无精确度要求之量测仪器或设备仪表,作附带检测
用。(如钢板尺、卷尺、角尺、工装课使用的万用表、)
4.0 权责
4.1 总经理
4.1.1量测仪器请购的核准;
4.1.2失效仪器报废之核准。
4.2 品保部(仪校管理员)
4.2.1 厂内量测仪器校验工作之有效实施;
4.2.2 量测标准件外校之计划、实施与确认;
4.2.3 量测仪器校验档案及记录之管理与归档;
4.2.4 校验文件的管制。
5.0 执行办法:
5.1申购及批准
5.1.1申购条件
5.1.1.1配合新产品检验计划,新的作业或提供新的检验方法时。
5.1.1.2现有量具,仪器设备和精度不符使用或无法使用时。
5.1.2 申购部门提出申购时应将需求量具、仪器设备之品名、规格、型号、
精度等级等填写于《设备(模治具/仪器)申请/验收单》上,由部门主管及技术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转采购部依《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
5.1.3 采购依据《设备(模治具/仪器)申请/验收单》上要求的品名、规格等
向厂商或代理商订购。
5.1.4 采购回来的量测仪器由仓库收货,并通知仪校管理员办理出仓,由
仪校管理员会同使用部门对该仪器进行验收,并在《设备(模治具/
仪器)申请/验收单》的验收栏记录,合格后由仪校管理员进行登录
管制,不合格时应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将该仪器退还供应商。5.2编号及登录
5.2.1计量器具按类型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
□□—□□□
流水号
类别代号
5.2.2各类器具类别代号:
电压类:DY 电流类:DL 电阻类:DZ 温度类:WD
长度类:CD 质量类:ZL 压力类:YL
5.2.3其他类器具以其拼音字母为类别代号。
5.2.4 验收合格之量测仪器,由仪校管理员登录《量测仪器一览表》作为
管理用,并建立《量测仪器校验履历表》以作为该仪器之校验及维修记
录用。
5.2.5 需领用量测仪器时,领用人到仪校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将领用
及回收的量测仪器登录于《量测仪器领用登记表》,并由仪校管理员
确认后才准予发放。
5.3校验需求评估
5.3.1仪校管理员依据仪器使用功能及公司本身校验能力判定仪器须实施
之校验需求。
5.3.2校验类别
5.3.2.1内校(内部校验)
5.3.2.2外校(委外校验)
5.3.2.3免校(免校验)
5.4校验周期、计划的管制
5.4.1量测仪器校验周期,可参照下列项目来确定:
5.4.1.1依原厂之建议
5.4.1.2依仪器使用的频率
5.4.1.3依仪校机构的建议
5.4.1.4标准件至少应每两年实施一次校验
5.4.2 仪器校验周期由仪校单位参考上项原则拟订后,呈报主管核管制计
划表》内列管。
5.4.3 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的制订
仪校管理员按照各类量测仪器使用频率及校验周期要求,每年拟订一次《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表》,由部门主管审核。
5.4.4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的修订
若在使用时,已编写之校验周期不能及时反映量测仪器的有效性, 仪
校管理员按照使用现况进行该项修订;若在该年中,增加部分新量测仪
器已投入使用, 仪校管理员应在《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表》添补,
确保每台量测仪器的有效管理。
5.4.5临时校验计划
如仪器故障维修、跌落或撞击后、长期停用又重新启用时或根据
临时需求,仪校管理员应对该量测仪器进行校验,如未到该量测
仪器的校验周期,应在《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表》中用△表示,
并在下次重新拟订校验计划。
5.5执行校验
5.5.1新购量测仪器校验
5.5.1.1 由仪校管理员依据该类量测仪器的校验指导书进行校验和判定。5.5.1.2本厂无法校验的量测仪器需有出厂合格证书与维修保证书,并同时进行一些对精确度与精密度的测试确认(如比对测试等)。
5.5.1.3 处置
①合格之处置:经校验合格之新购量测仪器,必须依据 5.2进行登录管制,如进行内校应将校验结果记录于《校验报告》,并在该仪器上贴上合格标签。
②不合格之处置:校验不合格时,仪校人员应注明不合格原因, 并通知采购部处理。
5.5.2使用中量测仪器校验及点检作业
5.5.2.1内校
①仪校管理员根据《量测仪器校验管制计划表》中的校验日期,需校验的量测仪器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使用单位。
②技术部视需要订定各量测仪器的校验指导书,以作为校验作业之依据。
③量测仪器校验结果判定按《量测仪器一览表》中的允收标准进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于《校验报告》及《量测仪器校验履历表》中。
④在进行校验或比对时,测量值必须要涵盖正常使用范围,若有精度误差不可调整时,须将《校验报告》复印件贴于该仪器上,以便在使用时能修正该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