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88-83 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检验员必须遵守公司《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严格执行本规程:
一、一般规程
1、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和化验药品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部位。
2、检验员须熟悉自己从事检验、分析工作的操作程序。
3、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接头处是否妥当和良好,导线有无被腐蚀损坏,仪器设备接地是否可靠,禁止使用插头和电源线绝缘层已损坏的电器设备。
6、当电器设备漏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
用,并标上明显标记,请电工进行修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修理。
7、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关闭水龙头和电器开关,但可留照明灯一盏不关,以免来水来电后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8、工作完毕应随手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长日班检验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自己使用过的水、电开关是否关好,若电烘箱要继续使用,调温装置必须良好。在无人工作时,仍然保持所需温度,不致突然升高引发事故;如晚上无人值班时,应切断电烘箱电源。
9、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电热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各层隔板要刷洗干净,但要注意保护好高温油漆层,烘纸张、纸浆水分时要按规定摺好(如荷花形)立放;烘纸浆时要用表面皿或用称量瓶装好,放于烘箱内。
10、在检验工作间隙阶段须注意通风,以便更换室内空气,改善工作条件,工作服要保持整洁,不要附有油污和有机药品,以免着火。
二、生产工作守则
1、进入生产现场前应穿好工作服,检查鞋带、裤脚、袖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女同志要将辫发放在工作帽或网罩里,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车间。
2、禁止靠近机械转动部位行走,看纸、取样要特别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
3、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行走应注意防撞、防滑。
4、采样时,严禁上身衣服口袋里装零星东西。钢笔或圆珠笔要夹紧,冬季颈上的围巾要藏在衣服里。
5、对酸碱及其它腐蚀药品采样时,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不要将头对准盛物容器,防止药液溅出造成灼伤。
三、安全技术规程
1、使用玻璃仪器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缺损的玻璃仪器不准使用。
2、通电的电炉、燃着的酒精灯要有专人看管,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3、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严禁用酒精灯引火;酒
精灯禁止用嘴吹灭;酒精灯点燃时,禁止加注酒精。
4、用嗅觉检查药液或试剂时,不准直接对准瓶口,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5、只有烧杯、烧瓶、三角瓶、蒸发皿和坩锅才能直接加热,禁止对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等进行直接加热,如需加热只准采用“水浴”法进行;烧杯或三角瓶等在加热前必须将外面水滴揩去以防爆裂,玻璃棒等搅拌器也不要放到烧杯中一同加热,以免溶液外溅。
6、玻璃管插入皮塞内时,应戴手套并握住靠近塞子的一段慢慢旋入,不可用力过猛,以防玻璃管折断伤手。
7、严防水银洒在桌上和地面上,如不小心洒落,应用吸管吸起大粒的水银于水中,余留地面等处洒落物应撒上细硫碳粉末,然后扫除干净,深埋至空旷处;此项工作必须细致彻底,防止水银蒸发毒化空气,影响人身健康。
8、不准用嘴对移液管吸液,须用橡皮球吸取。
9、蒸馏时应在水浴中进行,蒸馏前首先将水放入冷凝器内,等冷却水流正常后,才打开电源开关,并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调整。
四、事故与处理
1、割伤,
发生割伤后,可用创口贴、药棉简单处理;如无效应前往医院治疗。
2、烧伤,
属烫伤,应就近用水浸法止痛后,前往医院治疗;属烧伤或被碱、酸等化学药剂灼伤,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3、中毒,
若发现毒性药品误入口中引起中毒,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急救处理。
4、失火,
发现失火后,应立即报警,并设法进行扑救。
如属酒精、汽油、苯等易燃易爆物品,可用干粉、
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扑救前应首先切断电源,并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酸碱灭火器或水进行灭火。
五、附则
1、本规程的制订和修订由质量部负责,并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2、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质量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