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刑诉思维导图—刑诉法概述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2020年法考左宁刑诉思维导图高清A4打印版法考冲刺高效复习框架图
刑罚执行期,若认为判决有误或罪犯提出申诉 有权转交检察院或法院处理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或暴力取证等,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渎职等,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
不属于监狱管辖职权
发现漏罪 发生在监狱内归监狱管辖 中国海警局 发生在公海上的犯罪
检察院独立是检察系统整体对外独立 上下级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刑诉概述
渊源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宪法 刑事诉讼法典 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解释 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刑诉与刑法的关系
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
程序(刑诉)有利于实体(刑法)实现 程序(刑诉)制约实体(刑法)事项
程序本身就体现民族、法制、人权精神 程序公正有序→无论结果何几→可接受 弥补实体法(刑法)的不足并创制 (通过诉讼实践累积,创新刑法内容)
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
含义 各机关明确职权分工
专门机关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其他法律: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违反法律程序严重中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审发现一审违反程序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发现原审判法院违反程序 非法取得;获取的不符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
刑诉的基本范畴
社会秩序
秩序 本身有序
法定程序
刑诉价值
公正
公正价值处于诸价值的核心地位
比例原则
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 序
该三个价值与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是融合关系
价
刑诉目的
效率 效益
收益(社会效果) 根本目的 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检察院(4类)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纯自诉,可公诉可自诉,公诉转自诉)管辖公安机关总论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特殊情况管辖回避: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程序等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证据制度:法定种类;证据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责任、标准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当事人;审理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控告人,检察院)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技术侦查;辨认;通缉);侦查终结;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分论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法庭审判(5环节)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判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6、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解程序;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涉外诉讼程序by导学狮小武。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是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的。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而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4、有关法律解释。一是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其中最重要的有;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等。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具体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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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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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新
版
本
01 内容提要
03 第六版说明 05 第四版说明
目录
02
本书法律文件全称简 称对照表
04 第五版说明
06 第三版说明
07 修订版说明
09 第二编 分论 011 第六版后记
目录
08 第一编 总论 010 第三编 附论 012 注释
第四版说明
第三版说明
修订版说明
第一编 总论
0 1
第一章 概论
0 2
第二章 刑事诉讼 法的历史 发展
0 3
第三章 刑事诉讼 中的专门 机关
0 4
第四章 诉讼参与 人
0 6
第六章 管辖
0 5
第五章 刑事诉讼 的基本原 则
0 1
第七章 回避
0 2
第八章 辩护与代 理
0 4
第十章 证据规则
0 6
0 5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 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 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诉 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当事 人和解的公诉案 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六章 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
逃匿、死亡...
第二十七章 依法 不负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人的...
第二十八章 涉外 刑事诉讼程序与 司法协助制...
本书自2001年出版,已经累计发行数十万册,得到了学界的一致认可。本次改版主要是补充增加了近年来 的一些司法解释、部门规定的新内容,同时根据教学需求,适时调整篇幅、结构,对教材体例做了适当调整,使 本书紧跟法律和学科发展,更加适合教学使用。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管辖
5.回避
6.辩护与代理
7.刑事证据
8.强制措施
9.附带民事诉讼
10.期间、送达
11.立案
12.侦查
13.起诉
14.审判概述
15.第一审程序
16.第二审程序
17.死刑复核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执行
2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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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征管罪
第二十一章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7):侵犯知识产
权罪
第二十二章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8):扰乱市场秩
序罪
第二十三章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罪
第二十四章侵犯财产 罪
01
第二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 (1):扰 乱公共秩序 罪
02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 (2):妨 害司法罪
03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 (3):妨 害国(边) 境管理罪
04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 (4):妨 害文物管理 罪
05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 (5):危 害公共卫生 罪
06
第三十章妨 害社会管理 秩序罪 (6):破 坏环境资源 保护罪
第三十一章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7): 走私、贩卖、运输、
目录分析
1
第一章刑法概 说
2
第二章犯罪概 说
3
第三章犯罪构 成
4
第四章犯罪形 态
5
第五章共同刑罚种类
1
第九章刑罚裁 量
2
第十章刑罚执 行
3
第十一章刑罚 消灭
4
第十二章分论 概说
5
第十三章危害 国家安全罪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 全罪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学科精讲思维导图: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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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作者介绍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特殊犯罪主体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 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属地管辖 原则
实用标准文案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
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
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
罚金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3)主观条件:具有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
正当防卫意图
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
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
为不是正当防卫: (1) 防卫挑拨,即行 犯罪构成要件的, 都成立犯罪,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表 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必
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 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 不法侵害行为。
( 2)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何认定本条件 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 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 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对下列行为不能或不宜进行防 卫: (1) 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 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行为等,对 此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2) 正当防卫行 为,对此不能实行反防卫; (3) 紧急避 险行为,对此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 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 对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 卫;(6) 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宜 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只有通过正当 防卫才能制止不作为犯罪的,也可以 进行正当防卫。 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 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 律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关 于不法侵害的结束,通常应当以不法 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害是 否排除为标准。在实践中,下列情形 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 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 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经 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 续侵害的能力。
司考刑诉知识框架图
刑事诉讼法知识框架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概念狭义与广义宪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渊源有关法律有关法律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条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刑事诉讼目的基本范畴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概述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享有侦查权的六大机关及其分工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擦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各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地方各级、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最高、地方(高级、中级、基层)、专门人民法院(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自诉案: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证、鉴、翻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诉、刑诉、行政法各不相同)近亲属近亲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是完全不能参与诉讼,享有非独立的上诉权、申诉权等。
第四章管辖公安机关:一般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遗弃等又称自诉案件立案管辖公诉转自诉案件①贪污贿赂案件。
人民检察院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2020法律硕士《刑事诉讼法》笔记
2020法律硕士《刑事诉讼法》笔记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特征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三、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五、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3.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4.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5.高效率的处罚犯罪,一定有助于刑事诉讼公正和秩序价值的实现(×)(三)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职能主要由检察机关(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诉代辩护职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代、辩护人审判职能法院【命题判断】1.我国侦查程序中只有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没有审判方参与,故侦查程序无控辩审三方构造。
2.我国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无审判方参与。
3.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4.辩护职能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人协助行使(√)5.侦查是公诉的必要准备,是追诉活动的组成部分,因而从广义上可以将侦查视为行使控诉职能(√)6.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独立于控辩审三方,什么职能都不行使(√)(四)刑事诉讼构造1.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2.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保障人权与控制犯罪二者对立统一。
)3.不同国家的法律关于各基本刑事诉讼职能的发挥程度的规定有所差异,从而形成了不同模式的诉讼结构4.纠问式诉讼和职权主义诉讼下,法官都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5.纠问式诉讼和职权主义诉讼下,原告和被告都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纠问式诉讼没有,职权主义诉讼有)6.弹劾式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下,都实行私人追诉(×,前者是,后者不是)7.弹劾式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下,控辩双方(原告和被告)都是平等的(√)(五)刑事诉讼主体2.刑事诉讼都必须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如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六)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命题判断】艾尼瓦尔系维吾尔族人,在长沙实施抢劫时被抓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艾尼瓦尔时,应当使用维语进行审理,而且应制作维语版的判决书(×)长沙市审理可以用普通话审理,不是应当使用维语审理和制作维语版的判决书,如果艾尼瓦尔不懂普通话,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一般情形及其处理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三、其他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一、刑事诉讼管辖示意图二、立案管辖(一)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和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新增)★★★(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交叉管辖★★(五)并案管辖★★三、级别管辖(一)各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法院管辖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区别于民诉)高级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3)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2020刑诉思维导图—刑诉法基本原则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犯嫌被告有权获得辩护
应当保障辩护权,但不等于都享有法援的权利 公检法有义务保障,没其它机关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 无罪推定针对被告人,疑罪从无针对法官判案
保障诉参的诉讼权利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显
时
情形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
告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撤回告诉的
死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责
犯嫌被告死亡的 立案阶段:不予立案
处理
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审查阶段:不起诉
审判阶段:显,宣告无罪;时特告死,裁定终止审理
追究外国人刑责适用我国刑诉法
刑诉法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立法方面,有法可依 司法方面,有法必依
法/检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象:独立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方式:法院之间相互独立,检察系统整体对外独立
分工负责,相自内部
检依法对刑诉实施法律监督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可编辑)
主体、行为、结果违法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典型的犯罪构成罪刑法定原则故意、过失、目的、动机刑法概论责任要件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刑法适用范围罪刑相适应原则预备未遂未完成形态特别的犯罪构成犯罪论刑法总则概述中止共犯形态刑种主刑、附加刑继续犯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单纯一罪法条竞合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连续犯量刑制度数罪并罚刑罚论集合犯概括一罪缓刑制度罪数论事后不可罚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想象竞合犯刑罚消灭制度赦免、时效结合犯定刑一罪吸收犯牵连犯1国境内,包括船舶和航空器国内犯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犯罪地的认定属人管辖空间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中国公民国外犯罪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基本含义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国外犯保护管辖刑法适用范围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预测可能性)最低刑3年以上条件刑法的溯及力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时间效力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事前的罪刑法定溯及既往的禁止基本内容严格的罪刑法定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确定的罪刑法定刑法法规的适当禁止处罚不当罚即法益侵犯性社会危害性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文理解释刑事违法性立法解释不是刑法法律渊源应受刑罚处罚性刑罚概说分类司法解释违法性法益侵犯性伦理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有责性非难可能性基本原则刑法解释目的与态度采取客观解释论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传统犯罪刑事犯自然犯犯罪概说文理解释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与补正解释未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现代犯罪行政犯法定犯解释理由伦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与目的解释危害国家安全国事犯罪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危害国家安全之外的犯罪普通犯罪制刑重视罪质,兼顾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相对亲告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亲告罪罪行相适应原则量刑侵占罪绝对亲告罪质个别情况下决定宣告刑犯罪分类非亲告罪行刑重在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基本犯结果加重犯杀人罪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完成即成犯盗窃罪法益侵害发生,行为终了但侵害状态继续状态犯非法拘禁罪法益侵害和犯罪行为都持续存在继续犯2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要素(客观)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事实判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构成要件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价值判断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责任要素责任要素(主观)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犯罪成立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责任阻却事由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成立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外在的、客观面的要素自由保障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故意规制机能、违法推断机能机能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内心的、主观面的要素要件要素分类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法益侵害的紧迫性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无规定,实质上必备要素实行行为分类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害可能的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任何犯罪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部分犯罪成立要求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危害行为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为违法性提供证据的要素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不为违法性提供根据,只是为了区分相关犯罪界限不作为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并非所有犯罪都要求有实行行为多作用的人、物与组织行为对象由危害行为引起因果性犯罪构成(上)影响罪数的认定反映法益侵犯性,不等于法益侵犯性侵害性与危险性理论意义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包括现实的侵害事实和对法益的危险状态现实性特征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多样性客观性依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判断法定性顺序性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不可颠倒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侵害犯危害后果特征相对性原因可能是其他现象的结果,结果可能是其他现象的原因对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危险犯规律性原因与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放火罪以当时具体情况为根据具体的危险犯复杂性存在多因多果现象假药罪以一般生活经验为根据抽象的危险犯区分罪名范围的特定性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不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无时间间隔行为犯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被骗人产生认识错误,特殊性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间隔结果犯被骗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违法性构成要件内容的特定性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犯罪行为因发生严重结果加重法定刑结果加重犯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与犯罪行为没有关联的资格等,不属于身份特殊身份与犯罪行为密切联系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财产。
2020刑诉思维导图—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见未成年人章
特别不起诉:认罪认罚➕重大立功or国家重大利益➕最高检核准
检自侦和监移送的,拟作不起诉决定,应报上一级检批准
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程序
程序倒流
公安侦查or监调查案件:犯罪人另有他人,需重新侦查/调查的,在作出 不起诉决定书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并建议重新侦查/调查
审查方法
排非:检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排除,同事可 要求监/公另行指派调查/侦查人员重新取证,必要时可自己调查取证
有新事实:检对已二次补侦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实施,应将线索移交监/公;对已查清的应当提起公诉
径行起诉:检在办理公安移送的案件中,发现漏罪漏人的,应当要求公安补侦或补移送;对清楚充分的也可直接提起公诉
法定不起诉
没有犯罪事实 显时特告死
检察长批准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长批准
酌定不起诉
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法定不诉
种类
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
符合酌定不起诉的,维持原样 符合提起公诉条件,提起公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 (存疑不诉)
一般证据不足(先天):补侦or不起诉,取决于补侦次数 排非证据不足(后天):补侦or不起诉,和补侦次数无关
起诉
概述
公诉独占主义
是否有自诉
公诉兼自诉
我国:公诉兼自诉
起诉法定主义
公诉案是否必须起诉
起诉便宜主义
我国:前者为主后者为辅
提起公诉程序
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检审查起诉,同案犯在逃的,对在案犯嫌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
审查内容:全面审查
移送管辖:检为轴心,门当户对,通知公安
决定逮捕的,应经检察长决定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五、执行:3个主体检察院监督顺序: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立案管辖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管辖*地区管辖--------- 特殊管辖 --------- 指定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级上诉刑诉法结构图起诉公诉自诉同:1.主体二审抗诉 2.理由抗诉• [ 3.效力•再审抗诉异:1.对象2.权限∙Nθ∙181∙185∙205∙3.受诉法院4.期限申诉普通程序-、立案:所有专门机关二、侦查:除法院外3特殊程序一、复核和核准程序1 、死刑、刑法No.63 J法定刑以下量刑1、最高法解释2特殊情况的假释-二、审判监督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最高法、逐级程序反诉:自诉案件(两类)撤诉考点:1、涉税案;2、伪证罪;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 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5、 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 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 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1检: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2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 ③ 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 ④ 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1、告诉才处理的,4个;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 3、公诉转自诉: 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安全案; 、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 、外国人犯罪的;基层法院1 2 34] I [ I地区管辖犯罪地 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居住地理地 罪地< ____ ____ 3 < ____ ____ /YYNo.24No.25开始时间辩护方式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自始至终: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咼法院 别 管 辖高级法院辩护人的权利中级法院辩护人:委托辩护: ⑴律师; -------------------- A -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⑶监护人,亲友;② 查阅、摘抄、复制;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③ 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 「⑴ 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 拒绝辩护:W ⑵律师法N O .29 ,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I 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I 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审判阶段: 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 No.151 No.34、指定辩护: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C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 可以指定; 5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 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应当指定;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___ J羁押__________ 入 ___________r>拘留 逮捕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自诉案件随时No.331、期限。
2020年刑诉法知识点总结
首 、 坦白 不作重复评价。
第五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
的,应当在 十日以内 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 第六天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超过 一年 的,可以在 十五日以内 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的,应当要求 人民检察院 另行 确定 诉讼代表人。
第七天 管辖
第八天 回避、辩护与代理
1.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3年以下)刑事案 1.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一般侦查人员, 公安机关负责人 决定回避;公
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 依法受理。对其中① 安机关负责人, 同级检委会 决定回避。检委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
分; 程序公正 即过程公正,它要求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两者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该条又称为 法
关系而言,两者应当 并重 ,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 重实体轻 院专属定罪权 原则,该原则体现了 无罪推定 的精神,但并不意味着我
程序 的做法。
国确立了 无罪推定原则 。
的诉讼阶段分为 起予起诉 ;(4)审判阶段:①若是“显”, 宣告无罪 ;
②“时、特、告”: 终止审理 。若在庭前审查阶段,也可 退回检察院
;③“死”:确定无罪, 宣告无罪 ;不能确定, 终止审理 。
第三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第四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3.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 原审地 人民 份;④如在押, 监护人、近亲属 可代为委托;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
法院管辖;由 罪犯服刑地 或者 犯罪地 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一名辩护人不得为 两名 以上的 同案 被告人,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 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
构成身份(定罪身份)
内容
不真正身份犯 加减身份(量刑身份)
报复陷害罪,包屁、 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自然人的特定身份
放纵走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海关工作人员 税务工作人员
构成身份常见情形
国内犯
属人管辖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 中国公民国外犯罪
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 保护管辖
国外犯
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
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
最低刑3年以上 条件
刑法的溯及力
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刑法适用范围
即法益侵犯性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违法性 法益侵犯性
主体、行为、结果
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违法构成要件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
责任要件
典型的犯罪构成
预备
未遂 中止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特别的犯罪构成
继续犯 法条竞合
单纯一罪
连续犯
集合犯 事后不可罚
概括一罪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吸收犯
定刑一罪
牵连犯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查禁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司法工作人员
加减身份情形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整体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侦查/调查●侦查-补充侦查●只能检察院启动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不批准逮捕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此时,检察院不能自行侦查,也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情形(高检规则——342条)●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可以退回公安、自侦、监察机关补充侦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次数和期限●以2次为限●每次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调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的处理结果●退回2次的: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1次: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针对已经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补充侦查,法院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等材料●此时只能由检察院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不能退回。
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漏人漏罪●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补充侦查●对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补充侦查程序●有犯罪嫌疑人立功等材料,检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移送●被告人提供新的立功线索的,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则法院按照在案材料依法做出裁判●起诉●审查起诉●特殊情况处理●材料不齐备●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充相关材料●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在逃●犯罪嫌疑人在逃●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移送起诉●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同案犯在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管辖问题●本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检误管了其他●检误管监察机关●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检误管了公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公安、监察彼此误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征求二机关意见,若无意见,则直接起诉●不同意直接起诉,或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不起诉●类型●法定不起诉(经检察长批准)●轻告时赦他死●《刑诉法》第16条●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刑诉法》177条●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审判程序●不起诉的救济●1、被不起诉人: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结构图
指南针法条串讲班刑诉法结构图(刑诉补充资料一)公诉普通程序特殊程序起诉自诉一、复核和核准程序一、立案:所有专门机关 1、死刑2、刑法No.63上诉二、侦查:除法院外法定刑以下量刑 1、最高法同:1.主体 3、最高法解释 2、逐级二审抗诉 2.理由特殊情况的假释抗诉 3.效力公诉诉再审抗诉异:1.对象三、起诉二、审判监督程序2.权限.No.181.185.205. 自诉3.受诉法院普通程序4.期限一审简易程序申诉四、审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二审反诉:自诉案件(两类)五、执行:3个主体撤诉检察院监督12管 辖顺序: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 地区管辖 特殊管辖立 案管 辖 审判管辖:一审法院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考点:1、涉税案; 2、伪证罪;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5、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6、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检: 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 2、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④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 1、告诉才处理的,4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3、公诉转自诉: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辩护开始时间辩护方式辩护人的权利自始至终: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辩护人:②查阅、摘抄、复制;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委托辩护:⑴律师; A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诉案件随时(No.32)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B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No.33 ⑶监护人,亲友;③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审判阶段: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指定辩护:律师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No.151 (刑事法律援助)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指定;No.34 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⑴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拒绝辩护:⑵律师法No.29,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3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羁押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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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提起自诉→法院立案→审判→执行
惩罚犯罪vs保障人权
刑诉的基本理念
实体公正vs程序公正
并重
诉讼效率vs公正
仅仅保障犯嫌被告人权❌
犯嫌被告权力至上❌
保障全体公民和诉参的人权,只不过应 当重点保障犯嫌被告的辩护权实现✅
刑诉的基本范畴
刑诉目的 刑诉价值 刑诉职能 刑诉构造
刑诉阶段
内容
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犯罪控制模式:惩罚犯罪➕追求效率➕程序为实体服务
正当程序模式:讲权利➕重程序
理论分类
家庭模式:国家与个人是和谐关系
实体真实主义:实体优于 程序➕程序服务于实体
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只要实体,不要程序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既要实体真实,又要避免处罚无辜
正当程序主义:事实认定应依正当程序,我国认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 秩序:社会秩序➕本身有序➕法定程序
宪法的许多规定要通过刑诉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要通过刑诉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
刑诉制定目的与任务
制定目的
来自于
直接任务: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任务
重要任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民主及其他权利
”人权条款“刑诉法2:中国刑诉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 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 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民主及其他权利,保障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程序对程序
仅体现独立价值
工具价值:服务于实体,帮助于实体实现 独立价值:影响、制约实体法实现 刑诉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刑诉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刑诉法与法治国家
各国刑诉法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 查审判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 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嫌被告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前者是站在刑诉法与刑法关系的角度上而言的价 值,后者是就刑诉法自身特点而言的价值
刑诉法概述
实体对实体 实体对程序
不符合刑诉法vs刑法
刑诉法概念
刑诉法的概念与特征 刑诉法的概念与渊源
刑诉法vs刑法的关系
实体法和程序法 具体而言
程序对实体
程序服务正常的定罪量刑→工具价值 程序制约正常的定罪量刑→独立价值
当事人正的特点
缺点:易造成审判效率的降低,诉讼成本高昂
种类
现代
职权主义
特点:大陆法系,法官有主动权,诉讼目的是实体真实 优点:有利于提高效率以及发现事实真相
缺点:程序正义性略显不足
混合式
特点:日意,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补充
我国:控辩式,法官居中裁判,强化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 公诉:侦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
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效益:效率➕收益
控诉:检察院、自诉人及其法代、被害人及其法代近亲
辩护:犯嫌被告及其法代辩护人etc 审判:法院
价值影响目的,目的决定构造
概念:控辩审三方在刑诉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完整的刑诉构造仅存于审判阶段
古代:弹劾式vs纠问式
特点:英美法系,控辩双方居主导地位,陪审团审判,程序上以保障人权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