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制度86993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维护员工人身资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动火作业,包含维护和修理、施工、设备更换等需要使用明火、电焊等具有火源的作业。
第三条定义1.动火作业:教唆用明火、电焊等具有火源的作业活动。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指被指定管理动火作业的人员。
3.安全察看员:指在动火作业现场负责察看监督安全情况的人员。
4.批准人员:指负责批准动火作业的主管人员。
第二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职责分工1.企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总责。
–审批订立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配置充分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建立动火作业的记录档案,保管相关资料。
2.动火作业负责人:–组织订立动火作业方案,报请主管人员批准。
–下发动火作业任务书,明确作业时间、地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作业人员依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供应必需的技术引导。
3.安全察看员:–负责察看监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
–在动火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刻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批准人员:–依据动火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批。
–审批后,下达批准文件,并将批准文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五条人员资质及培训1.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动火作业人员必需通过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流程第六条动火作业申请与批准1.动火作业负责人依据实际需要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包含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动火作业负责人将动火作业方案及申请表报送批准人员审批。
3.批准人员对动火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合理性和安全性符合要求时,批准动火作业,并将批准文件下达。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高温、火花、火焰、烟雾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承包商、访问人员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第一条动火作业申请应提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确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申请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申请应由作业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审批。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五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审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条件。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一条动火作业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动火作业方案进行。
第二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准备、作业程序、作业环境控制、作业人员保护等内容。
第三条作业准备包括: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准备、清理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作业程序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步骤、注意事项、协调配合要求等。
第五条作业环境控制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六条作业人员保护包括: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进行必要的培训、控制火源等,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第一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进行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讲座,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附件)一、前言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动火作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动火作业:指在需要进行明火操作的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明火的行为。
2.动火危险区域:指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较高的区域。
四、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前的审批。
2.动火作业执行人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保证作业安全。
3.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
五、作业程序1.动火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列明动火作业具体内容及安全措施。
2.安全员审核申请内容,确定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审批通过后,动火作业执行人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4.动火作业完成后,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六、作业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易燃材料,保证作业区域安全。
2.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出现火灾时能迅速扑灭。
3.动火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保证自身安全。
七、作业风险管控1.对于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针对不同作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八、作业检查与汇报1.安全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动火作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将作业情况进行汇报,包括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等。
九、处罚与奖励1.对于动火作业中违反规定而导致事故的,依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执行规范、无事故的动火作业,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附件1.动火作业审批表格2.动火作业现场检查记录表十一、总结本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动火作业的管理,降低事故风险,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进行。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用文档)1.引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弧或其他高温设备进行的作业,如焊接、切割、热风枪等。
由于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高温、火花、火焰等危险因素,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以确保作业安全。
2.管理原则2.1安全第一原则: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2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
2.3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管理流程3.1动火作业申请在进行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
3.2动火作业审批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安全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
3.3动火作业准备作业单位在获得动火作业批准后,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3)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装备;(4)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
3.4动火作业实施动火作业实施过程中,作业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作业;(2)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可靠的动火设备;(4)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5)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5动火作业记录作业单位应记录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并保存至少一年。
4.安全管理要求4.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3)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需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要根据明火作业范围大小,经物业部安保科批准同意并取得《临时动火证》后,方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包括自备型号相符的灭火器材,且动火人、监护人必须会使用,作业前清除危险范围内的易燃物,作业后无燃烧隐患。
三、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动火必须作到“八不、四要、一清”。
四、动火申请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超过动火日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五、安保科安保人员到现场检查《动火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及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时,动火人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六、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确保无火险隐患后,将《动火证》交还甲方保卫科存档。
附:动火安全规定: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一、动火作业前的“八不”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在周围的易燃杂物清除之前,不要使用明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构筑物,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已充装气体并有膨胀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动火使用。
6.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仓库,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得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8、动火时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动火作业的“四要”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及时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必须及时灭火。
4、动火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无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要求、《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等。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
第四章制度内容第五条定义动火作业:在禁火区或盛装过危化品的容器和管道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动火分析1、动火分析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分析,凡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作业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提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第九条《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大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动火作业,是指因生产、维修、施工等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砂轮切割、喷灯等火源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特殊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物品仓库、油罐区、油气管道等特定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在非特定场所进行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在非特定场所进行的较低危险性的动火作业。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等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动火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二、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特殊动火作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应当向审批人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必要性、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条动火作业申请经批准后,动火作业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设置警戒标志,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当对动火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电热等高温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动火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动火作业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审批动火作业申请;3. 监督动火作业的实施;4. 调查处理动火作业事故;5. 定期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培训。
第六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根据作业的危险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审批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1. 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内容包括: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2. 安全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业予以批准。
第八条动火作业审批流程:1. 作业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2. 安全领导小组审批;3. 作业单位组织实施;4. 安全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满足以下条件:1. 动火作业区域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2.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 动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掌握动火作业安全知识;3. 经安全培训合格。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2.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4.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气或其他热源进行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打磨、高温加热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监督和指导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5. 组织动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的责任: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2. 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发现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制定动火作业计划,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操作人员;2. 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评估,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 确定动火作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4.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5. 进行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控制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员工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监督和控制措施包括:1. 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2.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对动火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4. 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督促和强化,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5. 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对容易燃烧、易爆炸的物质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明火进行热加工的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为先、预防为主、标准为依据、监管为手段、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六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经验,并接受岗前培训。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八条动火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动火作业的计划和安排;(三)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四)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确认作业的安全性;(五)指导监督动火作业现场,随时保持联系,协调解决问题;(六)及时记录动火作业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参加动火作业前的岗前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二)执行动火作业负责人的指令,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三)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四)及时报告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协助解决动火作业现场的问题和难题;(四)制定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标准和流程,完善工作细则。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报送监督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工作经验等信息;(二)作业现场的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和安全出口的设备等信息;(三)作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四)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的清单;(五)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六)作业的执行计划和安全预案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5、申请人得到高层领导的批准后,方可按申请书规定动火。
四、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中审定的防火措施。2工作现场必须预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品必须搬移到安全的地方或采取隔离措施。
4、监火人不得离开动火工作现场。
5、场地所属部门消防责任人应严格监督动火工作的完工时间。
6、动火完工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监火人必须在动火收工2小时后方可离开监火现场。
7、离开现场时,监火人必须将工作票送场地主管部门消防责任人签收,该责任人应亲自验收现场,确定其可以离开后,监火人方可离开。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辖区内的明火作业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企业用火:是指因生产性质所决定的必须动用明火的作业。常见的明火作业有电焊气割作业、工模热处理、氧气作业等。
明火作业应当在专用的车间进行作业,并要求与易燃易爆物质相隔离,配备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材。如因工作所需,要在其它场所(如车间、仓库、宿舍等)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动火审批手续”的规律办事,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三、动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
1、动火人按照动火工作票(工作标见附件一)的格式提出动火申请,动火工作票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动火的种类、动火的时间、动火的事由、所采取的防火措施、监火人是谁以及预定完成的时间。
2、动火人和监火人签名。
3、动火场所部门消防责任人的审核。核对所申请的事由是否与事实相符合,防火措施是否可靠有效,在此处动用明火是否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或没有防范到的地方;核实符合动火的条件,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方可签字同意。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规范化动火作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从事焊接、切割、烘烤、焚烧等作业的人员。
二、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引燃火灾的设备、工具进行的作业。
三、动火作业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得到贯彻执行;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和管理动火作业的实施情况;3. 进行动火作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动火作业,并负责作业现场安全;4.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进行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动火作业风险评估,确认作业范围和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明火作业需要设置火灭器,并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3. 动火作业现场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他人不要靠近作业现场;4. 动火作业前需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五、动火作业的操作规范1.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2.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越过操作程序;3.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需保持镇静,严禁在作业过程中喧哗、打闹或者吸烟;4.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需保持作业环境整洁,不得在作业现场乱堆放材料或易燃物。
六、动火作业后的处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环境整洁;2. 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彻底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没有明火或未熄灭的燃烧物;3. 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将使用的火灭器、防护装备等物品妥善存放,并做好记录;4. 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评估,总结动火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改进。
七、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需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防护措施;2. 动火作业的责任人需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动火作业的责任人需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动火作业行为,保障广大员工在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范围动火作业是指采用明火、电热、机械磨擦、高压气体或其他方式产生的火花等可能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活动。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一)安全措施设计及备案1、在施工前,安全员和施工单位应设计好安全措施,包括明确动火范围和常见火灾危险源,制订出进出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在可能出现火灾及爆炸灾害时,能够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危险。
2、安全员和施工单位应将设计完成的安全措施备案,并上交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检查备货品质1、检查动火用工具(包括钳子、斧头、燃烧器、喷枪、焊接机等)是否完好无损、带电部位是否绝缘良好、容积是否足够等。
2、检查备货的危险品是否为真正的好品质,以免诱发爆炸。
3、检查所用材料,如电缆线、氧气瓶、乙炔瓶等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其防火等级。
(三)检查施工现场1、检查动火现场前,要仔细检查施工现场中是否有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明火、纸屑等火种。
2、施工现场中要严格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专门的柜子或容器中,避免受阳光雨水等因素影响,造成易燃危险物品引燃火灾。
第四章动火作业时的施工要点(一)应进行好的通风动火作业现场的危险系数较高,若无良好氧气,火源极易发生爆炸和起火,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二)应采取好安全措施1、动火施工现场应有一名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举牌管制,指挥动火方向。
2、施工人员必须各自穿好防火服,带好口罩。
同时也要戴好眼镜等护具。
动火时应要保证手持类的电动工具防护垫塞,带上适当的手套。
3、动火前应将施工区域分散开来,避免一次性动火造成连环事故。
4、在动火触电的时刻,其负责的绝缘层必须强化以及防水。
5、严格按照验收规定考核动火前的供气、供电和供水情况。
(三)应保证用火环境安全可控1、施工区域内应不准有气味不好或有危险的物品。
2023年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2023年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人员的安全与设备的完好,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确保现场的安全与秩序。
第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标准进行管理,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提交动火作业申请,由安全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完备。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与评估,确定可燃物质的种类、数量以及与动火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
第七条:根据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必须制定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培训,熟悉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三章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标明禁止吸烟、开火和明火。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现场封闭,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由指定的人员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及时报警装置,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预定的作业方案进行,严禁随意更改作业方法和流程。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物,防止积聚可燃物。
第四章动火作业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治,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区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
在车间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有气体探测仪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3、安全在发出动火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动火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2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允许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举措落
真相况,确认安全举措靠谱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允许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作业允许证》只好合用在一个动火地址、设备。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作业允许证》上署名。假如在同一动火地址、设备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允许证》。
五、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同意,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靠谱隔断,禁止动火。
3、不冲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除去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5、禁止时作动火剖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设备,禁止动火。
2、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若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纳举措,以防火花溅落惹起火灾爆炸事故。
3、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四周有可燃物,应采纳防火举措。动火点邻近若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依据现场的详细状况采纳相应的安全防火举措,保证安全。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线、切割机等用具,保证其在完满状态下,电线无损坏、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要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行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 发热、打火引生气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一定对四周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改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状况下,方可走开现场。
二、《动火作业允许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一定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余火种可能或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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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管控公司的动火作业,认真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人(包括外来进厂施工人员)在公司范围内任何地方进行的一切动火作业的管理。
3 定义
3.1 明火:敞开的火焰、火星等,火焰具有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热量,是引起火灾的主要
火源,常见的明火包括生活用火(如烟头、火柴、烛火、打火机、煤油炉等)和生产
用火(如电焊和气焊、喷灯、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等)。
3.2 动火作业:指生产工作中所涉及的动火操作。
4 职责
4.1 申请动火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中心安全管理员进行审
批。
4.2 安全主任:
4.2.1 审核公司各部门的动火申请,并确定动火做作业监护员。
4.2.2 对动火作业结束进行验收评定。
4.3 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
审批环安管理员确认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并要求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执行动火作业;
安排部门安全全员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4 保安员:
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有违规现象有权制止作业,并通报给环安管理
员。
4.5 施工部门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审批单内容进行作业。
4.6外来施工单位:
有关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外来工程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执行。
5 工作内容
5.1动火作业的申请
5.1.1 公司所有涉及非日常明火作业项目,动火前必须由动火的责任部门提出《动火作
业审批表》,并提交至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确认相关动火安全注意事项。
5.1.2 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到动火现场堪查并在审批表上作好备注
转交给动火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灭火装置及《安
全警告牌》交至需动火部门,责任部门安排监督员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跟踪
管理。
5.1.3 核准的《动火作业审批表》有效期最多不能超过五天,对工程项目较大的、时间较
长的工程,须办理延期手续,所有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审批后施工人员
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5.2 实施动火作业管理
5.2.1 动火区域管理
A 动火现场必须挂警示标志牌并将《动作也审批表》放置在祖业现场,如没有警示
标志牌和未经审批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及动作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安全巡查人
员、保安员有权制止作业,并立即报告给安全主任或总经理。
B 办理了《动火作业审批表》,但不是在申请的动火范围(位置)内,则视为违规
作业。
C 在易燃易爆场所(如:危险品仓、油槽、高温高压设备等),严禁使用蜡烛、火
柴、打火机或普通的照明灯具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照明或开关。
D 作业场所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确认配备适当的灭火装置及做好预防措施。
E 高空焊接、切割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还要留一人在现场看守。
防止火
花四溅。
F 若施工中暂停或施工完毕,必须关闭或拆除临时电源且必须清理现场废物。
G 操作区域需设置拦截装置,避免非作业人员误入。
5.2.2 动火人员管理:
A 凡涉及到电、气焊等特殊岗位的动火作业操作,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
B 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区域。
C 严禁吸烟。
D 必须佩戴合格的个人保护装置。
E 外来工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外来工程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执行。
F 禁止非申请操作人员动用动火设施。
G 动火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理念,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作业。
5.2.3 动火作业监督人员管理:
A 有责任和义务管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操作。
B 有权利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并上报行政部或总经办处理。
5.2.4 动火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临时动火作业规定中的“八不”、“四
要”、“一清”。
A 八不:
●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没有清除不动火;
●附区堆移的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措施不动火;
●凡盛装过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不清洗干净不动火;
●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场地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
不动火;
●高空焊接制作未清除地上可燃物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未配备消防器材和器材不足不动火。
B 四要:
●现场要有安全责任人在场才能动火(包括间断动火作业);
●现场责任人与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细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
要立即停止动火;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C 一清: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与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场地,且使用完毕
的器具需冷却至常温方可离岗。
5.3 惩罚规定
5.3.1 有未经审批之动火作业,将对动火作业人员记大过一次,部门最高负责人记小
过一次进行处罚,如为外来工程,则追究外来工程单位责任的同时需对申请外
来工程的负责人处以大过一次。
5.3.2 若未在《动火作业审批单》上申请批复的范围内作业但纠改及时、认错态度良
好,未造成任何损失的,如属于公司内部人员则当事人须进行书面检讨并作公
司的书面通报批评,公司可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消防法规进行处
理。
5.3.3 若未在《动火作业审批单》上申请批复范围内作业且不听劝阻和拒绝及时纠正,
态度恶劣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同时有责任和义务
按公司规定及消防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公正处理。
6 附件:
《动火作业审批表》
6、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施行。
生产部:
技术部:
财务部:
行政人事部:物流计划部: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