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免检制度终结的多源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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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免检制度终结的多源流分析

多源流框架是由金顿提出的,他把政策过程看作看作三股源流所构成的过程: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根据他的观点,这三种源流彼此独立运行,只有当“机会窗户”打开时,才允许政策企业家将不同的源流配对。如果企业家取得成功,那么结果就是重大的政策变化。三鹿奶粉事件所引起的国际食品免检制度终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我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一些地方的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地连续数年检查合格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于监督检查。

1999年,免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激活并启动。当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2000年3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同年,第一批免检产品名单出炉。免检产品的评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发新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免检产品名单越来越膨胀。截至2006年,共有105大类产品、2 152家企业获得国家免检资格,几乎涵盖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出现了众多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却又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加以制止的重大事件,如:“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事件”等,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再度把舆论的焦点引向食品安全问题及其相关的国家产品免检制度。三鹿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免检制度的质疑,叫停食品免检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2008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废止免检管理办法。

首先,从问题流分析。免检制度在推出之初确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也愈来愈远离设计当初的本意。一方面,企业认识到免检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千方百计想挤进免检名录,手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出于利益一致性的要求,也不遗余力为企业大开绿灯,只要关系勾兑得融洽,免检的层层审批也变成了摆设。而质检总局,出于扶持和引导的需要,也会特事特办。

其次,从政治流分析。要求废止免检制度,少数公民发起的呼声迅速得到了广大公众的认同,呼声开始一浪高过一浪,政府压力很大。另一方面,一批法学专家也开始加入到声援队伍,他们从立法的合理合法性角度指出免检制度的法律缺陷。党中央、国务院对三鹿奶粉高度重视,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门做出部署,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至此,食品免检制度的终结已迫在眉睫。

再者,从政策流分析。国家对一些产品实行免检,就是国家在为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经济担保,这在经济学上来讲是没有道理的。消费者优先选择免检产品,并不是出于对生产免检产品企业的一种信任,而是相信国家。免检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政府以自己的信誉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作担保,政府承担了企业本应承担的质量风险。国家的这种变相担保行为,也必然导致国家赔偿的产生。2008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对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做了部分调整,规定其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三鹿奶粉事件推动了食品领域免检制度的废除,也就是说政策时机已较为成熟。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和免检管理办法废止的问题流、政治流、政策流加速会合前行,不仅政治气候和问题意识都已充分具备,并且也基本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此时便形成了政策机会,政策窗随之打开,终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2008年9月17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当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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