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抽样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查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查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抽样检查制度旨在通过随机或有计划的抽样活动,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材料供应商、承包商及项目管理团队。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抽样检查计划。
2.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包括材料供应方、施工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3. 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报告体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追溯性。
三、抽样原则1. 抽样应遵循随机性和代表性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整批材料的质量状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加大抽样比例和频率。
3.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抽样策略。
四、抽样程序1. 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
2. 在抽样前,应对材料批次、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
3. 采用标准化工具和方法进行抽样,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 抽取的样品应立即封存,并附上明确的标识信息。
五、样品管理1. 样品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或损坏。
2.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状态不发生变化。
3. 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处理。
六、检验与判定1. 将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 根据检验结果,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质量判定。
3. 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七、记录与报告1. 详细记录每次抽样的时间、地点、数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 定期编制抽样检查报告,总结分析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3. 所有记录和报告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八、不合格处理1.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标记。
2. 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商提供解决方案,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
3. 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接受返工、退货或其他补救措施。
九、跟踪与改进1. 对抽样检查过程进行定期评审,识别潜在的问题和改进机会。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进货物资的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相关部门的进货物资检验工作。
第三条进货物资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条质检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质检部门应对进货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库。
第六条对进货物资进行检验不代表可以放松承揽商的检验和控制,应建立合格承揽商库。
第七条质检部门应与进货物资供应商的质量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进货物资的质量提升。
第二章进货物资检验的程序第一条进货物资检验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检验,样品送检,检验结果处理。
第二条申请检验1.进货部门在自主选定供应商及物资型号后,向质检部门提出申请检验的申请。
2.申请内容包括:供应商信息、产品型号、采购订单号、送检数量等。
第三条样品送检1.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进货物资,进货部门按照质检部门要求将样品送检。
2.样品送检应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标明相应的标识信息。
第四条检验结果处理1.质检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及时向进货部门反馈。
2.如果进货物资质量不符合标准和要求,质检部门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暂停供应商资格等。
3.进货部门应根据检验结果做出相应的决策,包括接受、拒绝、退换货等。
4.对于连续多次进货物资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纳入质检部门的供应商评估体系中,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进货物资检验的要求第一条检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相关技能,负责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条检验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要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三条进货物资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材质检验、性能检验等。
第四条外观检验主要包括:表面平整度、颜色、标志标牌、包装、防潮、完整等的检查。
第五条尺寸检验主要针对与进货物资的尺寸要求进行检验。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质量检验与验收规范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质量检验与验收规范导言1. 背景1.1 目的仓库物资质量检验与验收是仓库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物资的质量进行检验与验收,可以确保物资的品质和安全,并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1.2 适用范围2. 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流程2.1 收货检验2.1.1 接收物资仓库接收物资时,应核对物资的数量和规格,并对所有的包装进行检查。
如发现损坏和缺陷,应及时记录并通知供应商。
2.1.2 样品取样根据规定的抽样标准,取样每批次物资进行检验。
样品的数量应符合统计学原理,并在样品箱上进行标记。
2.1.3 检验物资对样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外观、尺寸、质量等方面的检验。
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并记录检验结果。
2.1.4 处理不合格物资如果发现有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存放到指定的不合格品区域,以待处理。
2.2 质量验收2.2.1 检查文件在验收物资时,应检查相关文件,包括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等。
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2 比对规格将验收的物资与订单或合同规定的规格进行比对,确保物资的规格与要求一致。
2.2.3 处理异常情况如果发现物资与规格不符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问题。
2.2.4 记录验收结果在质量验收完成后,应记录验收结果,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验收日期等。
3. 相关责任3.1 仓库经理仓库经理负责整个仓库物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确保质量检验与验收流程的顺利开展,以及检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3.2 质检人员质检人员负责具体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外观、尺寸、质量等方面的检验。
负责样品的取样和评估,以及记录和反馈检验结果。
3.3 供应商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规定的物资,并向仓库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需与仓库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处理不合格物资和异常情况。
4. 总结。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制度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物资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供应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均需遵循本制度进行报验。
三、物资报验程序1. 物资到货前,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提交物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在物资到货后,应对物资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包装完好无损,且有完整的产品标识。
3.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5. 监理单位在接到报验单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查验和资料审核,确保物资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 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应在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返回施工单位,方可允许物资进场使用。
四、不合格物资处理1. 若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供应商应迅速响应,对不合格物资进行退换或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若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或拒不承担责任,施工单位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五、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进场报验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每批物资都能得到严格检验。
2.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报验工作进行有效监管。
3.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采购物资的验证
采购物资的验证1、物资进入现场后,由项目部材料员崔安军组织检验,项目质量员孙成山、专业工长贾建奎、周恩银参加(电气安装材料王书恒参加,水暖材料张国强参加),必要时项目技术负责也参加。
检验内容为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标识,外观有无明显质量问题及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并验证随货的技术文件或产品合格证等。
2、所有进场的物资均应由项目部材料员刘永国做好进场记录(R16—06)并进行检验。
对规定必须试验的物资,由材料员负责通知试验员取样送验。
3、试验员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取样规则和数量抽取试样,做好编号和标记、记录(R16—07),及时送当地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按时取回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将试验结构及时通知材料员。
检验合格后与供应部门办理验收单(R16—08),并将进场物资的有关质量证明资料(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记录),随时按技术资料要求整理后转交技术负责人或资料员。
4、对装饰性物资,除符合物资的物理特性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的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版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装修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性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
5、对周转工具,应进行材质和使用安全性检查,如脚手架用钢管的外观、尺寸、壁厚,扣件的抽样检验,U 托外观验证等。
6、未经检验或试验的物资一般不得投入使用、加工或安装。
因生产急需且可更换的物资需要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做好记录(R16—09)和进行标识,记录由项目材料员保存。
记录由项目材料员保存,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物资部门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7、分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项目材料员负责监督分包商材料员做好物资进场记录,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模版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货物资的检验管理,确保进货物资质量,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进货物资的检验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进货物资的检验管理流程、责任与权限、记录与报告等。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的目标是确保进货物资的质量和合规性,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第二章进货物资检验流程第五条进货物资检验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进货物资进行检查和测试的活动。
第六条进货物资检验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进货物资:对到货物资进行准确的登记和录入,并进行初次检查,确保数量一致且无明显损坏。
二、取样检验:对进货物资进行取样,并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三、检验结果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物资检验记录表中,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四、合格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判定进货物资是否合格。
五、不合格处理:对不合格的进货物资按照不合格品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六、验收支付:对合格的进货物资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三章进货物资检验的责任与权限第七条企业进货物资检验的责任与权限明确如下:一、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货物资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制定和管理。
二、仓储部门负责接收与储存进货物资,并对物资进行初次检查。
三、质量部门负责进货物资的取样检验和实验室测试。
四、供应链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物资的合格判定和不合格品处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对合格的进货物资进行验收支付。
第四章进货物资检验的记录与报告第八条进货物资检验的记录应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进货物资检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进货物资的基本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二、检验项目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抽样数量和频次等。
三、检验结果,包括定性或定量评价、合格或不合格判定等。
四、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和结果。
五、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第十条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和归档,以便审计和溯源。
第十一条检验报告应根据需要进行编制和传达,以便供应商了解检验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公司货物抽检管理制度
公司货物抽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货物抽检工作,提高货物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货物抽检范围1.货物抽检范围包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原材料。
2.抽检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
第三章抽检频率1.货物抽检应按照以下频率进行:(1)产品抽检:每批次产品应至少抽检10%作为抽检样品。
(2)原材料抽检:每批次原材料应至少抽检5%作为抽检样品。
2.根据货物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检频率。
第四章抽检方法1.货物抽检应由专门的质检人员负责。
抽检人员应熟悉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抽检程序。
2.抽检应根据相关抽检标准进行。
抽检样品应随机选择,避免人为干预。
3.抽检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操作。
第五章抽检记录1.抽检记录应详细记录抽检的时间、地点、抽检人员、抽检样品、抽检方法等信息。
2.抽检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证。
第六章抽检结果处理1.抽检样品合格的,可继续进行生产或采购。
2.如抽检样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生产或采购,并进行问题分析,找出原因并提出纠正措施。
3.对于严重不合格的货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清问题,追究责任。
第七章抽检后评估1.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货物,应进行评估,分析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制定对策。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流程和标准,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2.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公司货物抽检管理制度,如有疑问或意见,请随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
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质量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1.2 原则(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2)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3)确保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辅料、包装材料等的抽样检验。
2.2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等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样检验。
三、组织机构3.1 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3.2 设立检验科,负责具体执行抽样检验任务。
3.3 设立抽样检验小组,负责现场抽样和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流程4.1 编制抽样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生产流程、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因素,制定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对象、时间、频率等。
4.2 抽样检验前的准备(1)检验科负责准备抽样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等。
(2)抽样检验人员参加培训,掌握抽样检验标准和方法。
(3)确保抽样检验环境的清洁、卫生。
4.3 现场抽样抽样检验人员根据抽样检验计划,到生产现场进行抽样。
抽样应遵循随机、均匀、代表性的原则。
4.4 样品交接抽样检验人员将抽取的样品交给检验科,检验科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
4.5 样品检验检验科按照相关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记录检验数据。
4.6 检验结果判定根据检验数据,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判定,得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4.7 检验报告检验科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内容。
4.8 质量异常处理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通知生产车间、班组等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9 检验记录和资料管理检验科负责保存抽样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五、质量改进5.1 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
进货物资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进货物资的检验工作,确保进货物资的质量和安全,并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货物资的检验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无损检测:一种通过非破坏性手段来确定物质或物体的性质、结构和组成的方法。
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合同并向其采购物资的供应商。
三、检验资格要求1.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2. 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培训,并持有有效的培训证书;3. 合作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并与公司签订协议。
四、进货物资检验程序1. 供应商送货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公司指定的检验区域,并提供相应的货物清单和检测报告。
2. 检验准备检验人员按照货物清单和检测报告准备检验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3. 审核检验资料检验人员对货物清单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货物符合公司的要求。
4. 检验过程4.1 外观检查检验人员对货物的包装、标识、外观等进行检查,确保货物没有破损、变形或丢失。
4.2 物理性能测试根据货物的类别和特性,进行相应的物理性能测试,如强度测试、耐磨性测试等。
4.3 化学成分分析对某些特殊的物资,如化学原料、颜料等,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4.4 无损检测对具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如焊接材料、管道等,进行无损检测,确保其无任何隐藏的缺陷。
5. 判定结果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判定货物是否合格,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6. 处理不合格品6.1 不合格品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退货、索赔等。
6.2 供应商必须对不合格品负责,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 归档和记录所有的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均应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五、考核和改进1. 定期对检验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理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3. 经常性地组织对供应商的质量进行评审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体系持续稳定。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标准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标准一、引言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是指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对采购的物资进行检验,确保物资的质量符合要求,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标准是为了规范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检验范围1. 采购物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工具等。
2. 采购物资来源:包括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
3. 检验方法:包括现场检验、抽样检验、实验室测试等。
三、检验标准1. 外观质量:(1) 表面:物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划痕、凹陷、露铁等缺陷。
(2) 颜色:物资颜色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明显的色差。
(3) 清洁度:物资应清洁无尘,不得有油污、灰尘等。
(4) 标志与标签:物资上的标志与标签应清晰可辨,不得有模糊、褪色等现象。
2. 尺寸和重量:(1) 尺寸:物资的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重量:物资的重量应与标称重量相符或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3. 功能性能:(1) 功能:物资应满足设计或使用要求的功能。
(2) 性能:物资应具备所需的性能指标,如承重能力、温度范围、耐腐蚀性等。
4. 材料和成分:(1) 材料:物资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成分:对于涉及化学成分的物资,应进行相应的检验和测试,确保成分符合要求。
5. 包装和运输:(1) 包装:物资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护物资免受损坏。
(2) 运输: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破损、变形等现象,以确保物资的完好性。
四、检验程序1. 检验计划: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和紧急程度,制定检验计划,并确保检验人员的合理分配。
2. 检验准备: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工具以及检验所需的标准和规范。
3. 检验执行:按照检验计划进行现场检验、抽样检验或实验室测试。
4. 检验记录:详细记录检验过程、结果和不合格项,并填写检验报告。
5. 不合格处理:如发现物资不符合标准和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
6. 检验验收:确认经过处理后的物资符合要求,进行最终的验收。
物资抽检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物资抽检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一、背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市场上销售的物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经常进行物资抽检工作,对市场上的物资进行抽检,以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本标准旨在规范物资抽检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抽检工作的合法、公正、准确和有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物资进行抽检工作,并对抽检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进行规范。
三、术语和定义1. 物资抽检:对市场上销售的物资进行抽样检验或检查,以确定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安全隐患排查:对抽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四、物资抽检安全隐患排查标准1. 抽检前的准备工作1.1确定抽检的物资种类和抽检样本数量,根据抽检计划进行安排。
1.2派遣抽检人员,确保抽检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
1.3准备抽检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抽检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
2. 抽检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2.1在抽检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环境、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
2.2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抽检结果的处理3.1对抽检结果进行核实和分析,确保抽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2根据抽检结果进行相关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对生产企业的处罚或整改要求等。
3.3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下次抽检工作的安全进行。
五、相关要求1. 抽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确保抽检工作的准确进行。
2. 抽检设备和工具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3. 抽检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应当得到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抽检工作的安全进行。
4. 抽检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理。
六、总结物资抽检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是抽检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加强抽检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可以有效的确保抽检工作的准确、公正和有效进行。
抽样标准管理规定
抽样标准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物资质量达到要求提供科学依据。
使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系统作业标准化。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管理。
3职责3.1.1质量部负责对抽样标准的监督、检查。
4定义4.1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为检查批。
4.2批量: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
4.3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
4.4不合格: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称为不合格。
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或者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一般将不合格分为三类:4.4.1严重缺点(CR):凡有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安全(不符合安全规格)之缺点.4.4.2主要缺点(MA):制品单位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使用性质缺点。
4.4.3次要缺点(MI):实际上不影响制品的使用目的这缺点谓之次要缺点.4.5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
按不合格类型可分为MA\MI\CR。
4.6合格判定数(Ac):作为批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称为合格判定数。
4.7不合格判定数(Re):作为批不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小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称为不合格判定数。
4.8抽样检查:是按统计方法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单位产品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全检,并根据样本的检查结果对该批产品质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4.9合格质量水平(AQL):在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
4.10检查水平(IL):用测量、试验或其他方法,把单位产品与技术要求对比的过程称为检查。
5抽样准则5.1本文件规定采用一次抽样的正常检查方案。
为避免与后续其他检验作业指导书产生冲突,在没有其他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检验计数方法时,采用本文件规定。
5.2公司根据客户及产品质量的要求,确定外购件、半成品、成品的合格水平(AQL)和物资检验的检查水平(IL)5.2.1合格质量水平(AQL)。
工程物资质检验收制度最新
工程物资质检验收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物资质检验收工作,确保物资质量,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物资质检验收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人员。
三、质检工作内容1. 出厂质量检验(1)出厂质量检验是指对工程物资在出厂之前对其进行检验,确保物资的质量符合要求。
(2)出厂质量检验侧重于对物资的外观、尺寸、材质、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测。
2. 运输质量检验(1)运输质量检验是指对工程物资在运输过程中进行检验,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运输质量检验侧重于对物资包装、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进行检测。
3. 现场质量检验(1)现场质量检验是指对工程物资在到达现场后进行检验,确保物资在安装、使用过程中符合要求。
(2)现场质量检验侧重于对物资的安装、使用、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测。
四、质检验收流程1. 出厂质量检验(1)收集物资相关资料,包括物资生产商、生产时间、生产批次等信息。
(2)对物资进行外观、尺寸、材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3)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判定物资是否合格。
(4)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确定物资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 运输质量检验(1)检查运输工具、物资包装等,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对运输过程中的物资进行检验,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3)出具运输检验报告,确认物资是否受损。
3. 现场质量检验(1)现场安装物资时,对物资进行检验,确保物资的安装合格。
(2)对物资的使用和性能进行检测,确认物资能否正常使用。
(3)出具现场检验报告,确定物资是否符合要求。
五、验收标准1. 物资外观要无损坏,无变形,无色差等情况。
2. 物资尺寸要与设计要求相符,符合工程要求。
3. 物资材质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抗腐蚀、耐磨损等性能。
4. 物资性能要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5. 物资供应商要有资质证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监督管理1. 工程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物资质检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物资质量。
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保证采购物资的产品质量,确保公司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维护本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对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督抽检、供应商后评估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供应商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采购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类等产品共计65个品种,并将根据公司下发的产品检测手册适时进行增加、调整。
第四条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目标(一)有效地保证公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二)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运行安全可靠;(三)有效地降低维护成本,提升企业价值;(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将产品质量检测作为供应商后评估及准入的重要条件;第五条采购物资质量管理遵循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三)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产品质量管理应符合公司内控体系要求,实行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抽检专业化、监督有效化原则;(四)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第二章机构及职能分配第六条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机构包括采购部、需求部门、监督部门、以及其他与质量管理工作相关的支撑部门或相关单位。
第七条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工作由采购部进行归口管理。
采购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计划的编制,并组织落实;负责对产品质量抽检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供应商产品质量检验数据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质量通报的编写和发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后评估及评估结果的应用;负责集团下达的到货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公司下发的产品检测手册内承接工作。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出新增产品质量监督的品种和计划,并协助采购部完成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分公司负责完成在使用中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投诉产品的抽样工作,并完成送检申请单的填写(详见附件2:公司产品送检申请单),且将抽测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对需现场完成检测的产品,分公司需通知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协调相关检测机构完成现场检测工作;配合采购部完成全定期或不定期产品到货抽样工作;协助采购部完成质量管理工作。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物资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物资进行抽检,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化妆品、药品、日用品等。
第三条抽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实施,确保抽检结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第四条抽检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物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抽检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对于违反抽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抽检程序第八条抽检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检范围和比例。
第九条抽检对象应选取经营规模较大、产品种类较多的企业。
第十条抽检应遵循随机性原则,确保抽检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抽检时应严格遵循抽检标准和程序,不得有串通作假行为。
第十二条抽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协助其进行整改。
第三章抽检标准第十三条抽检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抽检标准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自行建立的标准确定。
第十五条抽检标准应根据不同物资的特点和用途进行确定。
第十六条抽检标准应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标识标准等内容。
第十七条抽检标准的制定应符合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章抽检结果处理第十八条对于抽检合格的物资,应予以认可并放行销售。
第十九条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物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暂停销售等。
第二十条对于抽检严重不合格的物资,应予以查封、下架或销毁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抽检结果有疑问的物资,应重新进行抽检,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抽检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抽检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于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物资抽样检验制度
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物资抽样检验的改进与完 善
自动化技术:提高抽样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的抽样方案和数据分析 物联网技术:实现物资的追溯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持续改进:不断引入新技术和方法,不断完善抽样检验制度
判定: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对物资进行合格、不合格或其 他判定
处置: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进行退货、换货或报废 等处理,对判定为合格的物资进行入库或使用等处理
记录保存:保存相关检验记 录,以备后续查验
标识管理:对合格的物资进 行标识,确保可追溯性
放行入库:合格的物资可以 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
通知发货:及时通知相关人 员发货,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定义:将总体划分为若干群,然后从每一群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
特点:适用于群内个体数量差异较大的情况,但可能会忽略群间差异
适用范围:适用于群内个体数量差异较小的情况,且群间差异较大的情况
实施步骤:将总体划分为若干群,从每一群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样本进行检验,根 据样本结果推断总体情况
明确抽样检验的目的和范围 确定抽样检验的方法和标准 制定抽样检验方案,包括抽样数量、抽样方法、检验项目等 对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审批和备案
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存放。 对不合格的物资进行追溯,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对不合格的物资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修复或替换。 对不合格的物资进行报废或退货处理,并做好记录。
复检流程:对不合格的物资进行再次检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申诉处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诉,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申诉时效:申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结果:经过复检和申诉处理后,最终确定物资是否合格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范本文档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范本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抽检工作,保障物资质量,提高物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进货、仓储、生产、供应和销售的各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的抽检和质量检测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抽检管理、抽检程序、抽检标准、抽检结果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抽检管理第四条抽检工作是指对进货、仓储、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中的物资,依据一定的抽样原则和方法,进行随机、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查。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抽检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抽检工作,明确抽检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升抽检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编制抽检计划,根据物资的种类、来源、重要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检频次和抽检量。
第八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建立物资抽检台账,对抽检的物资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抽检结果可追溯。
第九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抽检工作。
第三章抽检程序第十条抽检程序包括抽样、取样、检验、评定等环节,具体步骤如下:(一)抽样:根据抽检计划,按照一定标准和方法,确定抽检的范围和对象。
(二)取样:对符合抽检要求的物资进行随机取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三)检验:对取样的物资进行检验和检查,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评定物资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定:根据检验结果,给出评定意见,确定物资是否合格,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供应。
第十一条抽检程序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规定,确保抽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抽检过程中,应当保持抽检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杜绝作假和舞弊行为。
第四章抽检标准第十三条抽检标准是指评定物资质量的依据和准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物资的种类和用途,确定适合的抽检标准,明确抽检对象应当符合的要求和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确保订购物资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要求,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第二条采购职责采购员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必须向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3、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采购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四条采购物资的检验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进行检验;2、检验员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产品检验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2、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3、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4、采购物资技术标准;5、物资工艺图纸;6、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六条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1、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3、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4、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1、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企业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
对于后者,采购货物检验专员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
一般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八条技术部编制《采购物资质量标准》,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发放采购检验人员执行。
应急物资质量检验方法
应急物资质量检验方法
①外观检查:检查规格尺寸是否符合,外观有无缺陷等,
②部分分析试验:如火花鉴别,光谱分析和部分机械性能试验等;
③全面理化性能检验:按合同、合格证(质保书)规定的技术条件、交货状态等进行全面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检验。
1、抽样人员应戴无菌手套及口罩。
2、将所抽样品应用专用无菌袋密封保存,检验用品及备用样品分别封存,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密封状态,避免外界的污染。
3、当所抽为散装样品时原则上不检测微生物指标,如果需要对样品灭菌后将样品用无菌密封袋进行封装后送样。
4、样品为未经染色的产品时不考核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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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1.为节省检验成本,有效管制备品配件和原材料的品质。
2.规定检验水准,使备品配件检验有据所依。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质检部门执行各种检验作业,悉依本制度执行。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1.4权责单位
(1)质检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术语、定义和符号
2.1 批
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和材料。
如:供应商送的同种规格或同种特性的产品可以称为该产品批。
2.2批量
批中产品的数量,用符号N表示。
2.3样本
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
2.4样本量
样本中产品的数量,用符号n表示。
2.5一次抽样
从批中只抽取一个样本就对该批产品或材料做出是否接收的判断。
2.6抽样方案
所使用的样本量和有关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2.7抽样计划
抽样方案和从一个抽样方案改变到另一抽样方案的规则的组合。
2.8检验水平
抽样方案的一个事先选定的特性,主要作用在于明确N与n之间的关系,当N确定时,只要明确检验水平就可以检索到样本量字码和样本量n(样本量字码表见附表1)。
一般检验水平(I检验水平、II检验水平、III检验水平)
检验水平
特殊检验水平(S-1检验水平、S-2检验水平、S-3检验水平、S-4检验水平)2.9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1)致命缺陷(CR):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
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
表示。
(3)次要缺陷(MI):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
表示。
2.9 Ac
——样本中不合格接收数。
2.10 Re
——样本中不合格拒收数。
2.11 AQL
——产品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不合格率不能超过的数值。
本公司规定(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0.4。
(3)MI缺陷,AQL=4.0。
3.检验规章
3.1抽样规定
3.1.1抽样计划
质检部依据GB/T 2828.1标准一次抽样计划,一般检验II水平。
3.1.2抽样程序
(1)供应商交送的产品数量确定批量N。
(2)结合抽样计划值查附表1确定样本量字码。
(3)判断产品缺陷等级,通过缺陷等级确定AQL值。
(4)结合样本量字码查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表(附表2)确定Ac值和Re值。
(5)当样本中产品不合格小于等于Ac值时,判断该产品合格;当样本中产品不合格大于等于Re值时,判断该产品不合格。
3.2检验规定
3.2.1检验依据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相关合同书。
(2)相关检验报告书。
(3)国际、国家标准。
(4)比照认可样品。
(5)技术图纸。
3.2.2检验程序
(1)供应商交送产品,经仓管人员结合计划单点收,核对产品、规格和数量相符后,再交质检部验收。
(2)质检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检验记录表》
(3)质检人员判定合格品(允收)时,须在产品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着接收标签,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同时出具《配件进厂检验单》,再由仓管人员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4)质检人员判定不合格品(拒收),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质检主管审核裁定。
(5)质检主管核准之不合格品(拒收),由质检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产品外包装上,贴着不合格标签并签名。
(6)质检部判定不合格之产品,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向质检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A)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B)该项产品急需使用时,经生产部门或工程部门确定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C)该项缺陷经生产部门或工程部门确定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D)其他特殊状况时。
(7)质检部对供应商或采购部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A)由质检部重新抽检。
(B)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C)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D)经加工后使用。
(E)维持不合格判定。
(8)上款规定之(C)、(D)判定属特采(特采:供应商按照由生产部或工程部要求生产的产品。
)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由质检部贴着标示并作后续跟踪。
(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产品,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次送请质检部重新验收。
(10)质检部应对每批产品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之考核依据。
3.2.3无法检验的产品
公司对无法检验的产品成分以及特性,质检部可作如下处理:
(1)由供应商提供出厂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如:钢制品材质、压力容器等)。
(2)由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双T板、消防设备等)。
(3)视同合格产品接收,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2.4其他规定
(1)质检部应每月汇总检验记录,作成月报。
(2)月报除质检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呈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了解。
4附录
1.样本量字码表
样本量字码表附表1
2.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附表2
3.检验记录表
检验记录表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