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输(备)血每次超过 1000 毫升时应经相关科医师会诊,科 主任审查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启用绿色通道,但事后要及 时补办手续)。
9、输血前必须检测的项目有:血型、血常规、丙肝病毒抗体、 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乙肝五项、转氨酶等。急诊抢救病人可 在抽血送检(与交叉配血同时)后并在输血申请单“受检项目”中注 明“结果未回”字样,即行输血。
原则上输血前项目(7 项)必须检测。如患者因特殊原因不同意 检测的项目,应由病人(或委托人)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中注明并签字, 同时由经治医师在输血申请单“受血者检查项目”栏中注明“病人(、护士接到输(备)血申请单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后抽 取血标本并贴与申请单编号一致的标签,交县血库核查。
12、临床科室及手术室应当科学、合理、节约用血,针对医疗实 际需要首选自体储(输)血,积极推行成份输血。临床输血管理纳入 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3、对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动员其自身储血、自身输血, 或动员亲属献血,保障输血安全,严防血源性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14、科室临床用血的医疗文书资料应当随病历保存归档。 15、科室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奖惩,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 细则》执行。 16、科室临床用血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 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7、本制度自 2021 年 xx 月 xx 日起施行。
二级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输血技术指导和临床用血咨询等。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的输血治疗,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三、临床用血原则1. 科学、合理用血:临床用血应以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为依据,遵循输血适应症,合理选择输血方式。
2. 优先使用成分输血:根据患者病情,优先使用红细胞、血小板、血浆等成分输血,避免全血输注。
3.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血输血指征,对患者输血适应证进行评估。
4. 加强输血前告知: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四、临床用血流程1. 输血申请: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标本送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3. 输血准备:输血科根据审核通过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准备血液,并确保血液质量。
4. 输血治疗: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
5. 输血后观察:输血后,临床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不良反应。
五、临床用血评价与监督1. 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包括输血适应症掌握、输血方式选择、输血治疗效果等。
2. 公示临床用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对违反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提高用血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需要用血的临床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外科、内科、急诊科、妇产科等。
三、用血指征1. 术前贫血患者,Hb < 70 g/L;2. 大出血患者,急性失血量达全血量的20%以上;3. 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出血引起的贫血;4. 其他特殊情况,例如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等。
四、用血管理流程1. 临床医生开具用血申请单,明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以及用血指征等信息;2. 护士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血产品,并在输血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等;3. 输血前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做好输血前的准备工作;4. 输血时,护士应根据医嘱,按规定的速度和时间输血,并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5. 输血后,护士应及时记录患者的输血情况,包括输血量、输血速度、输血反应等信息,并向医生及时报告。
五、用血注意事项1. 输血前应确认患者的身份和血型,避免输错血;2. 输血时应注意输血速度,防止输血过快导致心脏负担过重;3. 输血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4. 输血后应妥善处理输血袋和相关医疗废物,防止交叉感染。
六、用血监测和报告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用血监测系统,对用血情况进行定期、全面的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 医院应建立用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对输血反应的发生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七、用血质控1. 医院应建立用血质控小组,负责用血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2. 医院应定期开展用血质控评审会议,对用血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八、用血教育和培训1. 医院应定期开展用血管理培训,包括用血操作技能培训、用血安全知识宣传等;2. 医院应定期组织用血知识考核,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质控部门所有。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目的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临床用血科科室定义本规定所称临床输血管理是指我院临床医生为患者实施输血时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定。
标准(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原则上血红蛋白>60g∕1.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60g/1.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1.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例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O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o~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
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他种类液体。
晶体/胶体应当维持适当比例。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1.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吗,征得其同意后,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由2个医师共同签字,同时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ABO血型、RH(D)、交叉配血试验、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生到永川血站或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补填。
(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因中心无血库,如遇紧急抢救患者需输血时,由医务科与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联系用血。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范本模板】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6月7日原卫生部令第58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用血行为,有效管理血液资源,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提高临床用血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临床用血行为的管理,包括血液库存控制、用血审批、血液使用追踪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四条临床用血应严格按照医学、伦理、法律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临床用血活动符合规范。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尽量选用供血风险低、适应患者需求的血制品,避免不必要的用血。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血液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宣教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临床用血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 血液库存控制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实际临床需求,合理确定血库需存储的数量和种类,并根据血液有效期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医院血库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检查血液存储条件,及时处理过期、损坏、不合格等血液。
第九条医院血库应有充足的存储空间,满足日常存储需求,并做好防火、防潮等措施。
第十条医院血库应设专人管理,确保血液管理操作规范与安全。
第三章: 用血审批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用血审批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审批患者的用血申请。
第十二条用血审批委员会由血液科、临床科室、质控科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医师担任主任。
第十三条患者用血需经过医生开具申请单,并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血原因、用血量等必要内容。
第十四条用血审批委员会按照患者的临床情况、血液库存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患者的用血申请。
第十五条用血审批委员会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生和患者,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四章: 血液使用追踪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血液使用追踪制度,对每一袋用血进行记录与追踪,确保用血的及时、准确。
第十七条医生应及时向血库申领用血并签字确认,用血后应填写血液使用记录单,包括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原因等内容。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血液使用统计和查询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和统计血液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医院应委派专人负责血液使用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为临床用血管理提供参考。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院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临床用血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四、本院无偿献血由市卫生局指定的献血站负责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临床用血。
五、本院临床用血必须使用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
六、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输血适应症,认真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七、临床科室应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如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并立即通知输血科负责人和献血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时调查处理。
八、临床科室应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的客观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医师应当将患者的输血适应症、输血过程和输血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与患者亲属的沟通情况等,记入病例;临床科室应将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在医疗领域,临床用血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然而,由于血液的短缺和复杂性质,医疗机构必须进行有效的临床用血管理,以确保有限的血液资源得到合理、安全、有效的利用。
一、临床用血的重要性临床用血是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对于那些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或治疗严重疾病的患者。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输血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缓解病情,提高治疗效果。
然而,血液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其得到合理的分配和使用。
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挑战1、血液短缺:全球范围内,血液供应都面临着短缺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献血的认识不足,献血积极性不高,以及血液采集和分发的复杂过程导致的。
2、血液质量:确保血液质量是临床用血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政策、制度,监督、指导临床输血工作,对输血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感染管理科、伦理委员会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输血科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等。
三、临床用血管理1. 医院使用血站统一供给的血液,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定期向血站报送用血计划,保持一定的储备血量。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Hb>100g/L一般不必输血,Hb<70g/L才需输血,Hb 在70 g/L ~100g/L之间,结合患者心肺功能以及术后是否有继续出血可能而决定是否输血。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
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5. 临床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开具检查医嘱,对患者进行血常规、ABO,RH血型、凝血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和ALT检测。
四、血液质量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血液的入库、保存。
2. 血液入库前要核对验收,核对内容包括: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3. 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拒绝入库。
4. 合格的血液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进行储存。
五、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临床医生开具的输血医嘱,核对患者信息、血液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配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提高血液使用效率、安全性,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由本医院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院各临床科室的输血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
2.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病人的用血安全,确保用血合理合规,减少用血对病人的不良影响。
3.本制度包括用血适应证、临床用血策略、输血前检查、输血操作规范、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4.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护人员,所有涉及到输血操作的医护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内容1.用血适应证(1)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0g/L者需要输血。
(2)有严重贫血症状的病人需进行补血治疗。
(3)手术患者术前出血约四分之一体积以上需输血。
(4)急性失血性休克病人需要输血。
(5)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输血的病人,需经医生审查后确定。
2.临床用血策略(1)实施输血前临床评估,明确输血的指征。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防止滥用输血。
(3)严格遵守输血操作规范,确保输血的安全。
3.输血前检查(1)抗体筛查:在输血前进行抗体筛查,确保无抗体反应。
(2)血型鉴定:根据病人和供血者的血型,确保输血匹配。
(3)病人感染筛查:定期检查病人的感染情况,确保不会通过输血传播感染病原体。
(4)其他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其他检查,确保输血的安全。
4.输血操作规范(1)准备输血前:准备输血所需的器具、药品等,确保输血操作的顺利进行。
(2)患者确认:核对病人的身份信息、输血单据等,确认患者身份。
(3)输血过程:按照医嘱,将血袋连接到输血管路,逐步输血。
(4)输血结束:输血结束后,及时拔除血管内导管,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输血不良反应包括输血反应、输血后感染等,一旦发生需要及时处理。
(2)输血反应处理: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停止输血、输液等。
(3)输血后感染处理:一旦发现输血后感染,需及时进行相应的抗感染治疗。
6.记录和报告(1)输血操作相关记录:对每一次输血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疗程、病人反应等。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范本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证血液安全和合理使用,提升医疗质量。
以下为相关规定:二、血液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1. 血液使用适应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适应症准确、具体、明确。
2. 血液使用禁忌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禁止违规使用血液。
三、血液危险评估和选择1. 在使用血液前,医务人员应进行全面的血液危险评估,包括血液传播感染的风险、血液成分的适宜性等。
2. 在选择血液时,应优先选择无血型和免疫学问题的血浆衍生制品,并尽量减少使用特殊血型和少见血型的血液成分。
四、血液保存和管理1. 血液成分的保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性。
2. 血液的管理应建立血库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追踪血液的进出和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质量检测。
五、临床血液使用操作规范1. 在使用血液前,医务人员应对血液进行严格的验收,并核对血液的标签、样本和病人信息等,确保血液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 血液输注操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输血速度、输血时间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控制。
六、血液使用监测和不良事件处理1. 血液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监测措施,包括输血反应的监测和不良事件的上报等。
2. 对于血液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及时处理和反馈,并进行事后评估和改进。
七、血液使用的合理性评价1. 对于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应定期进行评价和分析,包括血液使用指标的分析和比较等。
2. 针对评价结果,应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升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八、血液安全宣教和培训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血液安全宣教和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血液安全的意识和素养。
2. 相关培训内容应包括血液使用的规范、血液安全事项和不良事件的处理等。
九、罚则和处罚1. 对于违规使用血液的行为,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确保血液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医疗机构应建立血液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罚则和处罚,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的所有环节和参与人员,包括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输血科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医院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的用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血知识和技能,确保用血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条临床科室应建立科学的用血评估制度,科学合理地开展血液检测、用血标本采集和血液储存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应积极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血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对临床科室用血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用血审批和申请第八条临床科室用血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申请。
第九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申请用血时,应填写用血申请单,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临床诊断、用血指征、用血量、血液成分、输血速度以及特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在填写用血申请单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是否需要输血进行合理判断,避免滥用血液制品。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建立严格的用血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临床指南和标准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及时将用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输血科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审批和办理。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用血申请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血申请单档案,确保用血程序的规范和完整。
第三章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用血指征,科学合理地选择血液成分,并按照规定程序采集。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血液采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血液采集的规范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临床科室应建立血液储存管理制度,配备适当的存储设备和设施,确保血液的储存质量和安全性。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是指在医院临床用血工作中,对用血的收集、储存、输送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血液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一、血液采集和储存1. 严格执行血液采集的规范,保持采血设备的洁净和无菌。
采用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2. 对于献血者,必须进行详细的献血者信息登记和健康状况调查,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血液质量符合标准。
3. 严格对血液进行标本管理,确保血液采集前后的完整性和标签的准确性,防止交叉污染。
4. 血液储存要符合要求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血液质量的变化,加强储血库的管理,确保血液的及时供应。
二、血液输送和使用1. 输血前进行血液的核对,确保输血的正确性。
对于大规模输血需要进行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对于输血的适应症要进行严格评估,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3. 对于一次性输血袋和输血管的使用要符合规定,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4. 输血前要对受血者进行详细的病史和体格检查,了解其过敏史和疾病状态,避免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三、血液管理的质控和监测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储存、输送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监测指标。
2. 定期对血液库的环境、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血液质量的稳定和安全。
3. 对于血液的使用情况要进行记录和分析,包括输血量、输血效果和并发症的发生情况等,及时评估和调整用血策略。
四、血液安全和风险管理1. 加强血液安全和质量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医护人员的用血意识和安全意识。
2. 对于血液安全事件和并发症的发生要及时报告和处理,进行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设立血液安全委员会,负责血液安全和质量控制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血液管理的评估和改进。
以上所述仅为临床用血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可以根据不同医院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保护血液资源,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医院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前的告知、申请、输血过程中的观察和输血后的评估。
3. 医院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 医院护理部负责临床用血护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临床用血管理要求1. 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2. 临床医生应科学、合理用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循输血原则。
3. 临床科室应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确保血液库存量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有应急用血库存。
4. 临床科室应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5.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6.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7. 输血科应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8. 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9. 临床科室应加强对输血患者的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10. 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奖励与处罚1. 对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在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临床用血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临床用血权限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权限管理规定
实施临床医师输血权限化管理,是确保临床安全、合理用血的有效措施;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
1.临床医师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授予临床用血处方权限。
2.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予以批评警告,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
二、暂停用血权限:临床医师被查到半年内不合理用血及不合格输血病程记录达3次以上者(包括3次),由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发出“用血权限暂停通知书”,暂停当事医师的用血权限,输血科将不再受理其输血申请。
三、用血权限的恢复
当事医师需恢复用血权限时,应向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当事医师方可恢复用血权限。
四、临床医师不合理用血、输血病历及其他输血文书书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XXX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合理用血节约用血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经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当事医师方可恢复用血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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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护患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输血安全,科学用血、计划用血、节约用血,防止浪费和滥用血液,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一、临床用血管理组织
1、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2、血库
可设在医院检验科。
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订临床用血计划。
1、保证血液来源符合上级要求。
2、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实施,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指征。
3、确保贮血、配血和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确保成份输血>50%。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5、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履行临床输血审批手续。
6、输血前必须履行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输血前检验项目必须完誉,如患者不同意,检验某项目必须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7、输血前由临床科室填写“输血申请单”,血库填写“输血记录
单”并随血(或血刨品)发往临床科室,输血后临床科室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8、及时分析研究和处理临床输血不良反应与并发症。
9、建立登记报告和事故鉴定制度及血液出入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