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行为,它通常用于信贷业务中,为了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和贷款方的利益。
为了规范和指导担保操作的实施,很多金融机构都制定了《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1. 担保方式:规程会明确规定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以及各种担保方式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2. 担保对象:规程会明确规定可以作为担保对象的资产或者财产,如房产、股权、车辆等,并对其价值和取得方式进行规定。
3. 担保标准:规程会规定担保的最低标准,保证担保物的价值足以覆盖对应的贷款金额。
4. 担保程序:规程会明确担保的操作程序,包括担保登记、担保合同的签订、担保物权利的转移等环节。
5. 担保管理:规程会指导担保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担保物权利的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等。
《担保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保障借贷双方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
康发展。
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担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执行至关重要。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标准化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首先,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要求担保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担保业务。
这意味着担保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同时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担保行业法律法规,确保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
担保机构在进行担保业务时,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的评估,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同时,担保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控和控制,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另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机构需要向借款人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借款人充分理解合同内容。
同时,担保机构还应当监督和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借款人按时足额地偿还借款。
除此之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还对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规定。
担保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保障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同时,担保机构还需要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担保业务相关的信息,
提高业务透明度,增强社会信任度。
总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是对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的一种规范和指导,其目的是维护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担保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合理开展担保业务,做到风险可控,合规经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9.11.17•【文号】农银发[1999]141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1999年11月17日农银发[1999]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为加强国内担保业务管理,促进该项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内担保是一种灵活的信用形式,能够为我行开拓客户、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该业务涉及主体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操作较难把握,作为表外业务其风险是隐蔽的,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信贷资金损失。
因此,各分行要高度重视,把严格控制风险作为开办国内担保业务的首要原则。
二、各级行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信贷、会计、计划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操作规程》,提高国内担保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水平。
业务操作中要切实做好信用评定、财务评价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的审查工作,并落实足够的保证金和可靠的反担保措施,严格依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开办该项业务。
三、各级行要严格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严禁超越权限,违者将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国内担保业务季度汇总表》由总行另行下发。
有关合同文本由总行研究制定后统一下发。
各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一部)反映。
附: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国内担保业务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内担保系指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农行各分支机构应国内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材料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材料
如果涉及到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
请流程、审核流程、担保合同的签订流程以及相关的材料准备。
1.申请流程:
2.审核流程:
担保公司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
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的用途等。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与申
请人进行多次沟通,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担保合同签订:
审核通过后,担保公司会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合同。
合同中会详细约定
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及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
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4.相关材料准备:
在整个业务流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个人信用报告:申请人可以向信用机构申请个人信用报告,以证明
自己的信用状况。
-工作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雇主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自己
的工作身份和收入状况。
-收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可以是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果借款需要抵押物,申请人需要提供抵押物的
评估报告,以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担保业务流程
企业担保业务流程1.业务需求确认阶段:在这个阶段,客户向担保机构提出担保需求,包括担保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的要求。
担保机构通过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和情况。
2.风险评估与审查阶段:担保机构进行客户的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估,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经营风险评估等。
同时也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物进行评估,如房产、设备等,以确认其价值和可流动性。
3.审批与签订合同阶段:担保机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并制定贷款条件和利率等。
与客户达成共识后,双方签署合同并约定相关条款。
4.抵押物评估与设定阶段:如客户提供了抵押物作为担保物,担保机构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并确定合理的抵押价值。
然后,双方协商确认抵押物的设定方式,如抵押、质押等。
5.合同履行与监控阶段:在贷款期限内,担保机构会监控客户的贷款使用情况,确保合同履行。
担保机构还会对担保物进行监管,防止其价值下降或失去流动性。
6.风险控制与催收阶段:如果客户出现违约情况,担保机构会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催收担保物,追缴欠款等。
如果情况严重,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担保解除与结案阶段:在贷款期限到期,客户按时还清欠款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机构会解除担保,并结案。
担保解除后,担保机构不再对借款负责。
以上是企业担保业务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根据不同担保机构和业务情况有所不同。
担保机构在进行企业担保业务时,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合规审查等工作,以保障业务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阶段:
-客户申请:客户向担保公司提出贷款或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件、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
-资信评估:担保公司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财务状况、
还款能力、经营情况等,以确定是否有能力履行担保责任;
-项目审议:担保公司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议,包括项目的风险分析、担保金额的确定等。
2.担保合同签署阶段:
-条款协商:担保公司与客户协商担保合同的相关条款,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合同起草:担保公司根据协商结果制定担保合同,并由双方确认和
签署;
-相关手续:担保公司会要求客户提供一些必要的手续,如开户信息、质押担保物评估等;
-公证登记:担保合同可能需要公证登记,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保护
担保公司的权益。
3.担保履行阶段:
-监督与提醒:担保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
督与提醒,确保按时还款;
-担保责任履行:一旦客户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会根据合
同进行相关担保责任的履行;
-追偿与债务重组:如果客户发生违约或无力偿还债务,担保公司可
能会采取追偿措施,并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的方案。
4.结案阶段:
-还款确认:在客户完成全部债务偿还后,担保公司会确认还款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结案处理;
-担保解除:债务偿还完毕后,担保公司会解除对客户的担保责任;
-合同归档:担保公司会将相关担保合同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
将来需要查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担保业务可能存在差异,上述流程只是一般情
况下的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担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发展,规范操作流程,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跨境担保外汇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融资性对外担保,即“内保外贷”,是指为应申请人真实、合理、合法的业务需求,由本行作为担保人开出以境外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融资类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境外金融机构据以向债务人(以下称被担保人)提供融资(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的业务。
本行保证在被担保人未履行特定融资项下偿还义务时,本行将依据保函条款向境外金融机构履行偿付/付款义务。
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项下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政策认定的其他融资合同。
根据业务需求,本行可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以境内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由境内金融机构转开融资性对外担保到境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纳入对法人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授信额度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参照《银行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业务审批权限参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根据《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号)或《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等国际惯例和《银行外汇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开立,并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行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签订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合同。
所有合同文本必须按照行内规定进行法律审查。
第六条本行在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注销登记、担保履约及对外债权登记工作。
(一)内保外贷登记: 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后,应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信用担保业务操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确立业务环节间的制衡关系与岗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用以规范协议担保义务的项目受理、评审、法律性文件审查、决策委员会评议、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管以及在保项目管理六个主要工作环境,使各环节、各岗位有章可循、各司其职,保证担保业务有序、高效进行。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担保业务,适用于各部门。
第四条各部门、各岗位在执行中,应在业务制衡的基础上,相互协作、配合,坚持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热情履行公司即定的岗位职责;除公司决策委员会批推的特殊项目及业务外,一般性担保业务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各部门、各岗位不得越权或违反程序操作。
第二章受理第五条本规程所称项目受理,系指公司接受担保企业客户的申请,启动担保项目评审程序。
项目受理阶段从通过各种条件与申请拒保客户接触始至《企业借款担保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初审资料送达评审责任人止.第六条受理阶段主责任人为综合管理部业务助理,公司其它部门各岗位人员在综合部统一管理下亦也有业务接侍和受理相关的客户。
综合部业务助理直接负责向客户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本着申请客户依法注册、符合担保服务范围和提高基础资料的能力三项条件,确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登记,建立与客户的沟通渠道。
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客户,不予受理,但应采集客户可提供的信息,建立联系渠道。
受理阶段的职责是登记、整理担保初审资料(包括《调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受理时间顺序登记项目并顺次分配至评审责任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进程跟踪和基础数据库。
第七条其他岗位人员主动争取的客户以及与自身业务领域有关的客户,在通知综合部经理后可自行接受受理,并按照综合部统一规范进行登记和数据处理,同时办理项目分配手续。
第三章评审第八条本规程所称项目评审,系指评审部门对申请担保客户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个人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明确评审结论,协调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关系,确定合同要约,落实反担保措施等诸项事务项目评审阶段从评审责任人接受待审项目始至完成《对被调查评审报告》和《担保合同制依据报告》止。
担保公司培训考试题: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姓名:计分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一、填空(15分、每小题3分):一、公司优先为符合公司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企业业主提供担保及配套优质服务。
原则上不得为()、()、()提供担保和投资。
二、公司融资、履约担保对象应当是符合(),有()、有()、有()、有()、有()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记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业主。
3、项目评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在本市的一般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在市外的则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刻的,项目领导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总领导报告。
4、业务受理初期,项目领导A角必需依照公司( )等文件要求对所接触项目进行挑选;核实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企业洽商,审核受理条件,提出初步受理意见;经独立审查以为符合担保条件时,方可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对所推荐的项目负责。
对初审合格拟新受理的融资担保项目,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 ),报担保项目预审会审批。
五、对担保项目预审会对表决结果为“通过”事项,由风险管理部负责指派( )配合A角进行正式调查评审。
正式受理项目,项目领导A角应及时从GMS中打印( ),并附( )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成立( )档案。
二、选择(请将你以为正确的答案填在在括号内;15分、每小题3分):一、公司所开展的业务范围是:()①为全省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办理承兑汇票、单据贴现、融资租赁及债券发行等金融方式提供担保;②为中小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工程招投标、工程履约、业主支付、预付款担保及诉讼保全、贸易履约担保;③国家政策允许的投资及本公司担保客户因流动性原因需要而产生的主动代偿业务等;④为全省中小企业资金拆借(过桥),为公司创造更大利润。
二、公司融资、履约担保对象是:()①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②老板有必然的关系资源;③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进展前景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记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④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业主。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担保业务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承担债务履约责任或提供决策依据,以实现借贷交易或合同履约的一种金融服务。
第四条担保业务的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可控等。
第五条担保业务的目的是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增强贷款方的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第六条担保业务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有效。
第七条担保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金融监管政策。
第八条担保业务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二章准入与退出第九条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担保业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准入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制度,明确准入与退出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的股东、高管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道德品质,不得有经营不良、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合规。
第三章业务操作环节第十三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对担保对象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核实其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信用记录等。
第十四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担保金额,合理评估担保风险,确保自身的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仔细审查担保合同,在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担保对象的权益。
第十六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充分披露担保合同的内容和相关风险,引导担保对象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在提供担保后,应当定期跟进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十八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风控机制,加强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对担保业务经营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业务操作,保障公司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业务范围1. 公司的担保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形式的担保。
2.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时,应当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
三、客户审核1. 公司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对客户进行严格审核。
2. 客户审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核实;(2)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估;(3)客户的还款能力和担保物价值评估;(4)客户的信用记录查询和分析;(5)其他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3. 审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四、担保方式选择1. 公司应根据担保对象的情况和业务需要,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
2. 担保方式选择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担保物的性质和价值;(2)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3)担保方式的风险性和复杂程度;(4)担保方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担保方式选择应当以业务合同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五、担保措施实施1. 公司应当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2. 信用担保主要包括签订担保合同和提供相关担保文件等措施;抵押担保主要包括办理抵押登记和保管抵押物等措施;质押担保主要包括交付质押物和签订质押合同等措施。
3. 担保措施应当在合法、正当的范围内进行,并经有权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六、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担保业务风险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2.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3. 公司应及时跟踪担保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应对。
七、信息披露1.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和社会公众披露担保业务相关信息。
2.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基本信息、担保业务的范围和条件、担保风险的提示等。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业务操作是指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要求进行操作的一系列行为。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进行。
以下是关于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一些内容。
一、准备阶段1.进行担保业务前,担保机构应首先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明确担保业务操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标准。
2.建立完善的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包括开展各类担保业务的操作要点和程序,以及必备的表格、文件和资料。
3.担保机构应配备专门的担保业务操作人员,确保操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4.定期进行担保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和操作水平,确保其熟悉和遵守操作规程。
二、业务申请审查2.根据担保业务的不同需求,担保机构应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并根据担保额度和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担保费率。
3.审查过程中应做到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信息的保密性。
三、担保业务风险评估1.对于各类担保业务,担保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担保业务风险的有效管理。
2.评估风险时应综合考虑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担保方式和额度。
3.风险评估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担保合同签订1.担保机构应与被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的对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费率等具体内容,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3.担保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保密性,防止泄露担保机构和被担保人的信息。
五、担保业务管理和监督1.担保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备案、业务跟踪、风险预警等,确保担保业务的规范和安全。
2.建立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涉及风险的业务进行分类和管理,及时发现、预警和控制风险。
3.担保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固有资产担保业务操作规程.doc
固有资产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担保申请第一条被担保人提出申请,提供企业基础资料,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将资料与申请书交投资运营部。
企业提供基础资料包括:(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近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六)企业情况介绍;(七)项目资料;(八)反担保情况;(九)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条业务受理投资运营部受理,查收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及要求补充资料,与原件核对无误,不符合担保条件,将资料退还借款人。
符合基本条件的,进行担保调查。
第二章担保业务调查第三条经初审符合担保基本条件的,投资运营经理进行担保调查。
调查原则上两名(含)以上投资运营经理进行。
第四条调查目的是通过调查,掌握被担保人、反担保人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发展前景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偿债能力、担保潜在风险,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与依据。
第五条投资运营经理在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担保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章审查、审批第六条准备审查材料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准备审查、审批材料,并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信贷担保承诺书等贷款资料移交贷款审查机构提请审查。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需提供材料:担保尽职调查报告、担保业务申请书、企业基础资料、被担保人同意借款股东会决议、保证人同意保证股东会决议、抵押质押物相关证明及评估报告等。
第七条法律审查合规风控部对被担保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将审查意见反馈投资运营部。
第八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审批(一)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填制《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申请表》,上报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提请审查、审批。
(二)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决定担保额度、费率等。
(三)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签批《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审批表》。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客户申请•担保立项•项目初审•机构审核•会议评审•担保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跟踪监督•解除担保(代偿追偿)第三章客户申请与担保立项第四条: 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1、业务人员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公司决定是否立项。
2、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和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申请担保立项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不低于1000元的初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 立项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盈利,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能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有效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能够提供足额的反担保;•符合行业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注:有效净资产指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扣除存货中的残损霉变及盘亏毁损损失、库存成本高于市价的潜亏和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以后的净额。
对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项目一般应予立项;对不具备上述1、3、6项的不予立项;其他条件可综合考虑。
第六条: 申保单位在报送《晋中市鑫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时应附报的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以及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3、银行开户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5、组织机构代码证;6、贷款证、贷款卡及贷款卡密码7、资信证明;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任命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10、注册和变更时的验资报告;11、公司章程;12、主要客户名单及产品销售合同、订单;13、本次担保期内现金流量预计;14、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16、可以说明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订单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17、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有关的参考资料(如能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信誉程度、行业地位、区域经济位置的获奖证书,能反映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品道德、敬业精神、开拓能力的各种奖励及证书);注:1、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验);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企业申请(二)、担保受理(三)、项目初审(四)、项目评审(五)、签订合同(六)、抵押登记(七)、担保收费(八)、发放贷款(九)、保后管理(十)、代偿和追偿(十一)、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1、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
2、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3、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审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 .5、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6、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 .7、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8、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 .10、《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
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借款申请书;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尺度我市建设工程担保行为,提高工程担保效劳程度,促进工程担保行业健康开展,有效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厦门市建设与打点局关于印发厦门建设工程担保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工程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和处所有关的法律法规、尺度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受市建设与打点局委托作为工程担保业务主管部分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担保市场的日常打点工作。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应当参照本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以工程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依法登记注册并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存案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工程,依法完成工程发包程序后,应当打点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其他工程担保品种除另有规定外,可以由业主、承包商自行选择实行。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公司,均应严格依照本操作规程的各项要求实施、打点工程担保业务,工程担保业务主管部分有权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各种行为作出相应的措置。
第二章担保机构行为准那么第七条各专业担保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自愿、公平、诚恳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那么。
第八条各专业担保公司必需严格遵守工程担保包管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书的规定,自觉做好工程担保包管金的打点和返还工作,不得有少缴、不缴、私自调用、延期返还工程担保包管金的行为。
第九条在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过程中,各专业担保公司必需严格按照厦建建[2021]51号文规定收费尺度进行收费,并统一采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及工程担保保函格式文本。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企业申请(二)担保受理(三)担保项目初审(四)担保项目审批(五)签订合同(六)抵(质)押登记(七)存出保证金(八)担保收费(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十)保后跟踪管理(十一)代偿和追偿(十二)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确定初审基本内容--组织实地调查--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担保项目审批 --部门(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评审--担保审查小组评审或审担会评审后出具《贷款担保评审书》--复议贷款担保评审(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合同 --发放拟《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业务部、评审部、律师或法律事务专员、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正式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登记表》登记 --企业出具《担保费认缴单》抵(质)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
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27页word资料
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end--begin--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规范公司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业务。
第三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全市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贷款、办理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合同履约等提供担保;开展投资和与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市场策划、信息服务、产权交易、资产租赁、投资中介、会计审计、人才培训等业务。
第四条公司内设投资担保部、风险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和审保委员会。
各部门职责分别为:(一)投资担保部负责担保业务的受理及资料的收集、整理,预审和实地调查,并形成担保业务评价报告,经审保委员会评审和有权人审批后,进行担保业务的具体实施。
(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融资担保项目行业准入、退出的核定,建立担保项目预警机制,对担保项目实施全程风险监控和风险分类。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财务的核算与管理,对客户偿债能力、运营能力、赢利能力、发展能力等进行财务预测分析,并做好担保项目承保、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追偿的资金收付;负责公司的文秘宣传、人事劳资、档案管理、综合接待、后勤保障、综治维稳、企业文化、教育培训等工作,防止发生安全和泄密事故。
(四)审保委员会负责对拟担保项目进行审议,并拥有对担保项目的表决权。
第五条公司对于所受理的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及处置办法按照担保风险五级分类及有关风险管理、处置办法执行。
公司担保业务实行集体审查、分级审批、项目经理全程负责制。
第二章担保对象与条件第六条公司担保对象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发展前景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的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民办学校(以下统称担保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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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提高担保业务工作质量,根据《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担保业务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是1、担保申请2、担保初审3、详细评审4、担保审批5、签定合同6 、发放贷款7、正式担保8、跟踪管理9、担保终结第三章担保申请与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1、营业执照(副本)2、验资报告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证明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贷款证5、资信证明6 、企业《章程》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10 、反担保有关资料注: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期半年。
第五条:担保公司受理条件1、累计在保额不超过我公司净资产的10%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30% ;(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第六条:担保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
业务部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及填写(项目受理表)。
第四章项目初审第七条:项目初审由业务部负责,实行项目经理A、B角制度,对项目及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价。
项目初审必须由A、B 角共同进行,以A 角为主,并最终出具《贷款担保项目初审报告书》;B 角的责任是协助A 角,当A 、B 意见有分歧时,B 角必须在初审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八条:项目初审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4、企业财务状况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6、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7、安全保证措施8 、基本风险度评估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 、结论第九条: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处理表》上出具初审终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归档。
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处理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暂缓处理。
第十条: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在5 个工作日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原因并在处理表中记载。
第五章项目的详细评审第十一条:担保项目的详细评审包括机构审核、会议评审、机构审核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
会议评审的范围为担保额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担保项目以及虽不足100 万元,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会议评审,进行咨询和评议的项目。
第十二条:业务部初审合格并提出机构审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机构审核参加人员:1、由公司指定专人审批;2、必要时请原项目经理A、B 角参加。
第十四条:机构审核重点是对业务部提供的资料加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对项目承担企业的报审资料重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核;2、按照公司的“企业风险度评估办法”对企业的风险测评结果加以审核;3、对反担保抵押措施提出意见;4、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5、对项目承担企业及项目的还款记录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将提出的意见填写在项目处理表的机构审核栏内,连同项目的其它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第十六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县政府成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财政局长、工促局长组成组成,主任委员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为评委会日常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评审会议参加人员:1、评委会全体成员;2、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第十八条:会议议程1、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
2、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报告项目内容出具部门意见。
3、与会评委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
4、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导致评委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断时,评委提出需补充和进一步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
5、评委会主任委员综合大多数委员的意见,对审议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并将评审意见填入《项目处理表》评委意见栏中。
第十九条:评审会议的其它规定1、会议召开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
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评委会主任请假。
若参加人数未达评委的半数,则会议改期举行。
3、会议由评委会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席人员、每位与会评委对项目所持的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的意见。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才办理手续的项目,由机构审核部门复议后按原决策程序办理;超过六个月才办理手续的项目,按原初审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评审委员会决定复议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对于评审委员会批准担保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方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原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初审报告》的基础上,重新审核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并重点就上述评价指标的变化情况出具《项目初审复议报告》。
第六章担保项目的决策第二十三条:担保项目审批权限如下:1、担保额在50 —100 万元以下(含100 万元)分管县长审批;2 、担保额在100 万元以上(不含100 万元)评审委员会审批;第二十四条:本级担保公司没有能力授理的,可以省市级担保公司联保。
第二十五条:会议评审只能做“同意担保”或“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第七章担保收费第二十六条:担保收费包括评审费和担保费。
凡经过详细评审的项目均收取评审费;对办理担保的项目收取担保费。
第二十七条:费用收取标准:1、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3%。
,不足500元的按500元预收,在初审阶段经过认真评审被终止的项目,按300元收取。
2、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担保费率(月率)收取。
担保费=担保金额x担保时间(月)x月担保费率月担保费率=月基准费率X风险度系数x额度系数其中:月基准费率设定为1.5 %o风险度系统及额度系数如下表(费率系数表)第二十八条:担保费原则上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九条:担保费由业务部计算,并按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收款手续。
担保责任解除后,业务部根据实际承保金额和时间计算担保费,对担保落实以及预收担保费超过应收担保费的项目,应予退款;逾期的担保项目初收担保费。
第八章保证措施第三十条: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办理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抵押、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企业提供抵押、质押物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 ;搂宇按揭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高于70% ;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 ;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高于70% 。
第三十三条: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时,反担保企业应满足下列:1 、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2、企业有效净资产扣除已对担保余额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于70% ;4、连续两年盈利;5、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第三十四条:保证金为保证措施的附加条件,原则上按照担保额的10% 预交,具体由公司与被担保企业协商确定,并在《担保协议书》中规定。
第九章基本风险度评估第三十六条:资信评估指标及方法(见下表)(资信评估分表):第三十六条:基本风险度评价方法1、计算公式2、基本风险度=交换系数x基础系数x过度系数基本风险度最大值为100%,大于100%计。
⑴变换系数=1.25-0.0075 x资信评价总分(2)基础系数它反映保证措施的强弱,按下表取值:(3)过度系数按下表取值过度系数根据贷款资金使用年限的划分,2、基本风险评价基本风险评价基本风险度评价划分为三个档次;基本风险度值为0.4以下(含0.4)的确定为低风险;基本风险度值为0.4-0.6(含0.6)的确定为中风险;基本风险度为0.6以上的确定为高风险。
第十章担保合同的签定第三十七条:项目正式批准后,由业务部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该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1、公司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批复;2、交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3 、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付款期限和方式;4 、通知的有效期(三个月);5、通知事项。
第三十八条:经审批同意后的项目,由业务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1、根据项目审批意见,拟订《委托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等有关法律合同。
2、审核并验收各种法律文件及凭证的原件。
3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反担保人(自然人)签字盖章的情况,原则上应当办理见证手续。
4、审核贷款保证合同。
所有新的法律合同以及合同中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及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谈判,并将修改意见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定。
5、签发保函。
第三十九条:办理完担保签约手续后的项目资料由业务部移交管理部进行后期管理程序。
第十一章担保项目管理第四十条:担保项目的日常检查由管理部负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一旦发现项目承担企业存在的较大问题,需当日向管理部负责人作口头报告,并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存在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领导,对于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项目,主管领导认为有必有时,可召集有关人员开专题会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供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四十一条:每月30 日之前管理部负责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及当月项目检查报告。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贷款到期之日前一个月由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第十二章项目的延期第四十二条:需要延期的项目,企业要在该项目到期前20 天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延期书面申请,按资料目录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资料。
第四十三条:延期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
企业需要对原贷款项目办理借新还旧(或展期)手续时,该项目的担保按新项目处理程序和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