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差错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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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中心工作差错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业务中心劳动纪律管理,积极有效促进各类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业务中心日常工作的质量,特制订本**业务中心工作差错考核细则。
一、总则
以提高**业务中心日常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客观、公正为原则,科学、有效的制定各项考核细则。
二、细则
1、通信工具相关约定
(1)工作日
在8:00-20:00时间段内,通信工具应保持畅通。电话被叫后若未响应,应在1小时内进行回复,以主叫号码最后一次呼叫计时。特殊原因的应主动回复主叫号码,并说明理由。在非以上时间段内,电话被叫后若未响应,应在2小时内进行回复,以主叫号码最后一次呼叫计时。特殊原因的应主动回复主叫号码,并说明理由。若违反上述规定,按50元/次考核。
(2)非工作日
原则上应保持通信工具畅通。电话被叫后若未响应,应在4个小时内进行回复,以主叫号码最后一次呼叫计时。特殊原因的应主动回复主叫号码,并说明理由。若违反上述规定,按50元/次考核。
2、日常工作相关约定
按岗位职责要求作为评定员工日常工作的依据,以中心各类规章制度作为评定员工日常工作的标准。
(1)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出现违反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没有达到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的,按普通工作差错处理,考核当事人50元。(2)在日常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推卸责任导致商机丢失、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或因工作不当导致中心绩效减分的,均按重大工作差错处理,考核当事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