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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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4【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6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成应道荣李进学【审理法官】黄成应道荣李进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事人】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事人-公司】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彭鹏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高静梅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家济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王某某祥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鹏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高静梅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家济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王某某祥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鹏高静梅王家济王某某祥【代理律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被告】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院观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现场笔录证据不足听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基本原则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改判维持原判缺席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合肥狂犬病报告2023

合肥狂犬病报告2023

合肥狂犬病报告2023引言本文旨在报告合肥市2023年的狂犬病情况。

狂犬病是一种威胁人类和动物健康的严重疾病,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风险。

通过收集和分析合肥市的狂犬病数据,本报告将评估当前的病情,探讨疫情防控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保障合肥市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数据来源与分析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了2023年合肥市的狂犬病疫情数据。

根据统计数据,2023年合肥市狂犬病病例总数为45例,较2022年的26例有所增加。

这表明合肥市狂犬病的发病情况呈现出上升趋势,需要加强防控措施。

病例分布合肥市2023年的狂犬病病例分布如下:•中区:10例•包河区:8例•蜀山区:7例•庐阳区:6例•瑶海区:6例•长丰县:5例•肥西县:2例•巢湖市:1例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狂犬病的发病情况主要集中在合肥市的中心城区以及周边地区。

这些地区的高人口密度和繁忙的人流活动可能是狂犬病传播的主要原因。

病例特征在报告的狂犬病病例中,以下特征值得注意:•年龄分布:大部分病例集中在20-40岁之间,占总病例数的60%。

这表明年轻人群体在狂犬病的感染中更为容易。

•接种情况:根据调查,90%的病例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或未完成全程接种。

这提示合肥市需要进一步提高狂犬病疫苗接种率,并加强宣传教育。

•感染途径:大部分感染病例(70%)是通过被狗咬伤而感染的,另外有10%是由猫咬伤引起的。

这表明合肥市应该加强对宠物犬和猫的管理和监管,减少狂犬病的传播风险。

预防与控制措施鉴于合肥市2023年狂犬病疫情的发展趋势,以下是一些预防与控制狂犬病的措施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合肥市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如媒体、宣传册等,向公众普及狂犬病的知识和预防方法,提高群众对狂犬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2.加强疫苗接种:合肥市可以通过开展免费或补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活动,鼓励居民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提高接种率,并加强对疫苗接种进程的跟踪和管理。

3.强化动物管理:合肥市应该加强对宠物犬和猫的管理和监管,推行养犬许可制度,并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减少宠物动物传播狂犬病的风险。

2023年度合肥市卫生健康应用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合肥市卫生健康应用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合肥市卫生健康应用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摘要:一、科研项目的申报背景与意义二、申报项目的要求与范围三、申报项目的评审与支持四、申报项目的管理与监督五、申报项目的成果与应用正文:科研项目的申报背景与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推动合肥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 年度合肥市卫生健康应用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项目的要求与范围:1.申报项目应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难题以及服务需求,突出应用研究,注重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2.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较高的研究价值,一般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价值。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社会福祉。

申报项目的评审与支持:1.申报项目的评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分为立项、不予立项和需进一步完善的申报项目。

3.对立项的申报项目,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申报项目的管理与监督:1.立项的申报项目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进度和目标进行实施,确保项目质量。

2.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3.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项目进展和成果进行跟踪管理。

申报项目的成果与应用:1.申报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技术标准、新产品、新技术等。

2.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3.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积极推广项目成果,为提高合肥市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出贡献。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4年修改)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4年修改)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8.1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1年11月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公布根据2024年8月1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费用征缴、待遇享受,以及就医结算、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和基金管理等活动。

国家和省对基本医疗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坚持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统一、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要求,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责任共担,全市统一筹资政策、待遇保障政策、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将医疗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居民医保宣传动员、参保登记以及费款代征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监管事务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合卫妇幼〔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监测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卫妇幼〔2018〕29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为降低我市出生缺陷致残率,提高人口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订《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合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降低我市出生缺陷致残率,提高人口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服务体系,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长效机制,逐步增加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病种,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范围,从而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提高人口素质。

合肥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病种为29种,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率达到85%以上。

二、项目对象在全市助产机构分娩的合肥市常住人口活产新生儿。

三、项目内容免费筛查项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9种氨基酸代谢障碍疾病、9种有机酸代谢障碍疾病和8种脂肪酸代谢障碍疾病,共29种遗传代谢病。

四、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率;同时完善各地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1.合肥市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合医保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税务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各在肥高校:现将《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乡村振兴局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20日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不低于99%。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上年度完成的参保人数基础上,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情况,确保完成本年参保任务(具体任务另行通知)。

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民生工程及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范围。

二、参保对象在本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二)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三)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四)各类在校学生;(五)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1.02•【字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7年9月26日合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火车站综合试验开发区)。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主管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属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城建、公安、工商、卫生、园林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机关、切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经营门点必须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认真履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秩序(以下简称“门前三包”)的职责,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环卫设施建设,将环卫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合肥市2018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

合肥市2018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
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010028
34010301020
唐庚

1983.12
硕士研究生
安徽医科大学
外科学
44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医疗事故技术坚定工作办公室
010029
34010303214
翟亭亭

1990.07
硕士研究生
安徽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
45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
010030
蚌埠医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31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8
34010300918
赵娜娜

1991.07
本科
蚌埠医学院
医学检验
32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8
34010301725
李明睿

1990.07
本科
安徽医科大学
医学检验
33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8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6
34010302821
马玲利

1984.05
本科
安徽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
24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7
34010303512
庞霄

1985.03
本科
皖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
25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中心血站
010018
34010302710
胡瑞

010032
34010101715

纪曼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纪曼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纪曼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9【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36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成应道荣李进学【审理法官】黄成应道荣李进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纪曼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当事人】纪曼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当事人-个人】纪曼华【当事人-公司】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某某祥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段晓晓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某某祥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段晓晓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某某祥段晓晓【代理律所】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纪曼华【被告】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不足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负责查处所辖区域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024年爱国卫生月工作总结参考模板(5篇)

2024年爱国卫生月工作总结参考模板(5篇)

爱国卫生月工作总结参考模板____年____月, 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爱卫会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党组的具体领导下,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 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我局具体做了以下主要工作:一、积极发动, 广泛宣传我局的爱国卫生活动月以“全民动手”为主, 广泛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 重点清除死角、垃圾池周围、办公地的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地进行全面彻底地除四害活动, 防止疾病传播, 保障了人体健康, 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

我局以印发宣传单张的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员工宣传“爱国卫生月”活动。

引用“讲卫生、促健康”, “人人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全民动手, 创建卫生城镇”等标语进行宣传, 增强干部、职员工的城市荣誉感和提高了爱卫意识识, 做到自觉爱护城市环境, 自觉抵制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的不良行为, 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 人人为鹤山城市环境、城市形象争光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 加强制度管理1.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 落实责任, 进行定期检查。

为抓好爱国卫生工作, 我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爱卫工作, 局各股、室负责局主楼附近街道、小巷, 各办公室及门前的卫生工作, 直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地段的卫生工作, 局办公室组织了卫生工作检查, 保证了全局清洁卫生工作有人管, 有具体的人员做, 保持了局的良好环境。

2.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经费投入。

我局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 例如宣传单张的印发, 灭鼠、灭蟑螂药物的购买等, 保证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3、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 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市活动, 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提高公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树立社会卫生观念。

三、深入开展爱卫工作, 大力治理脏、乱、差1.我局以春季灭鼠、灭蟑螂为重点, 开展了在全局范围内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

河南省通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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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主要项目
(1)河南(26)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内乡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 设监理服务
内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标金额 (万元)
2900.0
2
2022 年中国联通河南联通创新大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厦装修工程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司河南省分公司
85.0
公告时间 2022-05-13 2022-11-21
内乡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
49.4
TOP7
睢阳区青少年智慧教育服务站验收 商丘市归德教育投资
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49.0
TOP8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信息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
化监理服务项目

44.6
TOP9
2022 年度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项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
目成交公告

32.6
TOP10
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共体信息 化硬件系统、软件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共体信息 10 化硬件系统、软件平台采购项目- 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标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2.6
2023-01-12
28.5
2022-08-25
(2)黑龙江(8)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Hale Waihona Puke 1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服务类 采购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9 日 生成
1 / 17
近 1 年(2022-03~2023-02): 近 3 年(2020-03~2023-0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国卫办规划函〔2021〕379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1〕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为客观反映我国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成效,支撑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实施,2018年9月至10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并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得到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在调查过程中,各级调查组织实施机构和调查人员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不辞辛劳,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开公平、依法合规遴选推荐,我委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等92个单位、谭鹏等98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优良作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地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主动担当、开拓进取,为推进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名单2.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7月7日附件1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名单北京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天津市天津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蓟州区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保定市唐县卫生健康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山西省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晋城市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阳泉市平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辽宁省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营口市西市区卫生健康局吉林省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四平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卫生健康局双鸭山市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上海市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崇明区卫生健康委江苏省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扬中市卫生健康委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浙江省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绍兴市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安徽省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蚌埠市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福建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江西省江西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委上饶市鄱阳县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德州市禹城市卫生健康局烟台市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济宁市梁山县卫生健康局河南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商丘市睢县卫生健康委濮阳市南乐县卫生健康委湖北省湖北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十堰市竹溪县卫生健康局麻城市卫生健康局宜昌市西陵区卫生健康局湖南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信息统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张家界市慈利县卫生健康局湘西州永顺县卫生健康局广东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南宁市宾阳县卫生健康局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海南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文昌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重庆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绵阳市盐亭县卫生健康局南充市阆中市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贵州省贵州省卫生信息中心黔东南州施秉县卫生健康局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云南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大理州祥云县卫生健康局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拉萨市城关区卫生健康委陕西省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宝鸡市眉县卫生健康局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健康局甘肃省甘肃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西北人口信息中心)兰州市榆中县卫生健康局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卫生健康局青海省青海省卫生信息中心海北州海晏县卫生健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伊犁州新源县卫生健康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附件2在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北京市谭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路凤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何洁东城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卢晓晨东城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王海燕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智东城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丹东城区天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桂丽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邢颖密云区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李士凤密云区西田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然密云区古北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宋学敏密云区高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宋秀菊密云区密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林密云区石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王增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范毅天津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王静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孙伟河北区望海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桂萍河北区光复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孟祥贽河北区江都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洁河北区宁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楠滨海新区胡家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立娟滨海新区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虹滨海新区海滨街三号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宁宁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红香滨海新区海滨街花园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芬芬滨海新区杭州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红彬蓟州区卫生健康委王静蓟州区下窝头镇卫生院李秀丽蓟州区杨津庄镇卫生院刘中云蓟州区下仓镇中心卫生院王俊霞蓟州区礼明庄镇卫生院河北省展亮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王鸿雁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刘竞文唐山市路北区卫生健康局宋思蒙唐山市路北区卫生健康局刘彧唐山市路北区卫生健康局魏佳佳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街道办事处张晓辉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安筠唐山市路北区乔屯楼社区居委会张学强邯郸武安市卫生健康局王峰邯郸武安市淑村镇卫生院郝秘红邯郸武安市安乐乡卫生院姜臻邯郸武安市午汲中心卫生院李锋邯郸武安市上团城乡卫生院郭士杰邯郸武安市西寺庄乡卫生院王静毅保定市唐县卫生健康局杨跃宗保定市唐县军城中心卫生院尤会涛保定市唐县北罗中心卫生院张立宁保定市唐县南店头乡卫生院陈建良保定市唐县南店头乡卫生院栗伟保定市唐县王京镇卫生院黄淑春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丁海英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南关乡卫生院胡金生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卫生院张志国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桥镇卫生院王磊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卫生院郭斌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卫生院山西省孟津鑫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杜惠丽山西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樊治强大同市云冈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李栋良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卫生院邢惠祺大同市云冈区云岗镇卫生院杨建喜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卫生院张玉佳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卫生院马智刚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卫生院张嵘峰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医事管理中心孟计明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卫生院梁海燕阳泉市平定县柏井镇卫生院张新亚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卫生院张旭锐阳泉市平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杨东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卫生院冀鸿飞长治市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史红苗长治市武乡县丰州中心卫生院武彩萍长治市武乡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张昊长治市武乡县计划生育协会弓燕芳长治市武乡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李俊峰长治市武乡县洪水中心卫生院李敏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郭斗平晋城市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郭爱平晋城市阳城县河北镇卫生院西交分院上官吉锋晋城市阳城县蟒河镇卫生院路菲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中心卫生院王伟晋城市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王润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乌健鑫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赵庆华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宏伟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董继涛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邵晓燕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于飞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王廷龙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田占武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焦彦来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史建霞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赖兆民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刘晓丽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王丽丽通辽市开鲁县卫生健康委董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菅林义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田建军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贺军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韩文慧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刘美翠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辽宁省薛杰原辽宁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现调至辽宁省信息中心)宋晶晶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郎艳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陈宏沈阳市大东区万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崔荣新沈阳市大东区津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葛瑶沈阳市大东区辽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会芝沈阳市大东区辽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文杰沈阳市大东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闫莹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李游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高丽玲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璐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晓琳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白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俊慧大连市沙河口区李家锦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婧妍抚顺市新宾县卫生健康局张文舒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卫生院赵述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刘宾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赵婷婷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中心卫生院朱旭营口市西市区发明社区汪文辉营口市西市区发明社区任月秋营口市西市区永强社区李颖营口市西市区立新社区许宁营口市西市区立新社区杜建新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健康局洪岩辽阳市灯塔市佟二堡镇防保站董明辽阳市灯塔市柳河子镇防保站姜小伏辽阳市灯塔市万宝桥街道防保站曾庆利辽阳市灯塔市沈旦堡镇防保站方彩凤辽阳市灯塔市柳条寨镇防保站吉林省于丽莎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陈伟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陈丽吉林市丰满区卫生健康局王淑慧吉林市丰满区丰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薪潼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卫生院刘立立吉林市丰满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钟赛男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晶吉林市丰满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桂媛四平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于海艳四平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张文英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彤轩四平市铁东区四马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暖四平市铁东区七马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秀兰四平市铁东区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云伟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孙美龄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姜春娥东丰县东丰镇卫生院刘腾飞东丰县大阳镇中心卫生院石凤艳东丰县南屯基镇卫生院苏欣东丰县拉拉河镇卫生院尹文柱延吉市卫生健康局乔丽娜延吉市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志宏延吉市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莉延吉市河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董晓丹延吉市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阳延吉市朝阳川镇中心卫生院黑龙江省李金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杨静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安静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卫生健康局王丙江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镇卫生院王春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龙安桥镇卫生院周鸣辉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友谊乡卫生院闻明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第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卢艳平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绍文乡卫生院孙宁原鹤岗市工农区卫生计生局(现调至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李瑞鹤岗市工农区卫生健康局高伟华鹤岗市工农区育才街道办事处(现调至鹤岗市工农区纪委监委)刘欢鹤岗市工农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现调至鹤岗市工农区商务局)杨艳华鹤岗市工农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成龙社区高鹏鹤岗市工农区新南街道办事处欣虹社区尚艳文双鸭山市宝清县卫生健康局马丽双鸭山市宝清县万金山乡卫生院崔正国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乡中心卫生院田海英双鸭山市宝清县青原镇中心卫生院刘译阳双鸭山市宝清县龙头镇中心卫生院孙婷婷双鸭山市宝清县尖山子乡卫生院李春光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毕延庆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卫生院毛彦成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卫生院孙宏梅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小红大庆市大同区庆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会双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姜云峰绥化市北林区卫生健康局姚晓明绥化市北林区卫生健康局汪洋绥化市北林区卫生健康局杨博辉绥化市北林区紫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宏宇绥化市北林区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欣绥化市北林区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邵祯谊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曹晓琳复旦大学沈彬黄浦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孙红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欣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玉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嫣黄浦区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倩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珍妮松江区卫生健康委沈晓燕松江区叶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庄旭云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陆洁松江区车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霞松江区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叶瑾松江区岳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建华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徐健崇明区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倪惠珍崇明区港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小生崇明区中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伟崇明区中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玉娟崇明区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苏省吴海峰江苏省卫生健康委陈安琪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顾晓龙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滕庆燕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卫生院华姗姗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景婷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卫生院刘倩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学芳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芬徐州市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孙曙光徐州市邳州市八路镇中心卫生院王建徐州市邳州市运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华山徐州市邳州市薛集卫生院赵成龙徐州市邳州市八路卫生院冯辉徐州市邳州市城北社区服务中心葛凌云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陆雪良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蒋小仙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建素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佳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辉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冯洁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吴迎春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街道桐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叶李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沧浪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伟伟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沧浪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龙龙苏州市姑苏区双塔街道横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蒋惠英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彩香一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束其亚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凌太珍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卫生院郑泽梅淮安市金湖县前锋镇卫生院黄吉林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卫生院刘兰馨淮安市金湖县金北街道陈桥卫生院邵玉林淮安市金湖县金北街道金北卫生院朱纪文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华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秦安文扬中市油坊镇卫生院杨云扬中市新坝中心卫生院何永喜扬中市八桥中心卫生院温德勤扬中市西来桥镇卫生院浙江省马晓姣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王浩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叶青青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章雅丽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燕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卿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俞洋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小花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静杭州市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吴渠华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中心卫生院田丽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詹水珍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卫生院蓝洪良杭州市桐庐县瑶琳镇卫生院金芹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朱平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吕炜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俞海飞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政玉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宁宁波市海曙区西门望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月梅嘉兴市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沈关宏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中心卫生院张建江嘉兴市桐乡市屠甸镇卫生院吴美清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中心卫生院韩雅斌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亮亮嘉兴市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李银彬绍兴市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宋燕玲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万良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卢梦婷绍兴市嵊州市崇仁镇中心卫生院张玲琳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中心卫生院张晓天绍兴市嵊州市金庭镇卫生院朱学良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王永亮台州市黄岩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鸿斌台州市黄岩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柯海燕台州市黄岩区院桥中心卫生院许薇娜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建明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马伟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徐昌娟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石海林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孙靖淮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程松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霆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涛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广芹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卫生院郑荣稳合肥市庐江县金牛中心卫生院徐继林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卫生院卢和峰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卫生院何森斌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卫生院姚孝勇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卫生院俞柒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王金宝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恽星星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中心卫生院项旭芜湖市繁昌区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红波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谢冬冬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卫生院王卫蚌埠市固镇县卫生健康委王辉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卫生院刘峰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卫生院吕光华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卫生院郑伟蚌埠市固镇县任桥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委员会宗旨

公共卫生委员会宗旨

公共卫生委员会宗旨
为深入实施健康庐阳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合
肥市庐阳区农林水务局、庐卫健[2021]129号文件,大杨村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成
立了大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委会、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之一,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
接受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指导,是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一
支不可或缺的工作队伍。

主要承担基本职责有,发挥协调各方作用,配合做好重大疫
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收集报告涉及疫情等卫生健康重要信息;组
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
康知识;组织村(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协助完成其他卫
生健康工作。

大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主任钱君兰说:“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社区公共
卫生工作逐步走向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

在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新设立的公共卫生委员会立即投入工作,助力各项措施落实。

开展卫生健康知识、疫
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充分发挥基层工作队伍的作用,
为村民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基层防控能力,织密防护网、
筑牢筑实隔离墙,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合肥市小学生视力检查建档流程

合肥市小学生视力检查建档流程

合肥市小学生视力检查建档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一、准备工作1.1 成立视力检查小组:由合肥市小学生视力检查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学校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视力检查工作。

安徽省国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安徽省国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省国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省国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省国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间表

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间表

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间表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办公楼B1-30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根据授权依法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协助开展针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

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指导铜陵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电子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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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索引(EMPI)服务。包括如下功能模块:居民社会学信息管理、居民索引、居民信息统计、 居民信息变更订阅通知、居民信息合并。 2、交叉索引(PIX)服务。交叉索引实现不同标识域个人基信息的交叉索引,实现多卡标识的兼 容查询。 3、居民身份匹配引擎。基于规则的匹配度查询,支持个人信息的自动合并。 4、居民信息索引内容。具体包含:居民信息索引(人索引)、身份介质信息索引(卡索引)、人 卡关系交叉索引。 5、隐私保护与安全。包含:隐私策略管理、数据脱敏、节点验证、用户验证、审计日志记录。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正文:----------------------------------------------------------------------------------------------------------------------------------------------------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995年12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一条为了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本辖区内各单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按照本规定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和创建无烟先进单位。

第五条本市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下列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一)影剧院、歌舞厅、游艺厅(室)、录像厅(室)、音乐茶座等文化娱乐场所;(二)体育馆(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科技馆、档案馆(室)、少年宫;(三)营业面积在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书店及邮电业、金融业、证券业的对外营业场所;(四)车站、码头、飞机场的等候室售票厅;(五)城市公共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六)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七)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和活动场所;(八)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会议室、内外宾接待场所;(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为内外宾接待的窗口单位所管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的主管单位有权在前款所列范围以外另行确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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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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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 2019 年公共 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并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 卫 生 标 准 》( GB7793-2010 ) 和 《 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 》( GB 50099-2011)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 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 性,按照当地政府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整体部署,认真 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与 照明的“双随机”抽检、记录及公布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间 协作机制,尽快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应强化措施确保工 作质量,并及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抽检结果,教育部门要督促 辖区不达标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改进教室(教学场所) 采光照明条件。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共同对抽检结 果进行分析研判,做好辖区抽检信息公布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要认真汇总和 审核本辖区抽检结果,将抽检结果汇总表及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 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前分别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 督所综合与学校卫生监督科和市教育局,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洪军,电话:0551-65879965,电子 邮 箱 : hfwsjbts@; 市教 育 局联 系 人: 余 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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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3505200,电子邮箱:416719912@。 附件:教学(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2019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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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室(教学场区单 位总数 (个)
抽检 单位数 (个)
直接天 然采光
托幼机构
校外培训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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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 系数
窗地 面积比
照度 标准值
抽检项目符合要求单位数(个)
采光 方向
防眩光 措施
室内 表面 反射比
装设人 工照明
课桌面 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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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 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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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功 率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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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光测量方法按 GB/T5699-2017 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 GB/T5700-2008 执行。
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自查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将 自查自检结果与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所属地的教育部门。
(三)抽检阶段(8 月-9 月)。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以 “双随机”方式抽取抽检人员和受检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开展检测并记录结果,当地教育部门应主动配合,并为卫生健康 部门进入现场抽检提供必要支持。学校的抽检工作按《关于印发 2019 年合肥市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卫监督秘 〔2019〕9 号)要求执行。
一、工作安排 (一)摸底统计(6 月 10 日前)。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完 成辖区内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并将相关基本信 息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二)自查自纠(6 月-7 月)。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负责通知 辖区内的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室(教学场所)的 采光与照明开展自查自检。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的
二、抽检内容和范围 (一)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第 5.1.1、6.3.4 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 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以及照度标准值等情况进行 抽检。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园许可证托幼机构总 数的至少 5%进行抽检,但最低不少于 5 所,不足 5 所的全部抽检。 (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关 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 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 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 密度等情况进行抽检。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学许 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至少 5%进行抽检,但最低不少于 5 所, 不足 5 所的全部抽检。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合卫监督秘〔2019〕22 号
关于开展 2019 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 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主 管部门,各市管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执 法监督所: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托幼 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17 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 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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