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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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

简析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

简析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传承与发扬法国的历史文化:法国拥有悠久丰富的历史文化传统,而文化遗产保护正是对这些传统进行保护和传承的手段。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可以让后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欣赏法国的历史文化,同时也能够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2. 维护法国的文化安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对历史的保存,更是对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可以防止外来文化对法国本土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保持法国文化的独立性和独特性。

3. 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是法国的重要经济领域之一,而文化遗产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源泉。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法国经济带来更多的活力和收益。

4. 提高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另一个意义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文化素质。

通过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文化传统,从而增强对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

5. 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借鉴:法国作为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家之一,其保护方法和经验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法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果,也为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所述,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重大,不仅是对法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更是对国家文化安全、经济发展、文化素质提高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贡献。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009-7-10 15:50:00[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文化遗产保护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如何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汲取国外成功的经验。

本文通过对国外主要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究,从中归纳出其主要的经验,并进行综合的比较分析,旨在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所借鉴,对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实施有所启示。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有很多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尤其像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

无论是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程度,还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在社会转型期,分析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研究和借鉴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演变保护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

因此,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首先是从保护城市建筑开始的。

尽管古城保护的思想很早就已出现,但是,一直到18世纪末才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机制。

20世纪30年代,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宪章》中明确提出“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确定了一些个体建筑保护基本原则及具体的保护措施,促进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国际运动的展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最早明确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是1964年5月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

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一定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法国的文化政策及对中国的历史启示

法国的文化政策及对中国的历史启示

知识文库 第24期23法国的文化政策及对中国的历史启示成 雯法国是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几个国家之一,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同时也是极富话语权的外交大国。

本文基于法国文化政策,探讨它先进、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和现存的弊端对中国的启示。

1 引言在新中国建立同年我国文化部也随之设立,现如今,文化“软实力”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中国和法国在历史上、文化策略上都有许多共同点,故研究法国文化政策对中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 法国文化政策概述法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以文化产业为主,包括:图书、电影业、音像等。

电影最初的发展就在法国,法国也是世界第五大电影生产国家。

在文学出版上,法国也是业界翘楚,每年出版社营业额仅前10家就超过了50亿欧元,出版社共3000多家。

在法国,文化节已经举办了十数年,其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往来也十分密切。

近几年法国通过文化发展的手段提高其国际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这对于中国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3 法国文化政策特点法国官方十分看重文物及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甚至将其放在文化政策的第一位,认为文化产业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凝聚力。

为公众提供文化福利也同样是法国的文化策略的,法国人认为每一个人在文化享受、精神享受方面都应当是平等的,人人都能享受文化成果带给人的愉悦感。

在法国随处可见免费的博物馆、向所有居民开放的图书馆。

这也使得法国成为世界旅游输出大国之一,各色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古建、文化中心等等都成为法国文化产业的重要元素。

3.1 以推广法语为核心,传播法语法国文化在1992年,法国密特朗政府高效推动了“语言入宪”的政策,在法国宪法中增订了“将法语作为法国唯一的官方语言”的法律条款;两年后,《法语使用法》被纳入法国法律体系,它规定了:广告、路边、公告等公共宣传设施必须使用法语,如果是从他国引入的广告,原文旁的法语注释不得小于外文;在国际论坛上,他国主办方需要提供法语邀请文件;法国公民在签订合同时也不得用法语之外的语言书写,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浅谈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

浅谈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

浅谈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作者:段红梅来源:《神州·下旬刊》2018年第07期摘要:文化从广义上来讲,是由人类创造的所有事物的集合,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精神文明的保障和导向。

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文化载体,是先辈流传下来的宝贵财富,具有历史,美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价值。

法国作为遗产大国,在遗产保护上做了许多努力并且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尤其是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但今天,由于一些国内外的因素,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前景也不容乐观,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法国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关键词:文化遗产;挑战;对策法国很早就意识到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首先纳入保护范围的是历史性建筑,紧接着是自然景观,保护区,最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保护遗产的过程当中,法国的法律体系和行政体系都得到了完善。

然而出现的难题也越来越多。

一、资金短缺首先,法国的遗产保护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历史性建筑易受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威胁,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建筑本身也会发生破损。

鲁瓦扬圣母院教堂遭受着海风的侵蚀,斯特拉斯堡大教堂也面临着风化的可能,库西城堡在一战中被摧毁。

所有的这些建筑都需要修复,法国庞大的遗产数量决定了其维护工作是没有尽头的。

资金问题由此被认为是法国遗产保护主要的问题之一。

法国的遗产保护资金来源于文化部的税收收入,地方的财政支出,基金会搜集的资金,企业的资助和公共募捐。

早在2008年法国遗产保护协会就认为“要维护所有的历史性建筑和景观,在10年间就需花费70亿欧元”(1)。

对于法国的城堡来说,尤其是私人城堡,国家的资助从2000年的3000万欧元下降到了2009年的2500万欧元,此外,在2010年,34个省取消了对私人城堡的资助。

除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外,法国文化遗产保护还面临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011年,法国总计1217座博物馆(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吸引了6000万次的游览量。

其中法兰西岛大区总计139座博物馆却占据了游览量的60%。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国以其世界闻名的文化遗产而闻名。

这个国家注重保护和传承其悠久而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些遗产反映了法国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艺术成就。

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建筑物、艺术品、文学作品、传统习俗等等。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

当时,法国政府开始重视保护其古迹和建筑物。

首个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于1830年成立,名为Monuments Historiques。

该组织致力于保存和修复法国最重要的历史建筑,如巴黎圣母院、美泰亚岁月塔等。

MonumentsHistoriques的成立标志着法国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正式开始。

法国政府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文化遗产,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文化遗产。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机构是文化遗产保护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Patrimoines)。

该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各项政策,确保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法国还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文化遗产。

其中之一是1962年颁布的“法国文化遗产法”(loi Malraux)。

该法律将重要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范围,对修复历史建筑提供了财政支持。

此外,法国还颁布了1991年的“文化遗产法”(loi Mitterrand),该法律旨在保护包括民族遗产和传统习俗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不仅保护宏伟壮丽的建筑物,还致力于保护艺术家的作品。

法国是世界艺术之都之一,许多重要的艺术品藏在法国的博物馆和画廊里。

为保护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法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如法国国家博物馆局(Direction des Musées de France)和法国国家文化财产局(Direction du Patrimoine Culturel)。

这些机构负责管理和保护艺术品,同时还积极开展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此外,法国还将保护文化遗产纳入了教育课程。

法国的文化政策及对中国的历史启示

法国的文化政策及对中国的历史启示

3海外文摘中国和法国的文化政策的发展手段如出一辙,都是政府主导,市场辅助。

正因如此,很多电视节目一直将两国的文化来进行对比。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法国的文化飞速发展,在国家文化部的调控下,法国的文化虽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是并没有偏离正常轨道。

相比较而言,我国早在法国文化发展的前十年就已经设立了文化部,在文化政策方面可以和法国比肩而立,所以,借鉴法国的文化事业特点是符合我国文化特点的。

1 法国非物质文化保护对中国的历史启示法国人对他们的文化非常重视,尤其体现在法语上。

法国文化事业的核心之一就是法语的生存状态。

他们认为法语地位代表着法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法国人民想尽一切办法以保护自己国家语言的纯粹性,以免法语被外来文化侵蚀。

得益于法国文化政策的努力,法语的地位虽然仍比不上英语,但是学习法语的人已经开始遍布全世界,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

由21个国家在1970年成立的法语国家文化技术合作机构奠定了法国文化的基础。

1997年更名为IFO [1]。

如今距离IFO 组织成立已有40多年,它覆盖的国家范围越发广泛,法国也开始在组织内占主导地位。

法国以此作为立足点,开始快速向世界传播法国文化,在世界各地设立自己的文化协会,法语地位得到了飞速的提升。

法国文化部趁热打铁,开始大量培养法语教师,巨额的法语奖学金机制,吸引了各个国家的法语教师,使法语成为一大热门专业。

在法国,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这种传统方便了法国文化与其他国家文化的交流,这种方式可以使法国在新的全球化经济与政治中脱颖而出,最终推动国家的发展。

因此可以看出,在文化政策方面,比较倾向的是把文化当做商品一样,进行自由化贸易。

在公共事业方面,采取鼓励个人主动资助以及因高额遗产税的被动资助两种方式进行。

法国在这种情境下,依然坚持以政府作为主导。

法国能有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源于它强劲的经济实力。

2 法国文化产业对中国的历史启示浪漫的法国电影、知趣的法国图书、耸立的埃菲尔铁塔,这些每天都吸引着无数的人,它们已经成为维持法国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
与保 护 的辩证 认识 阶段 . 于非 常艰 难地 迎 来 了一 个 孕 育 着 终
他山之石 , 可以攻玉 。笔 者通 过对 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 护法制体系完善过程的剖析, 归纳其经验和教训 , 为中国的历 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众 所周 知 , 国与 中国 一 样拥 有 非 常 丰 富 多 样 的历 史 文 法 化 :从法 国 每年 接 待 超 过 7O 万 的游 客 这 一 比法 国 总 人 口 OO
“ 和“ , 输” 赢”历史文化遗产还承载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 则锟难 用这些词来衡量了。 从 国内外历 _文化遗产保 护的经 验 中. 圭 人们可 以看 到
这是 一 项 社会 性 和 专 业 性 都 非 常 强 的 事 业 . 是 在 中 国 由 但
使其价值在新的时代得到提升 但是 , 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的建立并不是一蹴 法
超过 10 万的事实来看, 00 历史文化遗产在法 国已经成为非常 重要的经济资源。今天, 法国人 已经不再仅仅局 限于对作为 国家象征或者历 史见证 的那些特殊的历史建筑遗产 的修复 ,
而 是 更加致 力 于对历 史 地段 内 的居 民生 活环 境 的改 善 以及 对 于历 史文化 遗 产 的再 利 用 . 而 保 持 历 史 文化 遗 产 的 活力 并 从
而就 的 , 至于 对 于保 护 观念 的 确 立 也 是 经 过 了 长 期 的呼 吁 甚 和论 争 . 人们 对 于 保护 的对 象 、 围 、 式 等 的 完 善 经 过 了 漫 范 方 长的 一个 多世 纪 的努 力 。 正 是 因 为如 此 长 期 的 执 著 , 人们 才
于历 史的原因, 史文化遗产保 护的社会 基础和专 业技术 历 都非 常薄弱 :从发展现状分析 , 面对新 的挑 战, 出现许多 应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但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从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以提高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首先,国外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注重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定。

例如,意大利采取了全国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计划,以确保对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不间断。

对于我国而言,建立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度是必要的,这将帮助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持续的保护和管理,而不仅是个别项目或景点。

其次,国外对文化遗产保护依法管理。

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定,保护文化遗产不受破坏和盗窃。

这些法律不仅规定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破坏和盗窃行为的惩罚。

在我国,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以规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行,对于加强保护力度和提高管理效率至关重要。

再次,国外重视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应用。

例如,英国采用了三维扫描和数字建模等先进技术,帮助保护和修复古迹,以确保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这种科技手段的应用可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效率和质量。

我国应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将现代科技手段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提高保护与修复技术水平。

此外,国外注重与社区和公众的互动与参与。

一些国家鼓励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通过举办活动、开展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意识。

在我国,将公众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参与者的范畴,提升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社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有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国外注重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

一些国家通过保护好文化遗产,使其成为旅游资源、教育资源、艺术资源等,发挥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多重作用。

在我国,要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发挥其多元价值,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有重要启示。

建立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度、依法管理文化遗产、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与社区和公众互动参与、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等方面,都可以提升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欧洲文化遗产保护及对中国的启示

欧洲文化遗产保护及对中国的启示

欧洲文化遗产保护及对中国的启示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文化多样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在欧洲,丰富的文化遗产吸引着大量游客,并且为欧洲国家带来了经济发展机遇。

那么,欧洲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对中国又有哪些启示呢?以下是几点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首先,欧洲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欧洲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文化遗产,比如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法》,建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保护文化遗产。

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使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

其次,欧洲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

许多欧洲国家都将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业的重要资源来发展,通过开发和利用文化遗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

例如,法国的卢浮宫、英国的大本钟等都吸引了大量的游客,为当地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通过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提升旅游业的质量和收益。

此外,欧洲注重文化遗产传承的多元性。

欧洲各国注重传统的传承和保存,同时也鼓励创新和现代化的发展。

他们不仅注重保护建筑、艺术品等实物遗产,还注重传统技艺、民俗文化的传承。

比如,意大利的威尼斯古城不仅保留了古老的建筑,还将传统的嘉年华和手工艺等融入到当地的文化生活中。

这种多元化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多样需求,也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欧洲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为中国提供了很多启示。

中国可以借鉴欧洲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同时也可以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提升旅游业的质量和收益;还可以注重文化遗产传承的多元性,保护传统的同时也鼓励创新发展;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全球的文化遗产。

通过借鉴欧洲的经验,相信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吴思震(苗族)在当今的世界,不少国家都在执行和探索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方式方法,诸如法国,日本,韩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就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比较成功的国家。

其中,有的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虽然这些国家所采取的保护举措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且也未必完全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但从他们的各种保护举措来看,他们成功的历史经验给我国的遗产保护工作带来很多深层次的启示。

一、国外一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美国模式。

美国从建国起虽只有2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还不太深厚,但美国政府及人民却不因历史短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以非常虔诚的态度和相对完备的措施,促进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在立法上,美国分别于1906年和1966年公布了《国家文物保护法案》和《国家历史保护法案》,就凭这两套法案,对历史留下的遗迹、遗址、场馆、各类主题建筑及文化娱乐表演、象征性纪念碑、艺术成果、手工制品等进行依法保护。

因而在市政建筑中,美国各级政府都很恰当地处理如历史与文明的协调关系,使历史文化成为国民生活的重要精神食粮。

大凡在50年以上有雕刻、装饰等文化内涵的建筑物,都列入了保护范围并纳入法制化管理,其如何保护与利用,不是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而必须经过专家咨询委员会来表决。

美国文化遗产保护最突出的亮点是在教育上,美国政府把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教育的重要课堂,当书本中涉及到文化遗产内容,就组织学生到相应的文博馆室和遗产地去进行现场教学,有教师讲解,老兵讲解,遗产地人民讲解。

他们的遗产教育不是单一的参观而完全是一堂课,这种现场教学与我国学生进入遗产场所只仅仅为一种参观是完全不同性质的。

美政府还拨专款鼓励诸如印第安人,美国苗族等有自己鲜明文化特征的民族开展自己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地方教育部门专设有针对这种教育的执行委员会机构,在加利福尼亚我有好几位苗族朋友就是在其中任职。

这种开放性教育方式成为美国文化遗产保护举措的一大看点。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国外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多元、开放和独特的特点,与之相比,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因此,我们可以从国外的经验中汲取营养,加强我国自身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首先,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多元性。

在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广泛,包括历史建筑、传统技艺、口述习俗等多个方面。

与此相比,我国目前主要侧重于历史建筑和遗址的保护,而对其他形式的文化遗产保护相对缺乏关注。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扩大,包括传统技艺、口述习俗等,使得更多的文化元素得到保护。

其次,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注重的是开放性。

国外的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和保存文化遗产本身,更是为了促进文化交流和发展。

他们注重将文化遗产向公众开放,通过各种形式的展览、活动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和享受文化遗产。

与此相比,我国目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显得比较封闭。

因此,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做法,在开放文化遗产方面着力,积极推动文化交流与发展。

此外,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强调独特性。

他们注重每个国家和地区独特的文化遗产,通过保护和传承,展示本国独特的文化魅力。

与此相比,我国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更多地追求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而忽略了中国独特的文化特色。

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挖掘中国独特的文化遗产,通过保护和传承,展示中国独特的文化魅力,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最后,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注重保护与利用的平衡。

在国外,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存和传承,更是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他们将文化遗产融入到城市规划和旅游发展中,通过开发文化遗产资源,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与此相比,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存在着利用不足的问题,很多文化遗产资源闲置或者仅仅作为旅游景点存在。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文化遗产的利用力度,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法国世界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遗产保护工作的启示

法国世界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遗产保护工作的启示

法国世界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遗产保护工作的启示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

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法国历史悠久,是世界著名的文化大国,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众多的文物古迹。

长期以来,法国十分重视保护文化遗产,通过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使得绝大多数文化遗产不仅没有因经济建设而受到破坏,还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实现了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下面是法国对世界遗产保护的措施。

一、全面推进法制化管理,对文化遗产依法进行保护早在1830年,法国就有文物保护方面的立法。

100多年来,法国形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以有法可依,依法进行。

二、健全严格有效的管理机制法国通过中央、大区、省三级管理机构实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为了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法国还建立了“国家建筑师和规划师”制度。

国家建筑师和规划师须经过严格考核才能被正式录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被誉为“文化遗产的第一主人”。

目前,法国有360名国家建筑师和规划师,分布在各省工作,受文化部建筑和遗产司垂直领导。

各地古建筑物的评审、保护以及新建筑物的设计和方案批准等均需有他们签署的意见。

三、着力提高全民族的遗产保护意识法国认识到,要保护好历史遗产,仅仅依靠立法和严格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全民族的遗产保护意识,使保护遗产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法国每个城市中都有由当地居民义务担任的文化遗产“宣传员”。

他们协助学校进行保护文化遗产的教育,通过组织参观、讲解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引导人们认识和了解文化遗产,树立起保护遗产的意识。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高等教育探析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高等教育探析

在法 国, 富 多样 的 文 化遗 产植 根 于博 大 精 丰 深 的传统 文化 和人 们 的 尚古 风情 。 促 使 了人 们 这
仅 从 事本科 教 育 。进入 2 世 纪 9 O O年代 后 , 部 开 该 始 了相 当 于硕 士 水平 的教 育 , 即高等 专 业 研究 文 凭 ( E S S, 等 教 育的 第三 阶段 )从 此 , 国 D. . . 高 , 法 文 化 遗产 保护 教育步 入 了高水平 教育 的殿堂 。 鉴 于保 护 文化 遗 产 的重要 性 , 国政府 认 识 法 到, 仅靠 巴黎第 一 大 学 一所 高校 培养 专 业 业才 非 常有限。 于是 , 政府 专 门成立 了一所 大学 来从 事与 文化 遗产 有关 的科研 、 学与培 训 , 教 即国家遗 产大 学 ( c l n t n l d ar ie 。它 于 1 9 E oe ai a up ti n ) o e mo 0年 9 创 建 ,92年 开 始招 生 , 19 以博 物 馆 、 案 馆 、 档 图书 馆 的 馆长 培训 为主 , 通过 对学 生为期 1 8个月 有关 国 内外 法 律 、 务管 理 、 财 社会 和 技术 知 识 的培 训 , 为管 理 国家文 化遗 产打 下了 良好 的基础 。 由于文 化 遗产 的不 可恢 复性 , 对 修复 工 作 针 者 的 教育 培训 被 提 上 了议事 日程 。1 9 , 9 6年 国家 遗 产 大 学成 立 了修 复培 训 学院 , 即法 国艺 术 品修 复 培 训 学 院 (nt u rn,i d omaind Isi tf cas efr t e t a o
了文 化遗产 保 护 高等教 育的特 色及其 对我 国的启 示 。
【 关键 词】 文化 遗产 ; 高等 教 育 ; 巴黎 第一 大学 ; 国 艺术品修 复培 训 学院 法

借鉴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借鉴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借鉴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法国平均每年接待外国游客7000多万人次,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国。

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我们有着许多借鉴的价值。

下面我们分别来认识下巴黎圣母院、罗浮宫博物馆、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凡尔赛宫的保护措施和传承方法。

一、巴黎圣母院,保护措施有:政府投入巨大资金;政府支持建立的“历史性建筑修复研究实验室”;根据各部分修造年代不同,不同时期又分别经历过不同程度的修复,为圣母院全面检查之后,确立了各部分修复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具体办法;修复计划已排满未来15年。

传承方法有:同名书籍的出版,同名歌舞剧的表演。

二、罗浮宫博物馆,保护措施有:限制博物馆开放的时间。

传承方法有:展览历史珍宝。

三、埃菲尔铁塔,保护措施有:在倾斜铁柱上按照一定间隔安装减震器,防止电梯的滑落;内部安装传感器随时确保活塞管没有脱离轨道;人工油漆,先用砂纸打磨钢架,刮掉老化的漆皮,再刷上底漆;传承方法有:把铁塔视为巴黎的标志,是法兰西民族精神的象征。

四、凯旋门,保护措施有:对建筑进行清洗;传承方法有:在此举办隆重的庆祝活动。

五、凡尔赛宫,保护措施有:政府投巨资对此进行维护和修缮,基本上重现了当年的辉煌;传承方法有:作为历史博物馆对公众开放;法国总统和总理多次在宫中和花园举办外事活动。

总而言之,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法国历史性建筑的保护和维修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由文化部统一管理。

文化部预算占政府预算的1%,其中10%用于历史性建筑的保护和修复。

同时,国家对文化遗产的维护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做了具体的工作安排。

而且,维护文化遗产的手段科学,都是用上最合适的保养方法。

在传承文化遗产方面,人民都是热爱自己的文化遗产的,并且把握机会去了解它。

同时,国家也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大力宣传以提高它的知名度。

借鉴法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们可以反思到以下几点:首先,端正心态。

我们还是缺乏一种对于历史、对于文化发自内心的热爱和敬畏。

在许多人眼里,文物古迹唯一的价值是商业价值,是能吸引多少游客,能创造多少收益。

法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第1 5卷 第 3期
2 0 1 3年 6月
J o u na r l o f S o ut h Ch i n a Un i v e r s i t y o f Te c h no l og y
VO1 . 1 5 NO. 3
①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第1 条将 “ 水下文化遗产” 界定为 : “ 至少 1 0 0年来 , 周期性地 或连续 地、 部分或 全部位于水下 的具 有文化 、
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 的遗迹”, 包括遗址 、 建筑 、 房屋 、 人工制品 、 人类遗骸、 船舶 、飞行器 、 所载货物 ,以及具有考古价值

要: 法国的下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位居世界前列 。其《 遗产法典》 较 为细致地界定 了海洋文化财产的范围 , 规定
了所有权 问题 、发现报告问题 、考古发掘问题和相关 奖惩措施 。实践 中,法 国注重 国家船舶豁免权 ,通过协定方
式合作保护有关遗产 。中国相关法律可以参酌《 遗产法典 》 的相关 规定和具 体实践 ,进一步完 善水下文 化遗产 的 发 现报告制度和相关奖惩措施 ,增加对军舰等 国家船舶 的保护规定 , 增加对水下 文化遗产 的授权发 掘规定 ,以期
求等 。 _ 2 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综观 全球 , 法 国的水下 文化 遗产 保护 工作 位居 世界 前列 的
这些宝贵的遗产却正在因为当代人的不当活动乃至 违法 犯罪 行为 而逐渐 被破 坏和灭 失 。 中国从上世 纪
8 0年代 开始 组 织水 下考 古 工作 ,已 经取 得 了 阶 段 性 的重要 成果 ,目前 正从 单一 的水 下 考古 逐 步 向全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重在立法、机构明确、全民参与、确保经费投入,美法日韩等国都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国家。

透过它们的经验,给我们以启示美法日韩等国都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国家。

它们的经验,有不少值得我们借鉴。

重在立法。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840年法国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

美国于1906年颁布了《联邦文物法》。

日本于1871年颁布了《古器旧物保存法》。

韩国于1962年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法》。

机构明确。

法国文化部下设文化遗产局,地方上也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调查文化遗产的现状、监督文化遗产的维护情况。

文化部决定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工作则由部所属的组织来完成。

美国政府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大致可分为国家、州、地方县市三个组织层面,分别履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间社团等职能。

日本1950年在文部省内部组建“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1954年规定地方必须组建“地方公共及教育委员会”,1968年废除了“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改在国家文化厅内设置“文化遗产保护审议会”,专门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指导、技术咨询和调查审议以及相关的文化遗产保护事物的工作。

韩国1962年成立了隶属于文化遗产厅的文化遗产委员会,下设有8个分课,均由保护团体、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还聘请各类专门委员。

全民参与。

法国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当巴黎的民居即将面临毁灭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

1984年法国设立“文化遗产日”,是最早提出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家。

美国除了国家重视外,全国有众多的基金会、民间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在学校设有“保护我们的历史”等课程。

日本以居民、自治体为主体,以历史保护为重点,营造社区保护环境。

韩国大众对文化遗产非常偏爱,民间文化大多数在各种各样节庆中得到保存和发展。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启示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启示
产业的发展奠定 了基础 。法国文化产业 规模 巨大 , 但与 美 国不同的是 , 法 国的文化治理 模式是典型的国家主导型 ,法 国文化机构的 资金都是 由政府财政直接拨款 , 而非 自负盈 亏; 法 国政府对文化设施与文化活动给予高
地排行榜” ,法 国居于榜首 ,国际游客的数 量达 7 5 1 0万 。法 国不但拥有众多 的名胜古

法 国文化遗 产的 文化政策 保 护
法国政府将 “ 文化 遗产 ”的保护放在文 化政策的首位 , 认为文化产业 关系到国民素 质 、民族传统和凝聚力 、国家形象及 国家文 化安全等 ,是与其他产业有着巨大区别 的特
人人都 能平等地 参与并 享受文 化成果 。为 此, 法 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分享文化成
的基本框架源 自 1 9 1 3年制定的 《 历史古迹
以免 费借 阅,临时居住的即使是外 国人 ,也 可办借书证借 『 剐 馆内书籍 和音像制品。法国
是世界第一大旅游服务出口国。2 0 0 5 年初 , 世界旅游组织评选出 “ 2 0 0 4 全球十大旅游胜
悠久的历史与丰富的民族 文化遗产 , 使 法 国成为世界著名的文化大国 ,【 i 王 为其文化
法 》中与地下文物有关条款 , 它的提f I l 为后 来 的科学考古发掘提供 了重要的法源依据 。
方面。在处理文化事务方 面,法国力求 在国 际舞台上继续保持其文化强国的地位 。 世界
励 、支持和传播 。在这些方 面,政府资助的
目的在 于弥补市场经济功能 的缺陷 ,比如文
维数字化 文化产 品, 让参观者通过点击 鼠标 即可轻松游历法 国各地知名文化遗产。
化生产 的集 中化 , 文化产品的标准化 ,以及
文史艺术 2 0 1 4年 2月 ( 中)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对我国古村镇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对我国古村镇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郝从容 ,邵 秀英
( 太原师范学院 城市与旅游学院 ,山西 太原 0 3 0 0 1 2 )

要: 我 国古村 镇保 护 利 用 的任 务 艰 巨、 缺 乏 具 体 政 策 支持 。 借 鉴 国外 主 要 文 化 遗 产 国遗 产保 护 的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财政政 策、 土地政策和 融资政策 , 可以促进 我 国古村 镇保 护和利用。 关键词 : 古村镇 ; 文化遗产 ; 政策; 启 示
女, 山西 阳泉人 , 太原 师范学院城市 与旅游学 院教授 , 硕士 , 研究方 向: 古村镇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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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和统 一 。为保证 遗产保 护 的科学 性 , 许多 国家规 步 骤 , 通过 向遗产 所 有 者提 供 财政 援 助 , 或 者 代 替 所
定, 由专 家学 者组成 的遗 产保 护咨 询机 构和 民间社 团 有者并行使其权力使工程竣工的方法加快必要 的保 在政 府遗 产管 理机 构 中 占有 一定 比例 , 并拥 有一 定 的 护工程 _ 3 1 。
方案 , 并 配合 这 一 方 案 的实 施 , 出 台 了历 史 文 化村 镇 有 特色 的改 革 , 但 多数 国家 现行体 制 中 的一个共 同点
保 护 和 利用 的一 系列 政府 文 件 , 提 出 了相 应 的旅 游开 是 , 设立 由“ 政 府组 织+ 非政 府组 织+ 公众” 的多 元化 专 发 的措施 : 在 保 护方 式上 , 提 出了异 地保 护 的方式 , 并 门机构 。
职能 。
在美 国 , 列 入 国家 名 录 的遗 产 的所 有 人 , 除获 得
非政 府组 织 。非政府 组 织 ( N G O) , 亦 称非 营 利组 税 收优 惠外 ,还可 获取 联邦 历史保 护 经费 的资 助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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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中国是文化遗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起步较晚,现有的保护和开发制度及政策存在着许多误区,使得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而走向衰亡。

而法国是典型的文化强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悠久,政策和制度保护措施完备,对于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前言
作为文化大国,法国极具重视对文化的保护,尤其表是现为对文化遗产的大力保护,保护本土文化的独特魅力。

法国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国家为主导,建立文化部以保证各项保护工作的进行。

在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的发展方面,法国一直走在许多国家的前列1。

中国也早在1949年就成立了文化部,代表国家直接管理直接管理文化机构及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助政策。

因此,对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有助找到适合中国的强国之路。

一、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一)历史建筑保护为主
这一阶段文化遗产历史价值的重要性已被人们所认知,但是只看到到建筑本身的价值,却没有看到其对于整体历史文化区域的价值。

只是单纯地保护建筑,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管理,使得周围环境被破坏。

法国于1887年首次出台了《文物保护法》用于保护历史文物建筑保护。

并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历史文物管理机构,用来日常维护历史建筑,保障了建筑物的
11840年法国颁布第一部文化遗产保护法梅里美《历史性建筑法案》
原真性,
(二)建筑群、城市景观和建筑环境的保护
一方面认识到建筑物的非独立性,与它周围环境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由建筑物本身的好坏转变为对全部街区(社区)的历史价值的整体评估。

由于保护观念的转变,保护区内建筑范围被不断扩大。

加之政府资金不足,所以这一时期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究竟怎样才能筹集足够的文化遗产保护费用。

(三)针对性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进入新世纪,由于文化政策的变化已经不是单纯地维护现有的文化遗产,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新的政策来振兴历史文化遗产。

进而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利用它获得经济效益,为街区的保护和改善提供经济支撑。

同时制定了专门的文化遗产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立法保护。

因此,这一时期是基于保护文化遗产,进而用它来创造更多的价值。

由注重对历史特性的保护转变为关注历史文化遗产的长远发展。

二、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1、各种保护性的条例与法规的制定
政府通过法律确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绝对权力,各项工作都走向法律化体系化的管理模式。

国家文化部门依照法律直接管理文化各项事务。

自法国大革命至今,法国政府陆续出台了100多部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理念,逐渐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

法国已形成以遗产法典为核心,以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体的模式。

2、列级保护
为了保证保护区的地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目录层次方法——列级保护。

通常是由特定的机构遗产所有者或负责遗产保护行政机关代表国家等级保护的要求,行政机关在征求相关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后,发布对该遗产进行分类保护的决定。

将文化遗产分为不同级别,按照文化遗产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没有盲目的按统一标准且按照法律法规登记注册,至2000年,法国全国已经有列级保护和注册登记的历史建筑39000幢。

(二)充足的资金投入
法国每年都会对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大量资金。

从 1903年到 1970 年,法国用于登录建筑的保持和维修费用就已经从4,970,000 法郎上升到 5,373,000 法郎。

[3]
1、政府直接拨款
1962 年《马尔罗法》关于保护区的规定中,对于保护区内年久失修的古建筑,政府请专家考察、评估和制定保护方案,鼓励居民对于古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保护区内建筑的维修只要符合要求的,国家就会予以资金支持,并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民间力量的参与
法国在各地的很多民间组织负有筹款的义务。

筹款的主体多样,包括历史纪念物基金会、文化艺术遗产委员会和考古调查委员会等。

都是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筹款人。

这些组织一般由法国民间企业赞助,其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权由组织所有,但其本身由政府机关、民间团体和企业代表组成的民主管理体制,确保了资金的正确使用。

(三)政府的政策扶持
1、文化遗产普查
目前,法国共有约 300 人从事遗产普查工作,普查行动覆盖超过四分之一的国土。

据了解,法国有组织出版了超过800种文学,子区介绍文化遗产普查结果,覆盖约35%的土地面积。

文化遗产普查不仅使法国获得以前未知的文化遗产,一组系统,众多的文物古迹,每个登记有一个详细的,清晰的,标准化的描述,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文物大普查,让法国全社会广泛认识到保护遗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民对本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改变了他们的文物价值观。

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就某一项文物设立专门的法律。

虽然国家这方面的资金投入连年增加。

尽管是这样,传统的文化建筑和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遗址也在渐渐消亡,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还在继续。

2、设立“文化遗产日”
法国是第一个建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家。

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所有的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私人博物馆的门票销售和给予税收优惠,引导和鼓励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公众参与。

每年的“文化遗产日”都有独特而有鲜明的主题,公众围绕主题设计开展活动。

法国政府给与充足的财政支持以及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同时,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很多民间组织还颁发奖金鼓励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奖励在此领域作出贡献的人士。

文化遗产学习课程,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已成立了。

中国的“文化遗产日”相较于法国来说是个新生的主题日。

文化遗产日”的建立,引起了在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提高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意识。

但是从目前看来对于中国的"文化遗产日”很少有人了解,加上缺乏具体的管理体制,一度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例如环境污染问题。

三、中国文化遗产开发保护中的问题
在全球范围内,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越来越冲击着文化遗产,造成成千上万的文化遗产逐渐地消失。

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主要问题(一)文化遗产破坏严重
随着城镇化进城的加快,许多依赖口传心授形式得以延续的文化遗产正在陆续消亡;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也在渐渐消失;历史遗留下来的战争遗址被重建成高楼大厦,还有不少具有历史意义的古城古村落也在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文化遗产的生存面临深刻的危机。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下的法律法规建设跟不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

由于保护工作仍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没有像法国一样颁布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使得许多稀有文物由于缺乏法律强制力地保护,而消失殆尽。

(三)地方保护意识淡薄
很多城市知道申报文化遗产,不合理且过度地开发当地资源,忽视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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