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受特殊保护》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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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制定的法律,于1986年通过,经2006年和2015年两次修正。强调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的理念,关注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是这部法律的重要特点。
2.“小法官”判断:
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明确“我们”是未成年人,了解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掌握自己生活需要的劳动技能。
2.过程与方法:体验提出问题、探索问题的过程。尝试用资料调查、讨论等不同方法进行探究活动。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引导儿童形成对家庭、集体和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学会负责任,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课题:8我们受特殊保护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六年级
课时:第1课时
一、教学内容分析
教材分析第一框《我们是未成年人》,明确“我们”是未成年人,教育学生既要有权利意识,也要有义务观念。其设计意图是让学生知道,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首先,通过以“活动园”中家长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的看法为引子,引导学生讨论“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其次通过“知识窗”的学习,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最后,通过“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锻炼未成年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⑵我国有多少未成年人?(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未成年人超过我国人口数量的五分之一。)
2.交流采访:
⑴交流课前调查:家长眼中的我们。(好奇心重、社会经验少……)
⑵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我们。(经不起批评、容易冲动……)
⑶我们眼中的未成年人。说说自己不够成熟的表现。
3.读一读:知识窗——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补充介绍搜集到的各国对成年年龄的规定。
⑵我国有多少未成年人?
2.交流采访: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
⑴交流课前调查:家长眼中的未成年人。
⑵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未成年人。
⑶我们眼中的未成年人。
3.知识窗: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学生补充介绍搜集到的各国对成年年龄的规定。
1.说一说:
⑴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
通过“我是小法官”的辨析,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明确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三个基本性质。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倡导“自主一合作一探究”的教学理念,主要采用情境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活动式教学法。
采用的学法是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等。自主探究是学生主动探究、讨论,交流对知识的理解;合作交流是学生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尝试解决问题。这也是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的体现。
评价内容
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自主探究
小组合作
乐于分享
课外拓展
综合评价
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价。
八、板书设计
好奇心重
8我们受特殊保护
↓
社会经验少
……
未成年人享有权利
未满18周岁承担义务
课题:8我们受特殊保护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六年级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4.造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行根据情况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法律讲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
1.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以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请“法律小博士”来介绍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2.请“法律小博士”来说一说,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这些法律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通过年龄底限的设定,让学生明白“我们”是未成年人,从而为下面的教学做好铺垫。通过以“活动园”中家长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的看法为引子,引导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我们”,然后让学生自我评价“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通过“知识窗”的学习和学生课前资料的搜集,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
二、“我是小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
1.义务教育关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不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而且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具有重要意义。请“小法官”来介绍一下,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有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我国制定了哪一部法律?
2.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请“小法官”们判断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法正确的在括号里画“√”,说法不正确的在括号里画“×”,并尝试说说理由。
4.在学校里,我们应该担负起哪些义务?
5.在生活中,我们还应该担负起哪些义务?
预设: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孝亲敬老,我们应该怎么做?
创设情境,让学生讨论,通过辩论达成共识,让学生总结出作为家庭成员,应该尽到家庭责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作为一名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有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孝亲敬老等方面,我们同样有自己应尽的义务。
二、一些重要的年龄节点
1.同桌交流: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成长来说,哪些年龄、哪些事情特别重要?
全班交流。
2.小组交流:说说哪些法律规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什么?
3.议一议,“知识窗”中与我们今后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
1.同桌交流: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成长来说,哪些年龄、哪些事情特别重要?
全班交流。
2.小组交流:说说哪些法律规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什么?
4.在学校里,我们应该承担起哪些义务?
5.在生活中,我们还应该承担起哪些义务?
1.学习小组“小小辩论会”:我们要不要做家务?你在家里做家务吗?
2.学习小组汇报。其他同学补充。
3.演一演“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情景。从律师的话中,你明白了什么?当家人今后再不允许你做家务时,你准备怎么对家人说?
2.过程与方法:通过“法律小博士”的介绍,学习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通过“我是小法官”的辨析,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通过“法律讲坛”小组讨论交流,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通过“我是守法小公民”,深化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订,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健康成长。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
通过本课第一课时“我们是未成年人”的学习,学生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很多学生并不知晓。通过“专门法律来保护”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填补学生相关法律知识的空白。考虑到六年级学生好胜心强的特点,采用“法律小博士”“我是小法官”“法律讲坛”“我是守法小公民”等方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的兴趣,从而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倡导“自主一合作一探究”的教学理念,主要采用情景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活动式教学法。
采用的学法是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等。自主探究是学生主动探究、讨论,交流对知识的理解;合作交流是学生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尝试解决问题。这也是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的体现。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
本课的教学重点是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本课的教学难点。
六、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我们是未成年人
1.小知识:未成年人的定义。
⑴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
四、我们应尽的义务——我的21天行动
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们的
空间
应尽
义务
已尽
义务
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家庭中
校园里
社会上
综合
评价
通过“我的21天行动”的设计,旨在培养学生学会负责任,督促学生在家庭中、校园里和社会上,尽到自己的义务。
七、教学评价设计
我们受特殊保护(我们是未成年人)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
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法律小博士”——介绍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课时:第2课时
一、教学内容分析
教材分析第二框《专门法律来保护》,一起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掌握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3.议一议,“知识窗”中与我们今后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
预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
六年级的儿童虽然心理、生理都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限,但其心智已经有很大发展,对很多问题已经有自己的看法,对家庭事务已经有了参与的愿望和初步能力。大多数的六年级儿童内心向往快快长大,并勇于尝试从家庭、社会、学校这类首属群体和个人性较强的生活空间走进公共生活空间,开始对公共生活感兴趣并有一定的参与意识,但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明晰,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义务的同时,学会负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
1.“法律小博士”分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法律小博士”说一说,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这些法律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采用“法律小博士”的方式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增强学生学习相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的兴趣,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专门法律可以保护自己。
很多法律规定都涉及具体年龄的节点,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本环节设计旨在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明确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年龄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三、我们要不要做家务
1.学习小组“小小辩论会”:我们要不要做家务?
2.学习小组汇报。学生补充。
3.演一演“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情景。从律师的话中,你明白了什么?当家人今后再不允许你做家务时,你准备怎么对家人说?
2.“小法官”判断:
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明确“我们”是未成年人,了解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掌握自己生活需要的劳动技能。
2.过程与方法:体验提出问题、探索问题的过程。尝试用资料调查、讨论等不同方法进行探究活动。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引导儿童形成对家庭、集体和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学会负责任,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课题:8我们受特殊保护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六年级
课时:第1课时
一、教学内容分析
教材分析第一框《我们是未成年人》,明确“我们”是未成年人,教育学生既要有权利意识,也要有义务观念。其设计意图是让学生知道,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首先,通过以“活动园”中家长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的看法为引子,引导学生讨论“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其次通过“知识窗”的学习,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最后,通过“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锻炼未成年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⑵我国有多少未成年人?(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未成年人超过我国人口数量的五分之一。)
2.交流采访:
⑴交流课前调查:家长眼中的我们。(好奇心重、社会经验少……)
⑵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我们。(经不起批评、容易冲动……)
⑶我们眼中的未成年人。说说自己不够成熟的表现。
3.读一读:知识窗——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补充介绍搜集到的各国对成年年龄的规定。
⑵我国有多少未成年人?
2.交流采访: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
⑴交流课前调查:家长眼中的未成年人。
⑵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未成年人。
⑶我们眼中的未成年人。
3.知识窗: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学生补充介绍搜集到的各国对成年年龄的规定。
1.说一说:
⑴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
通过“我是小法官”的辨析,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明确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三个基本性质。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倡导“自主一合作一探究”的教学理念,主要采用情境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活动式教学法。
采用的学法是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等。自主探究是学生主动探究、讨论,交流对知识的理解;合作交流是学生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尝试解决问题。这也是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的体现。
评价内容
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自主探究
小组合作
乐于分享
课外拓展
综合评价
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价。
八、板书设计
好奇心重
8我们受特殊保护
↓
社会经验少
……
未成年人享有权利
未满18周岁承担义务
课题:8我们受特殊保护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六年级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4.造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行根据情况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法律讲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
1.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以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请“法律小博士”来介绍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2.请“法律小博士”来说一说,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这些法律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通过年龄底限的设定,让学生明白“我们”是未成年人,从而为下面的教学做好铺垫。通过以“活动园”中家长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的看法为引子,引导交流课前调查他人眼中的“我们”,然后让学生自我评价“与成人相比较,未成年人具有的特殊之处”。通过“知识窗”的学习和学生课前资料的搜集,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
二、“我是小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
1.义务教育关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不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而且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具有重要意义。请“小法官”来介绍一下,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有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我国制定了哪一部法律?
2.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请“小法官”们判断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法正确的在括号里画“√”,说法不正确的在括号里画“×”,并尝试说说理由。
4.在学校里,我们应该担负起哪些义务?
5.在生活中,我们还应该担负起哪些义务?
预设: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孝亲敬老,我们应该怎么做?
创设情境,让学生讨论,通过辩论达成共识,让学生总结出作为家庭成员,应该尽到家庭责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作为一名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有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孝亲敬老等方面,我们同样有自己应尽的义务。
二、一些重要的年龄节点
1.同桌交流: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成长来说,哪些年龄、哪些事情特别重要?
全班交流。
2.小组交流:说说哪些法律规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什么?
3.议一议,“知识窗”中与我们今后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
1.同桌交流: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成长来说,哪些年龄、哪些事情特别重要?
全班交流。
2.小组交流:说说哪些法律规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什么?
4.在学校里,我们应该承担起哪些义务?
5.在生活中,我们还应该承担起哪些义务?
1.学习小组“小小辩论会”:我们要不要做家务?你在家里做家务吗?
2.学习小组汇报。其他同学补充。
3.演一演“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情景。从律师的话中,你明白了什么?当家人今后再不允许你做家务时,你准备怎么对家人说?
2.过程与方法:通过“法律小博士”的介绍,学习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通过“我是小法官”的辨析,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通过“法律讲坛”小组讨论交流,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通过“我是守法小公民”,深化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订,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健康成长。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
通过本课第一课时“我们是未成年人”的学习,学生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很多学生并不知晓。通过“专门法律来保护”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填补学生相关法律知识的空白。考虑到六年级学生好胜心强的特点,采用“法律小博士”“我是小法官”“法律讲坛”“我是守法小公民”等方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的兴趣,从而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倡导“自主一合作一探究”的教学理念,主要采用情景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活动式教学法。
采用的学法是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等。自主探究是学生主动探究、讨论,交流对知识的理解;合作交流是学生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尝试解决问题。这也是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的体现。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
本课的教学重点是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本课的教学难点。
六、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我们是未成年人
1.小知识:未成年人的定义。
⑴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
四、我们应尽的义务——我的21天行动
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们的
空间
应尽
义务
已尽
义务
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家庭中
校园里
社会上
综合
评价
通过“我的21天行动”的设计,旨在培养学生学会负责任,督促学生在家庭中、校园里和社会上,尽到自己的义务。
七、教学评价设计
我们受特殊保护(我们是未成年人)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
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法律小博士”——介绍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课时:第2课时
一、教学内容分析
教材分析第二框《专门法律来保护》,一起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掌握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3.议一议,“知识窗”中与我们今后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
预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
六年级的儿童虽然心理、生理都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限,但其心智已经有很大发展,对很多问题已经有自己的看法,对家庭事务已经有了参与的愿望和初步能力。大多数的六年级儿童内心向往快快长大,并勇于尝试从家庭、社会、学校这类首属群体和个人性较强的生活空间走进公共生活空间,开始对公共生活感兴趣并有一定的参与意识,但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明晰,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义务的同时,学会负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
1.“法律小博士”分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法律小博士”说一说,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这些法律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采用“法律小博士”的方式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增强学生学习相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的兴趣,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专门法律可以保护自己。
很多法律规定都涉及具体年龄的节点,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本环节设计旨在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明确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年龄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三、我们要不要做家务
1.学习小组“小小辩论会”:我们要不要做家务?
2.学习小组汇报。学生补充。
3.演一演“活动园”中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情景。从律师的话中,你明白了什么?当家人今后再不允许你做家务时,你准备怎么对家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