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通知
公共图书馆为农民工服务的思考
实际问题 , 从而吸引他们的到来 , 或是把讲 座办到 社区 , 办到 他 们身边 , 图书馆的公益性讲 座发挥更大的作用。 让
2 5 对农 民工群体进行 实用知识和技 能培 训 .
知识正在逐 渐替代农业经济 的手 工工具 、 工业经济 的机
息中介 的传递功效 , 图书馆对 此需 要深 入加强 调研 , 了解 他 们在现实社会 中求 生存 、 求发 展 的知识 信息需 求 , 根据需 求 组织资源 , 选择适合 知识获 取 的方 式方 法 , 尽可 能提供便 捷
目前没有专 门为农 民工介 绍就 业岗位 的劳务 市场 , 多 许
农 民工外出务工 只是经城里的朋友 、 亲戚 、 老乡介绍找工作 ,
低、 工资收 入低、 闲暇时 间少 、 活艰辛 、 生 利用 图书馆 的意识
果能用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来代替农 民工不 良的习惯 ,
填补他们精神上的空 虚 , 在潜移 默化 中 , 他们会逐 渐变 得心 情愉悦 、 文明礼貌 、 遵纪守法 、 奋发 向上 。
2 为农民工提供 服务 的措 施
W u q Liun
( ipn hi i irr,Lu asu, uzo ,50 1 Lu asu Ct Lbay ip nh i G i u5 3 0 ) y h
.
Ab t a t s r c :Mir n r e sa p ca o i l r u en e e a o c r e ga t wo k r sa s e i l c a o p i b i g g n r l n e n d,p b i i rr h u d p o s g s c u l l a y s o l r . c b v d u H u t r l ̄r i e fr t e .a d me tt er a t a e d f h u t r e vc . iep b e c l a u vc o m h n e h i e u l e so e c l a s r ie n t ul
简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机制完善
简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摘要】维护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是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化进程中有效缓解“民工荒”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还相对薄弱,切实维护农民工文化权益,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完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至“2015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文化服务切实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因此,加强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问题的研究,是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一、农民工的文化权益的基本状况(一)文化生活的贫乏。
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工作时间长,休假休息日较少,务工收入偏低。
由于务工地的排外和歧视,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有限,再加上自身的自卑,交际圈狭窄,融入务工地居民的生活圈十分困难,其娱乐休闲方式显得十分单一。
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匮乏不利于增强农民工对务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容易导致社会不良的精神文化现象、产品和服务的滋生。
(二)培训权益的缺失。
我国农民工的总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较弱,适应的岗位狭窄,大多数从事脏、苦、累、险、毒的体力劳动和相对简单的低层次脑力劳动。
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为刚毕业年龄。
这意味着培训不仅对于企业的转型升级意义重大,而且对于农民工个人的发展尤为重要。
但是农民工的培训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
(三)子女在务工地受教育权益的缺失。
长期以来农民工子女在务工地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决。
尽管教育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务工地顺利入学,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有限,一些地方仍然以户籍为借口做出限制,这些都使得农民工子女未能充分享受务工地均等的优质教育资源。
公共图书馆服务农民工之我见
公共图书馆服务农民工之我见农民工徘徊在城乡边缘,既属于城市,又属于农村,是一个游离于城乡两种文化形态的边缘性群体。
近年来,政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已经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积极改进农民工的文化活动阵地和硬件设施建设,为广大农民工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广泛的文化领域服务,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运营效率。
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以人为本,服务形式多样化,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特别是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为了保证公共文化免费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再三强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中央财政也已安排专项资金,重点补助中西部地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东部地区则予以适当奖励。
并将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健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社会捐赠和投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来源渠道,努力探索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公共文化多元化投资机制。
具体到政策层面,针对当今社会结构的特殊化,特别是城市化过程的加快,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进城市,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春光曾经精辟地用“孤岛”一词来形容这些具备弱势特征的农民工:“城市并未真正接纳这些外来者,他们逃离家乡和亲人,从事高强度劳动,遭受歧视,缺乏适龄性伴侣和社交生活,就像生活在孤岛上一样”。
各级政府已经相继出台了众多操作性十分强的措施,如2004年12月,文化部发出了《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利的通知》;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业环境的政策; 2006年初,杭州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把做好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关心和关注。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精神文化权益
工作 ,对于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统
‘ ’
发挥 公 益性 文化 单位 的 骨干
r、 家 策 划 一 ’独 UI EU圈园圃 JCHA A
作 用 根据农民工文化需求的特点, 为
农 民工提 供素质 教育 、 息服务 、 信 文艺 鉴赏等 内容健 康 、形 式多样 的文化 服 务。 文化馆 ( 、 站) 图书馆等 要结合 自身 业务开设“ 民工夜校 ”纳入本单位基 农 , 本服务范畴 ,对农 民工 开展文化 知识、 法律知 识 、 时事 政策等 培训 。 益性文 公 化单位要积极开展 “ 民工 日”“ 民 农 、农
要切 实将 农民工文化 工作纳 入常住 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并作为重要服 务对 象。 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规划 、 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要充分考虑 辖区 内农民工的文化需求, 使农民工能 够享受 与城市居 民均等化 的公共 文化
服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农 民工 文 化工 作 的指 导思 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文化工 想、 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作 的重要 性和 紧迫性
要 ,尤其是 新生代农 民工 的文化需求 , 根 据需求特 点和文化 消费规律 , 为农 民 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产 品和服 务, 提 高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尊 重 并满 足农 民工文 化 需求
的 特 性 针对农 民工 文化需 求特 点提
供文化 服务 。特别重视 新生代 农 民工
工 周 ” 农 民工 专 项 活 动 , 力 开 展 送 等 大 图书 、 电 影 、 演 出进 厂矿 、 工 地 等 送 送 进
建 设和优 化配置社区文化设施S N 务 , u. 完善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制度 , 积极引导 农民工充分利用社 区文化设施 , 保证农 民工 与社 区居 民具 有 同等 分享社 区文 化设施的机会与权利。
保障文化权益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路径
场馆要对新生代农 民工免费或优 惠开放 , 有关文化活动要将他们纳入其 中, 提升其文化欣赏水平 , 促进城 市文化
认 同。( ) 6 参与文化 艺术创作 。支持和鼓励新生代农 民工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 并享受创造的成果。
第三 , 文化权益的实现需要条件和机会。 要发挥政府 的主导作用 , 把丰富农 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纳入城 市公共 服务范畴, 构建保 障新生代农 民工文化权 益的长效机制 , 涵括资源配置、 机制保 障、 活动设计和 内容等方面, 通过 政府公共服务、 社会公益服务、 市场服务 、 社会组织( 自组织) 自我服务等, 丰富和提高新生代农 民工 的精神文化 生活; 鼓励和支持用工单位和社 区根据新生代农民工 的需求 , 增加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 , 组织丰富多彩的业余 文 化活动;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 的作用, 工会 、 共青 团、 妇联及其他有关社会组织要经 常为新生代农 民工开展形 式多 样 的群众性文体 活动, 满足他们多层次 、 多方面的需求; 强舆论呼吁 , 加 宣传农 民工 的贡献和价值 , 导平等 、 倡 和 谐理念 , 减少和消除城 市生活 中对农 民工的排斥和歧视 。 第四, 文化权益也是逐步实现的权益。 在新生代农 民工文化权益的实现过程 中, 既需要法律保 障、 政府主导、
第二 , 文化权益是集合权益 , 涵括文化发展权、 文化创造权、 文化成果享有权和文化认 同权。 障新生代农 民 保
工的文化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信仰 引导。信仰是人性 中最深层 次的精神追求 , () 是个性倾 向和心
理成熟的表现 , 不是 与生俱来的, 有着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信仰作为一种社会心理 , 其传承和生成需要正确 的
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对删
加强农 民工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 的繁荣与发展
王蓓
杭州市文化馆 3 1 0 0 1 4
随着我 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的不 断加快 ,农 民工总量持 续增 长 , 2 0 1 1 年, 我国农 民工总数已经达到 2 . 5 3亿。 改革 开放 以来 , 农民工问题 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党 中央 、 国务 院 对农 民工工作 高度重视 ,出台了一 系列关 心和保障农 民工权 益 的政策措施 。2 0 1 1 年, 文化部会 同人 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 中华全 国总工会 出台了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民工文化工作意 见》 , 提出 了新 时期农 民工 文化工作 的指 导思想 、 基本 原则和 目标任务 。《 意见》 明确 了到 2 0 1 5年 , 我 国将 形成相对完善 的 “ 政府 主导 、 企 业共建 、 社会参 与” 的农 民工文化 工作机制 , 建 立相对稳定 的农 民工文化经费保 障机制 ,农 民工文化服务将 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这是对农 民工 文化建设进行 的 全面部署 。 明确 提出要加 强政府对农 民工文化工作 的领导 , 充 分发挥城市社 区、 用工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 营造全社 会共 同关心支持农 民工文化工作 的良好局 面。农 民工工作 的 责任分工为 : 常住 地政府 是农民工文化服务 的责任主体 , 公益 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农 民工文化服务 的骨干力量 ,城市社 区和 用工企业是农 民工文化服务 的主要阵地 ,社会 力量是农 民工 文化服务 的有益补充 。在保 障农 民工享有 和城市居 民均等 的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的同时 ,要充分尊重农 民工群体特有 的文 化需求 , 尤其要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 , 提供有针对性 的公共文化服务 。同时 , 要打破条块分割 , 推动建立部 门之 间 的协 同机制 ,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方 面的农 民工文化服务 资源 , 形成分工明确 、 统筹协调 、 优势互补 、 优 质高效的农 民工 文化工作机制 。 党 的十七届六 中全会通过 的《 决定》 提 出尽快将农 民工纳 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的战略 目标 ,指 明了农 民工文化工 作 的方 向、 路径和实现方式。 农 民工是我 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中涌现出的一支推动 城 乡经济 和社会发展 的新 型劳动 大军 ,给正在崛起 的城市注 入 了新 的生机 和活力 , 为城市建设付出 了辛勤 的汗水 , 为推进 经济建设 和社会服务发展作 出了积极 的贡献 。 农 民工文化生 活现状具体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 面 : 1 、 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 文化意识淡薄。 2 、 文化场所 、 设备不足 , 文化 产品严重 匮乏 。 3 、 工 资收入低 , 生活负担重 , 抗风 险能力差 。 针对上述现状 , 笔者 认为各级 政府 、 部 门、 全社会 应 当多 管齐 下 , 整合资源 , 切切实实走 出一条保 障好农 民工文化权益 建设 的新路子 。 首先应该着 眼保 障政治权利 , 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 。 加 强对农 民工的思想 道德 教育 文化教育 , 提升他们 的整体素质 。 其次 , 应该着眼关心农 民工 ( 外来 务工者 ) 的生活 、 学 习和 娱乐, 加强对农 民工的人文关 怀 , 丰富他们 的业余 文化生 活 , 提升他们 的价 值观。 再次 , 应该着眼 以预工资拖欠为重点 , 保障农 民工工 资按 时足额支付 和正常增长 , 扩大农 民工社会保 障覆 盖面 , 提 升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2]5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动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区和部分企业仍然存在违反《劳动法》、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最近在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箱包加工企业和作坊发生的苯中毒致使民工病、亡事件,暴露出一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无照经营的手工作坊存在私招乱雇、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加点、克扣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民工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健康。
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就此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违法违规者要严厉惩处。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我部决定于2002年4月8日至5月7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社区、乡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周边劳动密集型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无照经营的作坊,特别是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和作坊。
(二)各类职业中介机构。
二、检查内容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办理民工用工手续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支付工资情况;执行工作时间规定情况;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民工有序流动规定情况;其他民工权益保护情况。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相关机制与实现路径
深刻认识新生代农 民工 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伴 随 我 国 改 革 开 放 和 现 代 化 、 工 业 化 、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进 程 ,新 生 代 农 民工 不仅 成 为 我 国新 兴 的 现 代 产 业 工 人 ,也 成 为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重 要 力 量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作 为 新 时期 流 动 的 劳 动 大 军 , 对 统 筹 城 乡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中 国
3新 生代农民工业余 生活单调枯 燥 ,文化 活动 内容比较 .
亘 一
发展压力 ,尽情享 受社会文化生活 。鉴于上述种种 原因, 目 前 ,新生代农 民工对于其文化生活现 状和精神文化 需求 的满
意 程 度 并 不 十 分满 意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提 高 ,城 市 居 民的 文 化 活 动 也 日益 丰 富 。但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迫 于 生 活 压 力 , 抑 制
娱 乐设施很少接纳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城 市融入,社 区公共服务
建 设成 果不 能真 正惠 及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群 体 。 2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生 活 较 封 闭 ,文化 活 动 范 围较 小 .
精神文化需求 差异不大。大部分新生代农 民工 的工作 时间很 长 ,且多是重体 力劳动,因而 ,更加 喜欢 舒适的 、消遣 性的
事 实上 ,我 们应 当看 到 大量 新生 代农 民工缺 乏精 神慰
藉 , 因 此 关 注 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精 神 文 化 生 活 ,加 强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的 精 神 家 园 建 设 ,促 进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的 “ 理 融 入 ”就 心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只 有 充 分 发 挥 文 化 潜 移 默 化 的影 响 力 , 才 能 促 使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接 受 现 代 化 文 明 、 城 市 文 明 、城 市 生 活 习 俗 等 多 元 文 化 的 影 响 与 熏 陶 ,加 快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文 化 、 思 想 和 习俗 的 城 市 化 。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只 有 积 极 参 与 城 市 文 化 生 活 , 才 能 从 精 神 文 化 层 面 上 不 断增 强 其 对 城 市 生 活 的 认 同感 与 归 属 感 。进 而 , 不 断 激 励 新 生 代 农 民工 自强 不 息 、 奋 发 进
文化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6.03.17•【文号】文公共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农民工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公共发〔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会,文化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为主线,着力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着力强化为农民工文化服务能力,着力发挥文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作用,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农民工。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农民工群体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明确政府主导,注重以人为本。
将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常住地政府的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80]文群字第1069号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正文:----------------------------------------------------------------------------------------------------------------------------------------------------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1980年7月14日(80)文群字第1069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群众物质生活逐步改善,我国城乡人民对文化生活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在各级党和政府文化部门的领导下,经过广大群众文化工作干部、文艺骨干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共同努力,群众业余创作和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有所发展。
广大农村、城市、工矿的群众文艺演唱、美术、展览、图书、电影、电视、幻灯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地开展起来;被“四人帮”扼杀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又获得了新生,出现了百花争艳,欣欣向荣的景象。
粉碎“四人帮”以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也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
据一九七九年统计,全国有群众艺术馆一百七十多个,文化馆二千八百多个,文化站二万二千多个(其中社办公助和社办文化站一万七千多个)。
同文化大革命以前比较,群众艺术馆增加了九十多个,文化馆增加了二百三十多个,文化站增加的数量更多,特别是社办公助和社办文化站绝大部分都是近几年内建立的。
这些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在辅导和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和促进四化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
据了解,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局相继召开了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文化馆长会议或文化站经验交流会;许多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群众业余文艺调演或汇演;一些地方并举办了幻灯调映或汇映。
这些措施对推动群众文化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起了积极作用。
粉碎“四人帮”以来,群众文化工作形势是好的。
但是,农村的文化生活还很贫乏,特别是有些老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更是如此。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
在政治、 法律与精神上始终难以得到一视 同仁的对待 。 尽管 I 度 与代表制度 改革 , 让农民工参与国家与地方的公共生活
大一部分长 期在城市就业,成为城市
在深 化 改革计 划 经济 时代 形成
籍所在地的村 民 员 ,在组织换 委 会
常 人 , 由 户 制 所 ,们 住 口但 于 籍 面, 外来人 口比较集中的
城 镇 已经进 行 了一 些 尝 试 ,比如 ,2 O 年 1 ,浙 江省 义 O 1 2月
长, 全条件差 ;缺乏社会保障, 业病和工伤事故多; 安 职 培 训就业、 子女上 学、 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 多困难 , 经济、
乌市 大陈镇人大代表换 届选举中, 名来 自不 同省份 的外 有7
的 籍 度 时. 仔细 户 制 同 应当 吾
届 举 决 涉 农 工 益 重 选 或 定 及 民权 的
萋羔 主 生出一系 列重大社会问题。
《 意见》详尽列举 了这些 问题 :工
资偏低 ,被拖 欠现 象严重 ;劳动时间
虑 实障民撇治 有涉及到地方人大的选举权 与被选 帅切保表工 与财政权利
有他们,中国 就不可能成 为 世界的加 工厂。 I 他们 已经长 生活在那个城市。 期 完善 民 主制度 , 必须 面对这种现 实,通过人 大选举制
《 见》 第二十五 条提 出,农 民工户 意
但是 , 以户籍制度 为基础的城 乡 二元体制 , 却让农 民 f 工
他们主要从事非农产业 ,且其中相 当
可 能平衡考虑农民工对本市财政作 出的 巨大贯献 , 而平等地
向 农 民提 供 福 利 。 至 于 农 民工 工 资 长期 低 下 ,工 资被 拖 欠 等 等 问题 ,从
根 本上来说 ,也 与户籍制度有 关,与农民工在城市人 大的 代表严重 匮乏有 关。只有深化改革 户籍制度 ,让农 民工在 城 市人 大的代表数量与其规模 大体 相称 ,城市政 府才不会 把 农民工当成 “ 外人” 他们才能在 城市生活 的方方 面面获 , 得平 等的对待 , 享受平 等的福利 。 ★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8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6.18施行日期2007.06.18文号总工办发[2007]18号主题类别农民工工作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极少数“黑矿主”、“黑包工”、“黑中介”等不法业主肆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严重侵犯农民工人身权利的恶性案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是工会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各级工会要在近期内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会要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当前的重点工作,在当地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
二、今年7-8月份,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和配合当地人大、政府和政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
要以农民工集中地区和制造、建筑、采掘、餐饮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为重点,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对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滁州市农民工文化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农民工文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实现和维护好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丰富和繁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转发<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文社文〔2012〕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城市社区、用工企业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积极探索构建公共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合力并进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文化对于提升农民工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城市融入能力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重大农民工文化惠民工程为契机,提高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程度和服务能力。
以共享共建为主线,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满足和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
搭建农民工才艺展示平台,为农民工文化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以延伸服务为载体,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和贡献,提升农民工的形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民工、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环境。
以整合拓展为抓手,建立和健全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1、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文化日”、“农民工文化周”、“情暖农民工”等文化专项活动。
运用流动文化阵地和数字文化阵地,广泛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演出到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
积极搭建农民工才艺展示平台,举办农民工参与的文化实用文档艺术活动。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中,把面向农民工的服务列为工作重点,为农民工提供图书阅览、文化娱乐和职业培训等服务。
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民工的服务力度。
3、开展面向农民工子女的免费文化艺术服务,使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农村演出市场管理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农村演出市场管理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5.25•【文号】•【施行日期】2000.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农村演出市场管理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通知(2000年5月25日)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县城、乡镇,各种形式的“大棚演出”越来越活跃,为丰富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但是有些“大棚演出”格调低下,甚至有黄色下流的表演,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根据各地有关部门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情况,为了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农村演出市场的管理,清除农村演出市场中的不健康演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提高农民素质、带领农民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积极开拓和培育农村文化市场。
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农村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农村演出市场积极唱响祖国颂,社会主义颂,改革开放颂,以充实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地农村文化生活的实际需要,制定有关赴农村演出的工作计划,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周密组织所属演出单位,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送到农民群众当中去。
为保证所制定计划的贯彻实施,各演出单位要积极完成文化行政部门制定的赴农村演出计划,切实把赴农村演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完成赴农村演出任务好的演出单位要给予应有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不能完成赴农村演出任务的演出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创造必要条件,积极引导演出单位赴农村演出。
对无故拒绝赴农村演出的演职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其通报批评。
三、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类文艺表演团体(民间剧团)、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
农民工文化权益如何保障
农民工文化权益如何保障2011-12-01 23:23:00 来源:《时事报告》2011年11期◎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永恒9月25日,文化部、人保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益。
这是我国首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共文化服务在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根据《意见》精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明确农民工文化工作责任主体。
由于缺乏城市户籍这一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凭证,导致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处于“流出地管不着、流入地不愿管”的尴尬境地。
《意见》明确了“常住地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要求切实将农民工作为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
第二,理顺农民工文化工作运行机制。
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责任在政府,但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参与,关键在于健全机制、理顺关系。
《意见》明确指出,要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主导地位,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相关部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用工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三,强化用工企业和城市社区在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阵地作用。
统计数据表明,大约51.8%的农民工住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宿舍。
用工企业是农民工工作、生活最为集中的主要场所。
其他农民工则通过合租、独立租赁或自购房的形式居住在城市各种社区。
发挥用工企业和城市社区的积极性,对于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事半功倍。
第四,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点、新需求。
据统计,新热点解读生代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量的六成以上。
与父辈相比,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高,但吃苦精神和忍耐能力相对偏低;户籍仍在农村,但基本没有农业生产经验;对城市社会认同感较高,渴望真正融入城市,但又缺乏融入能力。
三部门:保障农民工享有同等文化权益
三部门:保障农民工享有同等文化权益
周玮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1(000)009
【摘要】记者9月25日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
【总页数】1页(P5-5)
【作者】周玮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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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
权益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农民工
【发文字号】文市发[2004]51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4.12.24
【实施日期】2004.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通知
(文市发[2004]51号)
农民工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的社会群体,是新时期城市和农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协调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切实尊重和有效保障农民工文化权
益,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建设,把活跃和繁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纳入小康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纳入政府文化部门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范畴,切实承担起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历史责任。